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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边盐法明陈仁锡
九边盐法明陈仁锡
28
嘉靖初年改行小盐,每引止四百八十五斤。
淮南纳馀银五钱二分五厘,淮北三钱七分三厘。
候堆盐掣尽,然后挨掣小盐。
29
关中数多,商人附带馀盐倍屣。
盐多则消遣不尽,引多则支掣不及。
30
存积专为边警,多开历年引盐接济,故自宣德至成化,递年有支商未尽之盐,闻有差官查盘之例。
今查嘉靖九年止于延、宁、甘肃、宣、大、辽东六镇议发引盐,四分开边,六分存积。
其后又增陕西、固原、山西三关,渐以主客二兵加增军饷,遂将各运司岁办之盐尽数开边。
又至三十七年蓟警无盐可开,始将水乡折布等盐亦查开中。
则尽四运司之岁煎,无一毫存积矣。
于是边盐比常过半。
31
又,两淮一引,兼掣馀盐二引。
斤重掣多,盐法犹带。
32
南京户部坐委司官专管盐引,每年计各运司合给引目,预行该科将铜版尽数给发。
铜版在内府惟印刷,本部督视刷完,会同该科计张(原注:
有二十四片)封存内府。
遇该运司请给,刻期印给。
33
引目必照勘合,勘合一道,定一万引,近减为三千引。
每引一张,用印,年月一、号印一,尽是力可得七八万颗。
两淮共九十万引,以日计之,亦不胜久矣。
34
运司预请关引,即呈巡盐御史移文该部,依期给发,仍具四文查验,迟误查参。
35
穷灶全赖馀盐,若商人收买不尽,其势必归诸私贩。
须逐户面审剩数,官为收买。
盐价交割没馀银内。
上场佥四名,中下场各二名,免其总催等役,责令管买馀盐,给以见银,添设仓夫看守。
每百斤或加五分三分,使灶丁乐于官买。
36
国初,边商难于守支,故卖引于内商。
内商难于开中,故买引于边商。
37
一专报中,一专守支。
引可速卖,盐可速掣。
今内有支盐上堆数年不得掣者,则不乐于买引,而边商困。
在边,有中引到司数年,而不得卖者,则掣河盐,而内商困。
故调停淮盐掣五单,河盐掣三单。
不然边商捐资于一二年之前,输粟于数千里之外,又苦内商抑勤(勒),非超掣河盐不可。
38
然边人中纳粮草,利在卖引。
朝入淮而暮还家,情也。
今大不然,告掣河盐,坐规厚利,多系截买之人,于沿边中者无与焉。
河盐既行,内商堆盐守支年久,若分拨引目,必八年以上方得掣卖,故边商至此,引既不能贱售,盐复不能亲支,亦困矣。
39
内商利重则趋,利轻则散。
盐斤非价重不卖,馀盐非价轻不收,是专利者,内商也。
40
国初,正盐之外,原无馀盐,随到随支,随支旋掣,故引目疏通。
今超掣河盐,所得无几,利仍归称贷之家,边商何乐为此。
惟引价一定(原注:
淮南九钱,淮北八钱以上,分拨见引。
淮南八钱,淮北七钱以上,分拨起纸。
官引,淮南七钱,淮北六钱以上,分拨到司勘合。
)则停河盐于边商,不为摧抑,行淮盐于内商,不为偏利。
又不许边上管粮衙门,以商人得息,于五钱之外复令加纳粮草。
41
边商执仓钞勘合到司,责内商照原价承买,以便即日回边,仍报内商的名于官册。
如遇支盐到桥坝,俱行令白■(塔)河、安东坝各巡司验放盐船。
如该掣盐一百引,亦要见有新引一百引,方许造单呈掣。
验毕,印记。
如无新引,不许过桥入单。
42
割没馀盐。
商掣正馀斤数外,凡有多馀,谓之割没。
令其每斤纳银一分,照常问罪发落。
近有积盐斤多寡以为罪名轻重,有一人问徒,数名纳银至百馀两者,二千斤以上,即引例发遣者,舛矣。
43
今议,照原数追罚,止拟一罪,不得累徒。
坐割没盐斤积至五百五十斤者,照引价等银给与官引,以便照盐发卖,无非宽商通行之意。
馀盐六十万,酌量分派各省,革原设拆盐铺户,以免负累。
其近场二府,作收买贮官馀盐,巡盐御史给与官票,责铺户按季纳值在官,随照支出官盐市卖。
44
各边开中盐粮,务量彼处米价及道路远近险易具奏,召商中纳。
迩来边纳多不依时估,及转运交收,领给勘合,私费尤多。
以劝借为词,阴行科罚,粮草涌贵,商人规避。
遂督沿边有司或报殷实富户,或提原商驱逼上纳,如捕重囚。
商人招之不来,而逼勒富民代之,视往年权贵嘱托愿充,果何如也?
