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施工测量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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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工程施工测量监理细则
工程测量
监理细则
编写:
审批:
石家庄铁道学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广州地铁五号线土建工程监理部
2005年4月30日
工程测量监理细则
一、监理依据
1.《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以下简称“地铁测规”)
2.《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3.《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4.《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
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CH2001—92
8.《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细则》(第二版)穗铁建总前期[2005]92号(以下简称“细则”)
9.国家其他测量规范及强制性标准
10.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设计图纸
二、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特点、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指标
1.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特点
①广州地铁一般处在城市交通繁忙地段和人口稠密区,地面交通和人流量大,周边建筑物密集,地下水位高且丰富,点位不易保存,地下暗挖隧道测量条件更差;
②地铁施工精度要求高,工期要求紧,施工干扰大,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及安全监测责任重大,容不得半点闪失;
③施工测量工作贯穿于整个地铁施工的全过程。
既包括地面,又包括地下;既包括线路中线、结构轴线,又包括主体结构和细部放样;
上述特点给测量监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
测量监理工程师要明确责任,熟悉标准,勤于检核,以确保本监理标段内的测量工作万无一失。
2.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
确保本监理标段内基坑围护结构、车站主体结构及附属结构、高架线路墩台及高架站、设备及管线安装按设计要求准确就位,在线路上不产生因施工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误差超限而引起修改线路设计从而降低行车运营标准等测量错误,为地铁工程的顺利进展保驾护航。
3.质量指标
①在任何贯通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竖向(高程)不超过±25㎜;
②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界限,设备不侵入设备界限;
③建(构)筑物、装修和设备、管线的竣工形(体)位(置)误差满足“地铁测规”、“地铁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广州地铁广州轨道交通施工验收标准规定。
三、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的范围及重点
(一)地面施工控制测量监理
1.参加业主组织的测量平面控制点及高程控制点交接桩。
(业主、承包商、监理三方参加)
