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A文景区导游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28172443
- 上传时间:2023-07-09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8.10KB
9A文景区导游管理制度.docx
《9A文景区导游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9A文景区导游管理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9A文景区导游管理制度
睢宁县白塘河湿地公园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导游(讲解员)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规范和提升景区导游(讲解员)人员工作,提高游客接待水平,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结合本景区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1、总则
1、公司设立导游(讲解员)专属管理部门—导游管理课,主要负责导游(讲解员)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承业任务安排等工作。
2、景区导游(讲解员)岗位设置包括专职、兼职和见习导游(讲解员),以下统称为“导游(讲解员)人员”。
导游(讲解员)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除轮休日外,严格执行工作作息时间制度,按时到岗,严禁擅自脱岗、离岗。
3、景区导游(讲解员)实行考核上岗制度。
考核分为笔试和技能测试,经考试成绩合格者,择优录取,招聘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
4、导游(讲解员)课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以上业务培训或讲解实训,以增强导游(讲解员)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导游(讲解员)人员管理实行日常测评和定向考评相结合方式。
导游(讲解员)人员每带一个团都作为日常测评科目,同时,每月再组织专场考核,实行优胜劣汰管理制度。
二、导游(讲解员)人员行为准则
(一)职业道德规范
1、自尊自强,敬业爱岗
2、热情友好,宾客至上
3、不卑不亢,光明磊落
4、真诚公道,信誉第一
5、意志坚定,沉着冷静
6、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7、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8、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9、文明礼貌,仪容端庄
10、耐心细致,优质服务
(二)服务行为规范
1、仪表礼仪
导游是景区的窗口,是景区形象,所以导游(讲解员)人员必须注意自己的仪表和礼仪,保持良好的形象,仪表端庄,发型大方,面部清洁,表情自然,服饰整洁。
上岗前要全面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以便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做好充分准备。
2、服饰礼仪
(1)导游(讲解员)人员着装的基本原则:
着装打扮要整齐清洁、得体大方,不穿奇装异服;衣服要合身,不可透、露,任何时候不得在游客面前整理衣裤。
(2)导游(讲解员)人员的仪容仪表:
①发型:
女士发型要美观、整洁、大方、实用,与脸型、体形、年龄相称;男士发型:
与脸型、体形、服装相配,鬓发不过耳,头发不触后衣领,不烫不染。
②面妆:
面部化妆以淡妆为佳,避免使用有浓烈气味的化妆品,注意与肤色及脸型相配。
③个人卫生:
特别要注意口腔、鼻腔、手指甲、头发的卫生。
3、言谈举止
①工作中必须注意使用文明和礼貌用语,解说中根据讲解点位置注意严肃与活泼相结合、固定内容与临场发挥相结合,与游客建立良性互动。
严谨使用轻浮言语与游客开玩笑等与导游人员形象不符的行为。
②工作中要注意举止文明,讲解中行进节奏适中、姿势优雅、得体规范,解说手势表达恰当,做到“言由心声,行为心表”。
③解说过程中要体现出朝气蓬勃、情绪饱满、乐观自信的精神状态和精神风貌,始终保持微笑服务。
(三)导游规范
1、引导标志:
导游应左手举导游旗,要保持正直,不要扛在肩上或插在腰带里,不能来回摇晃或拖在地上。
2、导游证:
导游带团应佩戴导游证(胸卡)。
导游证(胸卡)挂在脖子上,让其自然下垂在胸前即可。
3、话筒持法:
导游(讲解员)人员应右手拿话筒(扩音器),应斜拿在嘴边,不要靠在嘴上,也不要遮住面部,用普通话讲解,声音洪亮。
4、所站位置:
在景点内,导游(讲解员)人员应站在游客围成的扇面的中心。
5、面对客人:
导览讲解时,导游(讲解员)人员应面对客人(指点景物时除外)。
6、点人方法:
清点人数要使用国际通用的点人方法,以示对客人的尊重。
具体做法是:
用目光默数,但不能数出声来,切忌用手指指点点。
7、上下车做法:
上车时,导游应站在车门一侧,招呼大家上车,同时帮助年老体弱者登车。
下车时,导游应先下车,站在车门一侧,照顾大家下车。