今议,于商人报纳草粮减斤重,宽斗头,计时估若干,量减数目若干,以补仓钞勘合不逾时。
45
盐引开边,本欲商人获利,募垦塞下。
又各运司额盐存积,不尽开边,故盐法盛行,复有召商籴买。
其盐法沮滞,屯种荒损,致边饷不足,又岁增年例银,召商桑买。
故有盐买、银买二商之别。
其输纳粮草在边,无异银商,上纳在仓场,即得领价。
盐买远涉到司投报,赴场支盐,候掣经年。
故欲于时估、斗头之中,量为宽减。
46
南赣借行广盐,以资赣州军门兵饷。
今淮盐愿纳军饱,亦何以异于广盐哉!
盖淮盐利甲天下,其所行之地广也。
若吉安行广盐,则袁州、临江皆非淮商所乐就。
往于峡江设浮桥,为杜绝广盐之路,盐徒尽行毁灭。
湖广衡(州)、宝庆、永(州)、郴(州)亦行广盐,必待淮盐卖尽,方许广盐发卖。
河南南阳府,亦淮北引盐故地,初因淮盐少到,暂许解盐兼行。
其后解盐专行于一府十二州县,惟舞阳仍行淮盐,易铜版之旧制。
初云暂许兼行,今则全夺。
且郡人喜淮盐,惟恐其不至。
试思镇江何不食淮盐而食浙盐,法制所限,不容越也。
47
两淮自开中七十万五千一百八十引外,又有馀盐解部济边六十万,以行盐地方之广也。
至河东盐课,止宣府八万;广东额解止一万一千馀两,其馀存本处军饷,亦无报部数目。
二处盐引皆无请发、勘合,引目听其自行,恶得不与淮盐争利。
宜照两淮、长芦、山东,通给勘合,查填引目。
48
正盐以本色开边,馀盐以折色解部,此不易之论也。
49
九边供额以民运为主,屯粮次之,盐粮补其不足六千百一十斤。
先年运屯不乏,故中盐纳粮草,多在缺时。
开中不常,引价腾涌,此盐法所由疏通也。
先年盐课开中,各边上纳粮草,填注勘台,赴各运司开报引目,赴各场支盐掣卖,原无边商、内商之名,而常积、存积未分,亦无馀盐名色。
自正统四年,始令运司以十分为率,八分给守支客商,二分另为存积,候边警,有中,以所积见盐人到即支,谓之存积。
其分挨次与守支者,谓之常股。
存积价重,常股价轻,或分三七,或分四六,混为一矣。
50
其初,掣盐皆边商也,后因守候,始转而分拨引目于附近之商支盐候掣,而内商之名始分。
其后盐法不过堆盐河岸,内商欲行贱买,边商不肯贱卖,故告行赴场亲支出河兼掣。
而内商又以年月后光、引目多寡为词,且借口六十馀万馀盐之课不清,搭配之斤不重,割没之价则岁掣过半而难售。
51
嘉靖十一至十七等年,尽行开中。
二十二年,有预开盐引之例(原注:
旧例正月)。
52
以三千引为一道,多给勘合,自隆庆六年始。
53
上纳粮草委官查验,过于搜求,数年后责赔补。
宜改委查盘,以防监收通同之弊。
54
私盐未到之处,莫先于设法以行官盐。
官盐未行,欲禁私盐,不可得也。
55
官盐行到之处,莫急于严法以禁私盐。
私盐不禁,而欲官盐盛行,不可得也。
56
商人利割没,以纳价轻耳。
若每割没盐一斤,令纳价银二分,虽赏之不割。
57
尽行开中又不足,益以两淮工本三十一万馀引,每引搭掣馀盐二引,自此边、内商两困。
洪武初年,引纳八分,永乐二斗五升,商之利甚厚。
及查各边仓钞,每引五钱,所纳粟米多者五六斗,少者不下三斗以上,至解部六十万,又正德以前所未有也。
58
各边官价五钱,甘肃四钱五分,尽令中纳本色,决不可更。
59
淮盐一引,实搭馀盐二引,兼掣斤重,且加于正盐之半,则岁出盐斤不啻四倍。
商人必欲取利,民间苦食贵盐,所以两淮盐引至价一两以上,人犹争中。
后减至七钱六钱而止。
今止以五钱,又以时估定斗头上纳粮草,犹不乐趋也。
60
川盐、辽盐、广盐、闽盐、滇盐、秦盐议
61
川井大者皮袋汲,小者竹筒汲。
各井有水涌,水咸,汲即可煮者。
水淡,而泼灰洒土,然后可煎者。
