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工程环评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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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道工程环评报告书
国环评证甲字第2704号HP(2015)-001
汨罗-平江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稿)
委托单位:
湖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湖南大学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2015年4月
附件
附件一环评委托书
附件二环评标准执行函
附件三水土保持
附件四各部门意见
附件五公众参与
附件六安全预评价备案登记表
附件七关于汨罗-平江天然气支线穿越汨罗江风景区的复函
附件八关于汨罗-平江天然气支线管道穿越汨罗产业园供水管道的函
附件九汨罗-平江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拆迁安置方案
附图
附图1拟建项目地理位置及湖南省天然气支线管道现状和规划图
附件2拟建项目走向及监测布点图
附图3拟建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图
附图4拟建项目站场平面布局图
附图5拟建项目沿线水系分布图
附图6拟建项目沿线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7拟建项目沿线植被分布图
附图8福寿山-汨罗江景区与本项目关系图
1总则
1.1任务由来
湖南省地处我国中南部长江中游,北毗湖北、东邻江西、广东为邻,西和贵州、重庆接壤。
近几年,湖南省经济发展迅速。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湖南省对能源的需求日益旺盛,同时,其能源自给率不断下降、能源结构不够合理、环境压力不断上升。
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湖南省对绿色能源,尤其是天然气资源的需求十分迫切。
2012年9月底,湖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同意中国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作为中石油的投资主体与湖南省组建合资公司(湖南(中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合资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西气东输二线(以下简称“西二线”)、忠武线、西气东输三线(以下简称“西三线”)、中卫-贵阳联络线在湖南省境内的湘潭、长沙、株洲等几十座分输站到附近市县中心城市门站(有条件的可到工业园区)的省级支线管道。
目前,西二线樟树-湘潭支干线已投产通气,该线东起西二线干线樟树分输站,沿线经过江西新余、宜春、萍乡和湖南的醴陵、株洲、达到湘潭末站,线路全长263km;湘潭-娄底-邵阳供气管道支线(以下简称“湘娄邵”支线)正在建设,该线起自西二线樟树-湘潭联络线的湘潭末站,途经湘潭、韶山、湘乡、娄底、涟源、新邵,止于邵阳末站,线路全长213km;潜湘支线已经建成投产通气,该线北起湖北省潜江分输站,南至湖南省湘潭计量站,沿途经过湖北省潜江市、监立县和湖南省岳阳、长沙、株洲等8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全长340.5km;长沙—常德天然气支线(以下简称长常支线)长常支线已经建成投产通气,起于忠武线潜江—湘潭支线的长沙计量站,经铜官、望城、益阳、德山,至常德皇木关末站,全长188km,;中卫-贵阳联络线预计2013年建成投产,该线北起宁夏中卫,由北向南经甘肃、四川、重庆,到达贵阳。
该管线建设后可以通过贵州遵义分输站,建设遵义-铜仁管道往湖南湘西自治州和怀化市供气;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的西气东输三线(以下简称“西三线”)管道也过境湖南,其拟在湖南省设分输口,并与西二线管道联网,将来可实现与西二线串换供气。
西二线以及西三线的相继建设,为湖南省天然气支线工程的建设带来了机遇,提供了气源保障。
湖南省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是承接“西二线”、“西三线”和忠武线等管道来气,实现对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郴州、永州、湘西、常德、娄底、邵阳、张家界、益阳、怀化等市进行供气的管道工程。
湖南省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按照分期、分部建设的原则,“十二五”期间预计建设30条支线管道,“十三五”期间预计建设21条支线,数十座各类站场,线路总长度约超过3000km。
汨罗-平江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起于汨罗首站围墙外2m,止于平江末站。
2014年7月,湖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大学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就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附件一)。
接受委托后,湖南大学环境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进行了数次现场勘察,搜集了项目区域的自然、社会、生态环境和环境监测历史资料,进行了环境现状监测资料的统计分析,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水文地质报告等技术资料,在认真分析项目和环境状况的基础上,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呈报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1.2编制依据
1.2.1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
(9)《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年3月1日;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年1月1日;
(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
(17)《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3年第5号;
(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
(19)《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2000年11月;
(2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
(24)《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25)《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定》(长政发[2007]7号);
