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对公综合业务 第一节 预留印鉴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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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对公综合业务第一节预留印鉴管理
第十三章对公综合业务
第一节预留印鉴管理
一、基本规定
1、预留印鉴,是指存款人在营业机构开立结算账户时留存的、凭以办理结算业务的签章样本,也是开户营业机构办理收付结算的审核依据。
印鉴卡管理是指存款人在预留印鉴后的印鉴卡编制、印鉴变更、印鉴挂失、印鉴注销、以及预留印鉴卡的保管等。
存款人是指在营业机构开立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个体工商户。
结算账户是指营业机构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临时存款账户。
存款人开立定期存款、通知存款、保证金存款等账户的预留印鉴参照本节相关条款执行。
2、预留印鉴由存款人在开户银行预留的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以上个人统称有权签字人)的签章(签名或盖章,下同)组成。
预留印鉴中的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存款人名称可以依法使用规范化简称,但必须与账户名称保持一致。
使用规范化简称的,开户银行须在与存款人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时予以明确。
(1)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由该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组成。
(2)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由“个体户XXX”印章加本人或被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组成,“个体户XXX”印章中的姓名应与营业执照上记载的经营者姓名一致。
(3)因注册验资开立的结算账户,预留印鉴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批文所记载的出资人签章,如遇多个出资人,应预留全体出资人签章或全体出资人共同委托的出资人的签章(须出具《预留银行印鉴证明》)。
(4)因增资开立的结算账户,其预留印鉴为增资单位的公章或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或被授权代理人名章组成。
3、预留印鉴卡片一式二份,存款人、营业机构各留存一联。
同一份印鉴卡片分开二联,二联号码一致,二联标明不同保管(留存)部门。
营业机构内部对保存的印鉴卡片要每月不定期核对一次,确保一致。
4、预留印鉴卡资料须按规定的项目填写,内容准确、完整。
其中:
签章式样、账户名称、账号、启用日期为不可更改要素,其他要素在预留时需要更改的,必须由营业机构经办人员在更改处签章,经换人审核并签章确认。
印鉴卡须注明印鉴的启用日期。
印鉴卡表面应保持光滑清爽、不变形,不化水、无暗点。
预留印章时必须使用朱红印油,印鉴的字迹和轮廓要圆润清晰、印油均匀、没有断笔。
图章轮廓以内和附近没有与印鉴内容无关的干扰或杂质。
不得使用原子印章预留印鉴。
5、印鉴卡的内容
印鉴卡正面包括:
行徽标识、印鉴卡编号、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签章式样、是否通兑、启用日期、注销日期等。
印鉴卡背面包括:
存款人启用新印鉴通知、原签章式样、存款人声明、单位公章等。
6、总行将根据管理需要,统一印制下发空白印鉴卡。
统一印制的空白印鉴卡参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存款人申领空白印鉴卡时,经办柜员在综合业务系统做“使用”操作;涉及更换、注销、作废的旧印鉴卡,经办柜员作当日传票附件上缴事后复核中心。
7、存款人申请办理印鉴预留、变更、挂失、注销、销户等业务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
8、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变更,原预留印鉴有权签章人未变更的,存款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应出具授权书,声明原有权签章人权利继续有效。
9、开户营业机构办理存款人印鉴预留、变更、挂失、注销等业务时,应审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规定对公民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10、开户营业机构受理存款人印鉴预留、变更、挂失、注销以及转入长期不动户等业务时,应及时在电子验印系统内进行维护,确保电子验印系统信息与印鉴卡信息的一致性,防止因内部信息不同步引发的操作风险。
11、开户营业机构审核印鉴卡后,返还客户留存联时,必须当面核实客户身份是否为存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核实无误的,将客户留存联直接交给客户签收,严禁他人代领。
12、单位客户变更(更换)预留银行签章,应以正式公函的形式向开户行提交变更(更换)申请,出具原印鉴卡片、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等相关证明文件,涉及个人预留印鉴的变更(更换),还需提供原预留个人签章所有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以及原预留印章或签字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原个人签章所有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应在正式公函中具体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单位客户自行负责。