62
钟主事文杰议:
大宁为上上场(原注:
一引一两五钱),郁山渰井,福兴华池为中场(原注:
一两二钱),新罗、罗泉、永通、通海、富乂、上流、贡市、广福为下场(原注:
九钱)。
又上场有下井,下场有上井,势难定课。
井眼坍塌,共课七万有奇。
灶丁既摊丁粮,又苦新井委查,则许多开小井,以补塌井之课,而月给小票三百,俾分发保宁、重(庆)、夔(州)、嘉(定)、潼(川)等处领引遥远之商,此何给谏议也。
63
辽东二十五卫,每卫额设盐场一处。
每处百户领百兵,专管煎办盐触给赏官军户口食用。
后因有馀积,召商兴贩。
在河东地方,则于海州抽分。
在河西则于十三山抽分。
每盐计车银五钱。
64
广东、海北二盐场,靖宁、博茂、临川等二十九场,大引正耗七万二千有奇。
正统七年,一大引纳米一石,输琼州府,其廿三场生熟二分,自设总府,资以饷兵十万有奇,故输京者不及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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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里等七场,岁办大引盐十一万五千有奇,小引二十一万有奇。
大引二钱五分,小引一钱二分五厘。
惠安、浔梧一引七分,似伤贱。
岁入课三万而解京一万二千,岂经制有阔略,抑留不尽于地方欤!
66
滇盐,黑(盐井)、白(盐井)、安(宁盐井)、五(井)四提举司及鹤庆、武定、丽江三府各井,除兰州井作丽江官吏俸钞,其各井实计车四万九千二百三十四引,银三万七千六百有奇。
遇闰,车为加益。
67
陕西河东司,原额四十二万引,正德未年添二十万引,以致逋负。
且盐花以天时生结,盛暑捞采,淋雨倏散。
行盐之地有限,消者难补,补者复消。
68
河东盐池一百计里,投以各色杂物,皆化为盐。
解冻花生,各丁苦寒,居民因窃以为利,故有东、西、中三场,而中场专利尤甚。
69
池南盐花比北岸颗粒更胜,路远弃置。
70
灵盐大池渐增,加卧引以供买马客兵之用。
71
河东盐虽行于西(安)、延(安)、凤(翔)、汉(中),而私贩甚众。
72
盐法
73
淮、浙四时掣,以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为期。
长芦、山东春秋掣,以三月,八月为期。
74
四分派边,六分存积。
甘肃十五万引,延绥、宁夏、宣府、大同、辽东各七万引。
正月内南京户部领勘合,刷引目转发各巡抚,会同管粮郎中,秋成召商。
本色粮草专备动客兵支用,不许科扰商人,违者巡按纠劾治罪。
以上嘉靖九年例。
75
两淮宫荡八万一千四百七顷八十一亩,分给各灶蓄草煎盐。
然供煎外,尚堪耕种备赈济。
当时灶户以分司为州县,视判官为父母,事皆可为。
以二万三千灶丁供办一百二十万之银,是以有办银一引,赈济五分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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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三年,彭侍郎韶议立仓备赈,惜乎未行。
周尚书忱因淮扬被灾巡视,给食米收买私盐。
官得积聚,灶得安生,上下赖之。
边方报中五钱,淮南馀盐每引尚有七钱。
然报中以收成之时,故五钱而有馀。
奏讨当急遽之会,故七钱而不足。
