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生产统计指示计算方法5第三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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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业生产统计指示计算方法5第三章
第三章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
工业产品是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直接成果,是社会总产品的组成部分。
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统计的目的是反映工业产品的数量价值及构成,为研究和分析工业企业部门、地区生产经营现状提供依据。
一、生产、销售总值
工业产品生产、销售总值是以货币形式综合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销售等业务活动的成果,是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和进行经济效益分析的基础资料之一。
具体包括:
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出口交货值、新产品价值、工业增加值以及工业发展速度的计算。
<一)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
工业总产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1、工业总产值计算原则
目前工业总产值按“工厂法”计算,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
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经检验合格,不管是否在报告期内销售,均包括在内。
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2)最终产品的原则
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
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
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不能重复计算,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3)“工厂法”原则
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在报告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2、工业总产值的包括范围
工业总产值包括三部分:
本期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1)本期生产成品价值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销售和准备的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
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项目、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取得的加工费收入。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年度支付的情况,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报告期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是指企业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减期初的差额价值。
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计算工业增加值,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
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的,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但连续生产的化工企业因为自制半成品在制品大部分存于管道中,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可以忽略不计。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初期末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3、工业总产值的计算价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现行价格指报告期内销售产品的实际出厂价格。
工业总产值中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报告期不含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
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账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4、工业总产值计算方法
工业总产值计算公式如下:
工业总产值=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其中:
成品价值=Σ<产品报告期产品产量×该产品报告期平均销售价格)
在计算月度现行价格工业总产值时,若难以及时取得报告期各种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可用上一个报告期的产品累计平均销售价格。
但是年度工业总产值必须用全年累计平均销售价格计算。
5、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1)凡自备原材料,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2)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
一般分两种情况:
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
b.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原则上应计入工业总产值,但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不计入工业总产值;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的,则计入工业总产值。
6、工业总产值中不应包括的项目
<1)非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价值。
如购自厂外而在本企业内未经任何加工又转售的产品价值;按照合同规定不需要本企业加工和安装的协作件<如机组、仪表)的价值。
一个企业内部自产自用的产品、半成品价值
<2)本企业非工业活动单位的非工业产品价值和收入。
如农牧场的农、畜产品的价值;基本建设部门的建筑安装价值;运输部门的运输收入;住宅、公用事业及福利事业单位<洗衣房、澡堂、理发室等)的收入等。
<3)本企业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如硫酸生产中的矿渣、纯碱生产中的废渣、合成氨生产中的炉灰渣等),其出售的价值也不包括在总产值内。
<4)不合格品出售的价值,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业性作业价值不应包括在总产值中
7、化工企业计算工业总产值时几个问题的处理
<1)关于包装器材计算总产值的规定
