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简明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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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简明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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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简明手册
吉林省长岭县
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集中支付简明操作手册
吉林省长岭县财政局
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
1指标管理操作
1.1单位指标直接录入
1.1.1单位指标录入(业务科经办人):
登陆系统选择【指标管理】模块选择【指标管理】点击【指标单据管理】菜单点击【新增单据】按钮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单位指标录入】录入单位指标追加单的文号、指标标题及说明等信息点击【新增】按钮录入指标信息点击【保存】按钮选择录入的单据(或要送审的单据)点击【送审】菜单弹出“送审成功”对话框点击【确定】即可。
1.2单位指标审核、生效
1.2.1国库科指标审核(预算科指标审核):
登录系统选择【指标管理】模块选择【指标管理】点击【指标单据审核】菜单选择要审核的指标点击【审核通过】按钮,弹出“审核通过”对话框,点击【确定】完成审核。
1.2.2国库科指标生效(预算科指标经办):
登录系统选择【指标管理】模块选择【指标管理】点击【指标单据生效】菜单选择要审核的指标点击【生效】按钮,弹出“审核通过”对话框,点击【确定】完成审核。
2用款计划管理操作
2.1单位用款计划录入(单位经办人)
2.1.1单位用款计划录入:
登录系统选择【支付管理】模块选择【计划管理】菜单选择【单位用款计划录入】选项在弹出的页面,指标列表窗口中选择指标数据后点击【录入】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需要的“支付方式”和添写“说明”以及录入申请计划数。
点击【保存】后退出。
录入的申请计划信息在“计划列表”窗口中显示,选中记录点击【送审】按钮,显示操作成功。
2.2单位计划审核(单位审核人)
2.2.1单位计划审核:
登录系统选择【支付管理】模块在【计划管理】菜单选择【单位用款计划审核】选项选中要审核的记录点击【审核】按钮,在弹出对话框中可以录入单位意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审核。
2.3国库科初审(国库科计划支付初审)
2.3.1预算科初审:
登录系统选择【支付管理】模块选择【计划管理】菜单选择【财政用款计划初审】选项选中要审核的记录,点击【审核】按钮,在弹出对话框中可以录入审核意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审核。
2.4国库科终审(国库科计划支付终审)
2.4.1国库科终审:
登录系统选择【支付管理】模块选择【计划管理】菜单选择【财政用款计划审核】选项选中要审核的记录,点击【审核】按钮,在弹出对话框中可以录入审核意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审核。
2.5用款计划批复单下达(国库科计划支付初审)
2.5.1计划批复单下达:
登录系统选择【支付管理】模块在【计划管理】菜单选择【用款计划批复单下达】选项选中记录点击【下达】按钮,点击【确定】按钮完成计划下达。
2.6单位计划批复单登记(单位经办人)
2.6.1计划批复单登记:
登录系统选择【支付管理】模块在【计划管理】菜单中选择【单位批复计划登记】选项选中待批复记录,点击【登记】按钮,显示登记成功,点击【确定】按钮完成。
2.7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打印(国库科计划支付初审)
2.7.1财政授权额度通知单打印:
登录系统选择【支付管理】模块在【计划管理】菜单中选择【财政授权额度通知单打印】选项选中待打印单据,点击【打印】,进行打印操作,最后必须点击【打印成功】,显示“打印成功”后点击【确定】完成打印。
2.8财政授权支付汇总额度通知单打印(国库科计划支付初审)
2.8.1财政授权额度通知单打印:
登录系统选择【支付管理】模块在【计划】菜单中选择【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打印】选项选中待打印记录,点击【打印】按钮,点击【打印成功】,显示“打印成功”,点击【确定】打印完成。
2.9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登记(代理银行经办人)
2.9.1额度到账通知单登记:
登录系统选择【代理银行系统】模块在【支付额度】菜单中选择【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登记】选项选中待登记记录,点击【登记】按钮,显示【登记成功】,点击【确定】,登记完成。
2.10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生成/打印(代理银行经办人)
2.10.1额度到账通知书生成/打印:
登录系统选择【代理银行系统】模块在【支付额度】菜单中选择【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生成/打印】选项选中待生成记录,点击【生成】按钮,显示生成通知单成功;再选择【额度到账通知书打印】选项卡,选中待打印单据,点击【额度通知书打印】,进行打印操作,最后必须点击“打印成功”完成打印。
2.11额度到账通知书登记(单位经办人)
2.11.1额度到账通知书登记:
登录系统选择【支付管理】模块在【计划管理】菜单中选择【单位额度到帐通知书登记】选项选中待登记记录,点击【登记】按钮,显示登记成功。
2.12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导出及登记(人民银行经办人)
