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817机电方案设计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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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17机电方案设计说明
8.0屋宇设备设计
8.1强电设计
一、设计依据
1.国家设计规范及标准:
《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J10090-2007)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DGJ08-93-2002,J10166-200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53部分:
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隔离、开关和控制
设备第534节:
过电压保护电器》(GB16895.22-200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04)
2.业主提供的建设项目要求。
3.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规程,建筑专业提供的平、剖面资料。
二、负荷等级:
本工程应急照明、防排烟/加压风机、消防水泵、消防安保中心等消防设施按一级负荷考虑,客梯、生活水泵/加压泵、潜污泵等重要设备按二级负荷考虑,其余按三级负荷考虑以及人防部分平时用电。
三、设计范围及内容:
瑞虹新城(九号地块)发展项目包括所有住宅塔楼、地下车库、商业、会所及社区卫生中心的供配电、照明、动力及防雷接地系统,地下室人防部分由专业设计院负责,本设计仅负责提供电源
四、负荷估算:
按照建筑方案,耗电量的分布情况及负荷估算如下:
A)计算参数
a)住宅单元用电(按建筑面积)
小套(80m2以下)
4kW
中套(81-120m2)
6kW
大套(121m2-150m2)
8kW
150m2以上
60W/m2
b)公共地区
车库(未包括排烟)
0.01kVA/m2
机房
0.01kVA/m2
室内走道
0.05kVA/m2
大堂
0.12kVA/m2
商场(未包括空调排风)
0.12kVA/m2
餐饮(未包括空调排风)
0.35kVA/m2
会所(未包括空调排风)
0.12kVA/m2
B)估算
总装机容量:
住宅塔楼Pe=7042kW
商业Pe=1149kW
社区卫生中心Pe=901kW
五、供电方案设想:
住宅塔楼:
小区为10kV高压进线,T1、T2楼合用一型站,内设置2*800KVA变压器;T8、T9楼合用一型站,内设置2*800KVA变压器;T3、T5楼合用一型站,内设置2*630KVA变压器;T6、T7楼及地库合用一型站,内设置2*800KVA变压器。
整个小区供电方式均采用电缆排管埋地敷设至各单体电源进线柜。
小区供电系统待与供电局进一步落实。
商业和社区卫生中心:
各提供二路10kV高压供电,商业、会所设置商业专用变电站,内设置2*400KVA变压器;社区卫生中心设置专用变电站,内设置2*400KVA变压器
六、配电系统:
1.低压供电由变压器变压至380/220V三相四线(TT)供电至小区各用电地区,供电系统的低压供电将经铜母线接至低压配电屏以放射及树干式经电力竖井及电表房配电至各用户。
2.在非住宅地区低压供电系统建议设有无功补偿设备,将功率因数即cos∅提高至0.9滞后。
而住宅低压供电系统则不设无功补偿设备。
3.低压配电系统380/220V采用三相五线,照明和动力用电将按照实际需求分配,以减少因动力负荷所引起的电压波动而影响供电质量。
4.低压配电电缆,室外电缆采用管井敷设,室内除敷设于桥架内的供消防电梯及消防设备的采用阻燃耐火电力电缆作输送用电外,一般照明及动力均采用适当的密封式铜母线,阻燃电缆及无铠装铜芯电缆等等。
5.低压配电系统将由低压配电屏以放射及树干式经强电竖井道及天花吊顶配电至各用户。
6.住宅各户均装置分时段计量表。
7.各座住宅的事故用电由相邻其它座的配电房内的住宅低压配电柜供给,另各座互相备用。
8.消防设备用电源要求末端切换,包括消防电梯、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风机、正压风机、防火卷帘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消防中心电源等及其他消防设备的供电。
。
七、照明系统:
1.一般照明系统将配合本发展计划的建筑师要求而制定照明灯的安装位置及型号。
\
2.各区域的照明量度将如下数值:
-
区域
照明度
1.
住宅大楼大堂
按照室内设计之要求而制定
2.