(26)《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2003年2月1日;
(27)《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3月);
(28)《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10月1日。
(29)《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12月1日。
(30)《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1年7月29日。
1.2.2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T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T349-2007);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2.3相关文件
(1)《汨罗-平江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北京东方华智石油工程有限公司2014.10;
(2)《汨罗-平江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2014.10;
(3)《汨罗-平江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安全预评价》,湖南斯凯能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4.10;
(4)《汨罗-平江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湖南省地质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2014.10;
(5)《汨罗-平江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节能评估报告表》,湖南中盟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14.10;
(6)《汨罗-平江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湖南省地质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2014.10;
(7)《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调区扩区环境影响报告(报批稿)》;
(8)《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说明书)》(2009-2025);
(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改));
(10)其他文件。
1.3评价标准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以下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采用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制定的“2mg/m3”作为标准值。
2、声环境: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3、地表水环境:
汨罗江石碧潭渡口至新市桥及沿线所涉及的河段和农灌渠均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4、地下水环境质量: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2、废气: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
及无组织排放检测浓度限值。
3、噪声:
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5523-2011)标准;场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改));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改));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本项目的标准执行函由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发函确认(附件二)。
1.4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
1.4.1评价工作等级
(一)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营运后伍市分输站和平江末站排放少量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回用场地绿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中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要求,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并适当从简。
(二)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正常生产时,天然气处于完全密闭系统内,输气管道在正常生产时无废气产生和排放。
本项目仅在事故或检修情况下有少量含有H2O、CO2的放空废气产生和排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要求,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三)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来自伍市分输站和平江末站中压缩机、调压器、过滤分离器等设备噪声。
站场周边声环境变化小,站场外居民点距离展场内噪声设备较远,项目建成前后受噪声影响的人群变化不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4-2009)》要求,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四)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依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管线占地范围,项目穿越平江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汨罗景区的二级保护区,属于重要生态敏感区;根据《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划定风景名胜区范围,本项目穿越汨罗江景区二级保护区2.6km,穿越汨罗江景区外围保护区6.0km,穿越景区二级保护区与外围保护区长度共计约8.6km。
管线总长度51km,穿越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区长度小于管线建设长度的20%。
