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综合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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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综合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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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综合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要求
园区综合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要求
1.工作概况
为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高园区综合管理水平,创造优美、整洁园区环境,强化城市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提升高新区品位和文明形象,对园区的综合管理社会化服务提出相应要求:
(一)园区内环境卫生保洁。
做好园区内公共环境卫生保洁、道路路面的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具体包括所有道路、步道延伸至厂区围墙边。
需清洁道路、步道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中路面约9万平方米,步道约3万平方米);区内楼宇和厂区企业生活垃圾收集和果皮箱管理,全区现设置分类果皮箱120套;区内生活垃圾转运工作(全区垃圾吨数为约17吨/天,其中路面垃圾3吨,楼宇和厂区企业用户垃圾14吨)。
需设园区环境卫生保洁负责人,负责园区内卫生保洁工作、垃圾收集的总调度和安排。
(二)园区内市政设施管理。
做好园区道路所有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检查井清淤、管道清通、下水道垃圾收集转运、检查井盖座受损或被盗更换等工作,确保下水道排水通畅及路面交通安全。
区内现有235座下水道雨水管道检查井、210座污水管道检查井及425座排水边沟井、雨水管道约6900米、污水管道约6500米。
对园区LED路灯及其控制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全区共有LED路灯301盏,路灯控制箱2座。
需设园区市政设施管理负责人。
(三)园区内绿化管理。
做好园区内绿化花草树木的浇水、喷药、施肥、修剪、除草及垃圾清理,路树刷白及苗木管养等工作,确保苗木茁壮、绿化优美。
园区行道路树(乔木)约1500株,景观绿化带面积约6200平方米。
需在园林工作人员中配备有资质的园艺师,负责园区内所有花木绿化方面工作的安排及管理。
(四)园区内除“四害”工作。
每年要在春、夏、秋三季进行全面除“四害”工作。
其中春、秋两季要按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统一布置的时间进行,夏季进行时间则由管理方通知实施。
(五)园区公共秩序管理、协助公共道路的停车管理。
协助维持路面的交通停车秩序,配合交警引导车辆按划线泊位规范停放,督促共享单车运营商加强共享单车的投放、停放管理。
做好有关清理路面乱摆乱卖等不规范行为。
按主次干道划分,园区共有科技东、中、西三条主干道,每天分两班,每班配备8名,两班共需配备16人,同时管理范围向次干道延伸,实施包片管理,有紧急事件进行统筹安排,必要时全部人员要求到位。
另设立公共道路停车管理及园区公共秩序管理负责人。
(六)管委会办公场所公共部分、会议室、卫生间及部分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协助管委会办公室对停车场的秩序管理。
做好管委会办公场所公共部分、会议室、卫生间、部分办公室及停车场的卫生保洁工作。
配备大楼卫生保洁员,卫生管理员。
配合管委会办公室对停车场停车秩序管理工作。
2.服务要求
(一)园区内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要求
1、园区内的道路的清洁,道路清洁等级均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城市二级道路清扫清洁等标准执行。
实行“二普扫三保洁”制度,园区内每日2次普扫,普扫作业早上7时前完成,下午在2时前完成;每天上午至傍晚进行“三保洁”,即上午8时至中午12时,下午2时至6时,晚上7时至8时,此时间段内须保持园区内整洁干净。
做到“五不见”,即不见瓜皮果壳烟头,不见各种废弃物,不见家禽家畜,不见随地吐痰及大小便,不见破损设施。
制止沿路乱堆乱倒垃圾废土、乱张贴等行为,对无主的乱倒乱堆放要及时组织清理,及时清除各种“牛皮癣”及吊挂物。
2、道路冲洗每星期1次以上,发现路面污染及时清洗干净。
3、步道砖每年用高压枪清洗4次,即每季1次。