2.12.1财政授权清算额度通知单登记:
登录系统选择【清算银行系统】模块选择【财政授权清算额度通知单登记】选项选中待登记记录,点击【额度导出】按钮,再点击【登记】按钮,显示登记成功。
3直接支付管理操作
3.1单位直接支付申请录入(单位经办人)
3.1.1用款申请录入:
登录系统点击【支付管理】菜单选择【直接支付】菜单点击【单位直接支付申请录入】选择批复计划列表中的可用计划点击【录入】按钮弹出【用款申请录入】窗口选择【经济分类】、【支付类型】、【票据类型】、录【合同号】、账户及摘要录入【申请金额】点击【保存】提示【信息录入成功】。
未送审状态下选择待送审的数据点击【送审】菜单提示送审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3.2单位直接支付审核(单位审核人)
3.2.1单位直接支付审核:
登录系统点击【支付管理】菜单选择【直接支付】菜单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单位直接支付申请审核】选择待审核的项目点击【审核】按钮弹出审核确认框,点击【审核】提示审核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3.3国库科直接支付申请初审(国库科计划支付初审)
3.3.1国库科直接支付审核:
登录系统点击【支付管理】菜单选择【直接支付】菜单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审核】选择待审核的项目点击【审核】按钮弹出审核确认框,点击【审核】提示审核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3.4国库科直接支付申请终审(国库科计划支付终审)
3.4.1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审核:
登录系统点击【支付管理】菜单选择【直接支付】菜单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审核】选择待审核的项目点击【审核】按钮弹出审核确认框,点击【审核】提示审核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3.5生成/打印直接支付凭证(国库科计划支付初审)
3.5.1生成支付凭证:
登录系统点击【支付管理】菜单选择【直接支付】菜单点击【直接支付凭证生成/打印】在支付申请明细栏中选中目标数据,点击菜单栏中的【生成】菜单,提示生成支付凭证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3.5.2支付凭证打印:
在页面上选中【支付凭证打印】选项卡窗口中选择目标数据,点击【打印】按钮在弹出对话框中可选择【预览打印】,也可选择直接打印,最后点击【打印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3.6代理银行支付凭证确认(代理银行经办人)
3.6.1代理银行支付凭证确认:
登录系统选择【代理银行系统】菜单点击【支付凭证确认】在查询框中录入支付凭证编号及金额数,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确认,如果没有确认。
可点击窗口右边的【确认】按钮,在弹出的提示对话框中点击【是】确认支付凭证成功。
3.7代理银行生成/打印直接支付划款申请(代理银行经办人)
3.7.1代理银行生成划款申请:
登录系统选择【代理银行系统】菜单点击【直接支付划款申请生成\打印】选择目标项点击【生成划款单】按钮提示“生成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3.7.2打印划款申请单:
选择【打印划款申请单】选项卡窗口中选择目标记录,点击【打印】按钮在弹出对话框中可选择【预览打印】,也可选择【直接打印】,最后点击【打印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3.8直接支付汇总清算单生成/打印(国库科经办人)
3.8.1生成直接支付汇总清算单:
登录系统点击【支付管理】选择【直接支付】菜单点击【直接支付汇总清算单生成/打印】选择目标项点击【生成】按钮提示“生成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3.8.2打印直接支付汇总清算单:
选择【汇总清算单打印(直接支付)】选项卡选择目标项点击【打印】按钮在弹出对话框中可选择【预览打印】,也可选择【直接打印】,打印完之后点击【打印成功】按钮,提示”打印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3.9直接支付汇总清算单签章(国库科计划支付初审)
3.9.1汇总清算单签章:
登录系统【支付管理】菜单选择【直接支付】菜单选择【直接支付汇总清算签章】子菜单在页面上选中要签章的数据点击【签章】按钮弹出“数据已签章”对话框后点击【确定】按钮。
3.10确认直接划款清算(清算银行经办人)
3.10.1确认直接划款清算:
登录系统选择【清算银行系统】菜单点击【确认直接划款清算】选择目标项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确认成功”,点击【确定】完成。
3.11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回单登记(国库科计划支付初审)
3.11.1代理银行划款回单登记:
登录系统选择【代理银行系统】菜单点击【划款清算回单登记】选择目标项点击【登记】按钮提示“登记成功”点【确定】即可。
3.12财政国库划款回单登记(国库科计划支付初审)
3.12.1直接支付划款回单登记:
登录系统点击【支付管理】菜单选择【直接支付划款回单登记】选择目标项点击【登记】按钮提示“登记成功”点【确定】即可。
3.13代理银行划款清算回单登记(代理行经办人)
3.13.1代理银行划款清算回单登记:
登录系统选择【代理银行系统】菜单点击【划款清算回单登记】选择目标项点击【登记】按钮提示“登记成功”点【确定】即可
3.14代理银行生成/打印直接支付入账通知单(代理银行经办人)
3.14.1生成入账通知书:
登录系统选择【代理银行系统】菜单点击【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生成/打印】选择目标项点击【生成】按钮提示“生成成功”点【确定】即可。
