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化工码头扩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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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化工码头扩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细则
XX燃油化工码头工程
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单位:
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二零年月
第一章工程适用标准和项目划分及质量控制目标………….2
第二章现场监理组织机构…………………………………….4
第三章分项工程监理的一般程序和方法…………………….7
第四章施工测量质量控制……………………………………15
第五章原材料试验质量控制…………………………………23
第六章主要分项工程监理程序及控制要点…………………29
第一节基床抛石控制………………………………………………….29.
第二节方块(卸荷板)预制控制…………………………………….32
第三节方块(卸荷板)安装控制…………………………………….39
第七章附表……………………………………………………43
第一章工程适用标准和项目划分及质量控制目标
一、本细则编制依据以下规范标准和合同条件
1、本工程监理合同及监理招投标文件;
2、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3、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
4、交通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
5、交通部《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
6、交通部《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0);
7、交通部《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96);
8、交通部其它港口工程现行技术规范;
10、交通部《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
11、交通部其它港口工程现行技术规范
12、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技术标准。
二、工程项目划分
(一)单位工程的划分:
该工程共分为1个单位工程(包括重力式码头、独立墩及护岸)。
单位工程项目组成如下:
单位工程组成项目划分: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1
*基础
基槽开挖,基床抛石、基床夯实、基床平整
2
*墙身结构
方块、卸荷板预制,方块、卸荷板安装
3
*上部结构
现浇胸墙、现浇管沟、现浇系船柱块体等
4
回填及面层
棱体抛石、二片石、石渣倒滤层、石渣垫层
5
码头设施
系船柱制作安装,护舷安装、系网环
6
系船墩
基槽开挖,抛石、基床夯实、
7
护岸工程
抛石、倒滤层、护坡块石、浆砌挡土墙
三、质量控制目标
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为优良。
第二章现场监理组织机构
一、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总监理工程师1人
总监理代表1人
码头主体主管监理
水电
主管监理
方块预制监理
说明:
1、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李扬担任;
2、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可能对监理工程师的配置进行适当调整并配置适量的监理员以满足工程的需要。
二、质量监理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
1、作为监理部的技术总负责人,对质量监理工作直接向业主和监理公司负责。
2、完成主要监理工作的决策、管理。
3、主持制订监理工作规划,批准监理实施细则。
4、指导、检查、监督下属监理人员的工作。
5、定期和不定期巡视工程现场,检查主要项目工程质量。
6、签发工程停工令、复工令;抽查质量签证资料。
7、主持召开主要项目技术专题会议,审批主要项目施工方案。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受总监委派,按分管范围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理。
2、深入施工现场,全面掌握施工质量和进展情况。
3、主持制订监理实施细则。
4、指导、检查、监督各监理组的工作;督促监理细则的落实。
5、对工程的关键环节检查监理人员旁站监理情况,保证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6、组织现场施工的阶段验收工作,审查各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质量签证资料。
7、审批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和质量整改通知。
8、在总监授权的情况下,签发有关质量监理的文件。
(三)项目主管监理工程师
1、受总监委派,按分管范围对本项目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理。
2、深入施工现场,全面掌握施工质量和进展情况。
3、主持制订本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4、指导、检查和安排本标段内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督促监理细则的落实。
5、签证各项目质量验收单、质量评定表等资料;审查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开工报告;起草质量整改通知和停工令、复工令。
上述文件和签证资料经总监或监理工程师代表批准后才能发给承包单位。
6、建立本项目的质量统计台账和签证资料登记台账,并定期向总监报告本项目的质量情况。
