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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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完整版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装饰工程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3管理职责
3.1工程部主管部门
3.1.1负责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3.1.2负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的编制和安全交底工作;
3.1.3负责各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初步审核;
3.1.4负责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3.2合同主管部门
3.2.1负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资质的审查;
3.2.2负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审核;
3.2.3负责监督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的签订。
3.3经营管理
3.3.1负责施工总体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图纸的审核,保障安全设备、设施设计符合国家安全相关规范;
3.3.2负责做好项目安全设备、设施变更、签证的审核,严禁变更或签证偏离国家规范和标准。
3.4财务部管理职责
3.4.1负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费用的提取;
3.4.2负责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支付,以及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的最终落实。
3.5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3.5.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
3.5.2做好施工单位资质和管理机构、施工方案等的审查和备案;
3.5.3做好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3.5.4施工材料和机械安全、质量的检验;
3.5.5积极配合公司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处理。
3.6施工单位职责
3.6.1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落实;
3.6.2认真制定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项目开工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
3.6.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健环管理制度,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3.6.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3.6.5施工单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宣传、培训,遵守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和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实施现场监督管理
3.6.6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和考核,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建立本单位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3.6.7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总结和部署;
3.6.8根据公司安全交底内容做好施工区域危险源的识别,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严格执行;
3.6.9成立应急管理机构,编制综合及专项应急预案,配置相应的应急物资,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3.6.10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本公司和自治区防暴维稳相关要求落实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3.6.11现场材料和工器具以及施工机械必须定置、定点存放,不得阻碍消防施工场地消防通道。
3.6.10及时、如实的向监理单位和公司上报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处理严格遵守“四不放过”原则。
4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在招标时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以及工期等设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资金,并监督施工单位使用。
4.1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项目,提取合同金额的1.5%(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经费。
该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4.2公司承揽的总承包项目,在分包项目上必须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金额,并做到专款专用。
4.3公司承揽的总承包项目,在分包施工合同中应明确预留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预留金不影响施工单位(分包)的安全文明施工投入。
安全文明施工预留标准:
合同价款在500万元及以下的,预留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3%;
合同价款在500~1000万元的,预留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2.5%;
合同价款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预留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2%。
4.4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考核而拒绝缴纳的,按考核金额的2-5倍数额,扣罚责任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4.5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和影响程度,扣罚责任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4.6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被全部扣罚,须按剩余工程价款补扣保证金,且该单位在两年时间内不得再承揽公司的工程项目。
5安全文明组织管理
5.1建立工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
5.2项目部和施工管理办公室必须按统一的规格标准,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各自的安全责任,责任的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
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5.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胸前佩戴个人身份标卡,标卡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制作,标卡上应有个人照片、姓名、职务、所属单位等以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达到切实有效的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5.5项目施工班组的工人,一律实行挂牌作业,进出工地必须出示项目的工作牌,树立班组工人在该工程施工中的良好形象。
5.6项目施工人员应配备复核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均应在合格的供应商采购,并指导施工人员正确穿戴。
6安全管理目标
6.1无死亡、重伤事故,单个项目施工期内轻伤率不超过3‰;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6.2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6.3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执行率100%;
6.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
6.5使用现场起重设备、电焊机等设备工器具合格率100%;
6.6施工现场脚手架100%验收,且合格率100%;
7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7.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7.2对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技术技能,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年度安全考核记录,制定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7.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向班组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
