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加气站安全检查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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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加气站安全检查要点
加油站、加气站安全检查要点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通用内容及方法
第一
、
企业领导依法履职
企业领导依法履职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主要负责人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指挥权、决策权的人,如:
*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厂长(经理);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
*人独资企业的企业投资人;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照主;
*他类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对领导履职情况的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七项:
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方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包括从主要负责人到职工的各级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形成自上而下的全员管理体系,做到“人人有责”;还应包括各级职能部门、科室的安全责任,形成横向的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做到“事事有人负责”;同时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体系,明确考核要求、考核办法、奖惩等内容。
不同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应按照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进行细化和分解,一般应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报告、遵守安全规章和从事本岗位工作安全要求等内容。
*直接询问主要负责人是否清楚自身的安全职责;
*调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判断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责任制内容是否包括了全体从业人员,重点查看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经营)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工和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查看责任制内容是否全面、合理,是否能反映本岗位安全工作的需求;
*现场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清楚自身的安全责任;
*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是否建立了配套的考核系统,是否按期考核,有无奖惩措施等。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都应具备以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同时,还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不同工种和作业岗位的操作规程。
常用检查方法
调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定是否制定了上述基本的管理制度,制度内容是否全面、合理等;
调阅操作规程,确定其范围是否包括了各个重点岗位和工种,内容是否全面、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
询问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关于制度规程的制定、修改和实施情况,确定制度是否认真落实;
调阅有关安全教育、检查等的台帐,检查制度规程的落实情况;
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清楚规章制度的内容;
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操作规程的实际眼帘,检查规程的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投入的具体实施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治理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主要有以下方面:
*事故隐患治理费用;
*安全技术措施资金;
*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维护费用;
*劳动防护用品购置制度的费用;
*劳动条件改善的费用;
*为员工全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安全投入管理台帐,内容包括:
安全投入计划或项目,资金的审批、项目实施情况等。
常用检查方法:
*询问主要负责人安全投入的总体情况;
*调阅安全投入的管理台帐或财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的账目、票据,核实是否真正投入了资金;
*询问安全管理人员有关购买安全设施、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缴纳工伤保险费等的具体情况,明确安全投入是否达到了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
*现场查看安全投入的实施情况。
四、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和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的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方案及防护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员、资金、时间等、确保及时消除隐患。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的制度、台帐、对检查及整改工作进行系统化管理。
常用检查方法:
*调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总结、计划、判断在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是否开展了安全工作:
*询问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关于本单位安全工作的总体开展情况、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检查是否制定了安全会议制度或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的制度;
*查看有关会议纪要,明确是否定期研究了安全生产问题。
五、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方案及防护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员、资金、时间等、确保及时消除隐患。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的制度、台帐、对检查及整改工作进行系统化管理。
常用检查方法
询问主要负责人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判断其是否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
调阅安全检查和治理的制度、了解开展工作的程序及要求等;
调阅安全检查台帐,全面了解检查开展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达到了制度规定的要求;
调阅隐患治理台帐并对隐患治理进行现场检查,判断是否认真开展了整改工作。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明确了应急救援组织,有相关人员名单并进行了职责分工,有通讯联络方式;
描述了生产经营单位的概况,对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了分析,识别出可能存在的事故及其部位和形式;
针对识别出的事故编制了应急救援措施,内容应包括报警、现场处理、伤员医疗急救、警戒、危险物品转移、废弃物处置等;
确定了预案的启动、关闭条件;
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
明确了应急演练的时间、程序要求;
明确对预案修订的要求;
对预案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向社会求援的程序步骤。
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及时进行总结和修订工作,并做好演练记录。
常用检查方法
询问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的情况;
调阅应急预案及其演练记录,检查其内容是否完善,演练是否到位;
询问相关人员是否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现场演练应急预案的步骤。
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如何向政法部门报告事故的发生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明确发生事故后立即向政府部门报告的内容。
应建立事故管理台帐,对发生的事故建档记录,定期统计分析。
常用检查方法:
查阅文件,确认是否建立本单位发生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调阅事故管理台帐、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询问现场有关人员,了解是否有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等情况。
