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转轨时期的我国乡镇政权体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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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转轨时期的我国乡镇政权体制
处于转轨时期的我国乡镇政权体制
――河南省新密市乡镇政权改革的跟踪调查报告
内容提要:
通过对河南省新密市乡镇政权改革的调查,作者简述了我国乡镇政权在政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村民自治后领导体制的转变对乡镇政权管理体制的挑战,以及从村民自治到乡镇民主制度的建立是一种历史性的趋势。
TheTownandTownshipGovernmentManagementSystemsinTransitioninChina
--TheFollow-upObservationoftheTownship/townAdministrativeReform
inXinmiCity,HenanProvince
Inthisarticle,theauthorbrieflydiscussesthepositionandtheroleofthetownandtownshipgovernmentinthepowerstructureofXinmiCity,HenanProvince.Healsoexploresthechallengesfacedbythetownandtownshipgovernmentadministrativesystemsinthetransformofleadershipsystemsafterthevillagerautonomy,andthehistorictrendfromvillagerautonomytothetownandtownshipdemocraticsystem.
自1996年4月以来,“县乡两级政治体制改革”课题组一直将河南省新密市作为我国基层政治体制改革的案例进行跟踪研究。
在1997年底完成的研究报告中,我们将现行的领导体制的典型特征概括为“分权式的压力型体制”,提出了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转变的艰巨任务。
1998年,已经试行了10年,并在全国广泛试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经过修改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在全国全面执行,由此标志着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1998年下半年,笔者针对新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普遍推行后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指出在我国农村基层进行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的推广,不仅有其历史的必然性,而且预示着我国县乡两级政治体制改革的曙光。
很明显,我国基层村一级组织领导体制的这一改革和转变,必然对其上一级政权组织--乡镇政权产生巨大的影响,并由此揭开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自下而上逐步推进的序幕。
在详细研究和分析了新密市村一级民主政治发展和变革的情况之后,我们很自然地将目光更多地聚焦于乡镇一级政权组织上。
正是在这一层级上,原来隐含在村级政权组织内部的矛盾运动有了新的展开形式,并由此构成了乡镇一级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
一、乡镇政权在我国政权体系中的地位和特点
在我国现有的行政层级中,乡镇政权是最基层的一级。
民国初期,政权一般延伸到县一级,乡里一般以保甲制度为主。
这是与当时的经济规模相适应的。
全国解放后,乡镇政权建立起来了。
尤其是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乡镇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起来,其规模今非昔比。
现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一个乡镇的工农业总产值甚至超过50至60年代西部省份,例如,1994年,江苏省苏州市吴县的一个镇的工农业总产值就超过了当时落后的青海省。
以河南省新密市列入全国明星乡镇的超化镇和大隗镇来说,到1994年,这两个镇的工农业总产值已分别达到10亿元人民币,当年的税收上缴超千万元。
大规模的经济发展,使村和乡镇产生了一大批面向市场的企业。
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极大地提高了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开阔了他们的眼界;另一方面也使他们认识到,要使经济发展保持稳定的水平,就必须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增强决策的透明度,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在这种实践中,一大批具有民主意识的新型农民诞生了。
最早具有民主管理意识的当时的村级领导(如村党支部或党总支书记),已于80年代中期开始在自己领导的那方天地里自发地率先实施了10多年后才在全国普遍推进的村民自治制度。
由于这种制度的实行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的事实在当地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从而也对推动当地乡镇政府的工作起了积极的作用。
综观我国乡镇政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土生土长的干部。
乡镇干部基本上是本县域选拔出来的。
他们与当地的群众有一种天然的乡土亲情和故乡情节。
在一般情况下,他们的利益倾向更多地是当地老百姓。
因此,他们与当地人民联系也最为密切。
这也无可厚非。
乡域里的企业和村级组织既是乡镇干部安身立命的基础,也是他们实现自己抱负,谋求更高收入和更好生活条件的前提。
