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存在问题及承租企业应对策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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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存在问题及承租企业应对策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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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存在问题及承租企业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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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文基本情况
论文名称
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存在问题及承租企业应对策略
主要完成单位
南京中建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设备部
主要完成人
徐龙坤
论文发表刊物名称
发表时间
(或期号)
论文内容简介(1.论文背景概要2.科学性
3.创造性)
1、论文背景
改革开放后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促进了基本建设规模的不断加大,尤其是国有大型施工企业的改制和经营模式转变,使得我国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应运而生,国有、民营、合资等租赁企业雨后春笋般出现,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出现了超常规的快速发展,但和欧美、日本等国家相比,我国建筑机械租赁市场还不发达,存在租赁市场地位不明确、法规不健全、信用机制缺失、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
经营租赁的企业虽多,但中小规模租赁企业占绝大多数,特别是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小型民营企业是租赁市场中的主力军。
但随着国内近年经济发展速度趋稳,建筑机械需求有所减少等问题致使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出现了供大于求现象,设备租赁形成激烈的竞争,市场秩序混乱。
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得国内快速发展的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出现一些问题,为建筑机械承租企业带来很大风险和安全隐患。
本文通过针对我国建筑机械租赁市场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对这些问题提出承租企业应对的策略,以降低租赁企业的租赁风险,减少安全隐患,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高效的进行。
2、科学性
本文对租赁市场现状和存在问题认识清楚,分析透彻,内容详实。
3、创造性
本文针对市场现状和存在问题有的放矢的提出承租企业应对策略,许多观点具有针对性、独特性、实用性和初创性。
二、申报单位意见
完成单位意见:
(完成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三、评审意见
中建安装科技成果评审小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中建安装科技成果评审小组组长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四、附件目录
1.论文全文
2.论文发表证明资料
3.其它材料
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存在问题及承租企业应对策略
徐龙坤
南京中建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
摘要:
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建筑机械租赁市场飞跃式发展。
但目前建筑机械租赁市场管理不规范,市场秩序混乱,承租机械设备存在
很大风险。
本文从目前我国建筑机械租赁市场现状为着手点进行分析,重
点探讨租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承租企业的应对策策略。
关键词:
建筑机械租赁,问题,应对策略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基本建设规模不断加大,特别是企业改制或转变经营模式,尤其是国有大型施工企业的改制和经营模式转变,使得我国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应运而生,国有、民营、合资等租赁企业雨后春笋般出现,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出现了超常规的快速发展。
但随着国内近年经济发展速度趋稳,建筑机械需求有所减少等问题致使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出现了供大于求现象,设备租赁形成激烈的竞争。
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得国内快速发展的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出现一些问题,为建筑机械承租企业带来很大风险和安全隐患。
下面就建筑机械租赁市场现状、存在主要问题及承租企业应对对策分析如下。
一、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现状
我国建筑机械租赁业务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国内租赁市场中占有很大比重,是极具活力和代表性的行业,建筑机械50%以上的采购量用于租赁,其中个别建筑机械的租赁比例高达70%。
近几年我国建筑机械租赁企业数量急剧增长,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建筑机械租赁发展的更快。
据有关资料介绍,仅北京地区就有专业租赁塔机的租赁公司400余家,上海也有300多家这样的企业。
但是固定资产超亿元的租赁公司只有少数几家,大部分是固定资产在500万元以下的小型租赁企业,其中个体经营者占有相当大比例,在用的建筑机械70%以上为这些小型租赁企业拥有,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家上市公司。
据资料介绍,北京市80%以上建筑机械租赁企业为私有,且80%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
与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建筑机械租赁企业规模化占有比率大、很多跨国租赁公司的租赁业务遍及世界各地的情况相比有很大差距。
目前国内建筑机械租赁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类企业:
1、国有大型建设企业集团所属的租赁企业。
这类企业资金实力强,设备更新快,进口高新技术设备多,设备拥有量大,而且专业机械设备多,专业技术人才多,技术力量强,设备管理规范、服务到位。
这部分企业首先满足企业内部市场需要,在建筑机械租赁市场上有一定份额。
2、通过改制从大型建筑企业剥离出来的租赁企业。
这类企业拥有较多的机械设备,管理基础好。
但这类企业中有些设备相对陈旧,技术状态老化。
3、民营租赁企业。
近几年这类企业发展较快,数量较多,是建筑机械租赁市场的主力军。
但民营租赁企业普遍规模小,受资质、设备先进性、管理、专业人才等限制,竞争力相对较弱。
4、合资租赁企业。