8、面部表情:
始终保持微笑服务。
9、使用敬语:
对游客提出要求或者回答游客问题时,应使用敬语,回答得体。
10、其他注意事项:
①讲解过程中,导游(讲解员)人员不得吸烟、吃东西等与导览无关或有损导游形象的行为。
②导游(讲解员)人员应保持与部门信息畅通,手机必须保持常态化开机,时刻注意手机状况,保持畅通的通话状态。
③导游(讲解员)人员在讲解的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导览景点项目或者中止导览活动。
三、导游(讲解员)考核与奖惩办法
1、导游(讲解员)人员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获得工资薪酬的权利,工资薪酬=基础工资+带团提成。
其中,专职和兼职导游(讲解员)基础工资为1300元/月,提成工资计算方式是:
商务团12元/团次×所带团次;政务团15元/团次×所带团次。
见习导游(讲解员)基础工资为1200元/月,提成工资计算方式是:
10元/团次×所带团次。
2、对导游(讲解员)在带团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多次受到客人表扬的,纳入年终评优评先考核,并发放年终奖100-300元。
3、导游(讲解员)人员在突发事件中处理得当,为景区减少损失、赢得荣誉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4、导游(讲解员)人员拾金不昧,一次给予100-300元奖励。
5、讲解员在本景区服务3年,期间考取导游资格证的,考试费用给予报销。
6、开展“季度、年度导游(讲解员)之星”评选活动,每季度评选出“导游(讲解员)之星”1名;“年度导游(讲解员)之星”2名。
通过游客评价、部门评定、员工评议等方式综合评比产生。
⑴评选基本要求:
⑤⑥⑦⑧
①所带团队的游客意见反馈中未出现不满意者;
②讲解质量回访无重大问题者;
③本月、季、年度零投诉者;
④导游(讲解员)人员在本部门有其他突出表现者。
⑵奖励办法:
“季度导游(讲解员)之星”一次奖励100元;年度“导游(讲解员)之星”第一名一次奖励300元,第二名一次奖励200元。
上述各种荣誉以部门文件表扬,记入个人档案。
7、导游(讲解员)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本景区以外的其他导游(讲解员)业务,若有违反,将给予停岗停薪一个月并罚款500元处分,两次以上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8、导游(讲解员)人员必须服从业务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交代的任务。
如有无正当理由拒绝2次(含两次)以上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9、导游(讲解员)人员必须参加部门组织的考核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培训期间不得请假,培训考试成绩3次不达标的,解除劳动合同。
10、导游(讲解员)人员不得私自收费或向游客收取、索取“小费”,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11、导游(讲解员)人员在导览工作结束后,以恰当合适的方式邀请游客填写《导游(讲解员)导览评价意见书》,并及时将《意见书》反馈至办公室存档。
《意见书》评价内容和收回数量纳入导览质量考核体系,以分值量化。
评价分为优秀、一般、较差三个档次,其中优秀得5分、一般得2分,较差的-5分,《意见书》未反馈(收回)再扣10分。
12、导游(讲解员)人员在导览中不得与游客发生争执,如遇游客纠缠或其他无理要求的,应及时向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作出妥善处理,严谨私自处置,否则将对当事人处以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直至开除。
13、导游(讲解员)人员在工作中受到游客投诉或由于自身处理不妥等相关问题,经核查属实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并处以100-300元罚款;第二次停岗停薪一个月,并处以300-500元罚款;三次(含三次)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
14、导游(讲解员)人员在带团服务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查实的,应当即向客人道歉。
如客人提出合理的赔偿,所赔偿款由导游(讲解员)人员承担,同时给予停岗停薪一个月,并处3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5、导游(讲解员)在团队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客人意见书上交导游(讲解员)部门,如累计3次未收回意见书的,将扣除当月工资作为处罚。
16、导游(讲解员)不得利用带团机会携带亲朋好友旅游,如有违反者,处罚100元/人次。
四、其他
1、本办法解释权归属睢宁县白塘河景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景区 导游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