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222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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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2220篇
2019年国家法考《商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所有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B、所有外商投资信息均应该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
C、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投资信息的,南商务主管部门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D、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违反有关信息报送的法律、法规,由有关部门直接吊销企业主体资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4节>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答案】:
A
【解析】:
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外商投资法》第34条规定,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的内容和范围按照确有必要的原则确定;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得的投资信息,不得再行要求报送。
C选项错误,依据为《外商投资法》第37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投资信息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D选项错
2.某经营高档餐饮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
最近四年来,因受市场影响,公司业绩逐年下滑,各董事间又长期不和,公司经营管理几近瘫痪。
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28题,单选)
A、可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
B、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C、可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D、如法院就解散公司诉讼作出判决,仅对公司具有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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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8节>公司的解散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解散之诉。
A项:
《公司法解释
(二)》第2条规定: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据此,股东不可以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A项错误。
B项:
《公司法解释
(二)》第3条规定: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
3.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文某是股东之一,持有40%的股权。
文某已实缴其出资的30%,剩余出资按公司章程规定,应在2017年5月缴足。
2015年12月,文某以其所持甲公司股权的60%作为出资,评估作价为200万元,与唐某共同设立乙公司。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27题,单选)
A、因实际出资尚未缴纳完毕,故文某对乙公司的股权出资存在权利瑕疵
B、如甲公司经营不善,使得文某用来出资的股权在1年后仅值100万元,则文某应补足差额
C、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的剩余出资,则甲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D、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的剩余出资,则乙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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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2节>公司的资本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设立之股东出资。
选项A:
本题中,股权出资(转让)时尚未到约定的实缴时间,不属于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的情形,其股权不能受到限制,无瑕疵。
A错误。
选项B:
《公司法解释(三)》第15条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贬值发生在出资之后,且没有其他约定,B错误。
选项C:
文某仅将其一部分股权出资转让,他还是甲公司的股东,仍应该对甲
4.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
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2012年卷三34题,单选)
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
C、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
D、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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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2节>证券发行的基本条件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股票的发行。
A项:
《证券法》第10条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公开发行可分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按法条规定向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的构成公
5.李文、赵丹和邱声准备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李文、赵丹作为普通合伙人,邱声作为有限合伙人。
现咨询律师,律师给出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邱声不能以劳务进行出资,但是合伙协议可以另作约定
B、如果张良想作为普通合伙人加入企业只需经李文、赵丹同意即可
C、邱声向他人转让出资份额,李文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D、邱声的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不需要经过李文同意,但是李文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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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8节>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答案】:
D
【解析】:
①《合伙企业法》第64条第2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法》并没有规定合伙协议可以另作约定,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合伙企业法》第三章“有限合伙企业”中并未明确规定普通合伙人入伙时是需要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还是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但是《合伙企业法》第60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而《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6.下列有关保险利益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B、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C、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
D、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1节>保险法的概念、内容与原则
【答案】:
A
【解析】:
考查保险利益原则。
法律依据为《保险法》第12条、第31条。
7.中福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6月成立,有四名股东,分别是立财有限公司、东福有限公司、李某和张某,分别持股20%、40%、25%、15%。
中福实业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非常混乱,2017年6月,中福实业董事会提出准备为其股东立财公司与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张某不同意,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也非常不满,准备退出公司。
股东张某如果想退出中福实业公司,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如果中福实业和别人合并,张某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B、张某如果对外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C、如果中福实业公司章程规定股权不能对外进行转让,张某不能对外转让
D、张某对外转让股权后,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但此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答案】:
D
【解析】:
①《公司法》第74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因此,缺少“股东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7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8.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27题,单选)
A、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
B、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
C、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资额
D、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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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公司股东的概念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股东资格的取得与确认。
A项:
《公司法》第31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若公司没有成立,仍不能签发出资证明书。
A项错误。
B项:
《公司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因此,遗失出资证明书,并不必然丧失股东资格,B项正确。
C项:
出资证明书是证明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法律文件,记载的也是该出资股东的姓名和出资额,而不包括其他股东的姓名及出资额。
C项错误。
D项: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
9.甲、乙、丙、丁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10年。
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是正确的?
