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局长依法行政述法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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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局长依法行政述法工作报告
县住建局局长2016年依法行政述法工作报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6年依法行政述法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将我单位2016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述法报告形式,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指导下,两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贯穿住建工作的主线,以提高住建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以全面履行依法行政为目标,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依法办事,全面推动法治单位建设,有力地促进了两局各项法治工作的开展。
二、具体情况
(一)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能
1、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一是两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县编委办赋予两局的职能职责,依法行使职权。
二是清理两局权责清单目录并予以公示,目前住建局共有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事项4项;城管局共有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63项,行政征收1项。
严格执行“三集中、三到位”规定,将所有事项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三是清理两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截至目前,住建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20人;城管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15人。
四是依法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截至目前,住建局全年依法批准行政许可257件、收取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09万元;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件1.27万元。
城管局全年依法批准行政许可253件、收取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1.85万元;依法给予行政处罚727件7.29万元。
2、依法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县发改局制定《玉屏侗族自治县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和完成《玉屏侗族自治县新型城镇化产城融合规划暨风貌规划(2016-2020)》、《玉屏侗族自治县全域旅游•美丽乡村总体规划(2016-2025)》。
二是启动《玉屏侗族自治县综合管廊》、《玉屏侗族自治县海绵城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玉屏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现已完成该系列专项规划的规划方案。
三是完成《安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新店河口村侗寨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店河口村千户侗寨修建性详细规划》、《亚鱼乡凉亭寨修建性详细规划》。
四是完成《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垃圾收转系统专项规划》、《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垃圾收转系统可研报告》、《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垃圾收转系统初步设计》、《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垃圾收转系统方案》和《玉屏侗族自治县陈年垃圾清理计划》,并于2016年6月初完成了城乡垃圾收转系统亚鱼乡的试点工作,年底将全面完成全县垃圾收运系统。
五是配合文体广电新旅局完成朝阳、老寨、郭家湾、道扒溪4个点的乡村扶贫旅游规划。
六是筹办城规委会议4次,评审《田坪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妇幼保健院建筑设计方案》、《茶花泉水韵生态园规划方案》等29个项目,23个项目通过评审,6个未通过。
3、依法对建筑施工工地实施监督管理。
一是建立了质量安全周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巡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和人员组成,每周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实行动态巡查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二是健全完善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月例会制度。
四是全面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新开工施工项目的企业全部签订《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召开了8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结合安全生产三项活动,我站在除通过日常巡检、企业自查以外,还积极组织开展了春节、五一、国庆、元旦等重大节日前后、九月份安全生产月的专项整治检查,以及季度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对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施工等进行专项整治。
共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10次,70多次日常巡查检查,下发停工通知书10份,整改通知48份,巡查记录86份,对存在的问题均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达到要求后才允许恢复施工,有效控制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了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了企业抓施工安全的责任感和危机感。
五是努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在对职工广泛宣传培训《节约能源法》知识的基础上,围绕年初确定的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将行政审批与建筑节能紧密联系,在新建商品住宅办理图审结果备案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对建筑节能设计和图审结果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施工及竣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
4、依法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房屋交易登记管理。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玉屏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编制方案》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办法。
半年来,商品房成交面积15.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成交面积12万平方米;二手房成交75套,成交面积8804.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063.07平方米;出具首套房证明247余份。
二是继续规范和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开展了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商品房预售项目的清理及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内容,下发现场公示内容的通知,规范现场公示版面,整顿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房开企业不规范的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房产系统商业贿赂,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加强房地产行业投资软环境建设,促进玉屏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依法执行房地产管理行政许可制度,全面开放了预售许可资金监管工作,使房屋征收和商品房预售工作得到全面规范。
