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之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docx
- 文档编号:28096803
- 上传时间:2023-07-08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84.99KB
作文之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docx
《作文之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作文之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作文之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
【热点时评作文素材】由“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想起(作文素材)
事件回顾
昨天,微博上的一则视频,将一名西安女研究生和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推上热搜榜单。
光微博阅读都3387.7万,
被广大网友生生顶上了微博热搜!
女子控诉:
“我是受过文化教育的人,我是研究生毕业,但我这件事,我觉得它是让我几十年的教育得到了奇耻大辱,我就是因为太讲道理,我给你们讲道理,你跟我说给你3天时间,我给你3天,我连续给了你们5个3天,15天。
你们给了我一个方案,最后的方案是给我换发动机,15天,你最后给我这个方案,你觉得我接受得了吗?
我已经和你们谈了这么久,如果这事有的谈,我就不会做出这么不要脸的事情,我今天在这儿很丢人的,你知道吗?
现在是网络社会,大家发到网上,我怎么过,是不是脸也不要了,我今天来之前,我就做好心理准备,我今天就求一个说法,我觉得这个事情还有天理吗?
如果这个车,我开出了这个店200公里之内,我开一次长途,它有问题,你们给我讲‘三包’,我同意的。
我开这个车都没出这个门,你们希望打110还是工商局也好,我希望把我抓走,我希望这个事情被曝光,我打110人家不接,打工商局不接,我希望你们能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被抓走,我就不信这个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了?
66万买个车,一公里没开,让我换发动车,我还被迫接受这个三包,你是修理,你知道的,你知道这个车是什么情况,我还没开出门呢,你跟我讲‘三包’,60天之内,3000公里范围内换发动机,我这个车如果超过200公里,我不接受你们的‘三包’,是我不讲道理,我这车没开出这个门,发动机漏油,你给我讲‘三包’,说给我免费换发动机,你和我说可以退款可以换车,你们到最后是换发动机,还告诉我要我打12315,你觉得合适吗?
”
据该女子讲述,距离她签单提车才5分钟,发动机就发生了漏油。
“我马上打电话给销售,对方说这是发动机没油了,你开来店里我给你加油。
”
据女子讲述,直到4月8日,利之星再一次推翻之前的解决办法,“他们说这种情况根据国家的“三包”规定只能换发动机,我一公里都没开就换发动机,简直是无妄之灾!
如果真换了发动机,连二手车都卖不出去,我为什么要接受?
”
15天后,无奈之下,女车主再次到利之星4S店讨说法,才有了视频中发生的一幕。
视频中,女车主表示,为了庆祝30岁生日,家人想帮她换辆好车。
这辆奔驰为贷款购车,价格66万元,女车主支付了20多万元首付款。
“我花了这么多钱连车都没开一天,凭什么还这笔贷款?
但奔驰金融回复说这是个人名义贷款,必须按照规定还钱。
”
为何店大总爱欺客
年少不懂周树人,读懂已是书中人!
九十年过去,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的话,依旧参透着人性。
打开手机,多装几个新闻客户端,你会发现每隔几天都会受到几条《某某企业店大欺客》的新闻,而这类新闻事件的主角大多离不开房企和车企,作为占据“衣食住行”中一次性消费中金额最高的行业,某些房企、车企们在保持高利润的同时,依旧在使用各种手段想尽办法从顾客那里多榨取利益。
深谙人心,最懂法律的他们,用现实充分验证着鲁迅先生的真知灼见。
女研究生的步步退让,就是吃了国人性情的暗亏。
那讲法律呢?
视频中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的工作人员看准了这点,拿断章取义的三包驳斥女研究生不讲理,为此女研究生还“略有心虚”的说自己查过法律,好像确实属于三包范围内,不过她还是希望4s店能通通人情。
实际上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和第25条中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
你卖我的商品,没出门就发现已经坏了!
你说柠檬的三包啊!
《西安开发商"举报"自己无证销售,起诉业主!
》
《宾利车主维权没拿到1650万,还搭进20万!
》
以上这些或发生在西安,或发生在外地的维权事件,都是最懂法律的“大店们”,用法律欺负不懂法律的消费者们。
但实际上,正如前文所说,在没上法庭之前,“大店们”都在用断章取义的法律条款恐吓消费者,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们应该果断求助于相关部门,找好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质问相关部门
说到求助相关部门,西安近两年在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提高政府办事效率,解决“门难进,脸难看”的情况。
西安良好的表现也荣获“2018中国国际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等多项大奖,但是好像在获奖后,现在的西安显得有些松懈。
讲道理的研究生,在4s点的步步紧逼之下,想的肯定不是第一时间撒泼打滚,大哭大闹,对她而言,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
但实际上呢?