2.督促承包商及时对所接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对复测过程实施旁站,对复测成果予以审核,要求承包商在15天内上报复测报告,经监理复核后上报业主审批。
复测时的精度要求:
导线点:
按精密导线测量的要求进行(见下表一)
水准点:
按精密水准测量的要求进行(城市二等)(见下表二、三、四)
表一精密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平均
边长
(m)
导线
总长度
(km)
每边
测距中
误差
(㎜)
测距
相对
中误差
测角
中误差
(″)
测回数
方位角
闭合差
(″)
全长
相对
闭合差
相邻点的
相对点位
中误差
(㎜)
I级全站仪
Ⅱ级全站仪
350
3~5
±6
1/60000
±2.5
4
6
5
1/35000
±8
注:
n为导线的角度个数;全站仪的分级按“地铁测规”附录A,表A.0.2的规定执行。
表二精密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每千米高差
中数中误差(㎜)
附合水
准路线
平均长
度(km)
水准仪
等级
水准尺
观测次数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
偶然中误差MΔ
全中误差
MW
与已知点
联测
附合或
环线
平坦地
山地
±2
±4
2~4
DS1
因瓦尺
往返测
各一次
往返测
各一次
±8
±2
注:
L为往返测段、附合或环线的路线长度(以km计);
n为单程的测站数。
表三精密水准测量观测的视线长度、视距差、视线高的要求(m)
标尺
类型
视线长度
前后视
距差
前后视距
累计差
视线高度
仪器
等级
视距
视线长度20m以上
视线长度20m以下
因瓦
DS1
≤60
≤1.0
≤3.0
0.5
0.3
表四精密水准测量的测站观测限差(㎜)
基辅分划
读数差
基辅分划
所测高差之差
上下丝读数平均值
下中丝读数之差
检测间歇点
高差之差
0.5
0.7
3.0
1.0
3.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控制测量方案(含变形监测方案)、测量质量保证体系、测量仪器检定证书及测量人员资质,并上报业主审定实施。
4.审核承包商自布的导线及水准加密点控制测量成果报告,平面及高程加密控制点的观测精度与首级控制网相同。
承包商测量队完成加密控制点测量后应提交控制测量成果报告,经监理复核后上报业主,由业主专业测量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承包商的控制测量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起止里程、施工工艺。
目前施工状况。
测量仪器及标称精度,测量的时间及环境情况。
原始点位及对其的检测情况。
测量方案及过程的详细叙述。
桩点的里程及埋设情况(点位埋设规格应符合“地铁测规”的要求)。
测设的简略图形说明。
测量的自我精度评定。
承包商内部二级以上的复核情况。
5.督促承包商对所有测量控制点及加密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保证施工期
间测量控制点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发现有位移、变形、沉降或毁损,引起控制点坐标或高程较差超限时,及时报监理复核,并上报业主测量队检测。
检测成果与原成果较差:
(二)明挖隧道施工测量监理(以明挖车站为例)
1.基坑围护结构施工测量监理
钻孔桩施工中按照以下技术要求检查承包商的测量工作:
(1)钻孔桩地面位置放样,依据线路中心控制点进行,放样允许误差:
纵向不大于100㎜,横向应在0~+50㎜之内。
(2)钻孔桩成孔过程中,应测量孔深、孔径及其铅垂度。
(3)钻孔桩竣工后,应测定各桩位置及与轴线的偏差,其横向允许偏差值在0~+50㎜之内。
地下连续墙施工中按照以下技术要求检查承包商的测量工作:
(1)地下连续墙的地面中心线应依据线路中线控制点进行放样,放样误差应在±5㎜之内。
(2)内外导墙应平行于地下连续墙中线,其放样允许误差为±5㎜。
(3)连续墙槽施工中应测量其深度、宽度和铅垂度。
(4)连续墙竣工后,应测定其实际中心位置和与设计中心线的偏差,偏差值应小于30㎜。
2.基坑开挖施工测量监理
(1)基坑开挖前,督促承包商按照设计图纸和基坑变形监测方案要求,布置好形变监测点(水平位移、沉降、倾斜等),并测定其初始值。