同时要求客户填写“绍兴银行更换银行预留印鉴申请书”,注明变更原因、更换内容、交回盖有旧印鉴的重空凭证种类和数量、新签章启用日期(最早为次日)等内容,并加盖原签章及与原预留签章有明显区别的新签章。
13、单位客户申请变更(更换)、挂失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14、单位客户申请变更(更换)、挂失预留个人签章,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授权他人办理的,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无法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的,应出具加盖该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该单位出具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15、单位客户变更(更换)、挂失预留银行签章时,必须交回所有盖有旧签章的绍兴银行空白重要凭证,并在公函和“绍兴银行更换银行预留印鉴申请书”上注明凭证的种类、数量、编号等资料,并将收回的盖有旧签章的支付凭证当客户面切角或打洞作废。
已注销的旧签章随当日会计凭证装订保管,并在启用的新签章卡片上注明旧签章装订日期。
新签章启用后,开户行收到单位客户在旧签章注销日期前使用旧签章签发的票据和其它支付凭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应按规定予以受理。
二、印鉴预留—经办
(一)业务审核
1、印鉴卡由存款人向开户营业机构提交开户资料时同时预留,或在开户核准后预留,办理预留印鉴的客户必须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二)业务操作
1、经办柜员根据客户提供的开户资料,填写预留印鉴卡上的相关信息,正确填写完成后,在印鉴卡正面加盖预留印鉴(财务章、法人章),在印鉴卡背面加盖单位公章;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分为银行联和客户联。
2、填写完成后,经办柜员及审核柜员应核对二份印鉴卡上所有加盖的印章是否一致,印鉴卡背面的单位公章与开户申请书中的“存款人(公章)”签章处的印章是否一致。
审核无误后,经办柜员、审核柜员、会计主管分别在印鉴卡正面下方签章,如下图:
3、验印采集和建库。
经办柜员点击“验印系统”→“账户管理”,根据弹出页面,输入需要采集印鉴的单位账号、户名、货币号、账户性质、通存通兑标识、开户日期、地址、联系人、邮编、电话等,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自动切换到采集界面,或左上角“印鉴采集”按钮,进入采集印鉴界面,如下图:
、
4、进入采集印鉴界面后,选择扫描仪设备,并将预留印鉴卡正面放入扫描仪中,点击“扫描”按钮,扫描仪扫描出印鉴卡正面图像后,操作柜员点击“采集图像”按钮,同理将印鉴卡背面扫描到系统中,得到印鉴卡正反面图像,如下图:
扫描完成后,操作柜员点击“确定”,进入提取印章界面,如下图所示,操作柜员点击“自动提章”,系统自动提取预留印鉴。
5、系统自动提取预留印鉴后,操作柜员点击左上角的“绍兴XX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右下侧输入对应的印鉴卡编号、启用日期、印鉴种类,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印鉴”,同理将法人章按上述步骤录入。
6、“财务章”和“法人章”录入完成后,点击下一张,进行企业公章的录入,由于企业公章中带有小码数字,须通过手工提取印章,操作柜员用鼠标框住企业公章后,点击“提取按钮”;手工提取企业公章后,操作柜员应编辑“小码信息”,输入企业公章上的正确小码数字。
提取公章完成后,再按步骤(5)将企业公章录入保存。
7、预留印鉴录入完成后,操作柜员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打印一联通用凭证。
并在印鉴卡上的建库柜员处签章。
8、操作柜员建库完成后,点击“凭证管理”→“1209凭证付出/作废”交易,进入交易界面,选择凭证类型“预留印鉴卡”,输入需要付出的印鉴卡凭证号后,点击确认,打印一联通用凭证。
(三)会计分录
付:
70208815预留印鉴卡
(四)回单处理
1、客户回单
无
2、柜员凭证摆放
(1)印鉴建库成功后,操作柜员打印一联通用凭证作为主凭证并加盖业务公章,无附件:
(2)操作柜员进行“1209凭证付出/作废”交易,打印一联通用凭证并加盖业务公章,无附件:
(五)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原子印章预留印鉴。
2、预留印鉴卡资料须按规定的项目填写,内容准确、完整。
其中:
签章式样、账户名称、账号、启用日期为不可更改要素,其他要素在预留时需要更改的,必须由营业机构经办人员在更改处签章,经换人审核并签章确认。
3、印鉴卡须注明印鉴的启用日期,单位开户预留的印鉴卡启用日期为当日。
4、凭证付出需要柜员之间相互授权。
5、若印鉴预留盖章模糊,需要启用新的空白印鉴卡,须进行1209凭证作废交易,将需要作废的预留印鉴卡(客户联、银行联)加盖作废章、附件章作为附件上交事后复核中心。
三、印鉴预留—复核
(一)业务审核
建库复核柜员审核建库经办柜员递交的印鉴卡内容是否完整、正确。
(二)业务操作
1、复核柜员将印鉴卡正面放在高拍仪下,点击“验印系统”→“账户审核”→“影像采集”→“采集图像”,高拍仪自动锁定印鉴卡图像后,复核柜员点击“拍照”按钮,“保存并退出”,系统自动保存拍照照片。
2、图像采集后,复核柜员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提取预留印章与建库印章相对比(如系统自动不通过,重复上述步骤)自动通过后,复核柜员再次点击“影像采集”→“采集图像”,采集印鉴卡背面的企业公章,并按上述操作步骤再次操作。
3、待所需要采集的预留印鉴采集完毕并自动通过后,系统自动提示“请确认已核对账户信息和组合信息!