7、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某些项目的具体监理工作。
第三章分项工程监理的一般程序和方法
一、分项工程开工控制程序
(一)开工技术条件审查
1、审查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开工前承包人应填报《分项工程方案报审表》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该方案应在已批准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编制。
施工方案应在以下几方面满足质量控制要求:
1.1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
承包人应明确该分项工程的负责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这些人员的资格应符合要求。
1.2机械设备:
所安排的机械设备能力和数量必须满足保证工艺质量的要求。
如起重船舶的起重能力;搅拌混凝土运输能力等。
另外,规定必须要有的设备和数量要予以满足。
监理工程师论坛
1.3施工工艺:
施工工艺应保证技术上可行、风险较小。
施工工艺的审查可以和机械设备审查结合进行。
施工工艺和规范、合同条件规定应一致。
1.4施工工序:
施工工序审查时要注意工序是否颠倒或漏项,同一工序的顺序是否合理,不同工序同时进行时的空间和时间间隔是否合适等。
1.5材料供应:
审查施工使用材料的供应来源,一是材料质量是否满足要求,二是材料数量是否足够。
合同对材料质量有特殊规定的,应按合同规定执行等。
1.6作业人员:
对要求24小时不间断作业或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才能保证质量的工序,应审查人员数量。
对特殊工种资格有要求的,应审查有否足够数量的资格人员。
1.7质量保证措施和测量、试验设施:
审查是否针对项目特点和难点制定了质量保证措施,测量、试验手段是否足够。
1.8主要施工结构图:
模板设计图、安装图等。
1.9施工安全措施。
2、审查测量控制系统
控制要求见第四章。
3、审查工程材料。
控制要求见第五章。
(二)开工报告审查
上述开工技术条件审查通过后,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承包人填报《分项工程开工报审表》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能开工。
不具备开工条件的,监理工程师应向施工单位提出并督促其抓紧完成准备工作,准备期较长的,可提前通知承包人准备。
二、施工过程质量监理
(一)现场检查职责
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将对承包商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对主要工序进行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
其工作内容主要有:
1、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协调现场施工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总监、总监代表重点巡视码头施工现场,以掌握现场质量动态,指导各主管监理工程师工作并督促施工和监理双方共同执行好质量监理细则,及时发现和处理较重大的质量问题。
2、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各项工程部位的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检查和认定,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和检查施工记录。
监理工程师应指导监理员并示范如何进行现场检查,注意事项和记录工程质量状况。
现场检查的内容有:
1)施工是否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有无擅自改变;
2)进场的工程材料是否与批准的一致,有无明显不合格(如砂石含泥量大、材料规格不符设计要求等);
3)施工是否超越了批准的范围;
4)施工顺序是否恰当;
5)有否不按规定履行验收手续,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
6)通过测量、实验、记录等方式检查施工过程质量能否满足质量要求;
7)施工作业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按图施工和按设计要求进行;
8)是否执行了质量保证措施。
(二)质量的现场检查采取下列方式
1、巡视:
正在施工、完成后可方便检查验收的项目可采取不定时巡视方式,主要是检查有否按规定要求做和程序执行情况。
2、旁站:
施工中随时隐蔽的工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应采取旁站形式,即施工全过程监理人员盯在现场查看和记录,随时纠正不规范操作和发现问题。
对以下作业项目,在制定监理细则时,设为旁站点采取全过程旁站方式。
设为旁站点的项目
对监理工程师要求
对承包商要求
基床夯实
1、安排足够监理人员轮班跟踪检查施工过程。
2、监理人员从开始至结束不得离开操作现场,操作不符合要求随时指令作业人员纠正。
3、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请示处理。
1、承包商施工前必须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
2、无监理到场并认可,不准开始施工。
3、施工过程中服从监理指令,及时整改。
浇筑混凝土
方块预制
方块安装
断面测量验收
施工连续作业时,应安排足够人员轮班;需要作现场记录的,应事先准备好表格。
记录应每天交主管监理工程师审查,以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3、测量:
包括目测、一般性尺量、用仪器检查等形式。
监理人员应留意施工过程,对宽度、厚度、顺直度等应经常予以尺量或目测,防止施工出现错误。
需要测量仪器观测判定的,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控制。
监理工程师进行下列工作:
1)检查承包商基线控制和测量。
