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质量内部管理办法0228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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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内部管理办法0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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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内部验收管理办法
云南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
质量技术部
2013年1月28日
第一章总则1
第二部分职责和权限2
一、工作职责和权限划分2
二、施工项目部人员的工作职责3
(一)项目经理3
(二)项目总工3
(三)施工员4
(四)质检员4
(五)资料员5
(六)材料管理员5
(七)施工机械、检测设备管理员6
(八)施工班组长6
(九)施工操作人员7
第三部分质量检验和验收7
一、入场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设备质量验收7
二、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入场验收8
三、分供方现场验证和再评价9
四、施工质量验收10
(一)工序(含隐蔽工程)验收10
(二)检验批质量验收11
(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12
(四)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2
(五)单位工程质量验收13
(六)工程项目总体质量验收14
(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工程质量验收15
(八)分包工程验收16
第四部分奖罚规定18
一、处罚规定18
二、奖励规定20
附件一、工程质量内部验收流程图21
附件二、验收表格(2-1----2-)27
附件三、竣工资料基本内容34
《施工质量内部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施工项目部各责任单位及个人的质量行为,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完善质量内部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及《项目部管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和直管项目部(含分包工程)所施工的建筑工程;工业安装工程;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等所包括的工序(含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内部验收。
各施工项目部必须根据本办法和项目具体实际制定项目部的质量内部验收实施细则(或管理制度)。
第三条工程开工阶段由各专业施工员编制本专业的试验检验计划,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项目的试验检验计划,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后实施,内部验收按照试验检验计划进行,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规定为合格依据。
第四条所有的工程必须通过内部验收合格后才能提交监理、业主、特种设备监检机构进行验收。
第五条本办法为公司对项目部、项目部对相关管理人员质量管理绩效进行考核的依据之一。
项目部每月对各责任人员的质量管理和验收活动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和其经济收入挂钩。
第六条项目部对承包班组、分包方的内部验收结果作为认定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之一,无内部验收意见的,项目经理不得认定工程量。
第二部分职责和权限
一、工作职责和权限划分
第七条公司和工程项目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划分如下:
1.公司质量技术部工作职责
(1)对工程项目部、施工项目部质量验收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2)对工程项目部的竣工内部验收方案进行审批。
(3)参与项目竣工内部验收,并对验收结果发表独立的验收结论。
(4)检查并监督验收中需要整改的问题。
2.工程项目部质量技术部门工作职责
(1)对施工项目部质量验收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2)起草竣工内部验收方案,经公司质量技术部部审核后,按照工程项目内部验收管理规定组织工程内部验收。
(3)对竣工内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
3.施工项目部质量技术部门工作职责
(1)编制各专业的试验检验计划和项目的试验检验计划,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试验检验计划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报项目部备案;
(3)对施工班组进行试验检验交底,按照试验检验计划实施试验检验。
(4)对内部试验检验合格的工序(含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报请监理、或相关部门进行外部验收。
(5)对内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整改完毕重新验收。
二、施工项目部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施工项目部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项目经理
(1)建立项目部管理机构,制定和落实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制度,确定各类人员职责,组织检查和考核项目部管理人员。
(2)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做好工程施工质量和技术管理前期策划工作。
(3)对分包方进行评价依法选择合格的分包方,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依法订立分包合同。
(4)对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进行规划。
(5)配备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机具、检测设备。
(6)建立与工程建设有关方的沟通方式。
(7)组织项目部各管理人员对施工班组及分包工程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8)根据专业施工员和专职质检员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所承包工程的验收意见,对已经进行内部验收的工程进行结算。
(二)项目总工
(1)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本工程质量目标,对项目部和施工班组、分包队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2)审批各专业施工员编制的施工方案和检验、检测计划,按照建质[2009]87号文规定组织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3)对分项工程所含工序、检验批验收质量进行抽查,参加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4)主持分部工程内部验收和外部验收工作。
(5)主持单位工程内部验收工作。
(6)对分包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控。
(三)施工员
(1)编制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和检验、检测计划,对施工班组进行施工方案、施工技术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2)编制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记录清单和确定表格。
(3)对进入施工现场本专业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验收。
(4)对进入施工现场本专业所用施工机械、检测设备进行验收。
(5)同质检员一起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施工的工序(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6)在项目总工的主持下同质检员一起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
(7)及时填写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表格,保持记录与工程进度同步。
(四)质检员
(1)编制各分项工程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检验、检测、试验计划。
