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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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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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监理细则
陆丰市碣田公路工程
爆破监理细则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陆丰核电项目监理部
2008年1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一、工程概况
陆丰市碣田公路工程为陆丰核电站进场道路工程。
本项目起点位于碣石镇东北大路岭处的南碣公路,终点位于田尾山接核电临时进场道路。
全线主要控制点有:
南碣公路、南溪河、角溪新村、童厝村、童厝新村、桥头村、沿海公路、Y528、核电临时进场公路。
路线全长11.5公里,共分3个标段,分标情况如下:
第一标:
K0+433.383~K4+240全长3806.617米。
第二标:
K4+240~K7+300全长3053.359米。
第三标:
K7+300~K11+941.492全长4641.492米。
本工程石方开挖集中在第三标K11+340~K11+941.492段,石方开挖量约1.57万方,需进行爆破作业。
二、编制依据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版);
2.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中广核程序相关程序文件;
6.合同文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7.设计文件:
本工程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等)。
三、爆破监理工作程序
四、爆破单位职责
1.爆破单位
1.1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陆丰核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MAC),必须依据合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工作,并严格执行合同中的安全条款,接受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陆丰现场办公室(以下简称ANS)及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陆丰核电项目监理部(以下简称MAD)的管理。
1.2负责爆破器材使用和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关安全管理责任。
1.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ANS、MAD的安全管理程序、规定、制度、文件及规程,在安全上服从ANS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1.4建立专职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并保证管理人员资质满足要求。
1.5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爆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程序,并提交给ANS、MAD审核后发布执行。
1.6爆破分包单位的确定,必须提交详细的资质评审报告,并报ANS、MAD批准。
2.爆破器材供应和爆破器材运输承包商
2.1保证供应的爆破器材质量合格。
2.2负责爆破器材的运输管理,保证运输安全,承担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2.3制定爆破器材运输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2.4接受ANS、MAD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5负责爆破器材从炸药库到工地的配送和退库工作。
2.6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保证人员的资质满足要求。
2.7爆破器材移交后,爆破器材的管理责任由接管的承包商负责。
2.8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车辆承担运输任务。
五、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2006版)。
2.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国家主管部门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方可上岗。
3.禁止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服。
4.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必须设有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班长、爆破员和爆破安全员。
5.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由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师担任。