第二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主要检查内容
安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除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常用检查方法
询问相关人员或调阅有关资料,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属上述高危行业和从业人员数量,确定其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对高危行业和其他行业、大中型生产经营单位要调阅安全管理资料,判断是否配备了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来满足安全工作的需要;
查看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等资格证明,并询问安全管理人员相关的安全知识,判断其是否具备了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询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确定是否属于专职。
第三
、
安全
管理制度
主要检查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都应具备以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同时,还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不同工种和作业岗位的操作规程。
常用检查方法
调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定是否制定了上述基本的管理制度,制度内容是否全面、合理等;
调阅操作规程,确定其范围是否包括了各个重点岗位和工种,内容是否全面、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
询问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关于制度规程的制定、修改和实施情况,确定制度是否认真落实;
调阅有关安全教育、检查等的台帐,检查制度规程的落实情况;
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清楚规章制度的内容;
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操作规程的实际眼帘,检查规程的落实情况。
第四
、
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检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应定期开展以下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新员工三级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和复审;
变换工种教育;
转岗、复工教育;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教育;
从业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
其他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常用检查方法
调阅安全教育制度,查看教育内容、形式等规定是否全面、合理;
调阅安全教育台帐,检查培训是否按制度开展,是否进行了全员培训,培训内容是否全面,培训是否达到学时要求等;
检查安全考核的开展情况,是否真正进行了安全考核,有无试卷,对不合格者的处理情况;
现场抽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了教育培训内容;
检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
第五
、
作业场所
主要检查内容
为保证从业人员安全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检查中应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工作环境进行以下方面的检查:
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噪声、光污染、振动、高温等)的控制消除情况;
厂址、作业区的布置是否合理;
建筑物的距离是否符合通风、采光、防火要求;
各种仪器、仪表是否选用合理、灵敏可靠、易于辨识;
建筑物的结构强度、耐火等级、通风、照明、防火、放水、防静电等是否合理;
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
危险物品的储存;
作业环境内办公和工作设置、设备布局是否合理。
主要检查方法
对危险物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进行现场检查;
使用仪器测量安全距离、噪声、高温和防静电等情况;
调阅有关设计资料,对工作环境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第六
、
防护设备和用品
主要检查内容
依据规范标准对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设备和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进行以下方面的检查:
配备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配备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质量和标准;
劳动防护设备、用品发放台帐和记录;
从业人员使用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检查和维护情况。
常用检查方法
调阅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购买、发放记录,对照现有工种,确定是否配备齐全;
到库房检查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质量,确定是否为定点正规厂家产品,检验标志和合格证是否齐全;
现场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和穿戴了劳动防护设备、用品;
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检查、维护方法。
第七
、
从业人员
主要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操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是否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危险作业时,如动火、登高作业等,是否采取了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经过安全部门的审批;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执政上岗;
是否按规定穿戴了劳动防护用品;身体精神情况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常用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人员操作具体情况:
调阅危险作业审批记录,确定是否经过审批并采取了防护措施;
现场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询问作业人员是否掌握操作规程内容。
第八
、
应急救援预案和危险源管理
主要检查内容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明确了应急救援组织,有相关人员名单并进行了职责分工,有通讯联络方式;
描述了生产经营单位的概况,对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了分析,识别出可能存在的事故及其部位和形式;
针对识别出的事故编制了应急救援措施,内容应包括报警、现场处理、伤员医疗急救、警戒、危险物品转移、废弃物处置等;
确定了预案的启动、关闭条件;
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
明确了应急演练的时间、程序要求;
明确对预案修订的要求;
对预案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向社会求援的程序步骤。
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及时进行总结和修订工作,并做好演练记录。
常用检查方法
询问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的情况;
调阅应急预案及其演练记录,检查其内容是否完善,演练是否到位;
询问相关人员是否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现场演练应急预案的步骤。
第九
、
职业卫生
主要检查内容
主要进行以下方面的检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配备情况;
生产布局的情况,应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配套的卫生设施情况;
设备、工具和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从业人员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常用检查方法
调阅卫生、环境部门的检测报告,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有效控制;
询问作业人员,了解作业现场危害因素的实际情况;
现场检查防护设施的工作情况和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等;
调阅有关设计资料,了解生产布局的具体情况。
危险化学品企业通用检查内容
1、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需要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查许可证。
2、安全投入。
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等费用情况。
查安全投入档案。
3、危险化学品企业规章制度。
工艺安全操作规程,检修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购销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工程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制度。