(2)同各专业施工员一起对各分部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工作。
(3)同各专业施工员一起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所施工的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工作并签字认可。
(4)检查各专业施工员填写的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记录和验收表格的正确性。
(5)指导和监督项目部资料员进行分类、编目、装盒、标识等管理工作。
(五)资料员
(1)编制项目部各类资料(文件、项目部制度、质量、技术、竣工资料、安全、环境保护、检查、合同、人员管理、材料管理、施工机械、检验设备、各类会议、信息等)总目录、分目录、卷内目录,负责项目部资料的日常管理。
(2)负责项目部资料的日常管理,对项目部各责任人员的资料和记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对收集的各类资料进行整理、装盒、标识等工作。
(4)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
(六)材料管理员
(1)根据已批准的各分部工程材料计划,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并选择合格供货商。
(2)对项目部材料管理进行策划,建立材料入库和发出台帐。
(3)同各专业施工员和质检员一起对进入现场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验收、堆放、标识、保护等工作。
(4)收集各类材料、半成品、成品验收资料、合格证、材质证明书、说明书等资料。
(5)按照已批准的材料计划发放材料、半成品、成品并编制报表(月报)。
(七)施工机械、检测设备管理员
(1)根据已批准的各专业所用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计划,编制采购和租用计划。
(2)对项目部所用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的管理进行策划,建立入库和发出台帐。
(3)同各专业施工员和班组长一起对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进行验收、标识、保护等工作。
(4)对施工所用机械系特种设备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5)收集各类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合格证及说明书等资料。
(6)建立各类施工设备运行情况记录和检测设备使用情况记录并编制报表(月报)。
(八)施工班组长
(1)编制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措施,组织班组人员学习设计、规范、施工方案要求,接受施工技术、方案、质量安全交底。
(2)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施工人员对工程质量的自检工作,并负责每道工序的互检工作,如出现不合格即时要求施工人员进行整改。
(3)督促施工人员做好每道工序的自检记录,经复核合格后移交专业施工员和质检员。
(4)参加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和施工机械、检测设备等的验收工作。
(5)监督施工人员做好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使用情况记录,并移交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管理员。
(九)施工操作人员
(1)掌握设计、规范、施工技术交底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合格以后记录检查数据,移交班组长进行互检工作。
(3)确保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成品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运行正常。
第三部分质量检验和验收
一、入场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设备质量验收
第九条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设备验收
1、项目部材料管理员、施工员、质检员、班组长一起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分部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无论何方提供)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收集合格证及材质证明书并进行记录和标识。
未经验收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2、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材料采购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
业主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验收不合格时,由项目部材料管理员编写专题报告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告业主。
3、材料管理员按照现场管理制度对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进行贮存、保管和标识进行管理,明确二次搬运及防护要求。
4、按照已批准的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计划进行发放,建立发放记录,必要时进行标记移植。
二、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入场验收
第十条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验收
1、项目部设备管理员、施工员、班组长一起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按照标准和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验收,并由设备管理员保存验收记录。
2、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安装后,由设备管理员、施工员、班组长一起对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施工班组使用,设备管理员保存安装验收记录和设备移交记录,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的施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不能移交班组使用。
3、由施工员编制施工用特种设备(塔吊、龙门吊等)安装和拆卸方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告知和验收手续。
4、检测设备和工具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定合格后才能用于施工中。
第十一条外部租赁设备的验收
1、外部租赁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由设备管理员、施工员进行验收,保存验收记录,验收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2、外部租赁设备在施工现场期间,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定期或随机对外部租赁设备的日检、维护保养、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分供方现场验证和再评价
第十二条外协检测和试验单位验收
项目部质量员确认检测和试验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检测和试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符合检测和试验要求。
第十三条材料、半成品、成品、施工用设备供应方的评价和再评价
1、项目部按照公司规定对不在公司合格供应方名录中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供方进行评价,内容主要有:
经营资格和信誉;所供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情况;是否能按时供货;售后的服务等,评价合格后保存相应记录并报公司材料设备部备案。
2、每项采购合同到期结束或供应方出现违约,由项目部材料(设备)管理员部按照公司规定对供应方进行再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供货的质量水平及其稳定性、服务的及时性和满意度,其他履约情况、技术更新情况,与质量体系相关的变化情况,社会信誉的保持等。
评价后保存相应记录并报公司材料设备部备案。
第十一条外部租赁设备供应方的评价和再评价
1、外部租赁设备前由设备管理员、施工员对外部设备租赁方进行评价,并收集相应的证明资料和保存评价记录。
评价的内容:
单位的经营资格和信誉;设备的质量情况;服务态度;操作人员证件的有效性;年检情况等。
2、外部租赁设备退场,由设备管理员、施工员对外部设备租赁方进行再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水平及其稳定性、服务的及时性,满意度,其他履约情况等,评价记录必须保留。