(2)随着基坑开挖的进展,督促承包商及时安装钢支撑并进行支撑轴力监测(轴力计),并定期进行桩顶水平位移、桩顶沉降、地表裂缝、周边建筑物安全及桩身倾斜监测(测斜管)等。
(3)基坑开挖至底部后,督促承包商采用附合路线形式将线路中线引测到基坑底部,监理应进行旁站并复核。
基底线路中线纵向允许误差为±10㎜,横向允许误差为±5㎜。
(4)督促承包商采用水准测量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将高程传入基底。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垂直角对向观测各二测回,距离往返测距各二测回,仪器高和觇标高量到毫米。
水准测量和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精度要求同施工控制水准测量。
3.隧道结构施工测量监理
隧道结构施工时,测量监理应要求承包商做好以下测量放样工作:
(1)结构底板绑扎钢筋前,应依据线路中线,在底板垫层上标定出钢筋摆放位置,放线允许误差为±10㎜。
(2)底板混凝土立模的结构宽度与高度,预埋件的位置和变形缝的位置放样后,必须在混凝土浇筑前进行检核测量。
(3)结构边、中墙模板支立前,应按设计要求,依据线路中线放样边墙内侧和中墙中心线,放样允许偏差为±10㎜。
(4)顶板模板安装过程中,应将线路中线点和顶板宽度测设在模板上,并应测量模板高程,其高程测量允许误差为+10~0㎜之内,中线测量允许误差为±10㎜,宽度测量允许误差应在+15~10㎜之内。
(5)隧道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设置在底板上的线路中线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测,测量方法和精度要求应按“地铁测规”第10.3节和第10.4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6)地下车站在施工完第一块底板后、至整个车站长度的1/2处以及车站底板结构完工后,应分别对地下导线点或中线点及水准点进行检测,承包商的检测成果经监理检测复核后,上报业主专业测量队检测。
(三)暗挖隧道施工测量监理
暗挖隧道施工测量的主要工作是标定隧道的设计线路中线、里程和高程,指导隧道施工。
其具体内容包括竖井联系测量、地下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车站隧道施工测量、区间隧道施工测量及贯通误差测量等,测量监理应按下列技术要求督促承包商做好各项测量工作。
1.竖井联系测量
(1)施工竖井、斜井的地面放样采用双极坐标法进行,其放样中误差应在±10㎜之内。
(2)施工竖井、斜井竣工后,应进行联系测量,定向测量的方法有铅垂仪、陀螺经伟仪联合定向、联系三角形定向、导线定向测量以及钻孔投点定向等;传递高程测量的方法有钢尺(钢丝)法、水准测量法以及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法等。
(3)定向和导入高程测量应在隧道推进50m、100~150m以及距贯通面150~200m时分别进行一次,取三次测量成果的加权平均值,指导隧道贯通。
(4)定向测量的地下定向边不少于2条,传递高程的地下近井高程点不少于2个,并应对地下定向边间和高程点间的几何关系进行检核。
(5)地面趋近导线应附合在精密导线点上,近井点应与GPS点或精密导线点通视,并使定向具有最有利图形。
地面趋近导线全长不宜超过350m,平均边长60m,最短边长应大于30m,且应采用严密平差,其近井点的点位中误差应在±10㎜之内。
(6)定向测量及高程传递测量的具体方法及精度应符合“测规”第9章中的有关要求。
2.地下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
(1)地下平面和高程起算点采用直接从地面通过联系测量传递到地下的近井点。
地下起算方位边不少于2条,高程起算点不少于2个,且应经常复测。
控制点的标志应符合“测规”规定。
(2)地下施工导线是隧道推进的依据,随着隧道推进应首先布设施工导线。
施工导线的平均边长在30m,角度观测中误差应在±6″之内,边长测距中误差应在±10㎜之内。
曲线隧道施工开挖时,施工导线点宜选在曲线的元素点和整里程点上。
隧道推进时也可采用激光指向仪指导隧道开挖,施工中应经常对激光指向仪进行检查校正。
