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性语言在经济活动中的表现及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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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性语言在经济活动中的表现及对策
欺诈性语言在经济活动中的表现及对策
[摘要]本文就经济活动中欺诈性语言的主要特征及表现形式等进行概要地简介,以期引起各消费者和企业的高度重视,减少在经济生活和日常消费中的盲目性,净化经济生活环境、营造“诚信”的经济生活气氛。
[关键词]欺诈性语言经济活动表现对策
经济活动中的语言是从事经济活动时用以表达双方经济意愿的一种信息工具,是人们在经济生活领域中双方经济信息交换的基本形式,目前经济活动中的语言存在着诸多的经济语言误区,其中欺诈性语言现象十分普遍,对人们的经济生活及企事业的经济运作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副作用,并且严重的污染了经济生活的环境。
究其根本原因,是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忽略了经济语言和其他语言的区别,更主要的是缺乏对目前十分普遍的经济语言误区有必要的了解和进行区分的能力。
因此,对目前的经济活动中的欺诈性语言现象进行必要的分析和研究并公之于众是十分必要的。
一、欺诈性语言现象的特征
欺诈性语言是指在交流意愿等经济信息的过程时,对关键的信息采取仅停留在口语的、模糊的动态交换的一种信息处理方法,是经济活动中消费者常遇见的一种经济语言现象。
欺诈性语言现象出现在各种经济活动之中,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特定的时限性
欺诈性语言的绝大部分出现在经济行为的产前期,使这种语言现象具有十分独特的时限性的特点。
欺诈性语言特定的时限性,主要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所造成的。
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取潜在的经济利益,针对对方感兴趣的有关信息滔滔不绝地进行介绍,为诱使对方产生经济行为而又便于在特殊情况下逃避责任,常常仅将有关信息停留在口头允诺状态下,从而使这一时期的语言具有十分明显的不确定性的特征。
[1]如:
很多打折消费卡虽然实行优惠了,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用规定的金额消费等。
不少大商场的促销是“满100返50”或者“满200返100”,但是对返券限定时间使用,很多顾客因为在短期内挑选不出满意的商品而将返券白白浪费掉;有的商场对返券施以极为严格的限制,只限于少数柜台和过季商品。
柜台前竖立着“欢迎使用返券”的小旗字,但拿到返券才得知不少知名品牌根本不收券。
另外,商家对低价打折的商品往往有明确的限制,仅仅对过时、过季或实用性不强的商品,并宣称“打折商品概不退换”。
内容的不确定性
欺诈性语言现象之所以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盛行,是与其内容的不确定性密不可分的,这种不确定性的特征表现为当出现与其自身的经济利益相不相符的情况时,则采取辩解、否认或逃避责任,由于在消费活动或商务活动中缺乏必要的能证明有关信息的证据,致使原本的内容变得模糊不清具有不确定的特性,表现为内容是变化的、不确定的,使原本应有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而常常被侵害。
有些商家采取虚构原价、虚假降价、虚假打折等方式欺骗消费者,他们在搞促销时事先抬高商品价格再降价或打折出售。
如果您在商场看到一件原价1540元的夹克,特价卖到280元,但原本的时价就是280元。
这就是当前一种典型的虚构原价,虚假降价的行为。
平常,大家都有这样的经验,“高高兴兴买打折降价商品,回家却又常常后悔,主要是低价并没有买到便宜货”。
欺诈性语言现象内容的不确定性,严重的损害了消费者或有关单位的合法权益,导致经济生活环境的重度污染、商务环境的破坏,危害十分巨大。
诱惑性的特征
经济生活中的欺诈性语言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片面性的特征。
这种特征表现为:
在经济信息的传达过程中十分注重对容易实现的信息作十分详细地介绍,而对其他的有关内容则闭口不谈,待进入实质性阶段时再将附加条件予以说明。
人们常说的“托儿”、各大商场常用的“打折——全馆×折起”“买一送一”;房地产商的商品房“×××元起”经济合同中“验收合格后付款”等即属此现象。
有些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使用含糊的、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或以虚假的“清仓”、“换季”、“拆迁”、“歇业”等幌子,“挥泪”大甩卖,利用消费者“图便宜”的心理,误导消费者跳入“特价”陷阱;有的假借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等宣传搞不正当促销活动;还有些商场将“买三百送两百”“买一百送一百”等返券打折广告炒得很红火,而对具体实施办法只字不提,有的则用让人忽略的小字说明。
亦即人们常说的“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不正常的经济语言现象。
二、欺诈性语言的表现形式
1.大多使用口头语言表达方式
口头表达方式是欺诈性语言现象的基本表达方式。
这种表达方式的最大特点是易变化,对于所交流的经济信息则充满了完全可变的成分,这使经济活动在履行的过程中存在了许多可变的不确定因素。
商家利用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欺诈。
