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开发贷款专项的申报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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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开发贷款专项的申报程序
科技开发贷款(专项)的申报程序
科技开发贷款(专项)的申报程序一、项目在国家各类科技计划中的申报立项一个项目要取得科技开发贷款(专项)的支持项目单位应当首先办理该项目在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立项的申报工作然后才可继续进行科技开发贷款的申报程序。
●目前由国家科委管理依靠科技开发贷款支持的科技计戈至要有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科研与事业费改革计划军工技术转民用计划(简称军转民计划)等。
(各计划的情况介绍和立项要求详见本指南附件四)。
●国家科委各类科技计划的立项程序科技计划的立项程序可以分成四个阶段:
1.项目承担单位申报阶段: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本单位和项目状况决定选择在某项科技计划呻请立项单位应按该计划拉项要求准备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通过本单位所在地的基层科委向省(区、市)科委申报。
2.省(区、市)科委审查阶段:
省(区、市)科委接到申报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科技规划及科技计划的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平衡、协调、择优选择按申报渠道向国家科委报送建议项目。
3.国家科委认定阶段:
国家科委各计戈至管删:
按各口分工把关、认定并将计划方案报综合计划司综合平衡后编制国家各类科技计划4.计划下达阶段:
国家科委将批准的各类科技计划下达各省(市、区)科委并逐级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科技计划的立项程序可用图一表示。
图一国家科委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扳程序图二、申扳科技开发贷款程序项目被批准在国家科委科技计划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即可开始按规定程序申报科技开发贷款。
具体申报和审理程序可以分为六个阶段。
●项目承担单位申报阶段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科技开发贷款的准备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按科技开发贷款申报单位的条件对照本单位是否可以申请贷款(具体条件详见本指南概述中第五和第六部分内容)。
2、按申报科技开发贷款的项目条件对照本单位的项目是否符合申贷条件项目应符合本指南概述中第三部分的要求。
同时项目技术应先进、成熟、适用项目组织实施后应。
:
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具备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的能力。
如符合申贷条件则可以填报国家科委制定的《科技开发贷款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3.准备全部申报材料具体内容是:
(1)《申请表》;
(2)按照《科技开发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要求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3)盖有单位财务公章的上年末、上月末(或上季未)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4)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5)生产经营许可证。
涉及行业管理规定的项目应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证明;(6)项目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7)项目获奖证书;(8)订货合同或意向书;(9)单位信誉等级评定证明;(10)有关技术转让应提供转让合同复印件;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即可通过单位所在地科委逐级申报。
4.向科委报送的《申请表》应送本单位所在地开户银行审核盖章。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科技开发贷款项目要求准备好技术经济方面的材料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取得联系。
由开户银行对本单位申报科技开发贷款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在《申请表》上盖章。
根据各银行的现行规定:
(1)申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的科技开发贷款项目均须经省级分行主管科技开发贷款的信贷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并在《申请表》上盖章。
(2)申请农业银行科技开发贷款项目包括“星火计划”贷款须经科委和农业银行系统双线上报。
即农业银行地方支行向省级分行上报省级分行向农业银行总行上报待批。
项目所在地科委向省(区、市)科委上报省(区、市)科委向国家科委上报。
在上述过程中各级科委应做好与银行的衔接工作。
(3)申请交通银行科技开发贷款项目须经支行信贷部门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盖章。
5、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科委报送基层银行盖章后的〈申请表〉和申报材料等待批复通知。
●省(区、市)科委审查项目阶段1、省(区、市)科委主管业务处对〈〈申请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主管业务处将审核合格的项目签章后送科技开发贷款归口管理处审查签章[各省(区、市)科委科技开发贷款归口管理处可查阅本指南附件五〕。
3.各省(区沛)f4委对申报项目审查、平衡并与当地有关银行协调后按计划渠道报送国家科委各计划主管部门。
●国家科委会同银行总行审查项目阶段1.国家科委各计划主管部门根据综合计划分配的贷款规模按科技开发贷款使用要求审查项目制定建议方案报送综合计划司。