6.爆破作业单位开始作业前应向ANS、MAD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企业和涉爆人员从事爆破工作的资格证书(企业:
土石方施工许可证、爆破作业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公安局颁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人员: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爆破安全员作业证、爆破员作业证等)。
7.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在施工前应向ANS、MAD提交爆破施工方案等文件,并经ANS、MAD批准后实施。
8.所有涉及爆破作业的现场周围50m范围内严禁使用无线电发射装置(手机、对讲机等)。
9.每次爆破作业承包商均需提前24小时填写有关报表(见附件),送ANS和MAD有关部门审核。
10.爆破作业单位必须与爆破器材配送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保证爆破器材的质量和爆破器材运输安全。
11.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施工单位人员应安排爆破器材运输车立即原路返回,同时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ANS、MAD。
12.负责爆破器材运输的车辆、人员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及合同的要求。
13.出车前运输单位应严格检查运输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14.各方应对爆破器材运输的时间、路线等相关信息保密。
15.运输车辆不允许超速行驶,非特殊情况不允许超车、停车。
16.爆破器材的使用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现场所使用的爆破器材应根据设计方案来选定,并经过ANS、MAD的批准。
17.爆破器材使用单位应建立严格的爆破器材领取和清退制度。
18.现场的爆破器材要有专人看守。
19.不允许在核电工地内销毁爆破器材。
六、爆破作业管理内容
1.爆破管理程序
1.1爆破作业前承包商必须填写陆丰核电工地爆破作业许可证(见附件一)、填写陆丰核电工地爆破作业设计表
(1)、
(2)、(3)、(4)、(5)(见附件二)、填写陆丰核电工地爆炸物品配送审批单(见附件三)、填写陆丰核电工地爆破作业检查单(见附件四),提交ANS和MAD审批,爆破作业时填写陆丰核电工地装药检查单(见附件五),爆破作业后填写陆丰核电工地爆后检查记录表(见附件六)。
1.2爆破作业时,防止个别飞散物对人员伤害的安全距离,露天爆破必须不小于300m,高处爆破必须不小于450m(按1.5倍系数考虑)。
安全员和爆破员要严格按照爆破制度,每次爆破必须设立警戒线并安排足够的警戒人员,防止人和车辆等进入警戒区内。
1.3现场规定的爆破时间经确定后,如需变更爆破时间应提前三天向ANS、MAD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并发文通知工地各单位后方可执行新的爆破时间。
如因特殊原因临时变更爆破时间,应根据预案做好应变措施,经ANS、MAD现场检查并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爆破。
1.4从炸药运入现场开始,需划定周边50m范围的装药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1.5爆破作业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视觉信号标志,装药前在爆破作业警戒线处应有公告牌提示现场人员。
1.6雷雨天气禁止爆破作业,装药过程中突遇雷雨天气,人员应迅速撤离危险区,并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
1.7起爆前应实施爆破警戒,执行警示信号。
警示信号应使爆破警戒区域内的人员能清楚的听到或看到。
1.8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现场爆破管理人员同意,严禁进入爆破警戒区域。
1.9爆破作业承包商应当与可能受爆破影响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应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规定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人员负责协调。
1.10陆丰核电工地禁止使用火雷管、电雷管和土制雷管。
1.11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15分钟)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危石、盲炮等现象。
1.12爆破作业承包商应编写盲炮、哑炮处理程序和事故应急预案并报ANS、MAD。
1.13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爆破负责人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审核设计
2.1审核炮孔深度,炮孔间距和排距,单孔装药量和总装药量是否能满足要求。
2.2审核起爆方式是否符合核电工程的要求,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2.3审核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能保证较小的飞石距离和震动速度小于规定值,以保证爆破安全。