2)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对承包商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3)在各项工程的施工中,对控制工程位置、高程或水深、尺寸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4)在各项工程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分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4、试验:
包括现场取样送检、现场试验、督促并旁站施工单位现场试验等形式。
监理工程师进行下列工作:
1)随时对承包商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当对现场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时,将随时进行抽样试验。
3)组织必要的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和验收试验。
5、工程量统计:
对需要用完成工程量来判定质量情况的,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报送工程量统计资料,并予以核对。
(三)监理通知
1、监理人员检查发现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承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员纠正。
一般性或操作性的问题,采取口头通知形式;口头通知无效或有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及时发出监理通知书—《整改通知单》一式三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该通知单同时抄送业主代表。
2、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后,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后填报《整改复查报审表》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
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确认该问题已消除。
(四)工程暂停指令
1、监理工程师下达监理通知后,承包单位仍不整改或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项目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由总监会业主后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工程停工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该通知单同时抄送业主代表。
停工令下达后,主管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商有无停工、有无整改及整改返工情况。
2、承包单位在接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停工通知后,应立即停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后填报《复工报审表》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
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签署意见报总监确认后才能复工。
(五)隐蔽和分项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或分项工程完工、或分阶段完工,进行下一道工序前,承包人均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验收。
严禁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同意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发生时,监理工程师必须报告总监并按(三)、(四)程序要求进行处置。
2、承包人申请验收前,应先进行自检并填报监《隐蔽/分项工程报验单》附自检记录、断面图、试验报告等资料申报验收。
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验收申请表和自检记录进行现场检查。
3、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1)对照合同规定使用的验收标准逐项进行。
2)检查试验检测报告、施工记录、出厂合格证、设计变更通知等有关资料。
3)观察检查实物质量,判定有无缺陷。
4)按标准规定的频率和方法实测实量工程实物,采取承包单位量测、监理旁站并予记录;抽检复核部分结果等验收方法。
4、验收结果为以下情况时,应通知承包单位返工(返工困难的,应采取补救措施),不予签认:
1)合同要求质量为优良等级的分项工程,分阶段验收综合评定只能为合格。
2)试验检测结果达不到合格标准。
3)尺寸偏差过大,对下道工序或工程整体使用有影响。
4)工程资料不全,工程质量不能判定。
5)表面质量有缺陷,需进行修补。
6)质量隐患未消除,需进一步查证。
5、验收通过的项目,由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验收不合格但无法返工,采取补救措施后重新评定,能够合格的,质量报验单可以签认,但补救措施费用由承包商负责。
6、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实物质量和验收资料,应定期进行抽查,以及时发现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三、质量缺陷事故的处理
当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按如下程序处理。