这类企业往往是一方出资金,另一方出机械设备及技术管理,共同组建成专业化租赁公司。
5、厂商租赁。
建筑机械设备生产厂家以租代售,灵活经营,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维修保养、技术培训、配件等。
6、国(境)外经营机械厂商在中国设立租赁公司,开展租赁服务。
建筑机械租赁企业出现大跃进式的快速增长,致使租赁厂家众多,其中规模小、管理不规范的小型民营企业占多数。
但但和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时间短,规模小,规范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信用管理体制等,加之近几年国内经济的稳速发展,建筑机械租赁市场自2012年起已经结束了快速增长的时期,租赁市场进入到恶性竞争阶段。
市场秩序混乱、竞争不规范为承租单位带来很大的租赁风险和考验。
二、我国建筑机械租赁中存在的问题
1、租赁市场定位不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困难。
目前我国建筑机械租赁属于建筑业还是服务业定位不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里不含建筑机械租赁企业,所以普遍认为建筑机械租赁企业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不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范围,致使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得不到很好地贯彻执行,租赁企业得不到有效的规范管理,在有些方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能按政府法规要求对建筑机械租赁企业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和处罚,造成建筑机械租赁在某些方面管理失控。
2、缺乏行业机构管理与法律保障
建筑机械租赁市场的宏观管理,缺乏统一的归口管理部门,权力分散、责任不清,容易产生推诿、扯皮现象,难以在政策上协调统一,使之对租赁市场的管理陷入有名无实的“真空地带”。
建筑机械租赁政策也相对滞后、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系统完备的租赁法规。
租赁业无法可依,租赁合同当事人没有统一的行为规范,租赁合同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3、市场信用机制缺失。
没有建立信用机制,有些租赁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为承租单位提供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不按合同提供维修保养等及时满意的服务。
4、信息化平台尚未搭建
打造一个信息化的平台有利于弥补传统方式进行交易的不足,使得承租和出租双方能及时进行对接,改善施工企业需要租赁设备时不能及时找到相应设备的问题,而出租方则手里有闲置设备却找不到承租人等状况。
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信息平台。
5、没有准入机制,市场秩序混乱。
没有行业准入机制,进入门槛低,甚至几个人凑资买几台机械设备就可以进行租赁经营,又因无“法”可依和无人管理,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市场竞争现象较为普遍,这是造成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
这些小型机械租赁企业,普遍缺少管理经验,没有基本的技术力量,许多企业没有专业的安装、维修保养人员,致使设备得不到必要的维修保养,造成事故隐患;有的企业超资质范围承接业务,套用、借用资质现象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许多小型租赁企业无安拆资质,或资质不够,以挂靠的方式从事租赁设备安拆业务;有的企业经营者,单从资本投入回报率出发,在购买设备时选择价格低廉的产品,甚至技术状态不好的二手设备;有些生产厂家为迎合市场这一需求,降低设备设计钢材尺寸、构件配置、改变生产工艺等办法降低生产成本,个别厂家更是唯利是图,制造许可证、合格证、都可以与客户做金钱交易,旧设备配上新合格证,蒙混相关检查监督部门,致使质次价廉的设备进入建筑市场。
所有这些都严重扰乱租赁市场秩序,给承租单位工程施工带来巨大风险和安全隐患。
6、全国或地区性的建筑机械租赁没有统一的指导价格。
一些租赁企业为争夺市场,不惜相互压价,造成恶性竞争,恶性竞争的结果是“牺牲”服务,通过减少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和人员培训投入来降低经营成本,致使经营成本远低于正规租赁企业,造成不公平竞争。
7、建筑机械租赁合同不规范。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建筑机械租赁标准化的格式合同文本,容易造成租赁合同不严密,责任不明确、条款缺乏准确性、严密性,在履行过程中常常发生纠纷。
8、没有强制报废制度,租赁市场出现超期服役现象。
目前在用的建筑机械没有推出强制报废制度,超过产品设计使用年限而继续使用的设备大量存在。
对这些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与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设备管理模式等同的话显然是不合理的,也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风险和使用风险。
9、缺乏统一的租赁机械设备完好标准或虽有些地方标准,但不严格执行,使得租赁企业对租赁设备疏于管理。
10、目前在建筑市场上,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较少,在建筑机械的安拆过程中,存在无资质作业现象。
11、筑机械设备租赁与管理出现脱节。
有些企业租赁建筑机械时,操作人员随机而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权利和义务不明确,造成设备维修、管理责任不明,致使设备租、管、用脱节。
三、面对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承租单位应对措施
1、从租赁市场的宏观管理来说,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应尽快明确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地位、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建筑机械租赁信息平台和市场信用机制、制定市场准入制度和建筑机械设备管理技术标准,加强对建筑机械租赁市场的管理,使建筑机械租赁市场成为一个公平、公正、规范的市场,打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租赁秩序。
2、作为建筑机械承租单位,面对严峻的市场秩序和竞争形势,应采取有力的应对措施,确保设备租赁工作顺利进行和工程施工安全。
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加以应对。
(1)、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承租企业应切实加强机械设备的租赁管理
建筑机械租赁,不仅仅是满足工程施工,更是涉及工程施工效率、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租赁成本等方面,因此企业应改变观念,提高设备租赁工作在项目施工管理、企业设备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认识,企业要设立设备主管部门,项目应设立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为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企业要注重提高本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租赁市场信息收集。