2.4审核设计的警戒距离。
爆破材料到达现场后,装药联线前应在爆区周围设置50m的警戒区。
装药联线完毕,准备起爆前应按不小于300m范围进行警戒。
3.炮孔布置
3.1爆破高度大于12m时,应采用上下分层爆破。
3.2炮孔的孔距和排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3孔距和排距偏差不得大于爆破设计30cm,孔距、排距小于设计5cm时,装药量可以按原设计进行。
3.4炮孔深度不得小于设计深度,不符合要求时应用钻机加深至设计深度。
3.5炮孔超深时应用黄土填至设计深度,然后再装药,防止造成超爆、清渣量加大。
3.6应现场测量给出孔位和孔口标高,并根据施工图纸的要求确定孔深,填写孔深设计单。
3.7按标孔的位置和设计的炮孔方向钻孔,炮孔钻好后将炮孔吹净并封盖好炮孔,防止岩粉和杂物堵塞炮孔。
3.8严格禁止在残炮孔上继续加深炮孔。
禁止沟槽或残根找平等浅孔爆破打大炮孔,禁止打斜孔。
4.装药和填塞
4.1严格按设计装药量装药,不得多装和少装。
4.2装填雷管的段数要符合起爆顺序的要求。
孔内使用大段数的雷管,传爆使用小段数的雷管。
每个孔内必须使用两发雷管起爆。
4.3装填的雷管必须是符合核电工程要求的非电导爆管雷管,严禁使用电雷管和火雷管做起爆材料。
4.4装药前先制作起爆药包,非电雷管位于药包中心,并捆扎牢固,防止装药过程中雷管掉出而不能引爆药包。
4.5装药前,检查炮孔情况,消除孔内积水杂物。
装填带雷管的药包时,要注意轻拿、轻放、轻推到孔内规定位置,不可用力猛推,同时注意导爆管不要掉入炮孔内。
4.6填塞材料应用黄土、红土或钻孔吹出的岩粉,不得含有直径大于1cm的块石。
4.7堵塞长度不小于底盘抵抗线的0.75倍或取20~40倍孔径。
5.起爆网络联接
5.1起爆网络联接牢固,不得漏联。
联接完成后由爆破负责人进行检查。
5.2起爆网络采用非电雷管联接时,联接雷管的段数,应比装入炮孔的雷管段数小。
5.3非电雷管聚能穴的朝向,应与导爆管传爆方向相反,避免雷管碎片炸断导爆管引起拒爆。
5.4网络联接完成并检查完毕,爆破负责人下令开始安全警戒,警戒到位,警戒区内其它人员撤离后,这时可以开始由爆区向起爆站敷设起爆线路。
6.安全防护
6.1为确保爆破安全,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堵孔,必要时采用压砂(土)袋或铁丝网压砂(土)袋覆盖防护措施。
6.2爆破作业距建(构)筑物较近的部分路段,应将爆破时间通知村民,爆破时疏散到安全区,爆前将建(构)筑物的现状进行拍照或录像。
6.3对炮孔底部抵抗线小于上部抵抗线的部分路段,孔底装药应适当减少,或采用分段装药,以此来控制飞石。
7.安全警戒和起爆
警戒人员手持红旗,并按规定发出声响信号。
起爆前,爆破负责人用对讲机与警戒人员联系,确认现场周围300m范围内无人员、牲畜,方可下令起爆。
8.检查处理
响炮后15分钟且炮烟散尽,方可由二名爆破工进入现场检查有无盲炮,并进行处理,确认无误后通知爆破负责人解除警戒;开始处理山坡上浮石或危石,防止坠落伤人。
如有盲炮按规定处理。
9.效果分析和记录
检查爆破效果,包括爆破飞散物的距离、爆堆是否稳定,爆后是否产生危坡危石,是否产生盲炮哑炮等。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的方法。
施工单位填写爆后检查记录表(见附件六)并报ANS、MAD。
七、爆破监理工作的实施
1.检查并记录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设备及使用运行情况。
2.检查施工现场边坡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可能坠落的浮石孤石或危石,并通知施工人员及时处理。
3.检查所打炮孔的孔距、排距、孔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审批施工单位报批的爆破作业许可证、爆破作业设计表、爆炸物品配送审批单等,并报ANS。
审批后及时下发施工单位。
5.爆破作业时,由民爆公司爆炸物品运送车接收雷管炸药开始,到制作起爆药包、装药、联线、防护、警戒、起爆、爆后检查,监理人员全过程跟踪监控。
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施工现场及时整改,确保爆破安全。
对可能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问题立即向总监及ANS报告。
6.检查爆破效果、检查施工单位填写的爆破作业检查单,并签署意见。
7.将每周的爆破情况向ANS汇报,并将爆后检查记录表报ANS。
八、爆破监理人员职责
1.检查施工现场爆破负责人和安全员、爆破员到岗情况。
2.检查爆破材料到场情况,装药、联线、安全防护、警戒、起爆、爆后检查是否严格按规程操作。
3.发现问题要求施工现场及时整改,较(重)大问题立即终止爆破并及时向总监报告。
九、爆破监理工作要求
1.监理工程师在爆破现场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2.爆破过程中遇较(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总监报告。
十、附件
附件一:
陆丰核电工地爆破作业许可证
工程名称:
许可证编号:
申请单位填写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月日
申请爆破时间:
年月日时分
申请爆破位置:
爆破作业设计表编号:
人员信息
爆破基本技术信息
爆破设计人员姓名:
爆破工程分级:
爆破设计审核人员姓名:
爆破安全评估:
爆破设计批准人员姓名:
炸药品种:
爆破施工负责人姓名:
装药量:
爆破施工班长姓名:
起爆方法:
爆破安全员姓名:
起爆网路:
爆破警戒人员姓名:
附件:
1.爆破施工设计表及图纸□
2.其他□
爆破员姓名:
爆破施工负责人承诺:
1.本次爆破是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版)的要求设计、施工的;
2.本次爆破严格执行了ANS《爆破施工安全管理》程序;
3.本次爆破严格按爆破施工方案所有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4.在出现雷雨、台风恶劣天气或出现其他意外情况时,将停止爆破,并立即通知ANS、MAD,在获得同意前,不擅自组织爆破。
爆破施工负责人
姓名/签字/日期
爆破安全员承诺:
严格监督检查程序的执行情况,严格验证各安全控制点,遇到缺陷、隐患及时报告,缺陷、隐患没有得到处理拒绝签字,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专职安全员:
姓名/签字/日期
ANS
MAD
审查填写
监理部门审查意见:
□同意□不同意,要求:
审查人姓名/签字/日期
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1.人员资格符合情况□OK
2.安全组织措施情况□OK
3.防护措施情况□OK
4.警戒、信号情况□OK
□同意□不同意,要求:
审查人姓名
/签字/日期
注:
1.ANS、MAD监督人员负责对施工单位履行合同和程序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但不代替施工单位承担任何技术和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对爆破作业安全负全部责任;
2.施工单位须提前24小时将此表报监督单位,监督人员必须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签属意见,监督人员未签字同意,施工单位不得爆破。
附件二
陆丰核电工地爆破作业设计表
(1)
工程名称:
爆破作业设计表编号:
申请爆破时间
年月日时分
天气
施工单位
爆破孔总数
个
爆区中心坐标
X=Y=
爆破区高程
m
爆破类型
台阶爆破□沟槽爆破□预裂爆破□找平爆破□
参数
设计值
允许偏差
参数
设计值
孔径(mm)
±10
最大单孔药量(kg)
孔深(m)
±0.2
最大段药量(kg)
孔距(m)
±0.3
堵塞长度(m)
排距(m)
±0.3
炸药种类
最小抵抗线(m)
总药量(kg)
台阶高度(m)
抛掷方向
雷管段别(ms)
设计单耗(kg/m3)
爆破布孔及分段情况示意图
施工单位
批准:
审核:
编制:
陆丰核电工地爆破作业设计表
(2)—爆破布孔及起爆网络设计图
编号:
陆丰核电工地爆破作业设计表(3)—起爆警戒范围和警戒点设计图
编号:
陆丰核电工地爆破作业设计表(4)—爆破炮孔孔深设计单
爆破作业设计表编号:
孔号
孔深
设计值(m)
孔号
孔深
设计值(m)
孔号
孔深
设计值(m)
孔号
孔深
设计值(m)
陆丰核电工地爆破作业设计表(5)—爆破装药设计单
爆破作业设计表编号:
孔号
装药设计值(kg)
孔号
装药设计值(kg)
孔号
装药设计值(kg)
孔号
装药设计值(kg)
附件三
陆丰核电工地爆炸物品配送审批单
工程名称:
审批单号:
类别:
□工地内配送□工地外配送
爆破作业设计表编号:
配送申请单位填写以下各栏
申请单位:
申请配送时间:
年月日时分
配送地点:
申请配送爆破器材信息
装运前配送验收情况
品种
规格
数量
行车路线:
引导车牌号:
申请人姓名
/签字/日期:
验收人姓名
/签字/日期:
ABE及MAD填写以下各栏
监理部门审核意见:
□同意,运送前请联系:
审核人姓名/签字/日期:
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同意,运送前请联系:
审核人姓名/签字/日期:
爆破器材使用情况
接收量:
实际使用量:
剩余量:
剩余爆破器材处理方式:
备注:
附件四:
陆丰核电工地爆破作业检查单
爆破作业设计表编号:
序号
控制内容
技术监督检查
QA抽检
监理验证
爆破作业前
检查
结果
日期
姓名/签字
日期
姓名/签字
日期
签字
1
爆破施工设计表
—是否已经审批
已审批□
未审批□
2
核电工地爆破作业许可证
—是否已经审批
已审批□
未审批□
3
核电工地爆炸物品配送审批表
—是否已经审批
已审批□
未审批□
爆破作业过程中
4
钻孔—孔深允许偏差±20cm,孔位允许偏差±30cm
合格□
不合格□
5
装药—单孔实际装药量与设计装药量是否控制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合格□
不合格□
6
炮孔堵塞—堵塞应密实,堵塞长度应符合爆破设计表的要求
合格□
不合格□
7
网络联接
—按设计要求进行联结
合格□
不合格□
8
警戒—警戒人员到位,无关人员、机械撤离至安全区域
合格□
不合格□
9
起爆
—各项工作准备就绪
合格□
不合格□
爆破队队长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时分
说明:
此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附件五:
陆丰核电工地装药检查单
爆破作业设计表编号:
孔号
装药量(kg)
孔号
装药量(kg)
孔号
装药量(kg)
孔号
装药量(kg)
设计值
实际值
设计值
实际值
设计值
实际值
设计值
实际值
自检:
验收:
检查结果描述:
质检员:
年月日
说明:
此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附件六:
陆丰核电工地爆后检查记录表
单位
爆破作业设计编号:
爆破时间
年月日
爆破位置
检查、记录内容
爆破警戒
警戒岗哨数量
警戒人员(签字)
警戒信号
警戒工具
是否有人(设备)误入或强行进入爆破警戒区
爆破时间
警戒时间
月日时分
起爆时间
月日时分
爆后检查时间
月日时分
解除警戒时间
月日时分
爆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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