特殊工种,如架子工、起重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7.4施工单位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处理措施,并按计划执行。
7.5每天施工单位安全员和班组长组织开展班前会,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并监督做好班组各项安全工作记录。
7.6严格“三宝“的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
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
7.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7.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7.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线路不准拖地,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并设置有防雨装置。
7.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7.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安全电压。
7.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
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7.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7.15各类易爆易燃的化学物品、建材、油料必须入库存放,不得露天堆积。
乙炔和氧气使用时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米以上,存放时必须封闭隔离。
7.16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票,严禁私自动火。
7.17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
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7.18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7.19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当设立危险警示标志。
8安全档案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资料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要保证其可追溯性,主要的安全施工资料档案有:
(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班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7)奖罚资料;
(8)伤亡事故档案;
(9)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9安全检查
9.1班组每天进行班前活动,由班长或安全员传达工长安全技术交底。
并作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做到当时检查记录。
9.2项目经理带队每周组织一次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问题,落实责任人,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时间,定期复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人和事,严格按公司安全奖惩条例执行。
9.3监理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8-99)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一次综合的安全检查(检查标准见附件),下发专项安全检查通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整改通知单,由项目经理签收,并布置落实整改人、措施、时间。
如经复查未完成整改,项目经理将受到纪律和经济处罚。
10场地、设施和环境管理
10.1封闭施工管理
10.1.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现场四周除留必要的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必须在施工开始前设置好连续封闭的围墙和围板,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m。
10.1.2围档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10.1.3在施工现场设置固定的出入口设置大门,其高度与围墙相适应,宽度在5米以上,要求牢固、美观、整洁、稳定。
出入口处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
10.2施工标识牌管理
10.2.1在大门右侧的外围墙上设立标准的“五牌一图”,将项目管理人员的名单、照片做成标准的像框贴在墙上,其它标牌按规定要求制作。
10.2.2五牌: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
一图:
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10.2.3在进入工地的主要通道及施工区域上悬挂红,黄,蓝,绿的安全警示标牌,用心区分施工场地的安全环境,在现场脚手架上悬挂安全标语,在配电设施处设置禁入标识等等。
10.3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
10.3.1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划分并派专人进行清扫,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
在建工程内不得兼作宿舍。
10.3.2设专职的文明施工管理员,按“门前三包”要求,责成值班人员天天打扫环境,看护好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到损坏。
10.4施工场地管理
10.4.1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乱流和堵塞下水道,工地无积水现象,雨天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不让泥浆带入公路。
10.4.2建筑物的四周设文明施工管理员,负责建筑垃圾,散落的余灰,工人丢弃的用品每天进行清扫,保持施工场地内的清洁卫生。
10.4.3挖排水沟有组织排放施工用水,设沉沙井沉淀,不让污染道路、环境,临近坡、岩、低洼地,有防洪防跨塌措施。
10.4.4建筑材料钢筋、模板、层板、钢管、扣件分类堆放,钢筋上悬挂标牌,写明规格、型号。
砌砖和抹灰用的砂石堆放,采用砖墙进行打围,使用时散落在周围的砂石一律铲入墙内。
下班之前机操工必须将机械和周边清理干净,随时保持机械和场地的整洁。
10.5施工现场严禁发生赌博,打架斗殴等事件。
10.6家属来访,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0.7将进入大门右侧的围墙全部抹灰,做成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栏,对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行为给予暴光,提出批评、警告和处罚;表彰安全文明施工中的好人好事,遵章守纪的班组和个人,并给予经济上的奖励。
10.8现场防火卫生须知
10.8.1加强现场防火教育,落实消防措施,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如电气设备附近应设置干粉类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对于设置的泡沫灭火器应有换药日期和防晒措施。
灭火器材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10.8.2库房及民工住房、厨房应有防火宣传标语,应设置防火灭火和其他消防装置。
10.8.3易燃易爆品应有专人管理,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库房设施。
10.8.4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乱拉乱接和使用电炉等器具,施工用电必须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内应设触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加锁管理。
10.9生活设施
10.9.1设置开水供应房,在夏季高温季节施工,由专人负责茶水到施工现场,准备常用的外伤用药、十滴水、仁丹等用于应急使用。
10.9.2施工现场厕所要及时进行冲洗,保证厕所内的通风、干净、整洁。
10.9.3施工现场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派专人打扫厕所。
10.9.4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责任分解到人,无失盗事件发生。
10.9.5采取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把粉尘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
超过噪音限度的施工作业,必须控制,如元盘锯,刨木机等,尽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间使用。
10.9.6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施工现场作业规程
11.1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11.1.1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11.1.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11.1.3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11.1.4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11.1.5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11.1.6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