由于我国金字塔式的层级行政体制所限,真正通过乡镇级工作经历可能走向上一级行政职位的人毕竟只是极少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可能注定一辈子就必须在乡镇一级奋斗终身。
因此,经营好他们所掌管的这一方天地,就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
从另一方面看,我国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中央为地方在制度创新上提供了隐性的活动空间,这种空间越是到基层,回旋的余地就越大,各种制肘就越小。
因此,对于那些有理想,有抱负,想尽量摆脱行政性层级控制的乡镇干部来说,在乡镇工作恰好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实现自己理想的场所。
这种相对独立、稳定、干预较少、决策自主且效率较高的环境,的确造就了我国大量的明星乡镇和涌现出了一大批敢想,敢干并卓有成就的乡镇干部,以致于不少工作出色的乡镇长和党委书记,在被上级看中提拔到上一级行政职位,在饱尝了各种制肘和无所事事的痛楚之后,又要求回到原乡镇工作。
的确,现在不少乡镇无论从生活质量、交通通讯条件、出国出差便利程度、办公住房条件,均不在大中城市之下。
只要经济搞上去了,乡镇工作确实大有可为。
第二,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这是一种常见的比喻,但却形象地把我国行政层级中最基层政权的工作特点描述得淋漓尽致。
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来概括乡镇工作并不过分。
我国庞大的行政机构,从中央到省、市、县,一直插到乡镇,各级的行政任务,经济上的、政治上的、治安上的、计划生育上的、环保上的、基础建设上的、教育上的以及各种达标活动等等,都要一一在乡镇工作上落实。
而乡镇干部现在所面临的则是已经实行了自治制度,在政治上和行政上与自己平起平坐的村民自治组织。
过去不少乡镇干部把自己的工作概括为“要粮要款,结扎引产”,整天为此而疲于奔命。
现在,一些经济发达的乡镇已逐渐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上级下达的任务,在这些地方已成为不少村民的自觉行动。
但中国的特点就是发展不平衡,就是在一个县,一个乡镇中,差距也是明显的。
因此,我国广大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干部仍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要面对这一艰巨任务。
而且,我国目前正处在从分权式的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轨过程中,旧的行政体制和惯性仍旧起着主导作用,因此,那种未考虑到地区自然条件和发展差距的、以压力型为特征的各项任务,的确给在乡镇工作的干部增添了沉重的负担。
这也是不少乡镇产生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根源之一。
第三,条块分割的局面。
我国现行的乡镇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十分明显。
很多处所位于乡镇的管理机构,本身并不属于乡镇政权的管辖范围之内。
这些机构大多职权较大,相对独立,工作人员由上一级任命。
可以举出的这种处所有:
工商、税务、财政、派出所、银行、邮电、环保、城建、土地、粮食、电力等。
这些部门均以条条管理为主。
一些乡镇干部把这种现象称为上级局委派到乡镇的“大使馆”。
很明显,为了加强集中统一领导,这些关键部门由条条管理自有合理的原因,因此,乡镇政权与这些部门的关系只能是协调和讨价还价的关系。
但是,由于代表的利益有差别,矛盾也就在所难免。
例如在超化镇,1996年镇里要完成税收超千万元的任务,要求税务所加强税收征管,而税务所则只愿意在上一年完成任务的基础上,略微超额一点,不愿再去多征税,以免下一个年度上级下达更高的征收指标。
看来,这种税制上的矛盾,只有靠建立乡镇民主制度才能真正解决。
很显然,在我们以上讨论的4个特点当中,既反映了在我国基层乡镇政权的运行中具有内在的改革创新的动力和空间,又反映了在现有的政权管理体制中传统运作模式对改革和创新的阻滞作用,从而构成了一幅复杂的画面。
从行政层级来看,作为乡镇干部,他们一方面属于我国自上而下的干部层级组织的最基层,有责任和义务将上面的千条线,贯彻于当地,另一方面当许多不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政策和做法需要贯彻执行时,他们又面临着来自更基层村民组织和普通老百姓的强烈反抗,从而处于一种现实的矛盾之中。
从其内在运作来看,他们一方面需要面向实际,不断探索基层政权运作的规律,搞好与村级组织,乡镇企业和广大民众的合作关系,以促进当地经济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当这种探索突破了原有基层政权运作的旧模式时,又承担着制度创新的风险,面临着层级式的上级官僚机构的责难,肩负着与既有旧模式的周旋的任务。
从乡镇干部的内心来说,他们一方面比任何人都十分清楚我国现有干部和政权管理体制的弱点,知道这种弱点在实际操作中将会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且可能他们自己就是这种旧模式中弱点的受害者,但另一方面他们也十分清楚,面对中国庞大的既有干部管理体制和政权运作模式,他们又显得无能为力,只能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作些变通。
这些复杂的情况,构成了我国乡镇干部行为的二重性特征。
制度创新正是在这种复杂的矛盾运动中展开的,只是在有些地方是乡镇干部的自觉行动,而在另一些地则是他们的被迫所为罢了。
我们感到,在目前我国乡镇政权的管理体制中,最重要的就是自上而下的干部任命体制。
可以说,它是目前我国乡镇政权体制特点的核心。
我国政权体系中以压力型为特点的体制,正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上的。
但这也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巨大矛盾。
从乡镇政权这一层次看,对上负责显然是压力向下传导的主渠道。
如果它下面还有一个层次,则其作为中传导层次的压力就会大大减轻。
在过去未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的状态下,乡镇一级就更多地具有了中介层次的特点。
但现在的情况变了。
乡镇政权所面临的是一年比一年更有自主性的村民自治组织,这就使得我国乡镇政权成为旧体制与现实矛盾的触发点。