1、安全检查制度;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考核奖惩制度;4、安全隐患整改制度;5、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发放、使用制度;6、上网事故报告处理制度;7、出入库登记、验收、发放管理制度;8、防火、动火、检修等安全管理制度;9、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评价制度;10、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检查台帐;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台帐;3、安全生产奖惩台帐;4、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台帐;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台帐;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评价台帐;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台帐。
查制度文本。
4、安全教育。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一级站不少于6人,二级站不少于4人,三级站不少于2人)。
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从业人员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合格上岗。
查资格证,查培训和考核记录。
5、防护用品。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现场检查,或者查劳保用品购进帐目。
6、危险源管理。
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有重大危险源台帐,有应急预案。
查文本和台帐。
7、安全评价,
生产,储存,使用剧素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查评价报告。
8、防护设备设施。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查现场。
9、储存场所。
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危险化学品贮存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存于一级耐火库房,毒害性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库房耐火不得低于二级,易燃易爆品库房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库房门应为铁质或木质外包铁皮,并向外开,设置高侧窗,库房内不得设休息室、办公室,库房内应设温湿度计,
现场检查。
10、堆垛码放。
根据库房条件、商品性质和包装形态采取适当的堆码和垫底方法,各种商品不允许直接落地存放。
根据库房地势高低,一般应垫15厘米。
遇湿易燃物品、易吸潮溶化和矿潮分解的商品应根据情况加大下垫高度。
现场检查。
11、堆垛间距。
主通道大于等于180厘米,支通道大于等于80厘米,墙距大于等于30厘米。
柱距大于等于10厘米,垛距大于等于10厘米,顶距大于等于50厘米。
目测或测量。
加油站检查专项内容
检查
项目
检查
标准
检查
方法
1、经营和储存场所
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
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物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加油加气站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语、警示牌:
严禁烟火,熄火加油,不准使用手机等标志,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GB50156-2002中表404的规定,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米以及小于等于GB50156-2002中表404的规定防火距离1点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点2米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GB50156-2002中表404的规定防火距离的一点五倍且大于25米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
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GB50156-2002中表508的规定,车辆入口与出口应分开设置。
站内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三点五米,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六米,站内道路转变半径不宜小于九米,道路坡度不得大于6%。
加油场地及加油岛设置的罩棚,有效高度不应小于四点五米,应采用非燃烧体建造,加油站内的采暖通风设施应符合GB50156-2002中表11,1的规定。
2、储油罐
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油罐的各结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管口应高出地面4米及以上;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口,应高出建筑物顶一点五米及以上,其与门窗的距离不应小于四米,通气管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毫米,并安装阻火器。
通气管口距离围墙不应小于三米(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不小于二米)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铜或铝等有色金属制度的尺槽。
油罐的上孔应设操作孔,操作孔的上口边缘要高出周围地面二十厘米,操作孔的盖板及翻起盖的螺杆轴要选用不产生火花材料,或采取其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罐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零点二米处。
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采用油气回收系统的油罐应安装高液位报警装置。
1、加油站汽油罐、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置在室内或地下室,并有防止油罐上浮措施。
2、有关要有通气管。
3、油罐车卸油采取密闭卸油方式。
4、加油机必须设置在室外;液化石油气罐不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5、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罐埋地设置。
6、储罐设置就地指示的液位计、压力表和温度计以及液位上、下限报警装置。
7、储罐的出液管道端口接管位置,按选择的充装泵要求确定。
8、储罐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77Mpa。
3、油管线
油管线应埋地敷设,管道不应穿过站房等建筑物,穿过车行道时,应加套管,两端应密封与管沟、电缆沟、排水沟交叉时,应采取防渗漏措施,卸油软管、油气回收软管应采用导电耐油软管,软管公称直径不应小于五十毫米。
4、加油机
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自吸式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油管,加油机与储油罐及油管线之间应用导线连接起来并接地。
5、电气装置
5、电气装置
一二级加油站消防泵房、罩棚、营业室,均应设事故照明,加油站设置的小型内燃发电机组,其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排烟管口至各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排烟口高出地面四点五米以下时不应小于五米;排烟口高出地面4.5m及以上应大于5m。
埋地油罐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电气线路宜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
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必须冲沙填实。
电缆不得与油晶、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战房、罩棚等建筑物内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
罩棚下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节能型照明灯具
独立的加油站或临近无高大建(构)筑物的加油站、应设可靠的防雷设施,如防雷、防静电装置应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1、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和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2、当加油加气站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雷时,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3、加油加气站的汽油罐车和液化石油气罐车卸车场地,应设置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防雷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
4、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服装。
6、消防设施
固定式消防喷淋冷却水的喷头出口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2Mpa,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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