(3)地下施工控制导线是在施工导线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其平均边长150m,曲线地段一般不小于60m;采用Ⅱ级全站仪施测,左、右角各测二测回,左右角平均值之和与360o较差应小于6″,边长往返观测各二测回,往返观测平均值较差应小于7㎜;最远点点位横向中误差应在±25㎜之内;导线每次延伸前,应对前三个点进行检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延伸测量;在隧道贯通前应对施工控制导线测量三次,其测量时间与联系测量同步,各次测量的坐标较差小于10㎜时,取加权平均值作为延伸测量的起算值;当地下施工控制导线长度超过1000m时,宜布设成施工控制导线网或边角锁等,也可通过加测陀螺方位角或钻孔投点来提高其精度。
(4)地下高程控制采用水准测量方法,并起算于地下近井水准点。
地下施工水准点每50m设置一个,地下控制水准点每200m设置一个。
点位标志应符合规范规定。
地下施工水准测量采用S3水准仪和3m木制水准尺进行往、返观测,其允许闭合差为
㎜(L以千米计)。
地下控制水准测量应在隧道贯通前独立进行三次,并与地面向地下传递高程同步。
各次测量的高程较差应小于5㎜,并采用加权平均值作为下次控制水准测量的起算值。
地下控制水准测量的方法和精度要求同地面精密水准测量(S1精密水准仪及铟瓦水准尺)。
3.车站隧道施工测量
(1)车站采用分层开挖施工时,宜在各层测设施工控制点或基线,各控制点或基线的测量允许误差为±3㎜,方位角测量允许误差为±8″。
有条件时各层间还应进行贯通测量。
(2)采用导洞法施工,上层边孔拱部隧道和下层边孔隧道两侧各开挖到100m时,应进行上下层边孔的贯通测量,其上下层边孔贯通中误差应在±30㎜之内。
贯通测量后必须进行上、下层线路中线的调整,并标定出隧道下层底板上的线路左、右线中线点和站中心点。
(3)采用双侧壁(桩)及梁柱导洞法施工时,应根据施工导线测设桩柱的位置,其测量允许误差为±5㎜。
(4)车站钢管柱的位置,应根据车站线路中线点测定,其测设允许误差为±3㎜。
钢管柱安装过程中应监测其垂直度,安装就位后应进行检核测量。
(5)进行车站隧道结构二衬施工测量时,应先恢复上、下层底板上的线路中线点和水准点,下层底板上恢复的线路中线点和水准点应与车站两侧区间隧道的线路中线点进行贯通误差测量和线路调整。
(6)车站站台的结构和装饰施工应使用已调整后的线路中线点和水准点。
站台沿边线模板测设应以线路中线为依据,其间距误差应为“正号”,最大不大于+5㎜。
站台模板高程测设误差宜低于设计高程,最大不小于-5㎜。
4.区间隧道施工测量
(1)直线隧道施工应安置激光指向仪指导隧道掘进,曲线隧道施工应视曲线半径的大小和曲线长度及施工方法,选择切线支距或弦线支距法测设线路中线点。
(2)宜以线路中线为依据,安装超前导管、管棚、钢拱架和边墙格栅,以及控制喷涂混凝土支护的厚度,其测量允许误差为±20㎜。
(3)采用弦线支距法测设曲线时,弦线与相对应的曲线矢距不超过下列数值时可以弦线代替曲线:
①混凝土结构施工,矢距不应大于10㎜。
②开挖土方和进行导管、管棚、格栅等混凝土支护施工,矢距不应大于20㎜。
(4)隧道施工使用的高程点宜利用施工水准点用普通水准测量方法测定,水准测量应往返或两次仪器高观测,其两次测量的高程较差不应大于10㎜。
(5)用台车浇筑隧道边墙结构二衬,台车长度与其相应曲线的矢距值不大于5㎜时,台车长度可代替该段的曲线长度。
台车两端的中心点与线路中心点定位允许误差应在±5㎜之内。
台车两端隧道结构断面中心点的高程,应采用直接水准测设,与其相应里程的设计高程较差不应大于5㎜。
5.贯通误差测量
(1)隧道贯通后应利用贯通面两侧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进行贯通误差测量。
(2)贯通误差测量应包括隧道的纵向、横向和方位角贯通误差测量以及高程贯通误差测量。
(3)隧道的纵向、横向贯通误差,可根据两侧控制导线测定的贯通面上同一临时点的坐标闭合差确定,也可利用两侧中线延伸在贯通面上同一里程处各自临时点的间距确定。
方位角贯通误差可利用两侧控制导线测定与贯通面相邻的同一导线边的方位角较差确定。
实测纵、横向贯通误差应分别投影到线路和线路的法线方向上。
(4)隧道高程贯通误差应由两侧控制水准点测定贯通面附近同一水准点的高程较差确定。
(四)变形测量监理
本监理标段内的变形监测主要是指地铁明挖基坑工程的监测和暗挖隧道施工监测。
相应的测量监理工作如下:
1.基坑工程监测
(1)基坑开挖易引起地表、临近建筑物基础及地下管线沉降与变形。
施工中应对基坑围护结构、支撑体系和周围地表、道路、地下管线及建筑物变形进行监测。
(2)为防止土体破坏或极限状态发生,造成侧向位移,应对支护结构和被支护土体的变形进行监测。
(3)为防止土体静力平衡的丧失,应对基坑底部隆起进行监测。
(4)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实际应力变化情况,应对支护结构的内力、内部土压力、孔隙水压力进行监测。
(5)基坑开挖应对地下水位进行监测。
(6)坡率法放坡开挖基坑主要监测项目有:
坡顶水平位移、坡顶沉降、裂缝观测等,防止边坡失稳。
(7)土钉墙围护的基坑主要监测项目有:
坡顶水平位移、坡顶沉降、土钉应力、坡体位移、坡体土压力等。
(8)明挖基坑主要监测项目有:
桩顶水平位移、桩顶沉降、桩身倾斜、排桩受力主筋应力、土压力、孔隙水压力、土体深层位移、基坑内外水位、基底隆起、支撑轴力、锚杆锚索应力、周围地面沉降、道路沉降、地下管线水平位移及沉降、建筑物水平位移沉降裂缝及倾斜等。
(9)基坑降水监测项目主要有水位监测和水量监测。
(10)基坑工程监测项目见表五。
2.暗挖隧道施工监测
(1)浅埋暗挖隧道施工易引起地表沉陷和变形,施工中应对初期支护的拱顶沉降、水平收敛、结构应力应变,地表沉降、变形、位移,周围道路、地下管线的沉降、位移,建筑物的沉降、位移、倾斜、裂缝等进行监测。
(2)暗挖隧道施工的监测项目主要有:
开挖面地质及支护状况观察、隧道拱顶下沉、水平收敛位移、拱底隆起、围岩应力、支护结构内力、支撑应力、锚杆应力、围岩内部位移、地表沉降、周围建筑物位移变形倾斜裂缝、地下管线位移及沉降、地下水位观测等。
(3)暗挖隧道监测基本要求见表六。
3.变形测量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测量前应对施工现场工程岩土变化和支护工程的状况进行察看并作简明记录。
(2)分步施工时,每步施工时,每步应有完整的连续观测数据。
(3)雨后、冻融、地震等对变形体产生显著影响时应增加观测频率。
(4)根据变形体的变形趋势,变形体趋于稳定期间可延长观测频率,急剧变动期间应缩短观测频率。
4.监测报告
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提交监测日报、周报、月报。
监测工作结束应提交监测工作总结报告。
监测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监测点平面(剖面、断面)布置图。
原始观测记录。
变形、应力应变观测成果表。
位移(变化量)——时间(位置)曲线图、变形等值线图。
变形分析、评价、预报。
建议采取的措施。
技术总结。
表五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内容表
监测项目
仪器、方法
监测频率
备注
坡顶水平位移
经纬仪
开挖1~2次/天
主体结构1次/2天
必测
坡顶沉降
水准测量
必测
地表裂缝
尺量
开挖1~2次/天
必测
土体位移
位移计
开挖1~2次/天
主体结1次/2天
必测
桩顶位移
经纬仪、视准线
必测
桩顶沉降
水准测量
必测
桩身倾斜
测斜管
必测
基底隆起
深层沉降标
开挖1次/天
必测
地面道路沉降
水准测量
开挖1~2次/天
主体结构1次/2天
必测
管线位移沉降
全站仪、水准仪
必测
建筑物位移
全站仪
开挖1~2次/天
主体结构1次/2天
必测
建筑物倾斜
经纬仪
必测
建筑物沉降
水准测量
必测
建筑物裂缝
尺量
必测
支撑轴力
轴力计
开挖1次/天
主体结构1次/2天
必测
锚杆锚索内力
测力计
必测
围护结构内力
钢筋计
必测
土压力水压力
土压力盒水压力盒
必测
水位
水位计
开挖1~2次/天
必测
表六暗挖隧道监测项目内容表:
序号
监测项目
方法及仪器
测点布置
监测频率
备注
1
地质及支护情况观察
观察、描述
开挖后及初期支护后进行
每循环开挖后进行
必测项目
2
拱顶下沉、拱底隆起
水准测量
5~30一个断面
1~15天,1~2次/天
16~30天,1次/天
1~3月,1~2次/周
必测项目
3
隧道水平收敛
收敛计
5~30一个断面
4
地表沉降
水准测量
10~30一个断面
S<2B,1~2次/天
S<5B,1次/2天
S<5B,1次/周
必测项目
5
围岩内部位移
内部位移计
代表性地段设1个断面
6
地下管线位移及沉降
水准测量
10~15一点
