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doc组织变革管理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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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doc组织变革管理资料
四川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省建设厅省计划发展委员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税务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报批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0l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我省勘察设计单位的改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尽快形成为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全过程提供技术性、管理性服务的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体系。
(二)基本思路:
改企建制、政企分开、调整结构、扶优扶强。
(三)目标:
勘察设计单位由现行的事业性质改为科技型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之成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二、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要有利于市场竞争,有利于发展生产力。
(二)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通过改革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将技术和智力资源作为勘察设计单位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提高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技术质量水平,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发展。
(三)清理整顿勘察设计市场,提高勘察设计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稳妥进行现有勘察设计队伍总量调整,压缩规模、优化结构、使我省勘察设计单位更加适应开放式管理和规范化的市场竞争机制。
(四)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特点,允许勘察设计单位自主选择不同的改制模式和内部管理体制,实现产权多元化和多种所有制的组合。
(五)改制后勘察设汁咨询企业的技术人员、装备、技术能力及许册资金、工作条件等必须达到规定的资质标准。
(六)勘察设计单位其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具有经营管理能力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长期从事勘察设计咨询业务的管理人员。
三、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按照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勘察设计单位重新与资产所有者或资产管理者建立经营关系,成为自主经营、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新企业与现行主管部门脱钩,政府部门不再直接干预勘察设计单位的合法经营活动。
大型勘察设计单位的改企建制工作可分步进行,有条件的印位可同步进行;中型勘察设计单位宜改企建制步进行;小型勘察设计单位应改企建制—步到位,同时完成。
省级勘察设计中位在2001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改企任务,由事业单位改为利技型企业。
到2OO3年底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中小型勘察设计单位在2OO3年6月3O日前完成改企建制任务。
(二)对生产经营体制进行改革,参照国际通行的经营模式,使勘察设计企业成为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全过程提供技术性、管理性服务的体系,使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三)建立健全企业人力激励机制、技术进步机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大力改持技术装备和技术手段,全面提向企业素质。
四、生产经营模式的改革-`
(一)大型勘察设计单位可以按照国际通行的工程公司、工程设计咨询公司的模式进行转化,成立资产多元化的工程设计咨询公司或设计集团,在此基础上还可根据专业和技术特点组成分公司或子公司,形成多元化的生产经营格局。
建立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公司,为固定资产投资的决策与实施提供全过程服务,向规模经营方向发展。
(二)中小型勘察设计单位可向工程设计咨询公司或专业设计公司转化,或成立设计事务所、项目管理公司等为固定资产活动提供科学、可靠的管理、咨询和技术服务;或向专业设计事务所、专业设计公司等模式转化,提供专业技术设计咨询服务。
(三)勘察单位可向岩土工程公司或岩土工程咨询公司转化,逐步使技术服务和劳动服务相结合;也可将其钻探、测量、岩土施工分离后成立钻探公司、测绘公司和岩土工程施工公司,提供专业化的单项成多项服务。
(四)对仍有事业费拨款、含有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为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职能(如规划、林业、资源调查、监测等)职能的勘察设计单位,属事业职能的部分应予分离,保留事业费拨款,按事业单位法人管理模式运作,具体改革办法由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其余部分改制为科技型企业,按市场经济的机制运作。
(五)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实行合并或兼并重组,自主选择生产经营模式,也可以自愿选择加入本专业或跨专业的大型企业集团。
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将某一部门所属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全部或大部分捆在—起拼凑为企业集团。
对己并入集团或总公司的勘察设计单位,凡有违于企业自主原则的,应重新调整。
五、资产结构的调整与改革
(一)大型勘察设计单位应改为资产结构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可以国家控股或参股,或者由本单位职工、其他法人出资购买国有资产,组建股权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
大、中型勘察设计单位在进行内部经营机制转换和下属企业的改造时,也可以组建企业控服(参股)、多方资金参加的股权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中、小型勘察设汁单位可依法改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企业。
优化人才、技术、管理、资产等资源配置,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
(三)中小型勘察设计单位在产权明晰的条件下,可通过合并、兼并、买断等方式进行资产和人才资源重组。
也可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等方式,但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者必须符合本实施意见第二条第(六)款规定的条件。
六、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险、职工安置和工资管理
、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参加当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统筹制度。
改为企业的单位,从2002年1月l口起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建力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职工原来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不再补缴社会保险费。
,原按事业单位规定计发的离退休费标准不变,所需经获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例。
改为企业前参加工作,改为企业后至2007年1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按照企业的办法执行。
为保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在五年过渡期内,按照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如低于按事业单位退休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其差额部分(以下简称待遇差),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统筹基金中支付。