一次使用的包装器材,如纸袋、塑料袋、草袋、木格箱、固碱桶等不论自制或外购,均连同被包装的产品,按成品全价计算总产值。
专用容器如槽车、钢瓶等多次使用的包装器材应与被包装的产品<如硫酸、液碱、硝酸、液氨、氨水、液氯等)分别计算总产值,其中自制的包装器材,于完成生产后,计算一次总产值,以后不再计算;购入的包装器材,一律不计算总产值。
<2)产品的“翻新”
是对破旧产品进行翻新工作,如旧轮胎经过胎面更新、硫化为新轮胎等。
翻新后的产品达到恢复原产品使用价值的目的,故应按工业性作业对待,以加工费计算总产值。
加工价包括加工成本和利润、税金,不包括破旧产品的价值。
<3)综合利用产品计算总产值的规定
利用“三废”<废液、废气、废渣)生产的成品,已经销售或准备销售的,应计算总产值;但留作生产上自用的,不应计算总产值。
投入生产过程的原材料没有完全消耗掉,而加以回收、提浓和利用的,如回收的硫酸、烧碱、甲醇、甲醛、润滑油等,一律不计算工业总产值。
<4)生产周期较长的机械制造企业计算总产值的规定
生产周期较长<指六个月以上)的机械产品:
如压缩机、硫化机、反应釜等,如按成品计算总产值,在一段时期内将会没有产值,因此可按产品的生产进度计算总产值。
具体方法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如有产品工时定额的,可按完成工时定额的进度计算总产值;没有工时定额的,可按完成产品零、部件<或产品完成阶段)的进度计算总产值。
<5)关于机械工业计算总产值的规定
单机计算产值问题:
企业根据设计要求或订货合同的规定,将所有的主机、辅机、备品、备件、零件以及单机配套范围内的附属品等配齐<不论本企业生产或外厂协作的),经过检验合格、包装<订货合同规定不需要包装的产品除外),并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按单位产品的全价计算总产值。
机组成套设备计算产值问题:
企业应根据计划或主管机关制定的产品成套范围或订货合同规定的产品成套范围,统计成套设备的产值。
某些成套设备因包括的单项产品较多,生产协作面较广,生产周期较长,订货合同规定分项交货,分项结算,在计算总产值时,只包括本企业生产的部分及需要本企业进行加工装配的外协件,不包括其他企业生产不需要本企业组装<或总装)的产品的价值。
<6)关于复混肥料工业总产值计算的规定
一是用本企业生产成品氮肥、磷肥、钾肥,与购进的磷肥或钾肥进行混配加工生产二元或三元复混肥料,可按复混肥料全价计算产值;但本企业生产的氮肥、磷肥、钾肥,不是本企业最终生产成果,故不单独计算产值。
本企业生产成品氮肥、磷肥、钾肥用于混配加工外,还有部分成品氮肥、磷肥、钾肥出售,这部分商品氮、磷、钾肥应按全价计算产值。
二是完全用外购的氮、磷、钾肥混配加工的复混肥料的,按加工费计算产值。
<7)基建项目附产化学矿只计算产量,不计算产值。
<8)化工企业所属的自备发电厂,按“工厂法”计算,自产自用的电量不计算总产值。
<二)工业销售产值<当年价格)
工业销售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或提供工业劳务活动价值的价值总量。
其内容包括:
销售成品价值和对外加工费收入。
1、工业销售产值包括范围
<1)销售成品价值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销售<包括企业本期生产和非本期生产)的全部成品、半成品的总金额,即按报告期实际销售产品的数量乘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的产品销售平均单价计算。
销售成品价值包括为本企业在建项目,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成品和自制设备价值。
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和半成品价值。
产品销售平均单价计算公式:
产品销售平均单价=Σ<报告期产品销售收入/报告期产品销售量)
<2)对外加工费收入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可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
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2、工业销售产值与工业总产值的区别
<1)计算基础不同。
工业销售产值的计算基础是产品的销售总量,不论是否本期生产,只要是在本期销售的,都应计算工业销售产值;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基础是工业产品的生产总量,只要是本期生产的,不论是否已经销售,都应计算工业总产值。
<2)销售产值不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而工业总产值包括这部分价值。
3、工业销售产值与销售收入的区别
工业销售产值既包括对外销售的产品和劳务,也包括向本企业非工业生产部门提供的产品和劳务,而销售收入则不包括向本企业非工业部门提供的产品和劳务。
<三)出口交货值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在计算出口交货值时,要把外汇价格按交易时的汇率折成人民币计算。
<四)新产品产值
新产品产值是指报告期企业生产的新产品的价值。
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
新产品产值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可,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新产品产值=新产品产量×新产品价格
<五)工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1、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即:
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扣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二是“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根据生产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应得到的收入份额,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也称分配法,其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2、“生产法”工业增加值计算公式中各指标含义:
<1)工业中间投入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中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
计算工业中间投入的三条原则:
第一,必须是从外部购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
第二,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等的转移价值。
第三,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口径一致,即计入了工业中间投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必须是计入了工业总产值的部分。
工业中间投入按企业支付的对象可分为中间物质投入和中间劳务投入两部分。
1.中间物质投入:
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外购的各种物质产品的价值和支付给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务费用,包括外购的并在本期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向外单位支付的运输费、邮电费、加工费、修理费、仓储费等。
2.中间劳务投入:
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各种服务费用,这些费用构成非物质生产部门收入的一部分,包括利息支出、广告费、保险费、职工教育费、差旅费等。
工业中间投入按照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分为:
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财务费用五个部分。
其中:
直接材料=外购材料+外购燃料+外购动力
直接材料:
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用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可采用倒算法,即从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合计中分别扣除下列项目:
<1)固定资产折旧;<2)直接或间接支付给个人的部分,如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财产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差旅费中个人所得部分等;<3)支付给不构成非物质生产部门<指工业、农业、运输邮电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以外的部分)收入的各种税金、规费及其他费用,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山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2)本期应交增值税
本期应交增值税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即指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交纳的税金。
计算公式为:
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进项税额-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年初未抵扣数-年末未抵扣数
1销项税额: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2出口退税:
反映企业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3进项税额转出数:
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制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必须转出的进项税额。
4进项税额: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额:
反映企业在报告期按国家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反映企业报告期内按国家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7年初<末)未抵扣数:
是指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才会出现未抵扣数,年初<末)未抵扣数必须小于等于零。
⑧小规模纳税企业,不分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其本期应交增值税直接以销售额乘以征收税率计算。
有出口退税的企业,如果出口退税出现跨年度的情况在计算出口退税时,应加以调整,按本年应得出口退税计算,调整后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本年应交增值税=本年销项税额×(现价总产值/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本年进项税额×(原材料消费总值/原材料购进总值-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年初未抵扣数-年末未抵扣数
当企业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出现负数时,在计算工业增加值时,应作为“0”处理。
3、“收入法”工业增加值计算公式中各指标含义
<1)固定资产折旧:
指对固定资产因为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
一般根据固定资产原价<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企业,为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和确定的折旧率计算。
根据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的数值填列。
<2)劳动者报酬:
指在报告期内劳动者<从业人员)从事生产活动而从本单位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津贴和各种补助,以及由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
<3)生产税净额:
指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企业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
生产税是政府向企业征收的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税金,包括各种利前税。
生产税有三种形式,一是含在物质产品和服务价格中的,由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税金,如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二是不含在生产者价格中而由购买者直接缴纳并由企业代征的税金,如增值税等;三是在管理费用中支付的各种税金,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
生产补贴,是政府即为控制价格又要扶持生产而支付给生产部门的补贴,包括价格补贴和亏损补贴。
<4)营业盈余:
对工业企业来说,营业盈余从概念上理解,它等于企业所创造的增加值对固定资产进行了价值补偿,对劳动者进行了分配和上交国家税金以后,所余下的是企业参与增加值的创造而应得到的份额。
即增加值减去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和生产税净额后的余额。
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等。
用公式表示为:
营业盈余=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应交增值税
对于生产周期不长,期初和期末的自制半成品、在产品价值变动不大的企业,也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盈余=营业利润-转作资金的利润
4、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的联系与区别
<1)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的核算范围是一致的。
都是工业生产的范围,所反映的都是工业企业本期生产活动的成果。
凡是进入工业生产过程,通过企业工业生产活动所形成的产品与劳务,两项总量指标均加以核算。
<2)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都遵循最终产品的核算原则。
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中间产品价值,以避免企业内部产品价值的重复计算。
<3)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工业增加值所反映的是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不包括原材料等一次性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量和付给各部门的劳务支出,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量。