2.综合计划司会同条件财务司对计划主管部门申报的专项项目进行立项、审查、平衡、协调后报送各有关商业银行总行进行协商审核。
●银行与国家科委下达科技开发贷款项目计划阶段1.国家科委条件财务司会同有关专业银行总行对科技开发贷款项目进行协调、审查商定出国家科委专项贷款计划。
2.科技开发贷款项目确定后由商业银行总行向各省(区、市)分行下达科技开发贷款专项项目计划建设银行总行下达评审通知。
国家科委向省(区、市)科委转发银行总行下达的科技开发贷款专项项目计划。
各银行的专项贷款计划根据项目情况分批下达。
●项目的贷款评估阶段1.各省(区、市)分行按照各有关部行下达的计划要求和下达的评估通知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或委托有关单位评估。
各省(区、市)科委按国家科委的要求主动配合当地分行做好评估工作。
2.工商银行的评估工作由省(区、市)科委协助省(区、市)分行、开户行委托评估部门进行并将评估结果向工商银行总行反馈。
3.建设银行的评估工作是:
(1)由总行根据国家科委的建议方案下达贷款项目评估通知。
(2)由项目所在地建设银行分行会同地方科委按通知要求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意见上报总行。
(3)总行根据国家信贷计划和省(区、市)分行上报的评估意见向有关省(区、市)分行下达贷款项目计划并抄送国家科委。
(4)国家科委向有关省(区、市)科委转发科技开发贷款项目计划。
4.中国银行的评估工作是由各管辖分行按总行下达的贷款项目组织评估经分行评估同意的项目可在当年新增科技开发贷款规模中组织实施。
5.交通银行的评估工作是:
(1)总行根据国家科委建议贷款项目下达评估通知由项目所在地分、支行和科委按通知要求共同组织评估并将评估意见上报总行。
(2)总行根据科技开发贷款规模和分、支行上报的评估材料确定贷款项目后下达有关省(区、市)分行。
国家科委转发有关省(区、市)科委。
6.农业银行的评估工作由省级分行或地方支行组织。
7.项目承担单位在评估阶段的工作:
各省(区、市)科委和银行在组织项目评估工作时提前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承担单位应做好如下准备;
(1)按要求准备好全部评估材料并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可靠。
(2)准备好项目的答辩材料。
(3)按指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评估会。
(4)参加评估会议的人员应包括单位主管领导1人本单位财务主管1人项目主管1人。
●办理贷款手续阶段1.项目进行评估后由单位所在地银行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对项目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和贷款期限长短。
2.项目承担单位持评估报告及银行通知到本单位开户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办理科技开发贷款的有关手续。
3.地方科委向国家科委报告情况。
评估工作结束后各省(区、市)科委负责将科技开发贷款建议项目贷款的落实情况报国家科委。
4、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的要求使用科技开发贷款。
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见本指南概述)。
5.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时向开户银行报送贷款项目进展情况及财务资金报表并接受银行的检查监督。
以上程序如各商业银行今后有新的办法颁发则以银行新规定内容为准。
三、科技开发贷款项目在备商业银行和科委申报的程序图几年来科委系统和各商业银行密切配合实现了科技开发贷款的正常运行逐步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申报程序。
各商业银行和科委的科技开发贷款项目申报程序可用以下程序图予以表示:
●中国工商银行科技开发贷款项目申报程序图(见图二)。
●中国农业银行科技开发贷款项目申报程序图(见图三)。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科技开发贷款项目申报程序图(见图四)。
●中国银行科技开发贷款项目申报程序图(见图五)。
图二中国工商银行科技开发贷款项目申报程序图简要说明:
(1)实线表示报送虚线表示下达。
(2)报有关部委主管部门仅指直属院所的科研与事业费改革计划部分同时要抄报所在地省(区、市)科委备案。
(3)程序2:
申报单位向省(区、市)科委上报的同时需经工商银行开户银行和省(区、市)分行初审、盖章。
(4)程序7、8:
国家科委条财司将申报材料统一报工商银行总行审核工商总行在审核过程中同科委随时联系协调确定通过的项目。
(5)程序3、11:
各省(区、市)科委在专项项目时和接到国家科委下达的专项通知后随时与各级银行联系并配合银行进行评估。
(6)程序11:
各省(区、市)分行接到总行下达的通知后会同省(区、市)科委组织项目评估。
图三中国农业银行科技开发贷款项目申报程序图(双线双报)简要说明:
1、实线表示报送虚线表示下达2、申请农行项目分科技开发项目和“星火计划”项目两部分按双线双报程序操作;3、程序1、2申报单位报送当地科委同时报送当地银行;4、程序3、4、5、6地方科委和地方银行分另懒系统逐级上报。
图四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科技开发贷款项目申报程序图简要说明:
(1)实线表示报送虚线表示下达。
(2)报有关部委主管部门仅指直属院所的科研与事业费改革计划部分同时要超报其所在地省(区、市)科委备案。
(3)申请建行贷款按“二上二下”程序操作:
即“一上”逐级申报项目;“一下”建行总行给各省(区、市)分行下达评估通知;“二上”建行各省(区、市)分行向建行总行反馈评估意见;“二下”建行总行根据反馈的评估意见经复审后给各省(区、市)分行下达正式贷款计划。
简要说明:
(1)实线表示报送虚线表示下达。
(2)报有关部委主管部门仅指直属院所的科研与事业费改革计划部分同时要抄报其所在地省(区、市)科委备案。
(3)中国银行各省(区、市)分行根据总行下达的专项和规模进行评估择优安排其中贷款600万元以上要报总行审批。
四、申报科技开发贷款项目截止日期国家科委各计划主管部门受理科技开发贷款项目的截止日期是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各省(区、市)对申报项目的选项、评审、上报工作应与此相对应。
一般从每年六月份开始组织专项贷款的申报工作。
国家科委将在四季度完成项目的审查、平衡并于次年一季度与银行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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