住宅大楼梯间
50Lux
3.
住宅大楼电梯间及走道
200Lux
4.
配电房及机电房
100Lux
5.
停车场
50~75Lux
6.
会所
按照室内设计之要求而制定
7.
卫生中心
按照室内设计之要求而制定
3.事故照明将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于下列地方:
-
区域
照明度
1.
疏散楼梯、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
5lux
2.
配电室、消防水泵房
100lux
3.
消防控制室及消防电梯
150lux
4.
住宅、会所、商业及卫生中心疏散走道
5lux
5.
出口和疏散指示灯箱
--
6.
其它机电房
30lux
7.
停车场
5lux
4.高压配电房,低压配电房,变电室,消防水泵房,及保安控制室等将采用内置电池式照明灯。
5.公众地方的照明系统将由时控连手动旁路开关控制。
八、防雷与接地系统:
1.防雷系统将按照国内有关之规范及安装标准守则为蓝本,并定为塔楼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会所也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考虑。
于每住宅大楼最顶部装设网装扁钢带作接闪器并经钢带及预埋钢筋,将雷电引至接地极,接地极的阻值应少于1欧姆。
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屋面避雷带应组成不大于10米*10米或12米*8米的避雷网格,引下线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布置,其间距不大于18米。
3.本建筑将补以防侧面直击雷措施。
住宅塔楼每2层于建筑物四周设防侧击的等电位带。
外墙金属门窗及栏杆须与防雷装置相连接以防侧击雷。
埋地引入建筑的金属管线均应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
4.利用基础拉梁主筋、桩筋承台主筋及桩基主筋(两根不小于Φ16mm2)作为防雷接地体,并沿建筑物周边成闭合回路。
接地体应与作为防雷引下线的柱内主筋可靠焊接。
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达不到此要求增打接地极。
5.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体的顶端与底端防雷装置连接。
电梯井道底部、配电间、电气间、电梯机房等处予埋镀锌钢板或槽钢并通过40X4mm的热镀锌扁钢与柱内及墙内(两根不小于Φ16mm2)主筋相焊接,引至联合接地体。
6.住户卫生间设局部等电位连接。
7.低压配电系统、弱电进线及电梯等重要设备的供电系统将设相应的电涌保护器。
8.通信,有线电视,监控等弱电系统信号部分将采用相应的防雷电波侵入措施。
9.接地系统将按照国内之规范及安装标准守则为蓝本。
本建筑将会采用联合接地系统(T-T供住宅,TN-S供非住宅地区),其中包括以下四种接地系统:
高压供电接地系统
低压供电接地系统(中性点接地)
防雷接地系统
弱电及电话接地系统
10.总接地电阻须小于1欧姆
九、其他
电源进户、配电间位置,电业站站址,数量,变压器容量等需经供电部门确认。
8.2弱电设计
一、设计依据
1.国家标准及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2.业主提供的建筑项目要求
3.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规程,建筑专业提供的平、剖面资料。
二、设计范围
本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通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非住宅区域)、通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外线部分由各有关单位设计。
三、总体
设置通信机房,有线电视机房,消防安保中心。
通信机房应满足电信局要求,有线电视机房应满足有线电视台要求。
单体内各类弱电管线统一设计和敷设,高层住宅公共部位设置弱电竖井,用于放置楼层分线箱。
每单元内设一个综合弱电布线箱。
四、通信系统
a)总则
整个系统(包括自动交换机系统)电话线,IDD/FAX将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所订标准设计及敷设。
详细的整体电话设计方案,须与电话局和发展商落实。