(一)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报告后,立即与业主代表联系;同时书面指令承包人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二)承包单位在发生事故后,除口头报告监理工程师外,应事后书面报告—填报《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附事故初步调查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质量事故报告应初步反映该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总监核准后转报业主和设计代表。
(三)承包人对事故继续深入调查,并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商讨后,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方案—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附工程质量事故详细报告和处理方案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总监核准后转报业主和设计研究处理。
(四)总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商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形成决定,方案确定后由承包人填《复工报审表》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复工。
(五)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
判定时将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应实际检验测试。
在分清技术责任时还将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第四章施工测量质量控制
一、测量监理工作总流程图
监理程序施工测量程序
移交测量控制点成果,现场交桩
接受控制点成果,熟悉控制点分布
审查鉴定证书有效期、鉴定精度
提交测量仪器设备的鉴定证书
审查、批准测量控制点校核方案
提交测量控制点校核方案
旁站检查测量控制点校核工作
校核测量控制点成果是否正确
审查布设方案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提交基点、基线(加密网)布设方案
旁站外业测量,审核内业成果资料
实施外业测量,提交内业成果资料
计算复核控制角度
组织控制计算,提交计算书
检查抽查定位是否准确
测量定位
检查抽查测量放线
胸墙砼、面层浇筑测量放线
旁站检查竣工测量、审查报告
竣工测量、提交报告
二、控制程序和监理要点
(一)移交测量控制点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前,应将业主提供的测量控制点(数量不宜少于三个)成果及时移交给承包商,并组织现场交桩工作。
承包商接受控制点后,必须对测量控制点进行保护,以防破坏。
(二)审查经纬仪、水准仪和测深仪(或测深水砣)等测量仪器设备的检验证书以及鉴定的仪器精度指标。
1、审查测量仪器设备检验证书的有效期限,超过使用期限必须送有资质的检测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2、所有测量仪器的鉴定精度必须满足防波堤施工的精度要求。
3、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测量仪器,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商不得擅自将仪器带出施工现场或随意更换测量仪器。
(三)测量基点、基线(加密控制网)布设质量控制
1、监理程序
序号
施工单位工作程序
施工单位程序进
行的先决条件
监理工作程序
1
填报技术核定报审表附基点、基线布设方案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
1、测量控制点已移交。
2、测量仪器设备鉴定证书通过监理审查。
审查批准布设方案,批复施工放线技术核定表
2
根据布设方案,实施基点、基线外业测量,基点埋设
通知监理工程师,外业测量时监理在场
旁站基点、基线测量,检查测量点标记埋设是否稳固、结实,选点测量复核
3
内业计算、整理资料,提交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附测量成果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
外业测量资料经自检、监理检查无误
复核内业计算资料,在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上签署批复意见
4
对基点进行检查,定期校核,变化较大时报监理工程师修正坐标
基线点通过验收
检查督促基点测量校核,有变化量进行测量复查,批准坐标修正
2、监理要点
1)审查基点、基线布设方案是否满足施工精度的要求,点位分布是否合理;
2)业主提供的测量控制点距离施工现场较远,无法直接布设基点、基线时,必须进行加密控制测量。
3)基点应设在通视良好、不致发生沉降位移的平整地段上。
4)施工基线测设精度和点位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线测角中误差应不大于5″;
②基线长度误差应不大于1/20000。
③点位布设的观测距离与选用的测量仪器相适应(选用DJ2或DJ1经纬仪),每控制点的观测交会角度满足600~1200的要求。
5)为防止因沉降位移原因使基点发生较大变化,基点通过验收后,应间隔一段时间进行复测校核,如有较大变化,应及时对基点坐标进行修正。
校核修正的工作程序同基点验收程序。
(四)水准观测点设立质量控制
1、监理程序
序号
施工单位工作程序
施工单位程序进
行的先决条件
监理工作程序
1
编制水准观测点设立方案,并附技术核定报审表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
业主提供的水准点经复核无误
审查设立方案是否符合三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检查测量路线是否可行,批复放点测量方案
2
组织水准测量,地形起伏较大时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代替水准测量
通知监理工程师,外业测量时监理在场
旁站水准测量,检查水准点标记埋设是否稳固、结实,选点测量复核
3