1~2次/天
必测项目
7
建筑物沉降、变形、倾斜、裂缝
水准仪、全站仪
建筑物拐角及代表性位置、主要结构轴线
1~2次/天
必测项目
8
围岩应力、支护结构内力、支撑应力、锚杆应力
应力计、应变计、钢筋计、压力盒、轴力计、测量力计、拉拔器
代表性地段一个断面
1~15天1~2次/天
16~30天1次/天
1~3月1~2次/周
必测项目
9
地下水位
水位移
降水范围内
1~2次/天
必测项目
10
爆破震速
震速伟感器
离震源较近的主体结构和建(构)筑物上
每次爆破时
必测项目
(五)竣工测量监理
土建工程完工后,测量监理应督促承包商及时进行竣工测量。
竣工测量主要包括与线路相关的线路轨道竣工测量、线路结构竣工测量、沿线路设备竣工测量以及地下管线竣工测量。
1.竣工测量的一般要求
(1)竣工测量的基本方法和精度要求、采用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图式等均与原施工测量相同。
(2)竣工测量完成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竣工测量成果表
竣工图
竣工测量报告
(3)竣工图应正确反映竣工建筑物的位置、高程以及形状、材质等内容,并能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技术资料。
(4)竣工测量成果超过设计限差时,除应在现场明显标示外,还应专题上报。
(5)土建工程完工后,必须按以下要求保证移交足够数量的合格控制点给后续工序使用:
导线点(中线点)须为砼标石,内有100㎜×100㎜×10㎜大小的钢板,镶直径2㎜、深为6㎜的钢丝标志;水准点可与导线点重合,但须保证稳固及有最高位置。
车站:
左右线各设立2个以上水准点及2至3个导线点(中线点)。
区间:
曲线要素点、直线每150m、曲线通视情况不小于60m须设立一个导线点(中线点),水准点每120m须设立一个。
2.区间线路、车站结构竣工测量
(1)区间线路结构净空横断面的竣工测量应以铺轨基标为起始数据,直线段每隔12m,曲线段每隔5m测量一个净空横断面。
隧道断面结构变化处或变坡处均应加测净空横断面。
(2)测点应按限界设计、车辆型号和高速行车安全余量(隙)制约处的点作为必测点,一般每个断面应按“地铁测规”附录M图M.0.1测8个点,测量允许误差应在±10㎜之内,实测值与设计值较差不应大于50㎜。
(3)区间隔断门结构净空竣工测量,应以门框前、后控制基标为基准线,按“地铁测规”附录M图M.0.2进行隧道瓶颈口A、B、C、D4个断面的测量,测量允许误差为±10㎜,实测值不侵及限界。
(4)高架线路的结构竣工测量,除按“地铁测规”第18.3.1条所涉及的内容进行测量处,还应对其桥墩承台、墩柱等建筑物的主要轴线、坐标、顶面高程以及外形轮廓主要尺寸等作重点测量。
(5)浅埋车站出入口、通道及其车站主体结构的竣工测量,应测量其结构中心轴线的位置和内部净空空间。
(6)车站站台大厅地面、立柱、站台沿、两端站台角、站台上部吊顶饰物、边墙灯光广告和饰物等,应以铺轨基标为准,测量它们和其相互之间的位置、高程,测量允许误差应为±10㎜,实测的站台沿和两端站台角与线路中线的距离与设计值较差应在±10㎜之内。
四、施工测量监理流程(以明挖车站为例)
地面测量控制点交桩(业主组织)
(GPS点、精密导线点和水准点)
承包商申报测量仪器检定证书和人员资质
设置线路中线控制点及水准点
(车站左、右线各设立2~3个导线点(中线点)
及2个以上水准点)
五、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控制手段
1.测量监理的资质要求及主要任务
测量监理由有工程测量经验的高工或工程师出任,并应配有两三位助手,包括熟悉观测的技术人员或技师,并报业主备案。
测量监理必须熟知“地铁测规”及建总“细则”的要求,督促承包商认真执行相关测量标准;对承包商的测量成果进行验收,重要部位应复测。
既检查控制测量性质的测量结果,也检查细部放样性质的测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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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铁 工程施工 测量 监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