其中2002年1月1日后退休的,发给待遇差的90%;2003年1月l日后退休的,发给待遇差的70%,2004年1月1日后退休的,发给待遇关的50%;2005年1月1日后退休的,发给待遇差的30%;2006年1月l日后退休的,发给待遇差的l0%,2007年1月1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该项补贴。
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核定补贴标准时,企业平均基本养老金按所在城市2002年1月的标堆计算,事业单位退休金以2002年1月本人缴费工资的基数计算,本人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亦封定在2002年1月,次核定后不再变动。
,按照属地原则,参加企业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执行当地规定的标准。
而基本养老金
仍按事业单位计发办法执行的勘察设计单位,按本实施意见调整执行。
已经随原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的勘察设计单位,仍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l口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职工,由本人申请,单位同意,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允许提前退休的人员,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退休费按事业单位退休金计发办法计发,所需经费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安置费按改制上一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基本工资乘以本人实际工作年限为标准汁算。
领取安置费的职工,不再与原企业保留劳动关系。
自动离职人员不发给安置费。
,凡符合现行病退条件的,均可出本人申请,
经体检办理病退。
不符合办理病退条件的,按富余人员安置。
、抚恤费、遗属补助费等费用,按规定标准从评估后的国有净资产中划出,留给改制后的企业用于支出。
,要按照国家现行工资政策规定,建立企业工资制度,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资总额包干等工资总量调控办法,并随着改革深入逐步过渡到由公司根据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自身经济效益自主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改制中位实行工效挂钩等工资制度后,内部要逐步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基本工资制度,建立上资能增能减机制,形成有效的工资激励利约束机制。
有条件的改制单位应积极探索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具体办法。
(二)税收政策
,5年内兔征企业所得税。
,按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发的L2O00]38号文件规定执行。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改制单位,土地出让金按评估确定地价的20%缴纳。
(三)产权界定与资产处置
,包括债权债务并办理变更过户手续。
,先进行消产核资,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创造谁所有”的原则,在处理不良资产和剥离非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进行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包括土地使用权)。
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以前单位所积累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后,国家投入部分仍界定为国有资产,单位所创造积累的资产界定为企业自有资产。
,增强市场竞争和抗风险能力,对界定后的国有净资产,可按职工个人改制前一年工资收入的三倍划拨给改制企业,用于对职工的身份进行置换或一次性安置,以解脱政府的无限责任和改变企业用人的管理方式由政府用人向企业用人转变。
、奖金、福利费、按规定计提的、业余设计提成等结余,应从评估后的国有净资产中划出留给改制企业按职工工龄、职务(职称)、贡献等量化偿还给职工。
,应考虑职工长期对国家做出的贡献,可根据多年的资产积累情况,提取不低于30%的国有净资产作为职工红股,留给改制企业技工龄、职务(职称)、贡献等量化给职工。
、竞争性行业,改制时原则上国有
资产可部分或全部退出。
可将其部分或全部资产出售给原单位集体或内部职工实际成交价低于净资产20%(含20%>的,由同级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成交价确定后,内部职工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的,可享受30%的优惠;如一次性付款有困难的,可与同级财政(资产管理)部门签盯协议,三年内分期购买。
、分解处置后所余部分,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可部分或全部划拨给改制后企业使用。
划拨有困难的,可以作为国家扶持转制企业的专项基金五年内留在转制企业内有偿使用;或按原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净资产为负数的勘察设计单位可以从改制后5年内应交税收中给予弥补。
,且一直坚持自收自支的勘察设计单位,国有资产评低在l00万元以下的免计国有资产份额。
国有资产在l00万元以上,可减半计算,并由企业买断。
。
包括:
需要拆除的危房;超过使用年限、长期闲置不能利用的设备和折旧为零的设备;有帐无物、以前年度的挂帐、潜亏、长期的呆帐、坏帐、经营性亏损以及资产主管部门认为可以核销的其他资产。
,其所有权属勘察设计单位,包括专利、专有技术、成果资料、著作权、单位和个人注册资、品牌标识、商业信誉等。
(四)其他有关政策
按照按优扶强的改革思路,积极帮助达到资质标淮购单位扩大业务范围,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
在国家新收费方案出台前,按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宇375号文件规定的费率收取标准基础上,提高—个百分点;持国家正式公布新收费标准后,按其具体规定执行。
,不提倡企业员工人人持股。
有条件的,可根据经营层(者)任职期间经营业绩及国有净资产增值状况,从企业净产中提取部份国有(或企业)资产的收益权量化奖励给经营者,其量化幅度为经营层(者)个人持股金的30一50%。
,经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审定,从省财政经费中给予奖励。
、精干主体的原则,改制单位可将其生活后勤的服务部分分离山来,成立物业公司、服务公司等,逐步实行社会化经营,达到拓宽社会服务领域,安置富余人员的目的。
这些公司都可享受勘察设计单位改制的各项优惠政策。
,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勘察设计单位原有住房基金提留、房改售房款节余等留作企业住房资金使用。
按省市有关住房标淮及货币分房的标准规定,对职工住房欠帐太多的单位,可从国有净资产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以补偿。
七、体制改革助工作程序
(一)准备阶段: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和文件,做好宣传动员,调动全体职工参与改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阶段:
摸清家底,搞好资产评佑和产权界定的基础工作。
凡涉及国有资产剥离、买断、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的,需到财政部门办理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立项及确认、产权登记、国有资产处置等相关手续。
(三)改制方案的拟定阶段:
集思广益,实事求是,制订适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方案,既要突出自身特点,又要有利广单位发展。
(四)改制方案报批阶段:
按勘察设计单位隶属关系,将改制申请报告、改制方案、职代会决议等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后实施。
并报省建设厅备案。
(五)改制方案批准实施后,改制单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注销事业法人,注册企业法人;企业资产产权登记;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划转手续;工商注册登记;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定及变更手续等。
八、其它事宣
.
、情况复杂、涉及面宽、政策性强。
经研究,成立全省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
省建设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省编委办等部门,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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