设立水准点观测控制点
控制点通过监理检查验收
检查控制点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4
内业计算、整理资料,提交水准测量成果报告附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
外业测量资料经自检、监理检查无误
复核内业计算资料,批复放线报验单
5
对控制点进行维护检查,定期进行复测
设置的控制点通过验收
检查督促控制点复测情况,必要时进行测量复查
2、监理要点
1)审查水准控制点测量方案是否满足三等水准测量的精度要求;
2)水准测量控制点应选在不发生沉降、位移,便于使用的地方;
3)水准测量控制点通过验收后,应注意维护,并定期进行复测,有变化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共同对控制点进行修正,工作程序同水准控制点监理程序。
4)三等水准测量技术要求见下表:
等
级
每公里高差中误差(mm)
检测已测测段高差之差(mm)
附和或环线闭合差、往返测互差(mm)
路线长度(km)
偶然中误差MΔ
全中误差MW
附合或环线
支线
往返
单程
往返
三等
±3
±6
±20L1/2
±12R1/2
50
——
25
注:
L为测段路线长度,R为附合或环线路线长度(km)。
(五)工前水深(原海底标高)测量质量控制
1、监理程序
序号
施工单位工作程序
施工单位程序进
行的先决条件
监理工作程序
1
编制工前水深测量方案附技术核定报审表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已签发开工令
审查工前水深测量方案,检查测量船的性能、吃水情况,批复技术核定报审表
2
组织工前水深测量,测深设备读数校对,风浪较大时应停止测量
通知监理工程师,外业测量时监理在场(测量船、水位站各一人)
旁站水深测量;水位站每10分钟记录一个水位。
外业结束时,原始水深数据、定位数据拷贝一份备查
3
内业成图,整理资料。
将工前水深与设计水深进行比较计算工程量差,将测量成果和计算书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外业测量资料经自检、监理检查无误
审查水深测量图,核对工前水深与设计水深,复核工前水深与设计水深的工程量差,相差较大时通知业主
4
按监理和业主要求提交工前进一步的测量报告或再进行复测
监理工程师、业主下达指令
按2~3程序要求作进一步的复核审查,复核测量成果报业主批准
2、监理要点
1)承包单位在开工前进行水深测量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如不通知,则其测量成果只作为指导施工及自检用,不作为调整工程量的依据,监理工程师也不对该资料予以签认。
2)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工前水深测量方案,经批准后才能实施。
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测深线长度是否大于设计断面长度,测深线间距宜为10m;
3)水深测量应在风浪较小的情况下进行;
4)测深前后必须对测深设备或工具进行比对较核。
(六)水下断面验收测量质量控制
1、监理程序
序号
施工单位工作程序
施工单位程序进
行的先决条件
监理工作程序
1
提交验收申请单一式三份,附自检测量断面图报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
承包单位内部检查通过
审查测量断面图,决定验收事项,通知承包单位配合验收检查
2
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测量断面,配合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工作
测量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测量时监理在场
旁站断面验收测量,记录测量数据,控制测点和测量船移位;在水位站,每10分钟记录一次水位
3
将测量资料整理,绘制断面图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验收测量资料无误
将监理记录与承包单位的测量资料和验收断面图核对,签认断面图和测量资料,报主管监理工程师决定是否通过验收
2、监理要点
1)承包单位在申报验收前,应对验收断面进行自检,在验收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断面自检资料;
2)监理工程师检查自检断面是否符合验收标准,满足要求后组织验收,并通知承包单位予以配合;
3)断面验收测量时,要求断面间距为5-10m,测点间距为1-2m;
4)验收时,要求承包单位将定位工作船横向抛锚固定。
为验收方便,在定位工作船上,标记好船边线位置,每隔1-2m在船两边做好标记。
测量断面时,不允许采用测量船不固定位置测量的方法;监理工程师应对测量方法和位置进行监督,并当场记录水深,与承包单位自检资料比较。
5)验收期间,在水位站安排一位监理员,与承包单位同时记录水位,每10分钟一次。
6)验收测量后,承包单位应根据验收测量成果修正自检断面,并正式向监理工程师申报验收(填报验收单、质量评定表),监理工程师按验收的水深记录,核对签认断面图和测量资料,交主管监理工程师决定是否通过验收。
(七)方块安装测量定位质量控制
1、监理程序
序号
施工单位工作程序
施工单位程序进
行的先决条件
监理工作程序
1
编制方块安装测量定位方案附技术核定报审表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
审查方块安装测量定位方案,批复技术核定报审表
2
在水下预先放出拟安装方块控制轴线点。
基床整平验收,安放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检查控制轴线放样是否准确,
3
起重船将方块安放于指定位置,符合要求后脱钩固定。
对安装施工进行量测记录,安装固定后复测其顶面轴线和标高偏差,有问题时及时处理。
每天安装前通知监理工程师且安装定位时监理在场
旁站方块安装,检查安装时是否正确就位、倾斜度是否调整或用仪器直接量测方块顶面调整,复查安装固定后的偏差
2、监理要点
1)方块安装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基床整平等验收资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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