3.14.2入账通知书打印:
选择【入账通知书打印】选项卡窗口中选择目标记录,点击【打印】按钮在弹出对话框中可选择【预览打印】,也可选择直接打印,之后点击【打印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3.15预算单位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登记(单位经办人)
3.15.1预算单位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登记:
登录系统点击【支付管理】菜单选择【直接支付入账通知登记】选择目标项点击【登记】按钮提示“登记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4授权支付管理操作
4.1单位授权支付申请录入(单位经办人)
4.1.1用款申请录入:
登录系统点击【支付管理】菜单选择【授权支付】选择【单位授权支付申请录入】子菜单在弹出的页面中,在批复计划窗口中选择要录入的数据点击【录入】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相应的“票据类型”、“支付类型”、“经济分类”和申请金额,点击【保存】按钮弹出“信息录入成功”对话框后点击【确定】按钮。
在“支付凭证”窗口中选中要送审的数据点击【送审】按钮点击【确定】即可。
4.2单位授权支付申请审核(单位审核人)
4.2.1单位授权支付申请审核:
登录系统点击【支付管理】菜单选择【授权支付】选择【单位授权支付申请审核】子菜单在弹出的页面中选中要审的数据点击【审核】按钮点击【确定】即可。
4.3授权支付凭证生成/打印(单位经办人)
4.3.1生成授权支付凭证:
登录系统点击【支付管理】菜单选择【授权支付】选择【单位授权支付凭证生成/打印】子菜单在弹出的页面中选中要生成的数据点击【生成】按钮提示生成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4.3.2授权支付凭证打印:
在页面上选中【授权支付凭证打印】选项卡选中要打印的划款单数据点击【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打印成功后点击【打印成功】按钮提示打印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4.4代理银行授权支付凭证确认(代理银行经办人)
4.4.1支付凭证确认:
登录系统选择【代理银行系统】菜单选择【支付凭证确认】子菜单在弹出的页面中输入“凭证编号”和“金额”后点击【查询】按钮,核对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的【确认】按钮弹出对话框“是否确认该支付凭证”点击【是】确认支付凭证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4.5代理银行生成/打印划款申请(代理银行经办人)
4.5.1生成划款申请:
登录系统选择【代理银行系统】菜单选择【生成打印授权划款申请】子菜单在页面上选中【生成授权划款申请】选项卡选中要生成划款单的资料,点击【生成划款单】按钮提示生成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4.5.2打印划款申请:
在页面上选中【打印授权划款申请】选项卡选中要打印的划款单数据点击【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打印成功后点击【打印成功】按钮提示打印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4.6清算银行确认授权划款清算(清算银行经办人)
4.6.1确认划款清算:
登录系统选择【清算银行系统】菜单选择【确认授权划款清算】子菜单在页面上选中要确认的数据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确认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4.7代理银行划款清算回单登记(代理银行经办人)
4.7.1划款清算回单登记:
登录系统点击【代理银行系统】菜单选择【划款清算回单登记】子菜单在页面中选中要登记的资料点击【登记】按钮提示登记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4.8国库科授权支付划款清算回单登记(国库科计划支付初审)
4.8.1预算科授权支付划款清算回单登记:
登录系统点击【支付管理】菜单选择【授权支付】选择【授权支付划款清算回单登记(国库)】子菜单在页面中选中要登记的资料,点击【登记】按钮提示登记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4.9单位授权凭证回单登记(单位经办人)
4.9.1单位授权凭证回单登记:
登录系统点击【支付管理】菜单选择【授权支付】选择【授权支付凭证回单登记】子菜单在页面中选中要登记的资料,点击【登记】按钮提示登记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4.10代理银行生成/打印授权支出日报(代理银行经办人)
4.10.1生成授权支出日报:
登录系统选择【代理银行系统】菜单选择【授权支出日报生成/打印】子菜单在页面上选中【生成授权支出日报】选项卡,选中要生成的数据信息,点击【生成】按钮提示生成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4.10.2打印授权支出日报:
在页面上选中【打印授权支出日报】选项卡,选中要打印的数据信息,点击【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打印成功后点击【打印成功】按钮提示打印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4.11授权支出日报登记(国库科计划支付初审)
4.11.1授权支出日报登记:
登录系统点击【支付管理】菜单选择【授权支付】选择【授权支付支出日报登记】子菜单在页面中选中要登记的数据信息,点击【登记】按钮提示登记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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