一些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销售假冒商品、不合格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有的商家将假冒伪劣、失效、变质、过期或“三无”产品作为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
在一些服装店内,你会看到,凡是“清仓”产品一概不能试穿,还有的顾客被告知这些服装不能享受正常的售后保障。
口头语言的使用仅停留在信息交流的过程中,不进行必要的书面化处理,则变成了欺诈性语言,这是经济活动中欺诈性语言现象的最常用的手段和基本表现形式。
书面表达语言模糊化
语言模糊化是经济欺诈性语言现象的又一重要的常用表现形式。
对于有一定经济常识或注重落实的消费者,在要求将有关信息书面化的情况下,欺诈性语言表现的基本形式为模糊化,即将有关信息内容用模糊的概念进行表述,对有关的内容采取“述而不作”或“藏尾露头”的手段进行处理,或利用概念的内涵与所述信息的某些内涵具有的共性或词语的某些义项进行替代的方式处理。
如:
房地产交易合同中在表述购房面积这一关键信息时,仅表述面积总量而对面积的计算标准及构成因素等采取省略、模糊的方式;再如,某移动运营商在广告中称“只需要一千三百一十四元,即可获得一部彩屏手机和一千元话费,包月只需十元,一生一世不用再花钱,畅聊一辈子。
”但是对于“十块钱只能拨打接听市内电话”、“一千元话费必须一年内消费完毕”等附加条件没有标识。
另外,一些短信内容供应商依然存在收费陷阱。
一位用户就收到过这样的短信:
“喜气洋洋贺新春!
回复短信,即可获得不同额度的话费。
”用户随即回复了四十多条短信,并收到四十多条一角到三元不等的获奖信息,总计金额十二点二元,而每条回复的信息都被收一元钱,总计四十多元。
常见的价格欺诈有:
运营商向用户提供语音服务时,经常插播商业广告,占用消费者付费的时间。
即是日常经济生活中的典型的欺诈性语言现象。
3.企业行为个人化
企业行为个人化是欺诈性语言现象的又一主要种表现形式。
这种情形无论是消费者个人还是企业都会常常遇到,它主要表现为将企业应提供的服务以具体经办人个人名义的形式出现;或个人口头允诺,或出示书面凭证时以个人名义代替企业落款,或在以企业名义落款时不加盖企业印章等手段,通过这些手段使本属企业的行为演化为经办人的个人行为;使本应由企业提供的服务或利益具有流动性的可变特征,从而侵害消费者或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企业行为个人化的形式,无论是经济活动前期还是实施过程中,或是后续服务都可能出现。
这种形式由于经办人是以企业人员的名义出现,并且经办人员本身也确实代表着某一企业,因此,它常常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由于是以个人名义出现的,企业应提供的服务或利益由情况决定是否提供或部分提供,当企业不能提供时将经办人调换岗位或予以辞退,或归咎为经办人员擅自的个人行为予以否认或不予以执行,从而侵害对方应得的合法权益。
运作流程简略化
运作流程简略化是欺诈性语言现象在经济活动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形式之一。
表现为在经济活动的实施过程中将一些关键的动作流程程序予以省略,使某些关键信息在执行时具有可变的不确定的特性,或与其它有关环节相冲突而难以实施。
代销合同中关于结算方式表述为“按月结算”,将“按月结算”过程中的必要的环节予以省略,导致“按月结算”成为无法实际操作的空头条款而不能执行。
这是典型的欺诈性语言。
经济活动中的欺诈性语言现象除以上四种基本表现形式外,还有许多的形式,本文不再赘述,但无论哪一种形式,他们都有一个共性:
在传递有关商务信息的过程中,一方面须向对方传递其感兴趣的有关信息以引起对方高度的兴趣,另一方面又须思考其中不能兑现的相关因素的变通处理,因此,常用飘浮不定的语言针对感兴趣的有关信息做出许多令人满意的口头承诺,来损害企业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经济生活活环境,是十分有害的一种经济现象。
三、欺诈性语言现象的解决办法
欺诈性语言在经济生活中,在一定时期内将会长期存在,要根除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具体地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企业道德建设,提高诚信意识
首先,积极开展各种“诚信兴商”主题教育活动,在商贸企业中开展“诚信兴商”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倡导明码实价,诚信兴商,营造消费者放心的良好购物环境。
要让商家明白,市场经济就是一种信用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越发达越要讲诚信,不讲信用,企业就无法生存和发展,只有诚信经营,才能做大做强。
引导商家之间的竞争不能停留在“打折和返券”上,应该集中在诚信服务上。
其次,推动企业开展诚信建设实践活动。
在所有商贸企业中倡导“三真”即“卖真品、标真价、送真情”的理念;开展“四诚信”即对国家和社会讲诚信,对其他商家讲诚信,对消费者讲诚信,对员工讲诚信;并以此为基础,来构建企业的诚信体系。
再次,我们应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内的骨干企业,在拒绝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方面结成行业诚信联盟,共同向全社会提出若干项诚信经营的承诺,同时,拟订“行业诚信经营自律准则”,组织协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用以自律和接受各方监督。
加快商贸法制建设,规范企业行为
俗话说“没有规矩难成方圆”。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加快商业营销方面的立法进程。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分析各类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非法促销等欺诈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摸清惯用手法、骗术类型,制定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堵塞法律和制度漏洞,及时为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提供执法依据。