工业总产值所反映的是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总成果,包括原材料等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量。
虽然在企业内部没有重复计算,但企业之间允许重复计算。
<六)工业发展速度
工业发展速度是指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的全部产品使用价值综合变动情况的动态指标,它可以反映企业、部门、地区工业生产成果总规模和总水平在一定时期内的发展变化情况。
目前国家统计局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
工业发展速度反映工业生产的物量、动态变化。
为了与国民经济核算相衔接,过去采用的不变价格产值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的方法已不适应,现采用工业增加值计算发展速度。
但现行价格工业增加值的变化既包括物量变动因素,也包括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及消耗的原材料等价格)变动因素。
为了真实地反映企业生产总量的变动情况,必须利用价格指数消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计算出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然后计算实际工业发展速度。
具体方法是:
先用报告期现行价格工业总产值乘以上年工业增加值率得到现行价格工业增加值,再除以报告期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以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得到可比价格增加值,并据以计算工业发展速度。
其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可比价格报告期现价工业总产值×上年工业增加值率
=
工业增加值报告期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报告期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
工业发展速度=×100%
基期现行价格工业增加值
式中,计算工业总产值
报告期现行价格工业总产值按产品计算,即根据产品的不同行业属性,将产品的工业总产值分别列入其所属行业小类。
大中型企业因为产品较多,涉及多个行业小类,所以企业的工业总产值需按产品分解到行业小类;单一产品的小型企业应按“工厂法”计算工业总产值,不需进行行业分解。
式中,计算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是反映工业品出厂价格变动趋势及幅度的相对数。
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编制步骤详见第十二章“工业产品价格统计”。
该种方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仅供企业参考。
二、产品产量、销售量、库存量
工业产品是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直接成果,是社会总产品的一部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业企业做为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只有把生产的产品销售出去,企业才能避免积压,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工业产品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统计的主要目的是从数量上反映企业生产、销售、库存的构成状况,为分析企业、行业、地区生产经营情况提供依据。
<一)产品产量
产品产量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实物数量,包括商品量和自用量两部分。
1、产品产量的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1)必须是合格产品
产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才可统计产量。
工业产品质量标准一律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应按企业的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标准或降低标准。
不合格的产品和没有按规定要求完工及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能计算产品产量。
<2)报告期生产的产品
产品产量反映的是一定时期内的生产成果,即截止报告期最后一天检验合格并办理了入库手续的产品,其中规定要求包装的产品必须包装好才能计算其产品产量。
产品反映的是一定时期内的生产成果,凡本期生产的产品,均应计算在报告期产量内。
至于报告期最后一天以哪一个班次作为截止计算产量的班次则由企业主管机关规定,并应与会计核算的结算时间一致。
结算时间一经确定,就要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提前或移后。
<3)准确计量
准确计量是计算产品产量的重要一环,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计量设备,对产量进行实际计量,不得随意估算。
对确有困难不得不推算的某些产品,一定要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推算方法计算,使之尽量接近实际。
2、产品产量统计范围
<1)企业各车间<主要车间、辅助车间、附属品车间及副产品车间)用自备原材料生产的全部产品产量,不论是要销售的商品量还是本企业的自用量,均应统计产品产量。
有些产品除统计其生产量外,还要统计商品量。
商品量是指工业企业产品产量中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给企业以外和本企业非工业生产部门使用的产品数量,如基建部门及生活福利部门使用的数量。
企业自用量也称企业自产自用量,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已作本企业产量统计的产品又作为本企业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原材料所使用的数量。
例如:
农药企业用本企业生产的敌百虫加工成敌敌畏,这部分敌百虫的数量,应作企业自用量统计。
但是,由本企业验收合格入成品库后,作为商品出售给本企业生产用、基建用或行政部门用的产品数量,不作自用量统计,而作销售量统计。
例如:
农药企业将本企业生产的敌敌畏用于行政绿化部门的产品数量作销售量统计。
在一般情况下,自用量=生产量-商品量。
<2)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如果订货者是境内非工业企业和境外企业<不论是工业企业还是非工业企业),其产品产量由加工企业统计;如果订货者是境内工业企业,产品产量由委托企业<即发包企业)统计,加工企业<即承包企业)不统计。
<3)经正式鉴定合格的新产品、自产自用的生产设备、未正式投入生产以前试生产的合格品以及基本建设附产的合格品,都应包括在产品产量中。
新产品产量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料、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
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4)用进口原材料或关键零件生产的产品,或用进口整套散装零件及用进口组装件加工、装配的产品,不论是在国内销售还是外商经销,产品产量均统计在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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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工业 生产 统计 指示 计算方法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