如女研究生所说:
“我今天就是不讲理了!
你现在打110也好,打工商局也好,把我带走,把我曝光!
我打110人家不接,我打工商局人家不接,我希望你们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被捉走。
我就不信这个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
66万买个车,1公里都没开,就要更换发动机,还被迫让我接受这是三包。
我没开出门啊,大哥!
”
说实话,我不相信面对如此困境依旧有理有据的女性,会撒谎骗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的工作人员,用110、工商局不受理的理由来欺骗他们。
当然,110实际情况并不受理此类事件,女研究生应该是顺着工作人员的话情急说出口的。
消协、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她应该是已经求助过的。
那问题来了,既然事件如此明了,为什么消协、工商局等部门没有介入该事件,并且给与此事公正的处理呢?
“3·15”刚过半个月,作为中国一年一度的维权高峰,是不是在度过这个槛后,媒体和公众关注度降低后,相关部门又过上了“一书一茶一手机”的神仙日子?
按闹分配?
值得庆幸的是,根据西部网的记者采访,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回应称,“在视频录制当天我们已经和客户达成了一致,解决方案目前不方便告知。
”
网传的事件当事人聊天截图中,也显示在“大闹一通”后,终究还是选择退款方案。
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女研究生还是对于讲道理讲不通,“按闹分配”才能解决的现实,有着“读书人的困惑”。
我不想告诉她这就是社会“潜规则”,这就是现实。
因为很多口才、魄力不如她的消费者们,没有勇气和时间去“大店”那里用“按闹分配”的方式,拿回属于自己的利益。
也不希望看到,这样一位知书达理的女性尝到了“按闹分配”的甜头,遇事不再想着第一时间去讲道理,而是先考虑“按闹分配”的可能性。
毕竟,我,不,相信不只是我一个人,很多人都希望这个世界、这个社会是一个能讲道理的社会。
启示
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告诉我们:
一,吵架、维权也要有文化,多读书不是坏事,关键时刻显功底。
二,哭闹也分三六九等。
有水平的哭闹也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
热议角度:
尽管奔驰官方道歉与妥善处置此事是必须的,但这姗姗来迟的“声明”,却颇有些救火的意味,更像是事情被曝光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后的危机公关。
耐心交涉15天期间,为何没见奔驰方出面维护车主的正当权益?
反倒是在车主经过“非正常”手段维权引爆网络后,这份声明却接踵而至,作为一家提供汽车产品的国际知名企业,是否有真正把用户的合法权益摆在足够重要的位置,抑或只是在乎舆论的压力?
为何理性的维权没有效果,一闹反而问题就极有可能立马得到解决呢?
究竟是4S店店大欺客、欺软怕硬,还是在汽车售后领域,消费者一直就是处在弱势地位,除了把事情闹大,其他的维权途径实在有限?
这一次事件之所以引爆网络,不仅在于女子的哭诉式维权,更在于事件的典型性、恶劣性。
(澎湃新闻评)
该车主从理性沟通无果到无奈过激维权,该事件迅速成为舆论热点,说明此类维权事件并非个例,汽车4S店“店大欺客”属于社会痛点。
对此,汽车4S店要加强服务意识,将客户的需求和权益放在首位。
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不能任由汽车4S店自说自话,让守规矩的“老实人”吃亏。
(陕西省社科院专家王晓勇评)
又一起涉嫌店大欺客的案例!
扔掉斯文,忍辱泣诉,普通人维权何其难。
涉事店的傲慢与推诿,不仅砸企业招牌,也是砸城市品牌。
再倾力提升城市形象,也经不起类似事件损耗。
监管部门已介入,在还原真相的同时,更需秉公严处。
(《人民日报》微博评)
耐心沟通不被重视,撕掉斯文才能讨回公道?
“按闹分配”不应是社会常态,忠厚实诚也不应被欺负。
涉事店的态度不仅砸了自己的牌子,还“漏”了自己的良心!
相关部门在还原真相的同时,还需秉公严处,给公众一个交代。
(新华网评)
时评范本:
谁也不愿自己是“哭诉维权”的车主
光明网
近日,陕西西安女车主因坐奔驰车顶哭诉维权成为网络热点。
该车主4月13日表示,已向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调查组递交资料,配合调查,继续维权。
奔驰方面则表示,已派专门工作小组前往西安,将尽快与客户预约时间以直接沟通,力求在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多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于新闻的客观性来说,仅有车主哭诉维权桥段的短视频,确实是“一家之言”,也未尽话语权平衡和事实核实的责任。
不过,从车主的言辞、涉事4s店的反应、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的“高规格应对”,乃至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官宣”来看,真相只怕十有八九是板上钉钉的。
当然,在权威定论抛头露面之前,我们无意于揣测或原罪什么,但“哭诉维权”的车主何以令舆论心有戚戚焉?