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加快建立一套规范健全的诚信考核监管体系,运用恰当的监督管理机制来约束商家的行为,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效机制。
令人可喜的是,最近,国家商务部已经起草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该办法出台后,将有利于规范企业的促销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恶性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树立零售商良好的商业形象,促进零售行业的发展。
强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最近,针对促销行为混乱的突出问题,国家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已经在全国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一,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充分认识打击欺诈性促销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
第二,要严打重罚,狠抓实效。
对欺骗消费者的不良商业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告,提高零售企业犯错的难度和诚信意识淡薄的成本,使得不规范的促销行为所承担的“风险成本”远远高于他的“违法收入”,从而使其知难而退。
第三,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日常监管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
要在做好专项整治基础上,研究、建立能够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日常监管体制和机制,通过加强日常监管来巩固集中整治的成果。
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的成功经验,并推广到日常监管中去,防止出现专项整治一阵风,整治工作结束后又回潮的现象。
加强媒体宣传,提高消费者的经济生活素质
消费者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经济生活素质,提高经济语言的辨析能力。
掌握经济生活中欺诈性语言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对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欺诈性语言现象辨析的能力,在经济生活中养成将企业所提供的有关经济信息书面化的、细致化、程序化、合法化的消费习惯;从消费者的角度,与企业共同营造“诚信”的经济生活环境。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规范商家促销,保障百姓权益”为主题,大力宣传打击欺诈性促销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生动多样的宣传教育形式,普及防骗常识,提高人民群众防骗能力。
要及时公开政府推进打击欺诈性促销工作的部署和行动,动员广大群众的主动配合和积极参与,鼓励社会公众对欺诈性促销行为进行举报,形成打击商业欺诈的良好社会氛围。
行政执法部门与新闻媒体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以媒体为阵地,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
一方面要注重培育和宣传成功的规范性促销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另一方面要及时揭露骗术骗局,及时曝光零售企业的各种欺诈行为。
通过对正反两方面典型的评判,扶正祛邪,激浊扬清,从而在全社会叫响“诚信光荣,欺诈可耻”的口号,以此来不断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同时帮助消费者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情况下,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使商业欺诈难以为害。
总之,经济生活中的欺诈性语言是经济活动中的一种误区,有它生存的土壤和环境,它是创设健康、和谐的经济生活环境必须根除的毒瘤。
消除经济生活中的欺诈性语言现象需全社会共同努力,国家应迅速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消费者应擦亮眼睛,从点滴做起,互为督促、齐心协力,缔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生活环境。
[1]信用危机的影响[N].成都商报,2002年5月11日
刘明君:
经济活动中的非诚信语言.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版,2004
打造诚信[N].凉山日报.财经周刊200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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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欺诈 语言 经济 活动 中的 表现 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