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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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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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情况报告
安监局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情况报告
篇一:
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总结
报告
自治区督查小组:
为深入推进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综治办【2021】44号)以及《关于印发自治州深入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巴政办发【2021】70号)文件精神要求,县查无小组认真开展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摸底排查、专项教育、补办登记、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制度机制全面建立
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指示,我们按照县政府的安排,着重建立了四项制度。
一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县政府下发了文件,建立了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由副县长张宏任组长,县综治办主任完志强、县工商局局长库尔班·阿不力孜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招商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库尔班·阿不力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信息汇总和督促落实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我们于20年9月14日召开了联席会议1次,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二是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
明确了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通报有关信息的义务,制订了《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信息通报抄告和案件移送制度》,规定了违反信息通报制度的问责标准和问责措施,建立起了各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建立了责任查究制度。
制定了《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规定了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基础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实行责任追究的条件,明确了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问责的程序和方式。
县综治办下发了文件,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明确了考评标准和考评程序。
四是创新监管机制,着力加强“查无”工作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建设。
各地为加大“查无”工作力度,着力增强执法监管的长效性,在“查无”工作中对监管方式进行了大胆的有益尝试,走出了一些新的监管路子,摸索出了一些新的监管方法,
丰富了监管方式,提升了监管效能,加强了“查无”工作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设。
各职能部门特别注重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产生的源头进行控制,切实把监督管理的关口前移,对未办理任何证照就先投资经营场地和设备购置进行经营的,有关职能部门主动提前介入进行依法提示劝告,把可能发生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变单一型监管为复合型服务监管,避免造成经营者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和职能部门的监管风险,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有效地减少了无证无照经营的发生。
二、明确责任分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齐抓共管格局已形成
我们细化了分工,落实了责任,明确了各部门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的职责,形成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一是明确了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职责,确保其发挥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工作的作用。
二是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其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主力军作用。
具体规定了综治办、工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旅游局、国土局、住建局、质监局、安监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交通运输管理局、人社局、农业局、财政局、畜牧局、烟草局等20多家部门的职责,要求做到有职必履责,失职必问责。
三是各职能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强化内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发挥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头抓,相关部门督促抓,具体人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完善了监管责任机制和市场主体分类监管、市场巡查、工作考核以及责任追究等机制,确保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进度和执法力度。
三、落实工作措施,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实施部门查处。
查无小组成员单位及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体部署,单独开展执法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二是依法履行职责,互通信息、形成合力。
查无领导小组将查无小组成员单位及各职能部门力量整合,按照统一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共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我县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中,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能,采取堵疏结合,区别对待,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规范与发展相结合。
既依法行政,又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机械执法,对于经说服教育能主动办照的,免于行政处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帮助其尽快完善登记手续,办理营业执照,对于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各职能部门能够加强联系,针对无证无照查处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能够互通信息,通报情况。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活动。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煤矿、交通运输、食品、餐饮网吧、宾馆、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和涉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
品的经营地、存储点等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
做到“三个一批”:
即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
在此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共检查全县经营户1086户,检查各类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户,累计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103起,罚没款23.56万余元,其中与烟草专卖局联合查处无烟草专卖许可证擅自销售烟草制品案件15起,罚没款0.46万元。
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开展独立执法960余人次,联合执法1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案件37起。
四是强化宣传,形成查处取缔工作的浓厚氛围。
我县各职能部门一直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宣传工作作为普及法律、法规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横幅、简报、警示等多种媒介、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开辟专栏及开展食品安全检查“3.15”宣传月,召开经营者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在我县主要街道、集(农)贸市场、镇集市、农村进行了宣传工作,共出动宣传车24台次,宣传人员204人次,形成社会舆论宣传攻势,为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存在问题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所取得的成绩只是阶段性的,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部分“小餐饮、小食品、小摊贩”等行业无照经营户的经营规模小、条件差,得不到前置审批部门的许可,涉及前置审批的部门较多,取缔难度较大,但是又有它生存的空间。
二是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地区的无照经营群体多以学生儿童及居民为消费对象,以流动摊贩为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执法人员来了便停业,执法人员走了又照常经营,查处取缔工作量大,给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带来了困难。
三是个别偏远农村人口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给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决心以这次自治区检查督导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扩大战果,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做得更好,为净化全县市场经济秩序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是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抓住机遇,努力开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新局面。
二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细化措施,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监管到位、不留死角。
三是要认真组织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营造多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氛围,强势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确保监管执法进一步到位。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召集联席会议,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研究解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五是要进一步优化工作理念,采取上门服务、集中办公的形式,降低办证(照)门槛,简化办事环节,减免办理费用,提高办事效率。
以上汇报,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篇二:
固镇县质监局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的汇报
固镇县质监局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查无办: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112台次,执法人员216人次,查无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明确目标
我局根据县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了以刘正义副局长为组长,各稽查中队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查无工作领导小组。