在国家没有统一的信息平台之前,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及时把握租赁市场动向和租赁企业信息,为本企业建筑机械租赁提供决策依据。
(3)、建立本企业《大型机械设备合格租赁商名录》
严格审查租赁商资格,承租单位设备主管部门应根据拟租赁设备信息,组织或委托项目部对潜在租赁商进行考核评价,必要时要进行实地考察。
考核内容包括租赁商的资质、供应能力、产品性能、产品技术资料和综合信誉等,并要求租赁商提供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留存。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出租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维修安全认可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拆操作人员具备施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考核合格作为合格租赁商,纳入企业《大型机械设备合格租赁商名录》管理。
对租赁商实行资格准入和信用准入制度,租赁设备只能从《大型机械设备合格租赁商名录》中信誉好的企业租赁。
特殊情况需要自《大型机械设备合格租赁商名录》外租赁设备时,应由企业设备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新的出租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人员到出租方实地考察,审核合格者,纳入《大型机械设备合格租赁商名录》。
不应从未纳入设备合格租赁商外的其他单位租赁设备。
(4)、租赁机械合理选型
项目应根据施工需要和使用工况,正确选择欲租赁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做到既满足施工要求,又不出现大“马”拉小车或小“马”拉大车现象,以可降低租赁成本和保证施工安全。
如曾有的企业在租赁塔吊时,因设备选型不正确,设备进场后无法使用,可塔吊基础已做好,既增加了工程支出,又影响了工期。
(5)、加强租赁合同的签订管理,这是设备租赁工作的重中之重。
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筑机械租赁方面统一的格式合同文本,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更加慎重。
租赁合同的内容应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词应该严谨,数字要准确,并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保证租赁合同能顺利履行。
1)、合同签订前的调查研究
签订合同前,至少选择三家合格租赁商进行招议标,初选的租赁商应具备经营许可、资质证明、安全认可书且信誉好、技术服务能力强。
企业设备主管部门及项目部应对机械出租方进行实地考察、评价和作周密详细的了解及评估,对拟租赁设备的生产厂家现状和社会信誉、设备使用年数、设备年检情况、设备技术状况等进行了解。
凡是小厂生产的机械设备、在社会上使用评估较差的设备、使用年限长或超期服役的设备不能租用;年检合格证、设备保险到期或超期的不能租用。
从中选择设备技术状况好,设备备案及设备保险、安全技术档案等齐全、具有安拆、维修资质的出租单位作为租赁商。
2)、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明确指出租赁方式,是采用计量租赁还是采用计时租赁;租赁期限,是短期租还是长期租,小型机械设备以不超过半年至一年为宜,在原租赁合同履行期满后可商定续租;设备租金包括的各项费用,如设备使用费、折旧、大修费、经常性修理费、贷款利息、投资回报、保养费、年检费、车辆使用费、设备保险费和管理费等;租赁合同还应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
租赁流动式起重设备(汽车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等)时,租赁单位必须出具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设备保险、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在项目部备案。
租赁建筑起重设备(主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桥式起重机等),租赁单位必须出具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设备保险、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在项目部备案。
3)、合理选择租赁方式
在租赁时间较短、工程量较小的情况下可采用计量租赁,当租赁时间较长、工程量较大时,可采用计时租赁,一般可按月计价,大型设备和需要持证操作的设备等应带人租赁,中小型设备可不带人租赁。
4)、合理确定设备租金
设备租金与设备折旧、投资回报、大修费、保养费、经常性修理费、年检费、车辆使用费、保险费、人工工资和管理费等有关,各企业计算方式不同,租赁双方难以统一。
一般采用招议标和比对市场同类同规格设备租赁价格及参照以往租赁价格确定。
5)、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责任
合同应约定设备使用、保管、安拆、维修保养、设备保险、人工工资等责任的承担方,出现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备损坏时的赔偿责任。
合同还应明确安全责任以及出租方随机操作人员的履约责任。
6)、可尝试履约保证金办法
为保证租赁合同顺利履行,规范双方行为,租赁双方可相互提供履约担保。
承租方
缴纳履约保证金,且保证金不低于租金;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设备使用保证金,如设备存在缺陷或维修服务不及时影响承租单位生产时,该保证金可用于有关费用支出。
这一方式,目前租赁市场还没有普遍实行,可做有益的尝试。
(6)、加强租赁设备进场验收管理
设备租赁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应按施工进度要求组织设备进场并做好进场验收。
对进场设备的外观、安全装置、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年检合格证、设备保险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等设备状况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
租赁建筑起重机械时,项目部应审核安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
不符合合同规定、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能进场安装使用,并及时与出租方联系解决。
4、总结
总之,面对激烈竞争的建筑机械租赁市场,承租单位应善于了解市场、把握市场,
以严谨的工作作风、科学的工作方法应对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就可以降低承租风险、规避承租风险。
参考文献:
[1]上海星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与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建筑机械化》2008年03期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参考
[3]任艳华,郭五中,王明利。
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的思考[J]科技信息,2008(27)
[4]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安投字[2012]258号文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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