4、做好园区内楼宇和厂区企业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和区内道路两侧果皮箱的清洁管理、维护、更换工作。
负责上门将区内楼宇和厂区企业生活垃圾先收集至金墩园垃圾转运点,后集中用专业垃圾运输车外运至市雷打石垃圾处理场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的垃圾专用运输车辆收运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卫生整洁,严禁焚烧或在园区内随意堆放。
做好垃圾转运车的清洁、喷药、消毒和设施管理。
配合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5、果皮箱每天清收1次、箱体每周清洗1次。
6、保洁员进行卫生保洁工作时应统一着装。
(二)园区内市政设施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市级市政设施日常维修及养护质量标准》、《市级市政工程设施养护技术规范(试行)》进行管理。
2、负责园区内所有路面沟井盖(全区沟井盖包括雨水、污水井等)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包工包料)。
保持设施完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使用功能正常。
3、负责园区内所有雨水、污水管道的检查、清疏工作。
发现管道设施破损、堵塞现象无法清通的话要立即查明原因,应在24小时内向管委会报告,做出计划,拟定方案经管委会确定后进行维护修复。
雨水、污水井盖缺失、损坏的,需在1小时内完成增补和修复。
4、做好园区内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检查井清淤、管道清通、下水道垃圾收集转运、检查井盖座受损或被盗更换等工作,确保下水道排水通畅及路面交通安全。
每年必须对下水道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及检查井清淤2次(包工包料)。
5、LED路灯管理、维修:
负责LED路灯维护管养,应配有专用设备和有资质的专业施工人员,维护管养内容为采购单位产权内的路灯设施,具体按照《市级路灯设施维修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执行。
负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路灯控制箱的巡查管养;
(2)、更换损坏的LED灯头、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绝缘子、引下线、其它灯头灯具、杆座等元器件;
(3)、巡查路灯设施和路灯电源线路、控制及配电设备等,包扎裸露的路灯线路,及时发现和报告路灯电源线路故障、受损路灯设施情况,及时消除路灯设施安全隐患;
(4)、纠正倾斜灯杆、灯臂、灯具,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灯杆、灯臂、灯具;
(5)、修复灯支线以上至灯具的路灯故障;
(6)、清除灯杆、路灯控制箱等路灯设施表面的非法设置广告;
(7)、工作人员常驻于园区内的不少于2人(包括电工(具有电工证)、泥工)
(8)、负责与市政设施管理处路灯照明管养中心进行协调沟通工作。
(三)园区内绿化管理要求
1、按照《市级城市绿地常规养护技术规范(试行)》及《市级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的一级标准执行,制订完善的养护技术方案,配备有工种齐全和固定的养护队伍,养护到位、得当,达到黄土不露天,绿地总体景观好,在合同终止时各种绿化植物至少应保持原样。
2、植物生长状况
(1)植株生长强健,生长发育良好,无枯枝、徒长枝、病虫枝、死杈。
(2)树木树冠圆满,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衡、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病虫害控制及时、有效,被害植株不超过3﹪;叶色、叶形正常,叶上无厚重粉尘覆盖。
3、乔灌木
绿地内无死株、缺株,无明显倾斜或倒伏植株(保留树种、依景观需要的除外),绿地内植株扶正、补植及时;乔灌木保存率98%以上;修剪得当,时间适合,修剪作业符合植物生长特性,分枝不影响游览和观景。
4、绿篱色块
根据其生长特性及配置要求合理修剪,具有立体感、艺术感,造型美观,无5cm以上徒长枝;无杂草,无残缺,无落叶杂物堆积。
5、草本花卉
完整美观,开花适时,花繁、色正,开花时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杂草;开花后需修剪的,修剪合理、及时。
6、藤本植物
开花适时,牵引得当、及时,覆盖率不低于90﹪。
7、绿地及园林设施卫生保洁
(1)绿地及园路、铺装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头砖块(景石除外),无干枯枝叶,无粪便污物,无悬挂物、无“四害”。
(2)各种园林设施应定期清洗,花坛、景石及垃圾桶等每周至少清洗2次。
(3)归集后的垃圾杂物应及时清运,不准过夜,不准焚烧。
8、乔木修剪原则上每年1次、秋冬季节定期刷白1次,灌木绿篱地被植物修剪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2次。