b)敷设规范
电话管道及线槽将按照市政电信局的规范及资料作以下的敷设。
i.住宅
∙每层的住宅层将安装1个电话线接驳箱。
●住宅每户设置家庭信息配线箱。
∙电话线槽将敷设于电话槽道内。
∙暗敷电线管将敷设至每户之电话/传真插座箱。
∙电话线路装置从配线室至每单元的电话插座箱将由电信局负责。
∙城市网络及国际网络将由住户自行向电信局申请。
国际网络(宽带)由宽带营运商提供。
ii.会所
∙商业地区部份将安装数个电话线接驳箱。
∙电话线槽将由电话井道敷设至公共走道,以便接驳管道至电话插座箱。
∙明装电话线管道将敷设至每一功能区。
电话线路装置从配线室至每电话/传真插座将由电信局负责。
∙功能区内部之自动交换系统电话线路将由客户自行敷设。
∙城市网络及国际网络将由商户/租户自行向电信局申请。
五、有线电视系统
a)系统将提供线槽及管线引至客户端,其它主设备包括讯号引入放大器,讯号转换器,分离器,分接装置同轴电缆及电视插座等以提供各楼层用户之本地及国际电视接收将由有线电视公司负责提供及安装至客户端。
住宅大楼每户每个房间和客厅将设置1个电视插座以接收有线电视。
b)会所则预留每层2个端口的分线装置置于弱电房内以便将来引出供独立商户或用者接收有线电视。
六、安全防范系统
1.总则
本项目方案集住宅、会所及停车库等于一体,保安及其它弱电系统装置在设计上将全面顾及监察及控制各设施上之不同需要。
本项目为封闭保安小区,并采用封闭式小区保安设计。
2.保安及弱电系统设备将会有下列不同设施装置:
a)住宅
∙闭路监视电视系统
∙传呼对讲电话及紧急报警系统及住户报警系统
∙燃气报警系统
∙主出入口门控系统(ID智能卡感应)
∙有线电视接收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
b)会所及停车库等
∙闭路监视电视系统
∙逃生门防盗系统
∙有线电视接收系统
∙广播系统/消防广播系统
∙停车库管理系统(与住宅合用)
∙电子巡更系统
3.保安及其它弱电系统
3.1保安系统
本小区内设独立中央监控中心,住宅、会所等地方内的保安系统将会接至该中心内的有关监察屏,并由该中心人员统一监察。
有关保安系统现分述如下,而详细的设计将与上海市公安局/技防办及发展商协商后再落实。
a)闭路监视电视系统
闭路电视摄像机将装置于住宅小区出入口大堂入口及地库进出口,其中大堂入口的摄像机视频讯号将传输至中央监控中心闭路电视监视器上。
在车库内也装置闭路电视给予更完善保安系统。
小区周界范围内将适量地布置闭路电视作监察,摄像机将采用同步CCD摄像器配以各种摄像镜适用于各处不同之地点。
b)传呼对讲电话及紧急报警系统及住户报警系统
在住宅大楼各单位内将装置传呼对讲电话及紧急报警系统,在发生危险及需要援手时可按动紧急报警按钮,在中央监控中心控制板将发出声及光报警并显示发生事故地点,以便及时处理。
另,在中央监控中心内增设1个按钮直通110报警。
平常时间传呼对讲电话则能与首层设置的访客对讲机通话,从而认知访客身份。
住宅内传呼对讲电视原配置可视型。
c)逃生门防盗系统
会所/住宅逃生通道至室外门处的逃生门均设有磁力接合器,当门被打开时于中央监控中心内的监察台板会发出警告讯号并显示被开门的位置,以协助管理员能作出适当处理行动。
会所/住宅逃生通道至室外门设磁力锁,ID卡密码开锁。
d)电子巡更系统
本系统设计提供巡更监察器于住宅各巡逻点,以便于编排巡更路线及巡视住宅之巡逻站。
e)入口控制系统
本系统设计根据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的需要,对需要控制的出入口、对其进出实施ID卡与密码开锁控制与管理。
f)周界防范报警系统
系统应对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进行实时,有效的探测与报警。
七、车辆出入管理系统
本系统设计提供控制及管理上需要,系统设备将顾及多功能用途以配合如住客使用。
出入口将设置管理监控中心作24小时服务。
月租卡与住宅大堂入口的ID卡为一张卡通用。
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本项目住宅塔楼将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控制屏将设置于保安/消防控制中心,用以显示消防系统状态及塔楼的消火栓系统状态及消防水箱状态。
系统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采用二总制系统,具有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紧急广播和非消防电源切断等功能。
本系统报出火警地址,回报消防控制屏。
系统包括消火栓按钮,烟/温感探测器和水流指示器及水泵控制等报警装置。