但是,我国乡镇政权的这种状态,也为乡镇政权的制度创新奠定了基础。
一般说来,一种新制度的诞生需要两个条件:
一是它必然诞生在现存制度的边缘地带。
在这里,旧制度的约束作用往往弱化了,从而增大了制度创新的空间。
同时,发生在这里的制度创新又不可能对旧体制的整体安全性,构成直接的威胁。
二是它往往诞生在旧体制与现实矛盾的激化点上。
旧体制就其内部的封闭运作来看,是完整的和自我循环的。
对旧体制的挑战恰恰会出现在这种自我封闭循环运作的体制和现实大量接触和对抗的层面上。
在这里,旧体制的不合理性和弊病暴露的最明显,也最彻底,甚至是以一种极端的形式显露出来。
从客观上讲,我国乡镇政权正是处于这样一种边缘地带和处在现有体制与现实矛盾的触发点上。
这样,我国乡镇政权在实际的运作中,面对巨大的与现实生活的矛盾,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突破了旧体制自我封闭和自我循环的固有模式,实现了熊彼特所描述的“创造性的破坏”过程。
这种新的循环可以概括为:
我国自上而下的干部任命体制和压力型体制,要求干部对上负责,不折不扣地贯彻上级的意图;当这种封闭的体制和自我循环与日新月异的现实发生矛盾时,为了保证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乡镇干部自觉或不自觉地必须采取妥协和合作的态度,采取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利的政策和做法;制度创新正是在这种新的循环中,自发或自觉地产生出来了。
这种新的循环和制度创新一但形成,就会显示出很强的生命力和巨大的示范作用,从而对旧体制提出尖锐的挑战。
改革现有的干部任命制度为选民直接选举乡镇领导,变对上负责为对选民负责,变压力型体制为民主合作体制,就成为新的循环中的应有之意。
在调查中,我们感到,对乡镇政权管理体制的最大挑战还是来自于村民自治后领导体制的转变。
二"、村民自治后领导体制的转变对乡镇政权管理体制的挑战
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全国普遍实行。
当年,新密市15个乡镇的各个行政村,于1998年底全部通过直选产生了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并组织了新一届的村委会。
这一领导体制的重大转变,将会对我国乡镇政权的管理体制产生重大影响。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们并没有从村一级组织那里得到更多的关于要求乡镇政府管理方式转变的信息,可能这是需要一个时滞和消化的时间,更何况在这次村委会直选中有大量的选举仅仅是走过场,并没有从实质上改变过去村委会侯选人由乡镇政府决定的状况,但我们确从大量乡镇干部那里实实在在地感到了村委会直选后对乡镇政权管理体制的挑战。
毕竟自己过去长期习惯了管理方式要发生变化了。
产生这种变化的压力,既来自村一级组织领导体制的根本转变,更来自自上而下的新的制度安排。
对于习惯并实际上必须对上负责的乡镇政权来说,真正的变化开始了。
第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变成了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变化首先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该法规定:
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很明显,每个乡镇干部都面临着一个角色转换问题。
在分权式的压力型体制下,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最终都要在村级组织那里落实,由于村干部基本上都是由上级考查任命的,所以对上负责已经成为村干部的行为习惯。
这样,矛盾的焦点,大都聚积在村级组织那里。
用笔者在新密市城关镇东瓦店村调查时村长的话说就是,“既然上级这样信任我,我就必须把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完成好”。
那时,金字塔式的行政层级的压力型体制是从上至下,贯彻到底的。
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由村民直接选举出的村委会,自然要把对全体村民负责放在更重要的位置。
当面对来自上级不合理的任务摊派时,代表广大村民利益的村委会会更倾向于采取抵制态度。
这种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冲突,实际上把压力型体制的矛盾焦点上移了,移到了与村委会只具有指导关系的乡镇一级政府身上。
这种上移的积极意义在于迫使乡镇政府逐步改变过去在压力型体制下的习惯管理方式,而更多地是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典型示范、引导、服务、发展中介组织等方式进行。
第二,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关系。
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取消了过去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上下级领导关系,使村民委员会这种自治组织从此从法律上具有了与乡镇政府协商、沟通、指导的平等地位。
从表面上看,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是中央政府凭借自身强大的权力,在全国范围内来推行一种新的制度。
实际上,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经济实力的增强,我国社会基层人民的自组织能力发生变化的结果。
在取消人民公社制度,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于我国农村产权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来的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瓦解了。
取代原有体制的我国农村基层的自组织形式有多种选择。
在我国现行的制度框架下,最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现实的,就是实行村民自治制度。