且报中则商任挽费在五钱之外,而坐收其全。
发银则官任籴买,费在七钱之中,而止获其剩。
军马食粮不食银,惟割没馀盐照旧解部,则商人一意输边。
此嘉靖三十年高御史奏也。
奉有既该御史具奏,如何又要行查,著归一定议之旨。
77
于是将两淮馀盐七十万五千一百八十引,照依正引每馀盐二百斤,定价开派宁夏、延绥、宣府、大同、辽东、固原、蓟州,并山西神池等堡,共八镇,照旧五钱。
甘肃一镇照旧四钱五分,俱召商,与同正引上纳本色粮草,俱准作各边年例银两之数,又总在正引包内赴掣。
此外若有多馀盐斤,照例掣割,银两解部济边。
有旨是之。
78
国初,灶户馀盐二百斤为一引,给米一石。
缘钞法不行,米无所出,遂至工本之制尽废。
今议:
原课外添复工本盐三十五万引,不分额课工本,照旧二百六十五斤。
淮南七钱,淮北五钱,正馀连包索,共五百五十斤为一包。
若夹带多馀,割没如例。
淮南至一百六十斤,淮北至二百斤,各追一两以备工本之用,馀者解部,系本年准例。
79
淮扬有劝借之费,有修城之苦,有商兵之役。
或曰:
工本兴,必添单、添引,加以割没,以虚包斤数,又苦矣。
80
查各场未掣盐一百五十一万三千二百五十一引有奇,乃议一年征一百五十馀万解京,而商愈困矣。
四十年,此鄢懋卿事。
故曰:
必自小人。
81
两淮行盐地方日加削去,盐虽有支,实无卖处,徒加勤(勒)掣,终为无益。
82
灶户私置仓房,名曰「便仓」。
便仓一立,私窦遂开。
83
自宣德至成化,皆有商支未尽之盐。
嘉靖九年,六镇四分开边,六分存积。
自增陕西、固原、山西之灾,遂尽数开边。
84
三十七年,蓟镇有警,无盐可开,将水乡布等盐亦查开中,一引兼掣馀盐二引,斤重加倍,虽革工本淮盐三十五万,而其滞如故。
于是有停止三分存积,而暂以额解承运库抵补之议。
85
淮南安丰诸场,盐出于煎烧,必藉用盘铁。
淮北白驹诸场,盐出于摊晒,必借用■(渟)池。
今家家增锅,户户开池。
有家置五锅十锅者,每锅一伏火,可得火盐一大桶。
一伏火,一昼夜也。
一桶,可二百馀斤也。
莫什其算数矣,其官为铸造,运司花押乎!
86
自粮草贵,而商人规避,督沿边有司或报殷实富户,或提原日商人,如捕重囚,非法也。
又岁增年例,召商籴买,故有盐买、银盐二商之别,更非法也。
87
江西之南赣、吉安,湖广之衡州、永州、宝庆、郧阳、郴州,河南之南阳,皆两淮行盐故地。
惟下流东南行盐之地宽,则上流西北飞挽之势疾。
且两淮又有馀盐解部济边,岁六十万,惟行盐广阔耳。
88
自河东每报岁涝,而广东止解一万一千,馀留本处军饷,亦无报部数目。
89
二处盐引皆苦请发勘合,引目听其自行。
90
运司缺,择知府、郎中异等升授。
六年称职,升按察司、布政使或京卿。
91
其同知、运厂(司)判官,悉于科甲择人。
三年之后一体行取考选科道。
92
有中纳之名,无收支之实,皆起于棍徒代商包揽,革之便。
93
以上俱隆庆二年庞都御史奏准例。
94
国初至成化,两淮每一边商引盐,派定一运司,未有搭配别处之例。
亲中亲支,随支随掣。
淮南岁掣八单,淮北四单,亦无内商、边商之别。
弘治间,开中长芦山东、运司盐引,连年无商,开中议行配搭,一商而走六运司,故边商渐次卖引于近淮富民,照引支盐,始有边商、内商,然引盐未壅也。
95
自嘉靖惩正德积弊,停止额外夹带。
廿八年,馀盐六十万,而皆自内商出办。
边商中引,内商守支,不相妨害。
三十一年,行工本盐,淮壅甚,边商因营求告掣河盐,谓其在河径自超掣也。
庞都御史革之,淮盐始通。
96
及万历初,张国用奏复行。
河盐御史劾奏,若再掣河盐,盐价必贱,水商承买既少,六十万之额课将焉取诸?