当前结果为:
自动通过,是否提交?
”复核柜员点击“是”后,打印一联通用凭证。
并在印鉴卡上的建库复核柜员处签章。
(三)会计分录
无
(四)回单处理
1、客户回单
建库复核柜员复核成功后,印鉴卡上的建库复核柜员处签章,并交给客户。
2、柜员凭证摆放
建库复核柜员复核成功后,打印一联通用凭证加盖业务公章,无附件。
(五)注意事项
1、验印复核必须系统自动通过,不得人工通过。
四、印鉴变更—经办
(一)业务审核
1、存款人因名称变更等原因需变更预留公章、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提交《绍兴银行更换银行预留印鉴申请书》(附件2)(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下同)、印鉴卡(客户留存联)、开户许可证、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名称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2、存款人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变更等原因需变更预留个人签章的,应向开户银行提交《绍兴银行更换银行预留印鉴申请书》、印鉴卡(客户留存联)、营业执照(变更法定代表人等的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存款人变更预留印鉴中的授权代理人签章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撤销原授权并对新的代理人授权的授权文件。
4、以上存款人更换预留印鉴中有权签字人的个人签章同时需提供原有权签字人出具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若无法提供,则存款人需出具正式公函,承诺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5、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变更预留印鉴时,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6、客户须提交“绍兴银行结算业务收费记账凭证”(现金缴款无)。
(二)业务操作
1、经办柜员及复核人员审核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后,在《绍兴银行更换银行预留印鉴申请书》(一式两份)上加盖公章,经办柜员及会计主管私章。
并填写预留印鉴卡上的相关信息,正确填写完成后,在印鉴卡正面加盖预留印鉴(财务章、法人章),在印鉴卡背面加盖单位公章,原预留印鉴;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分为银行联和客户联。
2、填写完成后,经办柜员及审核柜员应核对二份印鉴卡上所有加盖的印章是否一致,印鉴卡背面的单位公章与开户申请书中的“存款人(公章)”签章处的印章是否一致。
审核无误后,经办柜员、审核柜员、会计主管分别在印鉴卡正面下方签章,如下图:
3、业务收费
(1)柜员点击“存取款业务”→“存款公共业务”→“2903银行业务收费”,进入交易界面,如下图:
(2)选择业务类型支付结算类(市场调价类),收费代码9037-印鉴变更,输入手续费金额10元。
收费方式可选现金或转账。
若收费方式为现金,现金分析码默认为其他收入;若收费方式为转账,输入公账户账号。
点击“提交”按钮,交易成功并打印二联通用凭证。
4、建库。
经办柜员点击“验印系统”→“账户管理”,根据弹出页面,输入需要采集印鉴的单位账号,返显账户信息。
经办柜员点击左上角“印鉴采集”按钮,系统弹出原始印鉴界面,点击“变更”按钮,系统自动进入采集界面。
5、进入采集印鉴界面后,点击选择扫描仪设备,并将预留印鉴卡正面放入扫描仪中,点击“扫描”按钮,扫描仪扫描出印鉴卡正面图像后,操作柜员点击“采集图像”按钮,同理将印鉴卡背面扫描到系统中,得到印鉴卡正反面图像,如下图:
6、印鉴卡扫描完成后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如下界面,操作柜员点击“删除印鉴”按钮,删除原始印鉴。
删除完毕后,点击“自动提章”,系统自动提取预留印鉴,提取有小码的公章及之后的印鉴新建操作步骤参照“印鉴预留—经办”中的业务操作进行。
(三)会计分录
1、付:
70208815预留印鉴卡
2、借:
2010/2110/1010单位活期存款/个人结算账户/外币储蓄账户/现金
贷:
5110手续费收入
(四)回单处理
1、客户回单
操作柜员将收取手续费后打印的二联通用凭证第二联加盖清讫章及变更申请书递交客户。
2、柜员凭证摆放