修剪时应有园区内管理人员现场指导。
植物修剪后应当天把修剪下来的枝叶清除完毕、清扫干净。
9、施肥:
每年乔木不少于2次、灌木与地被植物不少于4次、草本花卉不少于6次、草坪植物不少于4次。
(四)园区除“四害”工作的要求
1、采取重点区域重点防控,重点主要放在区内的主、次干道,无人管地带、垃圾堆放点、绿化带等的害虫容易孳生的地点和区域。
全方位消杀施工要求:
孳生地投放灭幼药剂,重点部位及害虫栖息场所进行药物滞留喷洒和空间喷雾,药品均采用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使用的高效低毒卫生杀虫药剂,做到重点区域重点监控,一般区域日常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施工原则。
2、灭鼠药械统一投放,每年春、秋两次与市爱卫办同步进行投药,即:
春季和冬季的灭鼠,重点区域为无人管地带的卫生死角、餐饮较为集中的街道和周边、垃圾堆放点周边、绿化带等,对老鼠活动和容易孳生栖息的地点等作为灭鼠防鼠工作重点,原则上投药必须投入固定鼠穴、毒鼠屋或相对隐蔽的区域和地点,选用药物为市爱卫办推广的鼠毒饵,确保安全高效,坚决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灭鼠药物。
3、下水道的灭蟑灭虫:
区内道路和害虫侵犯点需进行下水道的灭蟑灭虫工作,药品采用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使用的卫生杀虫药剂;这些道路和四害孳生的点主要是城中村周边、建筑工地周边、餐饮较为集中的街道和周边、垃圾堆放点周边。
4、进行除“四害”工作时应在工作区域或者药物投放地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及时清理四害尸体。
5、配合好管委会做好各种防疫工作。
(五)园区内秩序管理和公共道路的停车管理的要求
1、停车管理
(1)园区内机动车停放秩序及管理范围主要分布为:
南北向3条主干道即科技东、中、西路,东西走向6条次干道,即科技北一、二、三、中、南一、南二街等道路。
(2)道路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
(3)管理负责人及秩序队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能及时应对现场所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
(4)秩序管理人员在执勤过程中,依法执勤、文明执勤、规范执勤,对园区相关道路进行不间断的巡逻检查,及时防范和消除不安全隐患,重点部位要做到专人看管。
(5)秩序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停车秩序,在管理时间内,管理区域中的车辆停放须时时有人管,做到“车到人到”,确保车辆停放整齐划一。
(6)管理的车辆应当尽量整齐停放于划线的停车泊位内,及时劝导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停放行为,配合交警处理有关交通秩序的事情。
(7)秩序管理人员应同时做好其他要求临时配合的管理工作。
(8)秩序管理员执勤时应统一着装,佩带标志和值勤证件,做到仪表端正、着装整齐。
2、园区内秩序管理要求
督促区内楼宇和厂区企业做好“门前三包”工作,自觉维护园区内的环境卫生,制止破坏园区内各种设施的行为,必要时配合城管、公安执法部门处理违章事件等。
做到“八不乱”,即不乱搭乱建,不乱摆摊设点,不乱堆放建材杂物,不乱丢放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不乱设标牌,不乱张贴广告、标语,不乱拉绳挂物,不乱设各种不合规格设施。
3、秩序管理员的要求
(1)秩序管理员须进行安全、消防、行为规范、法律等知识的上岗培训,服从业主的督导,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指导。
实行15小时在岗执勤,晚间在11时后实行轮岗执勤(遇紧急突发事件、防灾抢险除外)。
准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当班期间不得睡觉、看书、看报,不得饮酒、严禁赌博,执勤时要文明、规范、严格、到位,处事得当。
秩序管理员执勤应恪尽职守,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园区的正常秩序及容貌。
(2)前、后两班交接时,秩序管理员应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交接事项应详尽、准确地进行记录。
(3)发现以下活动和行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禁止:
①在园区内搭建任何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临时构筑物。
②在园区内非制定区域违法停放车辆。
③在园区内乱摆摊设点等“八乱”行为。
(六)管委会办公场所公共保洁