这个问题,令人凛然。
车主陈述的真相大致上是这样的:
她研究生毕业,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付了二十余万首付,背了40万左右车贷,买下这台总价60余万的奔驰汽车。
然而签单提车几分钟,发动机就漏油了。
是的,大门没出,发动机漏油。
经过15天“持久战”交涉,4s店的解决方式从退款、换车等,最后疑似只承认“根据国家‘三包’规定换发动机”。
车主这才急眼了。
请注意几个蹊跷的“点位”:
第一,“退款、换车”的承诺何以变故为“换发动机”?
第二,一台疑似漏油而未开出门的新车,“三包”政策撑腰的果然只能“换发动机”?
第二,4s店在道理上疑似毫无招架之力的时候何以胆敢让消费者打12315?
这些问题的答案,也许早已是“自在人心”。
车主算是“车闹”吗?
坐在引擎盖上讲道理,靠高分贝维权,且直言“不要脸了”,确实有“闹”的形式;不过,她言必称“您”、言必称“大哥”,就事论事、很讲道理,说到心酸处落下弱者的眼泪,这还算是“闹”吗?
像车主质问的:
这样的“新车”,到底是哪里来的?
就算不卖给她,漏油后换了发动机的“新车”,谁是下一个“接盘手”?
这些问题若不清不楚,和解也只是“局部安抚”。
可以想见,因为拍视频的围观者,才让这波舆情显现,才有了市场监管的“联合调查组”、才惊动了品牌总部跳出来“声明”。
倘若没有呢?
车主的维权之路还要走多久。
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数》中说过这样一番话,“我认为,知识分子的长处只是会以理服人,假如不讲理,他就没有长处。
”一个法治社会,自然是讲道理的知识分子、守法公民的大道直前的社会,而如果权益与自由是“按闹分配”的话,一定在某种程度上寓言着公共治理层面的疏漏与问题。
“哭诉维权”的车主让每个人都有种深切的“代入感”,是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多是希望讲道理来维权的,但问题是“15天过去”,面对强势到油泼不进的4s店,如果连“三包”政策的最终解释权都落到“大店”手里,再是有知识、讲道理的消费者又能怎样呢?
品牌方固然要尽到企业社会责任,好好调查4s店的销售行为,不过,职能监管部门恐怕不能点到“特别调查组”为止,眼下,更要做好两件事:
一是查查车主到底投诉过哪些部门,这些部门究竟存在不存在“不努力、不作为”的情况?
二是顺着“哭诉维权”事件梳理消费投诉渠道,像解决营商环境问题那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肃整顿4s店的各种自说自话的潜规则。
车主的乐观肯定是对的,“我就不信天下还没个说理的地方”。
不过,对那些口才和胆识还没有到“豁出去”地步的消费者们来说,找一个可感可知、可信可亲的“说理的地方”,也许这是“315”后364天里要直面的现实难题。
于此而言,在“强大国内市场”成为关键词的2019年,职能部门还应主动关怀、创新作为,让这种疑似“不闹不解决系列”事件在消费市场里少些、再少些!
法律绝不会“逼良为X”
《法制日报》
请原谅,我们用了“逼良为X”这样的字眼。
当然,这绝不是对当事人的诋毁,只是这两天发生在一名西安女研究生和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之间的维权事件,实在让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66万的奔驰汽车,还没开出店门发动机就漏油了。
从退款、换车、补偿,到只承认“根据国家的‘三包’规定,只能换发动机”。
谁曾想,15天耐心沟通和反复交涉,换来的竟是4S店的步步紧逼!
“我是受过文化教育的人,我是研究生毕业,但是这件事让我几十年的教育受到了奇耻大辱!
我就是太讲道理!
”从委屈到窝火,这难道就是讲道理的文明人该受的气?
一面是女研究生无奈之下的“大闹”,一面是4S店理直气壮的“依据规定”,在如此冲突对立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想讲道理、讲文明的高学历女性被“逼上梁山”的无可奈何!
本就是店大欺客,却一本正经讲起了法律规定。
问题也就在于此。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法律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而不是有心者趋利避害的工具。
表面上看,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给出的从退款变到换车加赔偿,最终又变成只免费更换发动机的解决方案,依据的是涉及三包的相关规定。
有相关律师解释,在销售合同签订之后,消费者就受汽车三包相关规定的保护。
而该4S店正是在这句条文上做起了文章,断章取义,故意用三包相关规定驳斥女研究生不讲道理,以此趋利避害。
购车合同签了,此后的一切问题都拿“三包”说事,大店还真是“精明”。
但是别忘了,法律同时还规定:
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车还没开出店门发动机就漏油,汽车关键部件重大瑕疵的实锤,奔驰4S店要作何解释?