(1)收取手续费后打印的二联通用凭证第一联加盖清讫章,作为主凭证;附件为原始预留印鉴卡(银行联、客户联)、结算业务收费记账凭证第二联(现金缴款无)、变更银行预留印鉴申请书复印件;其它附件根据“业务审核”1、2、3、4、5中的情况将复印件作为附件上交复核中心。
(2)印鉴建库成功后,操作柜员打印一联通用凭证作为主凭证并加盖业务公章,无附件:
(3)操作柜员进行“1209凭证付出/作废”交易,打印一联通用凭证并加盖业务公章,无附件:
(五)注意事项
1、预留印鉴卡资料须按规定的项目填写,内容准确、完整。
其中:
签章式样、账户名称、账号、启用日期为不可更改要素,其他要素在预留时需要更改的,必须由营业机构经办人员在更改处签章,经换人审核并签章确认。
2、印鉴卡须注明印鉴的启用日期,单位开户预留的印鉴卡启用日期为预留次日。
3、印鉴预留录入需要会计主管授权、凭证付出需要柜员之间相互授权。
4、若印鉴预留盖章模糊,需要启用新的空白印鉴卡,须进行1209凭证作废交易,将需要作废的预留印鉴卡(客户联、银行联)加盖作废章、附件章作为附件上交事后复核中心。
五、印鉴变更—复核
(一)业务审核
建库复核柜员审核建库经办柜员递交的印鉴卡内容是否完整、正确。
(二)业务操作
印鉴变更的印鉴采集复核,业务操作同“印鉴预留—复核”,参照操作。
(三)会计分录
无
(四)回单处理
印鉴变更的印鉴采集复核,回单处理同“印鉴预留—复核”,参照操作。
(五)注意事项
验印复核必须系统自动通过,不得人工通过。
六、印鉴挂失—经办
(一)业务审核
1、挂失受理
(1)单位客户若遗失预留签章中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写“绍兴银行预留银行印鉴挂失申请书”(一式两份),并向开户行提交正式公函,出具原印鉴卡片、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司法部门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2)单位客户同时遗失的银行预留个人签章,除上述挂失的手续及资料外,还需提供原预留个人签章所有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以及原预留印章或签字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原个人签章所有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应在正式公函中具体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单位客户自行负责。
(3)若单位客户办理预留签章挂失仅挂失个人预留名章的,则需提供除司法证明以外的所有资料。
(4)客户须提交“绍兴银行结算业务收费记账凭证”(现金缴款无)。
2、挂失补办
办理挂失后,填写“绍兴银行更换银行预留印鉴申请书”,办理预留新鉴章。
(二)业务操作
1、印鉴挂失操作
(1)经办柜员及复核人员审核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后,在《兴银行预留银行印鉴挂失申请书》(一式两份)上加盖公章,经办柜员及会计主管私章。
在原印鉴卡上批注挂失日期及“已挂失”字样。
2、业务收费
(1)柜员点击“存取款业务”→“存款公共业务”→“2903银行业务收费”,进入交易界面,如下图:
(2)选择业务类型支付结算类(市场调价类),收费代码9036-印鉴挂失,输入手续费金额50元。
收费方式可选现金或转账。
若收费方式为现金,现金分析码默认为其他收入;若收费方式为转账,输入公账户账号。
点击“提交”按钮,交易成功并打印二联通用凭证。
(3)预留新印鉴卡的经办柜员操作参照“印鉴变更”中的“业务操作—4建库”操作处理;复核参照“印鉴预留—复核”操作。
(4)新印鉴卡预留完成后,在原印鉴卡加盖“已注销”戳记,注明注销日期(当日预留为挂失受理日的次日)。
(三)会计分录
借:
2010/2110/1010单位活期存款/个人结算账户/外币储蓄账户/现金
贷:
5110手续费收入
(四)回单处理
1、客户回单
(1)操作柜员将收取手续费后打印的二联通用凭证第二联加盖清讫章及挂失申请书递交客户。
(2)预留新印鉴后,将印鉴变更申请书递交给客户:
2、柜员凭证摆放
(1)收取手续费后打印的二联通用凭证第一联加盖清讫章,作为主凭证,附件为结算业务收费记账凭证第二联(现金缴款无)、印鉴挂失申请书复印件;其它附件根据“业务审核”
(1)、
(2)、(3)中的情况将复印件作为附件上交复核中心。
(2)预留新印鉴后,打印一联通用凭证作为主凭证,附件为原预留印鉴卡(银行联、客户联)和变更申请书复印件。
(3)操作柜员进行“1209凭证付出/作废”交易,打印一联通用凭证并加盖业务公章,无附件:
(五)注意事项