A、如果甲故意做假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则甲从全体合伙人向其发出除名通知之日起退伙
B、如果乙因车祸成为植物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应直接退伙
C、甲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可以退伙
D、丙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担任企业的经营管理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6节>退伙
【答案】:
D
【解析】:
①《合伙企业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企业法》第49条第2款规定,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因此,除名生效的日期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而非“发出除名通知之日起退伙”。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合伙企业法》第48条第2款的规定,合伙人被
10.关于破产重整的申请与重整期间,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三31题,单选)
A、只有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才能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B、重整期间为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
C、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并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D、在重整期间,就债务人所承租的房屋,即使租期已届至,出租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7节>重整程序的发动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破产重整程序。
A项:
《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只要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即可申请重整,故A项错误。
B项:
第72条规定: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故B项错误。
C项:
第73条第1款规定: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故C项正确。
D项:
第76条规定:
“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
11.李某和王某正在磋商物流公司的设立之事。
通大公司出卖一批大货车,李某认为物流公司需要,便以自己的名义与通大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通大公司交付了货车,但尚有150万元车款未收到。
后物流公司未能设立。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25题,单选)
A、通大公司可以向王某提出付款请求
B、通大公司只能请求李某支付车款
C、李某、王某对通大公司的请求各承担50%的责任
D、李某、王某按拟定的出资比例向通大公司承担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2节>公司设立的概念与设立方式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以及公司因故未成立时的责任承担问题。
A、B、C、
D项:
《公司法解释(三)》第4条第1款规定: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题中,李某和王某磋商设立物流公司,属于物流公司的发起人。
王某应当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而,A选项正确,应选;B、C、D选项均否定连带清偿责任的存在,不选。
12.李某、夏某与韩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李某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擅自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收益1万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有效行为,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
B、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效力待定行为,夏某与韩某有权追认
C、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可撤销行为,夏某与韩某有权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D、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无效,应恢复原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4节>竞业禁止
【答案】:
A
【解析】:
考查普通合伙人自我交易时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99条的规定。
合伙人违反竞业义务或与本合伙企业交易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
13.关于船舶所有权的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是所有权的成立要件
B、是所有权的效力要件
C、是所有权的对抗要件
D、仅对所有权具证明作用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2节>船舶所有权
【答案】:
C
【解析】:
考查船舶所有权的归属原则。
法律依据为《海商法》第9条: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14.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如合伙协议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34题,单选)
A、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
B、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C、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
D、应当按合伙人的贡献决定如何分配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3节>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法》第33条第1款: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由此可知,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有约定从约定,如合伙协议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B项正确,A、C、D项错误。
15.甲为蓝天股份公司的股东,由于其所持的该公司的记名股票被盗,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通知公司股票被盗事宜,公司即可宣布该被盗股票作废,并为甲补发等值股票
B、甲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股票失效
C、设在公示催告期间,乙从朋友手中购得该股票,则乙有权要求蓝天公司给以股东名义变更
D、设乙并不知情,则乙属于善意取得该股票权利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1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答案】:
B
【解析】:
《公司法》第143条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故A选项说法错误,B选项说法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故C、D选项说法错误。
16.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依据是:
()
A、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授权任命书
B、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的职权
C、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签订的书面合同
D、个人独资企业与受托人、被聘用人签订的委托或聘用合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3节>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答案】:
C
【解析】:
法律依据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的规定。
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者聘任他人管理企业,受托人或受聘人管理企业的依据是投资人与受托人或受聘人之间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或聘任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合同或聘任合同的一方主体是投资人而非独资企业。
17.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27题,单选)
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
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股东的权利
【答案】:
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股东与合伙人的知情权。
A项:
《公司法》第33条规定: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据此,有限公司股东通常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
18.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
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25题,单选)
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
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
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公司的分类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的种类。
A、B、D项:
《公司法》第14条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A、B两项错误,D项正确。
C项:
对于分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未作出限制性规定,可由公司自行决定,分公司并不要求必须由公司股东担任负责人,因此,C项错误。
19.以下关于票据权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B、票据权利是金钱债权
C、票据权利是证券性权利
D、票据权利是双重权利,持票人可以选择行使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票据权利
【答案】:
D
【解析】:
考查票据权利的内涵。
《票据法》第4条第4款规定: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票据权利的内容是要求票据债务人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所以是金钱债权。
票据权利一经发生,就与作为有价证券的票据本身合二为一,只有依据证券才能行使票据权利,所以票据权利是证券性权利。
票据权利是一种二次性权利,即票据权利首先应向票据主债务人或其他付款义务人行使付款请求权,付款请求得不到实现时,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有行使的先后顺序,票据权利人不能选择行使。
所以D选项
20.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3个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
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了丁,丁并不知情。
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B、由于该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
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5节>合伙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答案】:
A
【解析】:
考查合伙人擅自处分合伙财产的效力。
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21条的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主要原理在于任一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合伙企业对外从事交易,只要相对人是善意的,交易对其来说就有效。
21.甲船拖欠船员工资和引航费数月,甲船此次海上运输旅客时,几名旅客落水身亡,甲船继续航行中碰撞到暗礁,乙船对甲船进行了救助,相关债权人均向甲船的营运人提出了履行债务的请求,甲船应按下列何种顺序清偿?
()
A、旅客死亡赔偿—船员工资—引航费—乙船的海难救助费用
B、船员工资—旅客死亡赔偿—引航费—乙船的海难救助费用
C、乙船的海难救助费用—船员工资—引航费—旅客死亡赔偿
D、乙船的海难救助费用—船员工资—旅客死亡赔偿—引航费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7节>求助报酬
【答案】:
D
【解析】:
考查海难救助费用的偿还规则。
法律依据为《海商法》第22条、第23条的规定,本题中海难救助费用发生在船员工资、旅客死亡赔偿、引航费之后,因此应优先受偿,所以D选项正确。
22.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出资人不同
B、责任形式相同
C、财产归属不同
D、都不具有法人资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个人独资企业和相关经济组织的区别
【答案】:
B
【解析】:
考查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异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必须是1个自然人,合伙人必须是2人以上,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以A选项正确。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责任形式不同,所以B选项不正确。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所有,合伙企业财产归合伙人共有,所以C选项正确。
二者都不具有法人地位,都是非法人组织,所以D选项正确。
23.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王某、张某、李某3个合伙人,经三人同意,刘某入伙,刘某与三人约定刘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无效
B、刘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刘某对人伙后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不具有对抗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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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6节>入伙
【答案】:
A
【解析】:
考查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外责任时的效力。
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入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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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法 复习题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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