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景观绿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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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景观绿化
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农业生态旅游开发及航空特色小镇一期
园
林
景
观
绿
化
内
部
承
包
协
议
年月日
合同编号:
2017字()号
园林景观绿化内部承包协议
工程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农业生态旅游开发及航空特色小镇一期
工程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
发包方(简称甲方):
重庆市智全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甲方:
重庆市智全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称概况
1、工程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农业生态旅游开发及航空特色小镇一期
2、工程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
3、建设单位:
4、结构类型:
绿化种植、石材铺装、景观亮化等
5、施工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具体详见移交资料。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1、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措施、包竣工验收、包保险、包保修、包人员工资及赶工加班费、包所有利润、包费用及税金等,即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费用的承包方式。
2、本合同价款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文件描述的本承包工程及其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
3、本项目不计任何的停工、窝工、误工及机械设备停置费。
4、本工程不计工程远程费。
5、夜间施工费、赶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抽水台班费、扰民措施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临建拆除外运费、场地不够引起的相关费用等其他未列举的所有措施费用均已包含在措施费中。
6、本项目所有种置土开挖、运输与城管、交通、环保、公安、质检、安检等部门沟通和相关的招手续办理费、综合治理及路面清理费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措施费中。
7、工程承包范围:
(甲方有权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需双方协商)。
乙方对本项目的园林景观工程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包括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景观砌筑、绿化栽植、种植土回填工程。
三、合同工期和工期管理
1、开工、竣工(具体的批次开发先后由甲方决定),本工程根据甲方的开发计划分批次进行实施,具体以甲方书面下达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及甲方专业发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3、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重大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参照本协议第十六条)
2)、乙方应在第三条3款1项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办理工期签证,逾期甲方可不接收。
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意见,视为甲方同意报告要求的顺延工期。
四、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1、园林景观工程:
本工程总价款为决算价下浮25%。
2、暂定价为:
总面积约:
㎡(此建筑面积仅作参考,具体以最终版施工图为准),单位造价暂定200元/㎡,该工程暂定总造价:
万元。
(最终按设计图纸上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此暂定总价仅作为进度付款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价。
)
2、计价方式: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套用《2009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年重庆市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有关计价文件规定计取:
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当地平均造价信息执行,对于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或有遗漏未认可的主材、设备,乙方提前20天向甲方书面审核确认的价格执行,作为结算依据(其中:
材料设备价格若在结算时浮动超过10%的,双方协商,界定标准为:
双方共同对当地或同边市场随机进行公开公平的询价,所询价格浮动超过10%的双方协商。
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定额测定费按《2009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园林绿化工程、措施项目、规费、附录》重庆市费率计取;规费按乙方持有的《重庆市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费率办理;人工费费率的调整分专业类别按施工期间当地的有关计费调差文件加权平均计算。
工程量按竣工图纸及相关计算规则计算结算。
3、结算依据:
按甲方签字认可的竣工图、合同、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图纸会审及双方确认的有关变更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
4、乙方收到施工图纸之日起60天内提交完整打印成册的纸质预算书(可分批次提交),并附上电子版经软件生成的原始资料,计价软件采用宏业清单计价软件(2014版)算量软件采用斯维尔算量(THS-3DA2014)配AUTOCAD2010版,土方算量软件采用南方软件土方软件工程版(CASS90FORAUTOCAD2010版本),以上软件均采用正版软件。
5、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工程暂定价的5%交纳。
共计万元。
(大写:
)。
于双方签定合同之日交纳。
保证金到帐后,合同自动生效。
履约保证在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根据开发计划,按批次付款。
2、本合同所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当批次园林景观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批次园林景观工程暂定总价的6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启动当批次竣工结算程序,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二个月内完成资料审核,全部工程结算完成且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支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5%。
3、留当批次总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不计息),保修期(保修期约定为2年)满后,经甲方组织物业公司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支付剩余工程款。
(如乙方在保修期内不履行维修维护责任,甲方另行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份由乙方承担。
4、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开具合法的等额工程发票。
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权利及义务
1、1、甲方成立项目管理部,设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后勤部、安全部、工程部、材料部、技术部等部门。
以上部门人员均有对乙方工作进行帮助、配合、服务、协调的义务。
并有权在现场对乙方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资料、文明施工等工作进行管理的权利。
2、现场如有收方计价、设计变更、建设单位等的原因各种非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收方必须经甲方两人以上到场收方,并须经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才能生效。
3、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现场发出的各项书面指令(如情况紧急,事后12小时内补发书面指令),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如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必须在4小时内作出书面回复并指出不合理原因),但甲方坚持要求执行乙方无条件执行。
4、乙方工作人员在现场必须尊重和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如乙方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酌情进行经济处罚,乙方还必须整改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在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水平标高点及坐标控制点。
及提供施工图叁套。
七: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必须派项目经理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生产经理一名、安全员、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测量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