1、挂失有效期自挂失手续办妥日起,至存款人重新办妥新印鉴预留手续止。
2、印鉴挂失应双人审核。
3、有关预留印鉴挂失后预留新鉴章的事项按照变更(更换)预留签章的处理。
4、在办理挂失手续之前签发且在有效提示付款期内的票据,仍以挂失的印鉴作为营业机构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在办理挂失手续次日起签发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所挂失的印鉴不再作为营业机构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
七、印鉴挂失—复核
(一)业务审核
建库复核柜员审核建库经办柜员递交的印鉴卡内容是否完整、正确。
(二)业务操作
印鉴变更的印鉴采集复核,业务操作同“印鉴预留—复核”,参照操作。
(三)会计分录
无
(四)回单处理
印鉴变更的印鉴采集复核,回单处理同“印鉴预留—复核”,参照操作。
(五)注意事项
1、验印复核必须系统自动通过,不得人工通过。
2、印鉴挂失后,新印鉴启用日不得早于办妥挂失手续日次日。
八、印鉴注销
(一)业务审核
1、因客户销户等需要不再继续使用预留印鉴,操作柜员应审核客户提交的销户资料以及预留印鉴卡(客户联);若客户无法提供原印鉴卡(客户联)的,应要求其提交加盖公章的公函(承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如下图所示:
(二)业务操作
1、若客户提供预留印鉴卡(客户联),操作柜员应与本机构留存的印鉴卡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全套印鉴卡上注明注销日期(销户受理日的次日)并加盖“已注销”戳记,随销户当日传票上缴复核中心。
2、若客户无法提供预留印鉴卡(客户联),操作柜员在预留印鉴卡(银行联)上注明注销日期(销户受理日的次日)并加盖“已注销”戳记,以及客户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公函,随销户当日传票上缴复核中心。
(三)会计分录
无
(四)回单处理
1、客户回单
无
2、柜员凭证摆放
(1)如“业务操作
(1)”,操作柜员将全套印鉴卡加盖附件章,作为销户的附件上缴复核中心,如下图:
(2)如“业务操作
(2)”,操作柜员将印鉴卡(银行联)以及客户提供的公函加盖附件章,作为销户的附件上缴复核中心,如下图:
(五)注意事项
存款人销户时,若已将公章、财务专用章等预留印鉴先行销毁,开户营业机构应要求其出具身份证明文件、工商管理局销毁印章的证明、印模的有效复印件等有关证明,在确认其身份无误后方可为其办理销户手续。
九、印鉴卡保管
1、已启用的印鉴卡应纳入重要物品保管,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使用时应放在保管人的视线或监控录像范围内。
电子验印系统上线后,网点留存一套手工印鉴卡,日常由专人纳入保险柜(箱)保管以备用。
2、手工印鉴卡在使用时,若印鉴卡保管人在营业时间内临时离开岗位,要将印鉴卡装箱上锁;营业终了,要将印鉴卡装箱上锁随现金尾箱上解或入保险柜保管。
印鉴卡保管人不得将自己保管的印鉴卡出借他人使用。
3、印鉴卡保管人员因工作调动、轮班、休假离岗时,应打印印鉴卡片交接清单,办理交接登记手续,由营业机构会计主管监交,当面点清,签章确认,留存交接记录。
4、各营业机构在每年账户年检时对使用中的印鉴卡(包括长期不动户的印鉴卡)进行检查核对。
5、长期不动户印鉴卡的管理。
清理长期不动户(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将长期不动户的印鉴卡从印鉴卡册中抽出,注明“长期不动户”字样和清理日期,放入专立的长期不动户印鉴卡册,并与清理销户清单一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该人员不得从事日常业务凭证的印鉴核对工作。
相关文件:
1、绍银总发〔2015〕47号关于印发《绍兴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的通知
2、绍银总发〔2015〕20号关于印发《绍兴银行电子验印系统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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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对公综合业务 第一节 预留印鉴管理 第十三 综合 业务 预留 印鉴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