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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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
二○○八年四月
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年月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类资产的投资范围为至。
在基金投资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进行灵活、主动进行资产配置时,可能会出现因基金管理人主观上的因素(如对市场判断失误等)造成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人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绪言
二、释义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
五、相关服务机构
六、基金的募集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九、基金的投资
十、基金的财产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二、基金收益与分配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六、风险揭示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二十二、备查文件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招募说明书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指《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个月更新次,并于每个月结束之日后的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个月的最后日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指年月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年月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年月日颁布、同年月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年月日颁布、同年月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年月日颁布、同年月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或其地方派出机构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指公历日
月指公历月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有效申请工作日
日指自日起第个工作日(不包含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场内销售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的基金销售业务
场外销售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而通过各销售机构柜台系统办理的基金销售业务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公告在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时
元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号、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号、楼
成立日期:
年月日
注册资本:
一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田丹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李毅
股权结构: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督察长组成公司的经营管理层。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组织管理原则,结合基金管理的业务特点,在经营管理层下设内部控制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等两个非常设委员会,以及投资管理部、研究发展部、交易管理部、固定收益部、金融工程部、基金事务部、市场开发部、信息技术部、监察稽核部、综合行政部个部门,并设立了北京分公司。
公司现有正式员工人,其中:
博士学历人,占%;硕士学历人,占;本科学历人,占;专科学历人,占;其它人,占%。
具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人,占。
(二)主要人员情况
、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田丹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
历任湖北省军区参谋、秘书,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金融调研处科长,湖北证券公司证券交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三峡证券公司副总经理,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
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胡运钊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历任湖北省经委工业处处长、黄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常委、常委副市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办公厅主任、办公厅党组副书记。
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董事王岭先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
历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热轧厂技术员、科长、车间副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武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钢铁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事李国洪先生,硕士,曾在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历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资产保全事业部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董事徐文彬先生,中共党员。
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团政委,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党委书记,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党委书记,现任上海海欣集团党委书记、总裁。
董事陈谋亮先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
历任湖北经济学院讲师,扬子石化公司法律顾问,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战略投资管理部常务副总监、总裁助理。
现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朱恒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副行长,万国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
独立董事余秉立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
历任武汉市财政局副科长、武汉市政府财贸办公室副科长、武汉市财政局副科长至副局长、武汉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湖北省财政金融贸易办公室副主任、副书记、现任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特派员、书记、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正局级审计员。
独立董事黄宪先生,中共党员,博士,博士生导师,历任武汉大学教师、商学院副院长,美国新泽西西东大学访问学者,武汉大学珞珈城市信用社副董事长,中港合资武新公司财务总经理。
独立董事宋晓燕女士,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律师。
历任武汉大学管理学院国际金融系教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监事会成员
监事郭自祥先生,中共党员,硕士,政工师。
历任江汉油田新村农场干部,武钢二炼钢厂宣传部副部长、部长、连铸车间主任,武钢工会副书记、副主席,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钢铁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监事柳杨先生,硕士,审计师,证券从业经历年。
历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会计员、核算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部总经理。
监事王罗洁女士,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核工业部国营矿统计员、计划科长,上海海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经理、财务副总监等职,现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监事覃波先生,中共党员,本科,证券从业经历年。
历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基金事业部市场部主管、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开发部区域经理、营销策划部副总监,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开发部总监。
监事刘耘女士,中共党员,硕士。
历任湖北经贸实业公司暨大通(中国)国际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会计主管、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暨武汉蓝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财务部副经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市场开发部副总监,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经理层成员
蒋学杰先生,经济学硕士。
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商学院。
历任中南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教师、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武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并兼公司总助,副总等职、,旗下基金亚洲市场投资组合及私人股权投资的亚洲区域负责人、,金融衍生产品持牌交易投资顾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金融衍生产品持牌交易投资顾问。
现公司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监。
现周永刚先生,硕士,经济师。
历任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自治街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方总部总经理兼北京展览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上海代表处主任、上海汉口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
、基金经理
胡志宝先生,经济学硕士、证券从业经历年。
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基金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年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从事投资策略研究工作。
年月日起,担任本公司长信银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现兼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蒋学杰先生,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曾芒先生,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
李小羽先生,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
骆泽斌先生,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编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禁止行为的发生: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基金经理承诺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内部风险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体系,从制度上保障本基金的规范运作。
、内部风险管理体系
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程序,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资风险管理;
交易风险管理;
巨额赎回风险管理;
基金注册登记风险管理;
基金核算风险管理;
市场开发风险管理;
信息披露风险管理;
不可抗力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
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基金管理公司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重要措施。
除《公司章程》外,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以下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合法合规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利。
独立性原则:
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公司固有财产、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防火墙原则:
公司基金投资、交易、研究策划、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当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
审慎性原则:
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
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内部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及公司其他部门、各岗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风险控制责任。
、董事会:
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控制工作,对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经营管理层: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工作,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内部控制委员会:
协助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风险控制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并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或危机事件。
内部控制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监、基金事务部总监、市场开发部总监和部分从事内部控制方面的业务骨干组成;
、督察长:
负责对公司内部管理、资产运作以及经营管理层、内部各部门、各岗位执行制度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监察稽核部:
负责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完备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经营业务和基金运作情况进行日常稽核;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检查结果。
监察稽核部独立行使检查权并对经营管理层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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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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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长信双利 优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