项目永久占地面积2.95hm2,临时占地63.47hm2,占地面积小于2km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9-2011)》要求,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五)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管道输送的天然气属于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本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
1.4.2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
管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以及施工场地、料场外缘200m、施工便道两侧100m以内范围;各工艺站场、阀室放空管为中心,半径500m的圆形区域。
声环境:
施工期管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以及施工场地、料场外缘200m、施工便道两侧100m以内范围。
营运期评价范围为各工艺站场、阀室厂界外200m范围以内的村庄或居住区域。
地面水环境:
沿线穿越各河流段上游50m至下游500m。
地下水环境:
管线两侧各500m以内区域。
以各工艺站场、阀室为中心,周边5k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
生态环境:
管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临时占地周边100m以内的带状区域,各站场、阀室周边2km的区域。
社会环境:
管线两侧各200m以内受建设影响的区域以及辐射区,包括汨罗市、平江县等。
风险评价:
陆域风险评价范围定为管线两侧200m以内的区域,各站场、阀室周边5k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水域风险评价范围为沿线穿越各水塘、沟渠水域、管线。
1.5评价重点、评价时段及评价方法
1.5.1评价重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为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境风险评价。
1.5.2评价时段
评价时段分施工期和营运期,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如下:
施工期评价:
施工过程的生态保护、大气环境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处置、试压水的排放。
运行期评价:
生态恢复、风险防范措施。
1.5.3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将首先根据施工工艺情况、建设施工特点,对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和筛选,之后在全面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和有侧重点地对主要环境要素进行监测与评价,然后参考类比调查和监测结果,选择适当的模式和参数,定量或定性地分析项目建设期间和投产运行后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事故状态下的影响,并据此提出环保和安全的改进措施。
1.6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未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陆域范围,穿越洞庭湖-福寿山国家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域,管线沿线范围内无名胜古迹、文物保护目标。
本项目主要水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1;主要管线穿越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2;主要站场、阀室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3,主要站场、阀室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4;沿线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5,站场、阀室周边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6;管道沿线主要社会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7,站场、阀室周边主要社会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8;主要风险评价保护目标见表1.6-9。
表1.6-1主要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位置
水域功能
水质标准
沿线小河、沟渠
管线沿线,穿越10次
III类/农灌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所涉及的河段和农灌渠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沿线鱼塘
管道沿线,穿越6次
养殖(一般常见经济鱼种,如四大家鱼)
《渔业水质标准》
汨罗江
穿越汨罗江1次,平江县袁里坑村
III类/农灌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所涉及的河段和农灌渠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车对河
穿越车对河1次(28°44’33.06”N,113°11‘26.11“E),位于车对河入汨罗江上游约6.5km处
III类/农灌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所涉及的河段和农灌渠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汨罗市水厂取水口
车对河入汨罗江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市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200米,位于车对河入汨罗江河口下游约1km处,位于项目管线车对河穿越点下游约7.5km处)
II类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水
表1.6-2管线评价范围内主要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序号
保护目标
相对位置
性质与规模
执行标准空气/声
1
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丛塘
管线左侧35-200m
居民区约25户
二级/2类
管线右侧125-200m
居民区约24户
2
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燕子屋
管线左侧35-200m
居民区约6户
二级/2类
管线右侧20-200m
居民区约9户
3
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烟家冲
管线左侧60-200m
居民区约10户
二级/2类
4
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芦屋场