消火栓按钮及警铃将安装于塔楼内每个消火栓旁,消火栓按钮的功用除启动警铃外;还会同时启动固定消防水泵。
塔楼仅每个消火栓内设启泵按钮。
烟感探测器将安装于裙楼各机电设备房,而温感探测器将安装于各层会所及地下停车场,用以探测火灾。
水流指示器安装于自动喷淋系统分区支管上,当喷淋系统启动后,水流指示器会被触动而发出报警功用。
自动报警系统对以下消防设备和消防灭火系统具有联动控制功能。
1)防排烟系统
2)电梯迫降
3)室内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淋系统
5)空调系统
6)防火卷闸
7)紧急广播
8)非消防电源切断
任何报警装置启动后,有关区内的警铃会同时响起,而有关联动控制会投入工作,相应讯号亦会于消防控制屏上显示。
此外,保安人员亦可按动有关警铃以通知所属建筑物的住户进行疏散。
任何报警装置启动后,有关区内的警铃会同时响起,而有关联动控制会投入工作,相应讯号亦会于消防控制屏上显示。
此外,保安人员亦可按动有关警铃以通知所属建筑物的住户进行疏散。
8.3给水排水、燃气设计
一、设计依据
1.设计遵循的主要设计规范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2006年版)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06年版)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06年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GJ08-94-2001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排水》(2009年版)
《城市煤气、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BJ08-10-2004
《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2.建筑专业提供资料
3.业主提供资料。
二、设计范围:
建筑红线内的给水系统、污废水系统、雨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及煤气系统(不含煤气调压站)。
三、给水设计
1.水源:
9#地块给水设两路引入管,从基地西侧瑞虹路及基地东侧虹镇老街引入,引入管管径均为DN200,并在基地内成环,供基地内生活、消防用水。
2.用水量估算:
用水场所
数量
单位
用水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时变化系数
使用时间
通过安全预评价形成的安全预评价报告,作为项目前期报批或备案的文件之一,在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同时,也提供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业主,作为项目最终设计的重要依据文件之一。
最大日用水量(m3/d)
最大时用水量(m3/h)
(3)公众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住宅
2800
疾病成本法和人力资本法是用于估算环境变化造成的健康损失成本的主要方法,或者说是通过评价反映在人体健康上的环境价值的方法。
人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定,并抄送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230L/P.d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还规定:
“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同时”制度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延续,从广义上讲,也属于环境影响评价范畴。
2.5
24
644
68
1.直接市场评估法会所
500
人
市场价格在有些情况下(如对市场物品)可以近似地衡量物品的价值,但不能准确度量一个物品的价值。
三者的关系为:
50L/P.次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与安全预评价1.5
12
25
3.1
商场
1500
M2
8L/P.d
1.2
12
12
1.2
商场餐饮
1500
人.次
60L/P.次
1.2