向现场派驻的管理人员必须据有相应执业资质。
所有人员资质必须报监理、建设单位、甲方审核批准。
2、乙方应对图纸审核,进行图纸会审,接受设计交底,对图纸中不合理的地方提出并提出解决方案。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工程中各项工程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绘制竣工图。
3、乙方依据合同,施工图纸,建设单位、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指令组织施工。
4、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5、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以上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6、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
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事故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7、乙方收到施工图后,应在十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总监审批,乙方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8、开工前乙方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认真核查(图纸尺寸应以图纸上标明的为准,不能用比例尺量度),积极对图纸上存在的任何矛盾、不一致以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须立即书面通知监理及甲方,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
乙方有义务在施工前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若乙方未能对此类事项及时发现并报告,则因此而错误建造的工程,须由乙方自费予以拆除及重建,工期不会因此延长。
乙方对图纸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如降低甲方成本、缩短工期等甲方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9、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10、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规范,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由此造成的一切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甲方因此而被第三方要求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毁损、火灾、丢失的风险。
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2、乙方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录像资料。
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
13、乙方在施工中的问题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口头汇报不作依据。
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由乙方代表签署发放,甲方代表书面签字,企业或经企业授权的项目章签盖确定后生效。
14、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需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即将申请支付的当期工程款中扣除,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5、自行解决本工程所需所有资源,包括施工所需足够量的设备、材料,并自行进行妥善看管,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16、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17、由乙方搭建的临时设施做法必须符合当地消防部门及甲方的有关要求。
18、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10天内清理现场,竣工后的场地,乙方有责任将该场地内因工程施工所留下临时便道,各类路、场基材料全部清理干净。
19、乙方所安排进场的农民工,必须向甲方递交民工花名册,登记备案。
乙方应妥善处理其劳资关系,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及检查并交纳相关费用,严格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其员工及农民工资,严禁拖欠及克扣员工及农民工工资。
乙方已充分了解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条款之工程款支付方式对其员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影响,乙方因欠薪与其员工及农民工造成的纠纷、诉讼等争议由乙方自行解决,一切与甲方无关。
不管乙方是否是直接或间接以农民工工资问题围堵甲方工作人员、办公楼、断水、断电以及向政府有关部门上访等任何有损甲方名誉的事,一经发生,每次罚款5万以上。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20、若乙方欠薪问题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甲方代为垫付,乙方所欠其员工及农民工工资,甲方可先行代为垫付,垫付的工资可在甲方应付给乙方款项中扣除,但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甲方所垫付工资总额30%的违约金。
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且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21、乙方确保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其资质满足本工程要求,否则,一旦出现资质不符合的情况,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2、甲方若因乙方欠付分包单位或材料商材料款等而被分包单位或材料商要求承担责任的,甲方可先行垫付乙方所欠的材料款,甲方可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该垫付的费用,乙方不得拒绝。
2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解除的或工程停建缓建的,乙方应在14天内无条件将全部人员和机械撤场并办理完毕相关移交工作,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施工准备
1、乙方应编制本项目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2、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
3、乙方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稳妥和安全性负责,但因设计、标准、规范原因造成相应问题的例外。
如合同明确约定部分或全部工程由乙方设计,即便有甲方及监理单位的批准,乙方仍应对设计的工程负全部责任。
4、乙方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义务对图纸、标准、规范或其他资料进行复核。
如发现其中有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应在有关工程开工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在3天内作出决定。
5、乙方须按经过甲方、监理签认了的进度计划施工,临时设施、人员、材料、设备等进场时间均应与进度计划相符,并接受甲方、监理的督促。
九、工程质量
1、质量标准:
按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规定标准质量验收达到合格。
2、如质量达不到约定的,工程经过两次整改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经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之一执行:
1)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支付在建批次暂定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因此造成的甲方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不同意接收的,由甲方另外聘请其它施工队伍完成,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因此造成的甲方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就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隐蔽部位在覆盖前提前通知甲方和监理进行验收并拍照及录像,并存档相关资料。
4、本合同规定由乙方承包范围及结算范围内的各分项工程,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十、安全、工地现场管理
1、本项目施工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甲方及监理单位对乙方落实施工企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将定期按《合川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检查评定标准》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可立即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视严重情形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拒不整改或未按期整改的,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3、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
4、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必须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6、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