且盐法之患,不在假引而在老引。
引源是真引,但系远年违例没官之数,更易年馀,国用□□□(此处残缺三个字)掣,引目四十馀万,正老引也。
97
巡盐御史戴金一岁积银百万两,遂为定例。
投引未毕,即追馀银。
于是减正盐之价,卖银纳官。
而恐其去不复来,执留三分之一以为质,召商不至,行文捉拿,恐非侍御本意,奉行者过耳。
98
昔有尽收馀盐归官一说,此法未可行之两淮,且行之长芦、山东。
与其私带私鬻,不如自公蓄之,佐一紧急边需,亦飞挽遗意也。
99
设商学,示鼓舞大都商人。
有一分之利,即国家受十分之利。
游客居间裹足而不入淮,则朱提白镪贯朽而皆归帮,勿夺两淮行盐之地先增一切额外之课,总正大公平,不近务财用一路,尤见大经济耳。
100
刘晏充盐铁等使为转运、为江淮转运使、为河南转运使,使身在江淮,积累岁月,始能成功。
正统以来,累差大臣经理选择而使,莫如盐官云。
101
长芦之盐,止行于顺天、大名、卫辉、彰德四府。
山东之盐,止行于东昌、兖州二府,徐、宿二州。
其馀地土多咸,刮土煎熬,商本坐困,由此,故两淮之馀盐悉以利商,多取不如少取。
长芦、山东之积盐,权用官买,私贩不如公贮,唯有识者权之。
而闽、广、滇、蜀诸盐臣各上便宜图裨家公家万分(注:
原文如此),但勿预为定额,以近见小欲速,尤荩臣远虑也。
102
嘉靖间有盐法之坏,起于多取馀盐银两,失朝廷飞较大计,以致各边粮草不充。
103
两淮馀盐令商人收买则可,纳价必开边,不失盐法初意。
若运司纳价解部,必量减馀盐官价,犹之可也。
乃有正课未派,而先估馀盐之价者,有盐未出场,而先定馀盐之数者,有掣盐未及卖,而先称馀盐之银者,使升斗米粟不得输边申纳,而朘削至尽,忍乎哉!
104
嘉靖十七年,给事中吕应祥疏:
各边惟大同银亿库四壁萧然,仅馀扃钥。
查引盐大同,止得九万,较之辽东,未及其半,于是请特加数万,依拟。
尔时山西拖欠已不下六十馀万,盖以来久矣。
105
两淮每引仓钞五钱,馀盐银八钱,加辽饷一钱,共一两四钱。
例一引盐重五百七十斤。
袁世振立纲法,减去一百四十斤,以减数三引凑一引,共增二十二万引,悉兔引价、馀盐银,使带行无课之盐,以销积引。
积引有真赝,编入纲者真也。
今度其期,积引俱销尽。
即有之,乃不准入纲之赝引耳。
106
梁垛场大盗王虎子被擒,馀党未殄,灶勇一营,可移镇,可分练,而不可革也。
107
淮盐第一在去浮课,如行辽、行黔之等,又有底马私填,吏书包揽,计斤罚分,反开夹带。
池中四六、三七陋规,入官不过二钱,私囊不可复问。
何不紧于五百斤之外,而私贩浮课不得窜入派纲,使旧窝不出,而食盐之人渐众。
水商利掣多,内商利引多,边商利中多,可以资飞挽也。
108
嗟乎!