12
90
9
未预见
/
/
10%
2.5
24
78
9
合计
/
/
/
/
/
849
90.3
故本工程最高日用水量:
849m3/d,最大时用水量:
90.3m3/h。
3.给水系统:
3.1地下车库、会所、商业等不超过3层的建筑给水利用市政余压供水。
会所热水由燃气热水器并联供给。
3.2所有住宅给水采用水池、水泵、水箱联合供水方式。
住宅塔楼分为3组(1、2、8、9#楼、3、5#楼、6、7#楼),每组分别在地下室设生活水池和泵房,泵房内每幢或相邻两幢塔楼设一组水泵。
每单元屋顶均设置屋顶水箱。
最高的四层将由屋顶稳压泵连气压罐供水,而其它楼层由屋顶水箱重力供水,减压阀组串联减,使各楼层的用水压力在150~350kpa之间。
每户设即热式燃气热水器一台,供厨房及沐浴热水。
3.3卫生服务中心在地下室设单独的消防水泵房和生活泵房,有生活变频水泵压力供水至个用水点,由气压罐稳压。
3.4生活储水量不小于最高日用水量40%。
其中生活水池为25%,屋顶水箱为15%。
方案
层数
最高日用水量(m3/d)
水池容积(m3)
水池选用(m3)
水箱容积(m3)
消防水量
水箱选用(m3)
1号楼
30
68
17
80
11
6
17
2号楼
29
91
23
14
/
14
8号楼
29
92
23
14
/
14
9号楼
30
68
17
11
6
17
3号楼
29
83
21
41
13
/
13
5号楼
27
78
20
12
/
12
6号楼
27
78
20
41
12
/
12
7号楼
28
83
21
13
/
13
社区卫生中心
5
188
76
76
/
/
/
4消防系统:
4.1消防用水量:
室外消火栓:
30L/s
室内消火栓:
住宅20L/s
商场20L/s
社区卫生中心20L/s
自动喷水灭火:
30L/s
社区卫生中心21L/s
4.2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沿道路均匀布置,间距不超过120m。
地上式消火栓均由基地内环网上接出。
并在水泵接合器15~40m内设置室外消火栓。
4.3室内消火栓:
会所、商场、地下车库、住宅为临时高压系统。
在小区最高建筑屋顶(1#、9#楼)生活水箱内各储存6m3消防水,由5#、9#楼水箱的消防水稳压。
一组消火栓泵设于2#楼的地下二层消防泵房内。
社区卫生中心采用稳高压系统,一组消火栓泵设于地库消防泵房室内,有稳压泵和气压罐稳压。
根据消防规范设置室内消火栓,每支水枪最小流量5l/s,最小充实水柱10m,每个消火栓处设直接启动消防泵的按钮,并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
每栋楼屋顶设试验消火栓1只,并设压力显示装置。
系统各设置二组水泵接合器。
4.4自动喷水灭火:
会所、商场、地下车库、住宅为临时高压系统,一组喷淋泵组设置在2#楼的地下二层消防泵房内。
由5#、9#楼水箱的消防水稳压。
社区卫生中心采用稳高压系统,一组喷淋泵设于地下室消防泵房室内,有稳压泵和气压罐稳压。
每个防火分区设一只水流指示器,每套报警阀的喷头数不大于800只。
系统各设置二组水泵接合器。
四、排水设计
1、排水量估算:
1.1污水量:
765m3/d。
1.2雨水量(按重现期P=2年计):
750L/s。
2、排水出路:
污水经专用检测井后汇同雨水分两路分别排入瑞虹路和虹镇老街市政排水管道。
排出管管径为DN800。
3、室内污废水合流,采用UPVC螺旋消音管,不设专用通气管。
4、地下车库废水经沉砂隔油池处理后排至室外污水管。
5、屋面雨水、阳台雨水、空调冷凝水采用外排水方式,排至室外雨水排水管网。
阳台雨水、空调凝结水与屋面雨水分开排放。
6、社区卫生中心污废水经过一级处理工艺流程后排放至市政排水管道。
排出管管径为DN500。
五、燃气设计
1、燃气按城市天然气设计。
2、住宅按每户设二眼灶和16L燃气热水器各一只计,共计792户,天燃气计算流量(估):
710m3/h。
3、会所热水器用天燃气量(估):
120m3/h。
4、商业餐饮天燃气用量为500m3/h。
5、天然气中压引进,经过调压后供给各用户。
六、其他
与市政管道接口位置请主管部门确认。
市政给水压力按不小于0.16MPa设计。
8.4采暖通风
一、设计依据:
1.国家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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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50817 机电 方案设计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