(1)保洁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为会议室及公共场地(包括门厅、楼梯、走廊、车道、厕所及空地等),内容包括会议室及公共场地每天普扫一次、保洁多次,保持地面环境卫生整洁;楼梯扶手、梯级、门厅、走廊地面每1天用水拖擦一次;玻璃门、宣传栏每周擦拭2次,公共窗每月擦拭一次,如有特殊需要则应按要求及时清洗;公共卫生间每天冲洗二至三次、保洁多次;每层垃圾桶的每日及时清理和擦洗,每天收集清运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保洁服务标准
1)外围公共区卫生质量标准:
①地面、晒台无泥沙、无杂物、无污渍、无积水,排水沟口无杂物堵塞,排水畅通。
②路道、停车场周边地面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积水。
③区域内无卫生死角、无蜘蛛网。
④垃圾箱定期冲洗,保持外观洁净、无异味。
⑤垃圾站地面应清洗、消毒,并保持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无异味。
2)室内卫生质量标准(大堂、楼梯、内走廊等)
①清洁地面,无垃圾杂物、无污渍、无积水、无卫生死角。
②门、窗、墙壁、天花板无积尘、无蜘蛛网、无污迹。
③指示牌、栏杆、楼梯扶手、洗手盆、台面、电器开关、插座等保持清洁、无积尘、无污迹。
④灯箱、灯具保持无积尘、无蜘蛛网、无污迹。
⑤垃圾日产日清,并及时冲洗垃圾桶,保持垃圾桶干净、无异味。
3)卫生间的卫生质量标准
①卫生间的卫生洁具应保持清洁、无污迹、无异味。
②及时清理垃圾篓里面的垃圾。
③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臭味,地面保持无积水、无杂物、排水畅通。
④大、小便器无污垢、无水锈、无堵塞。
⑤墙面、洗手盆、天花板、排风口保持清洁、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
⑥镜面保持明亮无积尘、污迹或水迹。
4)会议室卫生质量标准
①清洁地面并保持地面洁净干燥、无污渍、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②门、窗、墙壁、天花板无积尘、无蜘蛛网、无污渍。
③擦拭室内桌、椅、柜、茶几、沙发家俱等设施,并保持清洁。
④保持室内台面、洗手盆、电器开关,清洁无积尘、无污迹。
(七)与市数字城管和城管热线12315的对接和联系
1、做好与数字城管的对接与联系,协调处理数字城管反馈的问题,对问题的处理结果及时上传,对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采购方报告。
2、及时处理城管热线12315转来的述求件,按照下达的指令及时处理,确保不被亮黄牌督办。
(八)做好管委会办公楼公共区域绿色植物的摆放工作
在管委楼公共区域、卫生间适当摆放常绿植物,并按时更换,按30盆小盆,50盆中盆摆设。
(九)配合参与园区三防、抢险救灾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3.检查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
1、检查考核机构
由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派员组成日常检查小组负责日常检查,结合由规划建设部门、委办公室派员抽查情况及公众监督的评价做好定期月度考核工作;由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门、办公室派员、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成年度考核小组,负责社会化工作的年度考核工作。
2、检查考核方式
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社会化招标文件的约定,通过日常检查与月度考核、公众监督、年度考核相结合、单项与综合、随机抽查与通知检查、明查与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作业服务单位执行园区综合管理服务的作业质量情况。
(1)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小组每天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存在问题当场拍照并通知作业服务单位赴现场确认并落实整改;发现严重问题除拍照外,还应要求其现场签名确认,并书面告知,同时形成检查记录。
(2)月度考核:
由月度考核小组根据日常检查了解掌握的情况,对每项作业内容按照一定的比例随机抽查,对照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以100分为满分计。
(3)公众监督:
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的问题,经核实属于作业服务单位责任的,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通知作业服务单位一同到现场处理并按规定进行扣分,拖延处理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扣分,当月没有投诉记以满分,以100分为满分计。