盐法、屯法相表里,而在今日有不尽然者,不如速理钱法。
今天下行钱所在,仅十之四,而不能遍通天下者,皆由变旧制,不令布政司铸钱,不能遍行州县。
惟复旧制原著布政司铸钱,钱照炉数验收,除该地方散用外,散诸各州县,配发兵粮及杂项钱粮。
许民间纳银亦配纳铜铅,不必差官置买,只平买平卖,铜商望风而至矣。
鼓铸益多而利益厚,然则加派可议缓也。
109
两淮盐政
110
海内有运司五,其利足管海内之半。
而运司推两淮为首,其利又足管五运司之半,课虽煎办自灶,而实徵解自商。
商有三项,一边商,一内商,一水商。
边商者,在边给粮草而中盐引。
内商者,在内买边引,而支额盐。
水商者,又买内商盐行江广,而公贩卖。
111
祖制编单,淮南十二单,每单八万五千引。
淮北四单,每单五万五千引。
112
内商支额盐不足,复令添买馀盐,掣卖历久,掣卖不前,馀银预借。
每年一巡盐御史出京,馀银六十万两,春秋两解,解完,复命。
于是始而借商,商困。
既而借库,库竭。
不得已,乃设疏理道。
袁世振往扬革单,编做圣、德、超、千、古、皇、风、善、九、微十纲。
商人占窝,争先上纳三十万馀银,一月而完。
迫今七八年后,浮课乱入,辽盐日加。
课入三年之前,盐行三年之后,而商困。
且其私贩成行,官盐日壅,而商愈困。
因而亏损额课,而国亦困。
甚至私贩不已,加以私囤,乘急高招,利不在商、不在民、并不在国,徒以饱奸宄之腹,而国与商民俱困。
他不具论,即如食盐一弊,王府夹带,奸商私掣,官船多带,所售之地有限,所发之盐数增。
无惑乎纲盐之掣卖不前,馀银之预借莫措也。
113
向来科甲视运司为膻地,避嫌不选,司官皆铜臭纳级备员,谁顾盐法沮坏。
商灶之病,靡日可苏矣。
今日急务,唯于甲科中择数辈才优操洁者任之耳。
114
一、革食盐以疏官课。
115
扬属高(邮)、宝(应)、江(都)、仪(真)、泰兴五州县,其行食盐一万八千五百五十引,内除高、宝旁湖近淮,虽有夹带,不碍正课。
惟江都、仪真、泰兴三县,滨临大江,一帆直抵江广,每藉官盐为名,巨艘装载,从瓜洲、瓜步等处大肆通江兴贩,纲盐安得不阻。
更有势豪之家,钻立士商名色,贩卖致富,蠹国病商,莫此为甚。
合照通、泰、兴、皋等五州县概食功迹盐斤,尽革铺商,弗使千引食盐致丛万金巨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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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江南溧阳、溧水、高淳、句容食盐,曾刊榜永革,后有奸商规利告开,亲至各场买筑大包,一引千有馀斤,及过桥、所,重贿放行,积弊已极。
合遵祖制,于仪真盐所内商掣过纲盐中,抽点千引,分发彼处铺商运卖,其价一照水商,则非惟正课行,而私弊亦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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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趱纲盐以储馀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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馀银每年六十万两,两季解京,何故愆期,盖不特私贩行也。
又有一等内商,观望江广价高,方行赴掣,否则故意迁延不售水商,水商银迟,则馀银何以上纳。
须得执法直指慎委廉官急掣,按期趱运,并请明旨勒碑仪、淮二所,如一商逾期,累至十数万斤者,不必依前例问罪,只将本纲盐照数没官。
商思救本,不敢迟延、夹带,则行盐数窄,正额自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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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除积引以趱纲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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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有奸良之别,引有新旧之分,挂掣商人每择地之远近,近盐支而远盐积,至有念年不放,消折无存。
穷灶虑赔,掣家远遁。
合无请旨严革不准,买补,同今掣纲盐解困贩卖,仍注立版榜运司永为遵守,则货本为重,支放难羁,三商流转,九塞饱腾,而军政与盐政俱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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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藩府以绝私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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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亲领食盐,阉竖钻文运司,串同奸商,下场自买,画舫楼船,蜂屯蚁聚。
令旨悬牌,号旗闭日,更带领打手、参谋人等,到处明买,不下千百万引。
官兵莫谁稽查,从江挂帆竟达楚中,恣意发卖,渔利瓜分。
水商不得售其经营,王府不遑烛其奸伪。
崇祯四处,盐院张《访将奸商许起拟戍题》。
旨:
今后合令道臣于仪真盐所纳盐内,查照王府来文应支盐斤之数,抽商分给,客商买补。
严谕兵快巡缉,不许舟人登岸收买私盐,正课岂犹壅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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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衙虎以裕边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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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饷半需于盐法,盐法半蠹于衙虎,如巡盐直指,兵盐道运司、库房、书吏员缺,胜如郭家金穴。
查盐院书吏一名,顶首一万馀两。
又讨缺私通关节,传递盐政消息,每随官一任,囊积万金,出入乘舆,子孙绳继。
盐灶靡不切齿。