它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农村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对自己民主权利向往和追求的现实,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央政府希望通过总结和推广这种由农民自发形成的制度创新来不断增强我国基层农村的自组织能力。
这样,我国原有自上而下、一以贯之的管理体制,在乡镇政权与村级组织之间出现了断裂。
在行政层级的末端上,出现了法律面前的平等关系。
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社会基层自组织能力的不断增强,不仅将迫使乡镇政权逐步改变原有的农村管理模式,而且将对乡镇政府的行为产生越来越明显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第三,主动适应和被动应付局面的并存。
我国的制度创新,常常是在压力之下开始的。
这种压力或来自外部,或来自内部,或两者兼而有之。
从乡镇政权这一层级来说,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既是中央布置的重要农村工作,是需要落实的重要农村工作政策,也是辖区内广大农民和乡镇企业的客观要求。
但是,对乡镇干部来说,则需要有一个较长期的适应过程。
这一过程的长短,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
其一是一种新观念的不断灌输;其二是现实对新制度合理性的证明;其三是来自上级机构以至中央对新制度的不断确认。
显然,就目前情况而言,被动应付的成份仍大量存在。
在笔者调查的新密市几个乡镇里,不少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对今后如何处理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心中没底,他们仍处于旧的思维习惯和原有的行为方式的控制之下。
对于广泛推行的村民自治制度,则认为既然上级布置这项工作,我们就按照上级精神贯彻落实好。
但笔者确也碰到了几个思想认识清晰,贯彻富于创新,主动适应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变化的乡镇领导。
我想,这大概就蕴含着我国乡镇政权管理体制的突破。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说,村民自治后对乡镇政权管理体制的最大挑战,来自于它在我国长期实行的、自我封闭和自我循环的干部体制上打开了一个缺口。
尽管村干部是不吃皇粮、不入我国干部正式编制的民办干部。
虽然我们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但也要看到,上层建筑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不会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就立即发生变化。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村级民主制度的建立,对我国的干部管理体制和乡镇政权的管理体制构成了巨大的挑战。
村干部从由上级任命,对上负责,变成了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要对全村的老百姓负责;村自治组织与乡镇政权是法律面前的平等关系,而不是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关系。
这看似很小的变化,实质上已打开了我国干部管理体制序列中最末一结的一个缺口。
它使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直接处于与现实的矛盾的激化点上,迫使人们更多地思考今后乡镇政权管理体制改革的出路。
其"实,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逐步认识到,自上而下的干部任命制和层层对上负责的干部管理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的需要了,它已成为保证我国经济进一步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地使我国的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最主要障碍之一,成为了我国基层政权稳定、良性运作的焦点问题。
可以预见,这个问题的逐步解决,必将开创我国生产力大发展的新局面。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新密市的乡镇政权在其运作中,已经从各个侧面反映出这种干部自上而下的任命和管理体制的弊端,并预示着我国乡镇政权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首先,乡镇政府的职能转换和机构精简要求对我国现有的干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目前新密市各乡镇政府的正式编制只有不到40人,但几乎每个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都超过百人,更有接近200人的趋势。
这其中大约1/3的工作人员属于聘用干部,工作于自收自支的部门。
庞大的政府工作人员,造成了政府内部分工过细、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它不仅加剧了乡镇财政的紧张状况,也大大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据统计,新密市有一半以上的乡镇干部的工资无法正常发放,有的乡镇欠薪达3个月之久。
乡镇财政成了名副其实的吃饭财政。
虽然这几年精简机构也搞了多次,但不仅收效甚微,而且有越减越膨胀之势。
其实,我们只要从现有干部管理体制来看这个问题,所出现的这些现象就有了顺理成章的解释。
既然乡镇干部是由上级任命的,那么你在精简机构时就不能不顾及到上级各部门的意见。
而现在上级到下面办事最方便的莫过于在下面有对口的单位,即“腿”。
所以,对于乡镇政府来说,精简机构减到哪个部门都是难题。
由此而形成的就是政府职能的转换步履艰难。
但现实农村经济的发展又逼迫乡镇政权在这方面必须深化改革。
因此,出路只有一条,即逐步改变现有的干部管理体制,变乡镇干部由上级任命为由选民直接民主选举产生。