要求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行为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管,提高产品品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成效
1、清理整顿生产主体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许可证管理的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梳理,建立了生产企业档案,严格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食品生产企业38家,全部获
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开业审查合格证的有48家。
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企业11家,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10家,1家企业已经通过现场审查,产品经检验合格等待发证。
2、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监联[2021]631号)文件要求,帮助生产企业建立从原料进厂验收到成品出厂检验的一整套质量管理制度,引导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和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
组织企业开展“四个提升活动”,即“提升质量法制意识、提升企业生产装备水平、提升企业检验能力、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水平”,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
3、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针对依法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我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按规定申请办理许可证,逾期不申请办理的,依法进行无证查处,本次查无工作开展以来,我句共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生产企业2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行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处理,责令企业退回不合格产品,加强进货验收检查制度的落实。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我县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固镇县质监局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二
篇三: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总结
佳木斯市教育局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总结
根据《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
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佳政发[2021]12号),结合我市民办教育市场实际情况,我们将查处工作重点确定为民办学前教育市场,出台了《佳木斯市治理整顿和规范幼儿园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佳政发[2021]33号),《专项行动方案》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食品安全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指导纲要》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坚决取缔无证幼儿园,限期整改不合格幼儿园,大力宣传示范幼儿园,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引导、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遵循统筹规划、堵疏结合、先易后难、重点突出、整改与清理并举的方针,对辖区内举办的幼儿园按照标准进行分类:
对基本具备办园条件、卫生保健条件并达到相关安全管理标准的未办证幼儿园,按程序办证,规范管理;将生源少、办园条件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幼
儿园与规模较大、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予以合并;对办园条件差、安全隐患大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
三、治理整顿重点
此次治理整顿对象是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级各类幼儿园。
(一)开展幼儿园办园资格清理整顿。
重点是清查未取得办
园许可证的幼儿园。
未取得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手续的要坚决取缔。
新办的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一律执行先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托儿所幼儿园保健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再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办园许可证,最后到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的程序。
对有办园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但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未取得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开办托儿所、幼儿园的,限期补办。
经过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停办,依法吊销办园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二)开展从业人员资格、课程开设专项治理整顿。
幼儿园
园长、教师、保育员要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门培训且具备任职资格后方可上岗。
教师与保育员应取得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卫生保健人员取得卫生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餐饮人员取得健康证。
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要规范,各类档案健全,要按省教育厅要求统一使用省编学前教育教材,不允许私自使用小学教材及不规范用书,坚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三)开展幼儿园收费管理整顿。
幼儿园必须到物价监管部
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
规定》(黑价联字[206]89号),按等级标准收费。
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四)开展幼儿园安全清理整顿。
认真执行幼儿园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卫生保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重点查看园舍周边有无污染和安全隐患,有无门房、院墙,有无平整、安全、适用的户外活动场所。
房屋建筑有无危房和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基本用房。
是否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监控器等必要的安全设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保人员是否配备防护器械。
二是重点检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是否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是否有食品留样柜和留样记录。
三是重点检查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
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率达100,幼儿入园体检率、在园体检率均达100,卫生保健人员考核合格率达100,是否建有母子健康手册、卫生保健登记是否健全、有保健室或卫生室、配备必备保健设备及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
四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对接送幼儿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查处,坚决取缔租用拼装车、报废车、个人机动车、农用车、拖拉机和其他货运车运送学生的行为,接送幼儿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资格,禁止有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治理整顿和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治理整顿和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谭灵芝副市长
副组长:
张纯富市教育局局长
肖明东市卫生局局长
马春杰汤原县副县长
王艳波抚远县副县长
白淑华同江市副市长
姜蕴华桦南县副县长
刘丽富锦市副市长
聂颖桦川县副县长
李晓英市郊区副区长
吕志伟市向阳区副区长
闫学军市前进区副区长
高景国市东风区副区长
成员:
高健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岳森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立斌市卫生局副局长
闫少华(原文来自:
wWw.iaOcAofANweN.coM小草范文网:
安监局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情况报告)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朱春龙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
郝忠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姜天学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高健兼任。
责任分工:
教育局:
主要负责幼儿园的办园许可证审批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根据我市情况,市直幼儿园由市教育局管理;其他各级各类幼儿园按属地管理原则,
由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审批和专项检查。
公安局:
公安部门要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对各类幼儿园消防安全进行监管。
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整治、净化周边环境,配合有关部门取缔非法举办的幼儿园。
交警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车况;消防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园舍、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卫生局:
主要检查幼儿园是否取得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
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加工、饮用水、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等是否符合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卫生保健人员是否取得考核合格证及卫生保健制度制定落实情况;查看在园幼儿接种预防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查看幼儿园硬件设施、膳食营养、儿童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是否符合保健要求。
物价监督管理局:
主要检查幼儿园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民政局:
主要负责清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注册工作,
对未到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限期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整治、净化周边
环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突发案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负责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
督指导,整治、净化幼儿园周边环境。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30
日)。
各县(市)区要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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