第十一条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入场验证和再评价
1.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入场,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各专业施工员、质量员和安全员、材料设备管理员、资料员等对从事分包的有关人员进行分包工程施工或服务要求的交底,审核批准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或服务方案,并据此对分包方的施工或服务条件进行确认和验证,并保持记录。
对分包方的施工或服务条件确认和验证内容包括:
(1)确认分包方从业人员的资格与能力
1)核查施工管理人员资格,包括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试验员等的上岗证或培训经历。
2)操作人员的资格,包括培训经历、特殊工种上岗证和人员年龄等。
(2)验证分包方的主要材料、设备和设施。
按照第十条、第十一条进行检查和验证。
2、分包合同结束,由项目经理组织对分包方进行履约情况评价,内容包括:
分包项目的质量验收结果,施工进度、施工过程表现,分包合同其他履行情况等,评价记录必须保留,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四、施工质量验收
(一)工序(含隐蔽工程)验收
第十二条工序质量验收
1、分项工程所含的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施工班组人员必须进行“自检、互检、专职检”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把原始记录提交专业施工员和专职质检员进行检查,项目部专业施工员和专职质检员对工序质量进行抽查。
2、专业施工员和专职质检员进行“内部验收”合格后,由专业施工员填写正式的“工序施工质量记录表”并专业施工员、专职质检员签字,作为对班组承包结算依据。
工序施工记录表原件由专业施工员移交项目部资料员进行分类装盒保管,施工员自己保留复印件。
3、工序施工质量自检合格及施工方有关人员签字后,由专业施工员报送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
第十三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1、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班组人员根据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和互检并记录有关数据。
2、隐蔽工程班组自检自检和互检合格后将有关数据报项目部本专业施工员和专职质检员进行内部检查和验收工作,重点部位可拍数码照片作为见证资料。
3、专业施工员和专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由专业施工员填写正式的“隐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由专业施工员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保留通知签收记录)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按照已定时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隐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作为对承包班组结算依据。
4、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专业施工员将“隐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原件移交项目部资料员分类保管,自已保留复印件。
注:
隐蔽工程:
例如(埋地管道回土前、管道防腐前、管道保温前、设备地脚螺栓二次灌浆、电气预埋管道混凝土浇灌前、钢结构刷油漆前、保温前等)
(二)检验批质量验收
第十三条检验批质量验收
1、检验批的划分
建筑工程根据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划分。
安装工程根据GB50252-2010《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划分。
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一个检验批。
2、施工现场项目部各专业施工员开工前划分好各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3、施工班组完成每个检验批工作后,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合格后由班组长报给专业施工员和专职质检员进行检查和验收。
4、每个检验批所含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专业施工员和专职质检员检查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必须完整。
(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第十五条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1、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由专业施工员和专职质检员进行内部检查和验收工作,分项工程所含“各道工序验收情况”和“检验批验收”(工序验收表格数量、工序验收表格所填写内容、检验和试验记录、签字和盖章等手续)及实物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内部验收记录作为对承包班组的结算依据,项目经理见到“内部验收合格记录”后才能与班组进行结算。
2、分项工程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由专业施工员“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3、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专业施工员即时办理“分项工程验收表签字手续”完成后将原件交给项目部资料员统一保管,自己保留复印件。
(四)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第十六条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分部工程内所含各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由专业施工员和专职质检员及资料员一起核查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资料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专业施工员、专职质检员、施工班组长等人员,对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逐一进行实物质量检查和内部验收工作,合格后施工员填写“内部验收表格”交项目经理作为对承包班组或分包班组结算依据。
3、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自检合格后,由专业施工员填写“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和相关表格内容。
4、项目部专业施工员按照已确定的分部工程验收时间,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5、分部工程正式验收合格后,专业施工员负责即时办理“验收证书和相关表格”中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
6、专业施工员必须把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和相关表格”原件移交项目部资料员,统一分类保管。
(五)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第十七条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项目总工组织各专业施工员、专职质检员、资料员核查各分部工程竣工资料情况,是否符合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
2、由项目部资料员填写“单位工程竣工资料清单”(含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工序)后报项目总工审批,合格后形成正式的“单位工程竣工资料清单”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
3、由项目经理上报工程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技术主任,并由工程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技术主任组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各专业施工员、专职质检员一起对该单位工程各分部工程实物质量进行检查,检查依据是该单位工程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各专业施工验收规范。