以对现实经济运作负责为出发点,来组织乡镇政府,由于切断了层层对上负责的层级式联系,使乡镇干部执政的合法性基础转变了,所以他们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根据当地实际经济发展状况来选择合适的管理方式。
这就为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各级政府的人员机构精简和政府职能转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开出了一条新路。
其次,现实的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迫切要求我们改革现有的干部管理体制。
新密市各乡镇的主体经济,过去一直是靠资源型产品为龙头的,其中煤炭、水泥、造纸和耐火材料是该市乡镇经济的支柱。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逐步转变,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化,对一个地区的综合经济发展水平、环境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密市乡镇经济也面临着资源过度开采、环境恶化、市场萎缩的严峻局面。
因此,调整农村经济产业结构的任务相当艰巨。
在这关键时刻,以现有的乡镇政权管理模式来完成这一任务,相当困难。
因为对于很多习惯于听命于上级部门的乡镇干部来说,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过是上级布置的一项工作,一个指令,他们只要硬性布置下去就行了。
至于合不合乎当地的实际,对当地经济发展是促进还是阻碍,他们并不太关心。
所以在新密市某乡就发生过强行命令全乡改种某种经济作物而失败,给当地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例子。
在现有的干部管理体制下,一种本来合乎经济发展规律的政策,在贯彻中竟演变成了违反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的行政命令,不能不说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上的巨大失败。
这就从反面说明了,改革我国现有干部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我国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我们不可能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干部管理体制去进行这种建设。
在这方面,充分反映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协调性,反映出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性。
从市场经济来说,农村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只能在充分尊重农民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引导、典型示范、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市场开拓等形式展开。
而要做到这一点,乡镇干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就必然是其中一环。
这是从制度上保证我国乡镇政权为人民服务的基础。
不然的话,我们就只能诉诸于道德,只能寄希望于乡镇干部的个人品质,希望他们能开明一些,多为老百姓着想,多根据当地实际来作决策,而这恰恰是制度之外的人治的特点。
再次,从扼制我国基层乡镇政权中的腐败行为,使大批有独立见解的基层管理人才脱颍而出来看,必须对现有干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最大的腐败是组织腐败,最大的浪费是人才的浪费”。
这是我们在新密市乡镇调查时多次听到的反映。
组织腐败的特点就是权钱交易,而牺牲的则是真正的人才。
现有的自上而下的干部任命体制,不仅切断了乡镇政权与人民联系的渠道,而且给了投机者以可乘之隙。
在新密市不少乡镇里,就有许多“飞鸽牌”的干部,他们到乡镇工作不是为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是在下面镀镀金,好有再向上提拔的资本。
所以,这就在当地造成了“要想在一个地方干好不容易,干一般化很容易,干糟更容易”的氛围。
这样的干部上任伊始,大都要搞形象工程。
当他们拍拍屁股升官后,却给当地留下了一堆烂摊子。
至于产生于现有干部管理体制中的买官卖官的组织腐败,更在基层乡镇政权中屡见不鲜。
其实,对这些腐败行为现有体制中也有监督的内容,但往往流于形式。
干部由上级任命,人大的监督就永远硬不起来,作用也难以发挥。
其他的纪检和监察部门的监督,也形式上的多,实质内容少。
事实上,往往是腐败闹得太大了,闹得天怒人怨时,才可能惊动上一级领导下来查办,但这时给党和人民带来的损失将是巨大的。
在这样的氛围中,有独立见解的基层管理人才的大量涌现从制度上讲是受到制约的。
因此,在农村,这种人大多到了企业中,成为农村企业的人才中坚。
这就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基层乡镇政权人员素质在逐步下降。
这充分说明,改革我国现有基层乡镇干部管理体制的迫切性。
可喜的是,在新密市,已有不少在乡镇工作的干部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已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改变这一切。
由此也可以看出,村级民主政治体制的确立,村民自治的实现,村级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只不过是我们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必须走出的第一步。
过去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穿过的是村一级组织这个针眼。
现在针眼变成了乡镇政权,矛盾的焦点上移了,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矛盾冲突点要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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