11.1.7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的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11.1.8 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11.1.9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11.1.10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
提升架、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载人。
11.1.11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坠落。
11.1.12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11.1.3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
11.1.14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11.1.15有六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11.1.16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
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11.2脚手架工程
11.2.1基本要求
11.2.1.1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
11.2.1.2坚固、稳定,能满足施工中的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不变形、倾斜、摇晃。
11.2.1.3搭拆简单,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
11.2.1.4安全系数一般均采用容许应力计算,取值要大于3。
11.2..2外维护脚手架:
11.2.2.1立杆:
采用φ48㎜的钢管,壁厚为3~3.5㎜,,立杆间距最大不超过1.5m。
11.2.2.2大模杆采用φ48㎜的钢管,壁厚为3~3.5㎜,选用合格的“一字型”对头长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铺开和断开,上下间距最大不超过1.2m。
11.2.2.3脚手板:
铺设要严密、牢固,搭搓板端压过大横杆1.5m,距墙体距离不大于15㎝,严禁有跳头板。
11.2.2.4护身栏及挡脚板:
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绑两通栏杆,挡脚板立挡(18㎝)严密牢固或加挂立封安全网,且网的下口封牢。
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11.2.2.5剪力撑:
设在脚手架外侧立叉成十字的双支斜撑,与地面成60度为宜的夹角。
剪力撑斜撑宽度以不超过7根立杆为宜,剪力撑交叉点绑了立杆与横杆的交叉点上。
11.2.2.6与结构拉接:
用钢管与结构里外分别抱牢固,拉、顶点满足架子的稳定要求,水平距离宜不大于6米一个拉顶点,拉结点必须设在立杆与大要横杆的结点上。
11.2.3混凝土浇筑架子
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并加绑扫地杆。
大横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超过4m的架子,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7m。
架子宽度超过2m时,要在跨中加吊一根大横杆,并每隔两根立杆在下面加绑一根托杆,使与两旁大模杆相互连接。
杠杆中部八字斜撑。
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m。
脚手板要铺对头板,板端底下绑双排木,板子要铺严、铺牢。
铺搭连板时,端头必须压过排木15cm。
禁止铺设探头板。
11.2.4脚手架拆除
11.2.4.1架子拆除时要划分作业区,周围设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11.2.4.2拆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
11.2.4.3拆除前必须拆除照明线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即先拆栏杆、脚手架、剪力撑、斜撑;后拆小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11.2.4.4拆除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要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11.2.4.5拆下的材料,严禁抛掷,应运到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11.2.4.6在拆架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要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1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1.3.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11.3.2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JGJ4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11.3.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
11.3.4配电箱开前箱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雪)措施。
11.3.5照明专用电路要有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湿作业作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1.3.6配电线路的电线不得老化、破皮。
使用五芯线或电缆。
11.3.7不能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11.3.8用电档案内容齐全由专人管理,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填写真实。
11.4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1.4.1基本要求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1.4.2临边作业
11.4.2.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杆的阳台、斜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11.4.2.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11.4.2.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要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11.4.3洞口作业
11.4.3.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11.4.3.2桩孔、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要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11.4.3.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红灯警示。
11.4.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11.4.4.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走道。
11.4.4.2绑扎框架、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要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11.4.4.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11.4.5、砼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11.4.5.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要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11.4.5.2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11.5塔吊起重机机械安全技术
11.5.1塔吊起重机的行走限位是否齐全、灵敏,止档离端头一般为2~3m;吊钩的高度限位器要灵敏可靠;吊臂的变幅限位要灵敏有效;起重机的超载限位装置也要灵敏、可靠;使用力矩限制器的塔吊,力矩限制器要灵敏、准确、灵活、有效,力矩限制器要有技术人员调试验收单;塔吊吊钩的保险装置要齐全、灵活。
11.5.2卷扬机滚筒保险装置要齐全有效。
11.5.3路基要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道钉或夹板必须钉牢或拧紧,不须有松脱现象;轨道的纵横方向的平度应均在1‰以下,钢轨接头处不得悬空使用,且间隙应为3~6㎜之间,错开1.5m以上。
两个轨道顶部的高度不得大于2㎜。
11.5.4塔吊起重机的电缆线无破损和严重扭结现象,压点压接牢固,卷线器必须运围正常。
所有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轨道每隔20m应设一组单独的接地,并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小于4Ω,接地线不得使用铝导线。
11.5.5塔身、塔臂的各标准节的连接螺栓应坚固无松动,塔的结构件应无变形和严重腐蚀现象且各个部位的焊缝及主角钢不得有开焊、裂纹等现象。
11.5.6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需经考核、持证上岗。
信号指挥人员应有明显的标志,且不得兼任其它的工作。
要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1)被吊我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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