(4)年度考核,由年度考核小组根据日常检查、月度检查了解掌握的情况,按每项作业内容对照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每年考核一次,以100分为满分计。
3、项目考核计分比例
(1)考核月度分值:
每月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日常检查占50%,月度考核占40%,公众监督占10%。
考核月度分值=日常检查分值×50%+月度检查分值×40%+公众监督分值×10%
(2)考核年度分值:
由年度考核小组对照服务内容,结合月度评分的情况,作出评分,考评满分以100分计。
4、项目考核计分细则
序号
评分内容
考核要求
扣分标准
1
园区内保洁
落实园区内“二普扫三保洁”制度,园区内每日2次普扫,普扫作业早上7时前完成,下午在2时前完成;每天上午至傍晚进行“三保洁”,即上午8时至中午12时,下午2时至6时,晚上7时至8时,此时间段内须保持园区内整洁干净。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扫或漏扫的地点,每50平方米内为一处,每处扣0.5分。
2
园区内市政设施维护
做好园区内道路所有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的井盖的维护或被盗更换等工作,确保下水道排水通畅及路面交通安全;对园区内的LED路灯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更换无法点亮的路灯。
市政设施发生故障后在24小时内未及时进行维护并恢复其正常使用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
园区道路巡回保洁
按照园区道路保洁标准要求落实连续性保洁作业。
保持园区内无积水、无各种废弃物、无人畜粪便、无漏收垃圾堆。
在规定保洁时间内,未巡回保洁的道路,每10米内为一处,每处扣0.5分。
4
园区果皮箱清理
果皮箱垃圾箱应及时清掏,不得外溢,箱周围及地面无抛撒及存留垃圾,并定期维护、清洗果皮箱垃圾箱,保持箱体完好、整洁无污迹。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5
园区内排水口清理
园区内各排水口及时清理,无堵塞物。
遇有大雨应及时组织人员清理下水口杂物,保持下水口正常排水。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6
无主废弃物清理
园区内、步道及时清运无主建筑废料、废土、垃圾、杂物以及大件垃圾(含废弃家俬)。
未及时清运的按每立方米1处记录,不足1立方米的按1处记录,每次每处扣0.3分。
大件垃圾杂物没有及时清理的每件扣0.2分。
7
花木灌溉施肥
根据不同季、不同种类和树龄适当浇水,保证浇水不遗漏,每次浇透浇足,见干见湿。
新栽大树及时喷雾。
树坑无明显积水。
保证基肥,追施化肥,少量多次,使用肥料不得玷污花卉。
施肥次数:
乔木不少于2次/年,灌木、藤木植物不少于4次/年,草本花卉不少于6次/年,草坪植物不少于4次/年。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8
花木修剪与整形
乔木树冠完整、美观,无倾斜、倒斜,树木主侧枝分布均匀,无枯死枝、病虫枝、徒长枝、内堂枝并生枝和损伤枝,树木不阻碍车辆和行人通过;草坪整齐雅观;灌木合理修剪,具有立体感、艺术感,造型美观,无10㎝以上徒长枝;花卉完整美观,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残枝减去。
修剪次数:
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绿篱地被植物修剪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2次。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9
花木除草松土
树基无杂草,无残缺;草坪纯度在90%以上且无10㎝以上杂草。
树木底下土面层不板结,透气良好。
除草松土次数不少于4次/年。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10
花木补栽补植
乔木无死树缺株,灌木无残缺,草坪覆盖率达98%以上,如发生植株死亡和缺少的,属于管养单位责任的,由管养单位在一个月内及时补种相同种类和高度的植物,保证成活。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11
花木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防治措施效果显著,无常见病虫害现象;每年不少于2次在乔木树干上刷白,防虫喷药不少于1次/季度,在发现病虫害时要及时加强喷药。
人工防治不少于1次/年。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若出现严重病虫害每处扣1分。
12
安全隐患排除
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消除树木倒伏等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林木可能造成的损害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生命财政损失由管理单位负责赔偿解决。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若未及时处理而导致严重事故扣3分。