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7、施工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伤亡事故,乙方必须整改并获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施工。
8、若因乙方施工安全措施不力,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工伤、残、亡等安全事故或造成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且若乙方故意隐瞒事故不报,甲方有权直接进行处理,由此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先行垫付的,则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应获得的工程款中扣除。
9、如因安全事故造成媒体影响、政府部门处罚等所有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10、对乙方违反合川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造成城管、环保、市容环境、卫生监管、质监、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等广安市有关部门给予的罚款及停工整顿等行政处罚,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加倍索赔。
十一、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进场全体职工必须遵章守纪,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工作服:
施工管理人员、操作工人穿着各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上装。
2、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工程完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样品
1、用于本工程之任何材料和设备的品质,在使用前提前60个工作日提供样板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后进行采购。
在定购大宗材料和设备前,由乙方提前60个工作日组织和甲方共同考察,确定材料品牌。
2、对于主材,施工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品牌提供样品,该样品经甲方、乙方共同确认并送建设局质量检测合格后封存作为到货验收的材料样板,以上主材乙方必须按确定的样板送货,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二、材料设备
1、乙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甲方要求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外观型式等要求进行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所有工程材料型号、规格、质量等级、品牌、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计、技术、施工、规范和合同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现行标准,国家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引用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引用国外标准须得到甲方认可。
严禁偷工减料、擅自更改设计和降低质量验收标准。
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以前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及监理人员检验
2、乙方在进行材料、设备采购前,应提供拟采购材料、设备的清单和相关的技术资料、采购计划报监理单位和甲方批准。
大宗材料由甲方、乙方共同确认样品;乙方未经批准、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采购或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监理单位或甲方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确认,并不能免除乙方对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
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代表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引起费用增加的,由乙方承担,引起费用减少的,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减。
7、乙方在材料设备进场24小时前须通知甲方、监理,未经甲方、监理验收的材料设备不得入场。
8、材质要求:
合格。
9、材料、设备限价(限价价格中已含采购保管费)
(1)实时限价是指由甲方根据选定的样板、品牌及市场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实时限价,限价中应注明限价材料价格所包含的范围。
(2)属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申请后在20个日历天内完成限价工作,乙方申请不及时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完成限价并通知乙方后,乙方超过20日未订货,此后该材料价格因市场原因上涨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对于实时限价材料或工程,乙方如认为限价不能接受,应在接到甲方限价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此价格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提出价格差异及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实(按现金交易方式)在市场上能够按甲方所限成本价购买某种材料或实施工程,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乙方,而乙方仍拒绝购买或施工则该种材料改为甲方供货。
十三、竣工验收和结算
一、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以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技术法规、行业标准、政府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房屋接收标准》等为依据,遵守现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对竣工验收规定的要求。
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15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
甲方收到申请后立即申请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甲方、监理、物业管理公司及设计单位组成初验小组对本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小组核实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批复乙方工程核验申请,乙方协助甲方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到场参加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按整改意见修改完成。
3、竣工验收除检查必要的质保资料(包括乙方项目部自检及甲方相关部门组织检查的资料)外,还要对设备、设施使用功能进行实测实量及外部观感质量的评定。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外窗喷淋试验、上水管试压、屋面、卫生间盛水试验、避雷电阻测定、电路耦合、房屋沉降、开间尺寸及层高等。
4、竣工验收后二天以内,甲方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如初次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质检站及甲方所提修改意见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组织验收。
5、经甲方组织验收认为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通过质检站备案验收签字后为竣工验收通过。
6、乙方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后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纸肆套及相应的电子版资料(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其中一套用于档案馆存档、一套用于甲方存档、一套用于物业管理处存档、一套用于建设局存档),由于乙方原因,每延迟一天,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属于甲方应提供的资料由甲方负责及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汇总整理后移交档案馆。
竣工档案由乙方负责主送,甲方档案管理员协同报档案馆验收。
7、乙方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然后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公司签字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完毕,将会造成甲方交楼时间延误,由此造成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8、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本身缺陷责任不在此例。
9、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任何理由而拒绝交付工程,否则应向甲方承担所有损失。
10、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
2)、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材、构配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3)、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已签署工程保修书。
4)、经甲方召集的验收部门及技术验收组实地验收通过。
5)、为办好入住期间的验收、维修工作,乙方须留部分维修人员协助甲方直到入住结束或甲方认定可以撤走的日期为止。
二、结算:
1、结算价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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