4、单位工程各专业分部工程由工程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技术主任组织项目部人员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总工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和有关表格。
通知工程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经理,作为结算依据。
5、工程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技术主任及项目总工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和有关表格上签字手续完成后,由工程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技术主任提前一周向公司质量技术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经理书面办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保留签收记录),由公司职能部门经理安排参加单位工程验收工作。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一周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书面告知”(保留签收记录)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7、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总工即时办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和有相表格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人员签字手续。
8、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项目总工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和有关表格原件移交项目部资料员进行组卷、装盒、标识等工作。
(六)工程项目总体质量验收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总体质量验收
1、各单位工程实物质量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组织各专业施工员、专职质检员自检合格后报工程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技术主任及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检查,合格后报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2、施工项目部总工组织各专业施工员、专职质检员、项目部资料员一起对各单位竣工资料进行核查合格后报工程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技术主任进行复查,合格后报公司质量技术部进行审核合格后办理公司内部有关手续。
3、工程实物质量和竣工资料经公司内部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审核合格后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总体验收。
4、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工程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技术主任移交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交公司档案室。
(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工程质量验收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工程质量验收
1、每个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总工根据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合同,首先确定本工程各单位工程中是否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项目”如果有先划分类型(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看是否在公司许可证覆盖范围内,及选用何种许可证。
2、根据工程合同、特种设备施工图、国家有关规范,由施工现场项目部总工组织各专业施工员编制“特种设备施工方案”并由施工现场项目总工审核,工程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技术主任批准,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批。
3、由施工现场项目总工向建设单位收集“特种设备随机资料”并填写“特种设备告知”有关表格。
4、由工程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技术主任报公司经理办公室“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发文。
5、由工程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技术主任把收集好的“工程合同、特种设备随机资料、办理告知有关表格、施工方案、特种设备施工管理人员文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公司资质证复印件”到公司质量技术部进行审核和登记,符合要求后办理有关手续。
6、由施工现场项目总工带上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手续。
7、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受理以后即可进行施工,特种设备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质量”必须由当地特种设备检查机构进行检查并认可。
8、特种设备完工后按照此办法进行内部验收,合格后报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归入竣工资料内。
9、每个工程项目的特种设备竣工资料必须单独装入档案盒并编好目录清单。
10、特种设备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由工程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技术主任,并由技术主任备案保存到其“特种设备专柜”内。
11、特种设备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施工现场项目部将一套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同时将一套技术资料归入工程整体竣工资料内交公司档案室。
(八)分包工程验收
第二十条分包工程验收
1.劳务分包工程验收
劳务分包工程的验收根据所承包工程的大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按照以上对施工班组的验收程序和要求进行验收工作。
2.专业分包工程验收
(1)分包单位根据分包工程的内容不同(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由分包单位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总工审核并报工程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技术主任批准后实施。
如果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由工程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技术主任报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合格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达到国家规定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必须进行“专家论证”工作。
(2)分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质量和技术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报总包单位的施工现场项目部总工审核合格后,由工程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技术主任审批。
(3)分包单位根据自己所承担的工程内容、设计图纸要求、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编制“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计划”并确定“关键控制工序和特殊工序”报总包单位的施工现场项目部总工审批。
(4)分包单位施工的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工序“施工质量记录用表和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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