还是那句话,法律条文是相对机械的,但法条归根到底是人在用,人们对于法条的理解和应用,应当而且必须本着法律精神,决不能机械思维、机械适用,更不能故意用法律来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
法治社会发展到今天,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提高。
但是,为什么还是会出现这种店大欺客、维权难的现象呢?
说到底,就是有人故意为之。
在这些人手中,法律是双刃的。
当自己的利益被侵犯,我就跟你讲法律;当法律不在我这边,我就在法律框架下断章取义,“另辟蹊径”。
种种交错,也就出现了“店大欺客”。
而这种打着依法办事的幌子把法律变成趋利避害工具的做法必须受到遏制,否则势必就会出现这种“逼良为X”的场面,把好好的一个文化人变成了“泼妇”。
回看这起事件的处理过程,从起初的徒呼奈何到目前西安市场监管部门给出的责成退车退款的回复,结局俨然就像网友说的——讲道理抵不过当“泼妇”,事情的解决最终还是靠了“按闹分配”。
我们不禁要问,这难道就是社会的“潜规则”?
讲道理还不如大闹一场?
而当对付无赖只有“耍泼”才有用,当讲道理不如搞事情成为了人们解决问题的共识和首选,当靠讲规则不能伸张正义的时候,大家也自然不会再讲规则了,这个社会解决问题的方式也就只能越来越跑偏,而这恰恰违背了规则设置的本意和初衷。
仔细想来,现实生活中的这种现象还真不少见。
老人摔倒了不敢去扶、挨打了却不敢还手……这些让大家感觉莫名其妙的事情,说到底,就是一种法律上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而这种现象和认识的传播,有一部分原因就是一些人无视规则、滥用法律,是对法治精神的曲解。
法律本身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可很多时候法律和规则保护不了守规则之人,那结果只能是逼着大家无视规则。
这绝不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终于,当事女研究生和关心此事的网友们等来了回应:
今早,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西安发布 就此事发布通报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利之星”立案调查,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在问题中成长和成熟的,就像我们的法治社会,也是正在经历不断变革、日趋完善规范的时代,在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中变得愈加规范。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回首过往我们看到,高铁飞机霸座、抢方向盘等事件出现后,更多的制度出台约束着这些不守规则的人;网约车、疫苗等安全问题出现后,短短几个月时间,一系列有力、高效的措施给所有人都吃了一颗定心丸;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作恶社会时,一份《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横空出世,涤荡污浊……
不仅如此,“昆山反杀案”“来源反杀案”等等,都是在用法律的声音告诉我们,在法律面前罪恶不会被姑息,正义一定会被伸张,善良一定会被保护。
法条不是冰冷的,法律也是有人情的。
人们通过一个个严苛法律框架下的公正执法,通过一次次兼顾法理与民意的柔性判决,在法律的刚与柔中,看到了法律的温度,从而不断坚定着内心的法治信仰。
当然,从不懂法律到机械理解法律,再到融会贯通地使用法律,这也是一个过程。
法律信仰犹如一颗小小的种子,需要经历从生根发芽到开花结果,直到长成参天大树的成长历程。
人们需要在日复一日的普法宣传中,在一点一滴的法律知识积累中,在一个又一个法治事件的学习中,树立规则意识,践行法治精神。
总而言之,我们不能因为社会上存在着践踏法律的行为就放弃对法律的信心。
相反,往往以法律为要挟的闹剧,恰恰都再次证明法律才是公民权益的最强保护。
正如这次的西安“奔驰维权事件”,我们相信,结果一定不会是“文明人”无处说理!
无论何时何事,法律,才是最大的道理。
相信并敬畏,才是我们的选择。
作文预测:
阅读下面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近日,奔驰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引发公众热议。
女子花66万在西安“利之星”买了一辆奔驰,提车当天就漏油!
15天的耐心交涉,回应却从退款、换车,变成“只换发动机”。
耐心沟通不被重视,撕掉斯文才能讨回公道?
“按闹分配”不应是社会常态,忠厚实诚也不应被欺负。
涉事店的态度不仅砸了自己的牌子,还“漏”了自己的良心!
——《人民日报》
你有怎样的认识和思考?
结合上述材料,写一篇文章。
【注意】角度自选,立意自定,题目自拟。
明确文体,不得写成诗歌。
不得少于800字。
不得抄袭、套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作文 奔驰 车主 维权 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