13
道路绿化带保洁
树池绿化带整洁无垃圾,无废土杂物,无枯枝残叶,无张挂标语、晾晒衣物现象;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绿化生产垃圾日产日清。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14
道路停车秩序
管理的车辆应当尽量整齐停放于划线的停车泊位内,及时劝导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停放行为,配合交警处理有关交通秩序的事情。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15
道路卫生秩序
保持道路卫生秩序良好,无八乱现象出现。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16
乱停车辆引导
对乱停放的车汽车进行引导、劝离,或使其停放于正确位置;若出现不听劝告者须对其进行登记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登记其信息。
每发现一处未按规定执行的扣0.5分。
17
管委大楼保洁卫生
做到管委会办公场所大楼及周边(包括门厅、楼梯、走廊、车道,大院空地等)无垃圾污物、积水或废弃物出现,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18
管委大楼停车场秩序
配合管委会办公室维持管委会办公场所停车场正常的停车秩序,做到车辆出入有序、整齐排放。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19
园区公共设施保洁
市政设施、沿路护栏、标识牌、配电箱、路灯、灯箱等设施无乱吊挂、乱张贴、涂污现象。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3分。
20
园区垃圾收运
园区内的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收集专用手推车无乱停乱放,垃圾运输车封盖严密,无垃圾漫溢、外泄,垃圾容器内无隔日垃圾。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21
园区除“四害”
对园区内的主、次干道、垃圾堆放点、绿化带、无人地带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其它区域进行日常监控,及时发现“四害”问题并进行处理,做到无卫生死角。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22
人员值勤
工作人员须按时值勤,不得在值勤时出现脱岗、虚岗、串岗、私岗等现象。
每发现一人次扣0.5分。
23
人员仪表
工作人员须规范穿戴工作服,不得赤膊、赤足、敞胸、穿背心、上衣不扣钮扣等。
作业人员未规范穿戴工作服的,每发现一人次扣0.2分。
24
文明值勤
工作人员须文明值勤或作业,不得在值勤或作业期间偷懒、睡觉、吸烟、喝酒、嬉戏、打架、赌博或进行其他与作业无关的闲杂行为。
在作业中发现与作业无关的闲杂行为的,每人次扣0.2分。
25
安全作业
进行保洁及养护作业时须穿戴具有反光标志的背心等劳保用具;在道路作业预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若由于防护不当导致生命财政损失由服务单位负责赔偿解决。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若出现严重事故扣3分。
26
投诉热线处理
同一事件连续被投诉三次以上的、整改不力被亮黄灯的;因办理不力造成赔偿的;因工作不力造成新闻曝光或被上级领导批示件要求整改的;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日以及各项创建活动的的巡查、督查工作执行落实情况不力的。
每出现一种情况扣2分。
27
防灾与灾后处理
建立热带风暴防御紧急预案,风暴来临前,必须采取对应的防御措施,对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等措施;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伏;风暴后,必须及时清理倒树残枝,疏通道路,掌握受灾情况,按要求扶正倾斜树,补植缺株,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28
整改情况
对于月度考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区域,限在下个月度考核之前做好整改,考核小组将在第二个月复查原区域。
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每项扣2分;已整改但未能达到应有效果,每项扣除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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