管线左侧70-200m
居民区约5户
二级/2类
5
岳阳市汨罗市平江县伍市镇竹湾
管线左侧125-200m
居民区约40户
二级/2类
6
岳阳市汨罗市平江县伍市镇肖家冲(塘沙村)
管线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处左侧70-150m
居民区约25户
二级/2类
7
岳阳市汨罗市平江县浯口镇五里学校
管线至学校外侧围墙距离约为70m
中学(教师5人,学生60人)
二级/2类
8
岳阳市汨罗市平江县浯口镇马头村
管线左侧30-200m
居民区约7户
二级/2类
9
岳阳市汨罗市平江县浯口镇徐家源
管线左侧50-200m
居民区约5户
二级/2类
管线右侧60-200m
居民区约4户
10
岳阳市汨罗市平江县浯口镇卢家大屋
管线左侧70-200m
居民区约7户
二级/2类
管线右侧40-200m
居民区约6户
11
岳阳市汨罗市平江县翁江镇芭蕉村
管线左侧20-120m
居民区约20户
二级/2类
12
岳阳市汨罗市平江县翁江镇左源村
管线左侧30-200m
居民区约17户
二级/2类
13
岳阳市汨罗市平江县翁江镇大洲滩
穿越汨罗江处管线两侧20-60m
居民区约10户
二级/2类
14
岳阳市汨罗市平江县翁江镇老屋
隧道口两侧10-50m
居民区约10户
二级/2类
15
驷马桥
管线左侧40-100m
居民区约25户
二级/2类
表1.6-3站场、阀室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保护目标
相对位置
性质与规模
执行标准
1
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团螺
汨罗首站东南方向170-500m
居民区约8户
二级/2类
汨罗首站东北方向220-500m
居民区约5户
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丁家垄
汨罗首站西南方向180-500m
居民区约7户
汨罗首站西北方向143-500m
居民区约10户
2
大荆庙
伍市分输站北侧250-500m
居民区约18户
二级/2类
月形塝
伍市分输站东南105-500m
居民区约10户
长岭
伍市分输站东南75-500m
居民区约15户
3
双坡岭
翁江阀室东北侧175-500m
居民约9户
二级/2类
左源村
翁江阀室西北侧210-500m
居民约12户
4
五里牌
平江末站东偏北110-500m
居民区约10户
二级/2类
驷马
平江末站西北侧273-500m
居民区约4户
司马塅
平江末站西南侧75-500m
污水处理厂1座,居民区约5户
川坳垄
平江末站东100-500m
居民区约11户
表1.6-4站场、阀室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保护目标
相对位置
性质与规模
执行标准
1
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团螺
汨罗首站东南向170-200m
居民区约2户
二级/2类
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丁家垄
汨罗首站西北143-200m
居民区3户,离居民点最近距离143m
汨罗首站西南方向180-200m
居民区1户
2
月形磅
伍市分输站东南105-200m
居民区约3户
长岭
伍市分输站东南75-200m
居民区约6户
3
双坡岭
翁江阀室东北侧175-200m
居民约2户
二级/2类
4
五里牌
平江末站东偏北110-200m
居民区约3户
二级/2类
司马塅
平江末站西南侧75-200m
污水处理厂1座,居民区约2户
川坳垄
平江末站东100-200m
居民区约5户
表1.6-5管线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位置
性质
保护级别或要求
可能的工程影响因素
沿线耕地
平江县:
驷马村至中宫屋沿线
池家至李家坦沿线
汨罗市:
汤家坪至杨梓村沿线
肖家冲至汨罗首站沿线
农作物,主要为蔬菜
减少临时用地对耕地的占用,及时进行项目沿线的植被恢复
管线开挖、人为折损、砍伐
沿线林地
汨罗市:
白石咀至甘坡里沿线
肖家冲至兰桥村沿线
平江县:
汤家坪至双坡岭沿线
杨潭村至老屋沿线
主要为人工林,以低矮灌木和松树为主
减少临时用地对林地的占用,及时
行项目沿线的植被恢复
管线开挖、人为折损、砍伐
临时占地区周边生态环境
生活营地、施工便道等周围区域,可研单位尚未正式确认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营地、便道等临时占地
景观
农林景观如沿线林地、农地所示
河流、水塘:
平江县汨罗江穿越点
村落、农林、河流、水塘景观
减少对自然景观的破坏,做到与区域景观协调
施工破坏、设计不合理
河流生态系统
管线在平江县袁里坑村和大洲滩穿越汨罗江
农灌用水
施工不得侵占河滩地
穿越汨罗江的定向钻施工
沿线野生动物
沿线区域
常见野生动物,如青蛙、蛇、田鼠等。
严禁捕捉青蛙、蛇等野生动物,减少施工对野生生物的惊扰。
施工影响,施工
人员捕捉
水生生物
管线穿越水域,尤其是汨罗江水域
草、鲢、鲤、鲫等定居性鱼类
严禁在汨罗江禁渔期捕捞鱼类
施工人员捕捞
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名胜保护区
岳阳市平江县昌兵村(28°43’06.02”N,113°29’43.50”E,管线穿越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长度约2.6km,穿越外围保护区长度约6km)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
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破坏,缩减施工作业带宽度,做好完工后的环境恢复工作等
施工作业导致生态扰动
表1.6-6站场、阀室周边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位置
性质
保护级别或要求
可能的工程影响因素
耕地
平江末站周边:
五里牌、驷马村、川坳垄、严家滩
瓮江阀室周边:
杨潭村、干塅
伍市分输站周边:
马头村、月型塝
农作物,主要为蔬菜
减少临时用地对耕地的占用,及时进行项目沿线的植被恢复(可能占用基本农田)
管线开挖、人为折损、砍伐
林地
平江末站周边:
驷马塅
瓮江阀室周边:
双坡岭、左家塅
伍市分输站周边:
杜家冲、鹰家咀、肖家冲、四知村
主要为人工林,以低矮灌木和松树为主
减少临时用地对林地的占用,及时进行项目沿线的植被恢复
管线开挖、人为折损、砍伐
临时占地区周边生态环境
站场、阀室周边2km范围内,可研单位尚未最终确认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营地、便道等临时占地
景观
站场、阀室周边2km范围内农田、林地景观。
范围内无河流、水塘景观
村落、农林、河流、水塘景观
减少对自然景观的破坏,做到与区域景观协调
施工破坏、设计不合理
野生动物
站场、阀室周边2km范围内
常见野生动物,如青蛙、蛇、田鼠等。
严禁捕捉青蛙、蛇等野生动物,减少施工对野生生物的惊扰。
施工影响,施工人员捕捉
表1.6-7管道沿线主要社会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保护对象
位置
主要保护内容
具体说明
1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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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天然气 管道工程 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