盐道书办顶首八千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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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盈库顶首二千两。
其他房科,最轻亦四五百两。
静想此辈重赀钻入,诚为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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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凡巡盐御史出京,请于在京三考官吏中,简选善书算者数名随役,不用土著积书。
复命之日,仍带回京。
次岁再差,再选。
则关节难通,弊窦旋塞。
兵盐道书办止许一班,不许上下两班。
别衙门坏事者,不令躲闪充役。
运司书办,许一年一换。
每房科止用十名,多即裁革。
宽商裕灶,渐可充给边需,司农何烦仰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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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诘漕船以清夹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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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都取给于漕政非缓,比来各船动多夹带长芦私盐,而回空粮船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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舳舻千百,扬帆冲关,搜缉稍严,持挺相向,甚至烧毁漕船,杀伤人命,诬赖官兵,莫敢呵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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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百万淮课,九边急需,而粮艘敢公然搀贩,目中尚有三尺哉!
况回空原取轻便,若夹带太重,不惟害盐,亦且害漕,此皆缘押空无官至此。
合无申饬各官遇船交卸,必亲自押空回南,迨到淮进闸,瓜仪出口,仍严行盘诘,违者依律。
更取押运官结状,如前途有犯,一并连坐。
私贩路绝,何愁国课不宽然有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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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之坏,人皆谓坏于改折,而不知坏于掣盐之官与小贩之商。
掣盐之官非得贿若干不掣,小贩之商利其不掣也,而任意长价。
旧时江南诸郡,盐止七八厘一斤,今至二分有奇矣。
谷之贵贱,由于年之丰歉,海水不涸,盐何缘腾涌至此?
皆因延捱不掣,引商困于积久则赴边者少,灶丁苦干无货,则私售者多。
以致私盐行,则官盐益滞,朝廷不得盐利之入,小民不得食盐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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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特任一精明清正官往董其事,盐必一月一掣,其小贩之商,本不必以万计以千计,即以百计,以十计,皆得投牙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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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淮煮海输课灶,为本商为标迹者三十盐场,屡因旱涝不常,民多为盗,不事耕煎,哨聚亡命,千百为群,白昼劫掠,富户奔窜,总催逋亡,以致盐课羁縻。
即如梁垛场大寇王虎子,杀人焚劫,倡乱年馀,在有司不敢请纛剿除。
幸天败灭,渡江被擒,目今已服天刑矣。
而馀党千人,尚虎视眈眈,盘踞一方,分布劫掠。
丁美舍虽有把截,不过二百人,一闻贼警,兽惊鸟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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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无移扬州灶勇营于场,以备御之。
灶勇营,新设之营也,曾议裁革,未果。
今在城既在大营可卫国课,又焉用此兵坐食城外,以供其游闲哉!
所当今议抚按不必裁革,令其驻节盐场,如安丰一场,地方冲繁,商灶愿请保障,即以各场灶勇听其操练,分哨别场,巡缉报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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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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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正盐每一引值价银五钱五分矣,馀盐银今定为八钱矣,又加饷银一钱矣。
而正盐一引之斤数,只有四百三十斤,是正商之输课重,而得盐恒轻也,此朝廷之利也。
食盐每引只值价银二钱五分耳,馀盐银正五钱耳,而食盐一引之触数,则有五百八十触,是奸商[课]轻而得盐反重,此盐政中之最不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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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宜请于食盐之课薄者,量议增加课银,抑奸商以扶正商。
各运司俱照此例行,每岁可增数万金之入矣。
如欲清其本源,则待淮南纲引行完之后,新纲另起之初,查出食盐之每岁若干数,照增入新纲正引,凡所输之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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