四是规范物业管理小区。
指导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
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为契机,在各住宅小区宣传物业服务工作,对各房开企业新建的住宅小区要求全部实行物业管理,各房开企业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治理开发小区内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卫生死角,共同建设和谐卫生新玉屏。
5、依法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以我县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暨“整脏治乱”工作为契机,城管局针对市容市貌(占道经营、户外广告、门前三包、车辆秩序、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夜市)、安全生产(燃气、消防、道路交通)等方面工作实行了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
——市容市貌整治情况。
为了进一步推动市容市貌综合管理,规范城市市容秩序,城管局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综合大型整治行动11次。
一是农贸市场周边专项整治,对该片区定人、定责,实施网格化管理,并针对“赶集日”,制定《赶集日“整脏治乱”专项治理方案》,联合其他责任单位,实行长效管理。
二是将老贵阳酒楼巷子内作为我县补鞋、配钥匙的流动摊贩的集中规范点,同时取缔城区内其他违规的流动摊贩20户,清理占道经营、出店经营120余起。
三是对全城区的门头广告进行摸底统计,共有110余家(个)门头广告要列入城区风貌改造计划,同时拆除陈旧破损、不符合设置要求的门头牌匾、竖挂招牌90余家(个),规范安装门头广告60余家(个),清理违规悬挂的横幅70余条、喷绘广告30余张、墙体广告50余处及清除非法小广告600余张。
制止夜间乱涂乱贴野广告行为25起,收缴野广告1000余张。
四是联合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对全县的“门前三包”进行整改落实共计200余家。
五是清理城区死角垃圾40余处。
为体育馆至原检察院出口(现代城片区)配备绿化植被80盆。
六是对玉屏宾馆旁、现代城片区、武装部旁等巷子内的乱停乱放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整治车辆违规停放300余次,纠正违规人员150余人次。
对我县机(非)动车辆划分停车位,规范停车秩序,将中山路、人民路、东市路、文水路,萧笛大道等路段两侧划出停车位700余个。
七是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检查3次,查处工程车辆带泥上路、沿路抛撒、未遮盖防尘布等违规行为60余起,规范在建工地安装冲洗设备,做好工地出口处的道路硬化,督查工程车辆配备防尘布。
制止外地过境工程车辆污染路面10余起。
八是将我县鼓楼广场的夜市摊点集中分流到火车站康华花园久久夜市城和茅坪新区民族风情园商业街区2个片区,由两处的房开商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燃气安全生产监管情况。
一是拟定工作计划,根据各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燃气安全监管巡查整治活动,城管局分别与两家燃气企业签订了《2016燃气行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
二是对我县2家燃气企业,6家燃气经营站(点),以及使用燃气餐饮(学校、食堂、饭馆等)等场所开展了20余次专项检查,共查处一般安全隐患59起(其中包含消防安全隐患10余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1份,取缔临街店铺违规使用燃煤炉灶5起,没收流动摊点违规使用液化气10起。
三是开展了6次大型的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横幅、知识展板、咨询台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四是在汛期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并制定相关燃气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每周组织人员检查各燃气经营站(点)汛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五是重点对我县2家燃气企业、6家燃气经营站(点)及餐饮用气场所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检查燃气、用气行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情况以及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分别与2家燃气企业签订了《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
——依法治理货运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洒等违规行为。
联合交警部门在县城区各入口设卡对工程运输、渣土运输等货运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无带泥上路、未遮盖防尘布、沿路抛撒、冒装等违规行为,对有以上行为的责任人将责令立即整改,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罚。
截止目前共查处沿路抛撒、带泥上路、未盖防尘布等违规行为80余起。
6、两违整治工作。
为遏制我县两违建设势头,住建、城管与县两违办等部门密切协作,强化巡查、整治工作力度,截至今日共出动巡查车次273次;出动5千人次;制止“两违”建设62起,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约8千平方米;拆除“两违”建筑15户,建筑面积约4千平方米;撰写简报共57份;协助其他部门执法共20次,协助清理整治茶花泉摊点30余次,整治违规摊贩100余户。
(二)推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建立健全住建系统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规定等相关制度,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加大对审批环节的监管,严格杜绝违规违法办事、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现象。
凡出现吃拿卡要、滥收费、滥许可、滥备案、滥罚款等行为,严肃问责,依法追责,确保两局在依法履职过程中行为说法自律,风清气正。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
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城市协勤人员持证上岗,协助执法人员做好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行为的规劝工作,全年未发生因粗暴执法、乱作为而引起的信访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两局未发生一起违规行政案件,未发生行政执法人员违规违纪案件。
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今年以来,两局分别选送行政执法案卷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进行案卷评查工作,所报送卷宗均评为合格卷,对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均加以整改落实,城管局经报相关部门同意,改变过去套用规划执法文书格式方式,改用市城管局统一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更好的体现了行政执法文书的严谨性。
三是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根据我县关于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要求,两局相继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与约束
一是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针对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做到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办理方案三落实。
今年共计办理建议、提案17件。
二是认真办理书记县长信箱群众意见、建议、投诉信件和县委政府督办件,对领导批示件、群众反映信件,均交由相关职能股室认真加以落实整改,并及时予以答复。
全年共计办理意见、建议、投诉237件,督办件10件。
三是认真办理信访专网转办信访件,对转办信访件交由具体分管领导督促责任股室加以落实、解决,对涉及多个股室的,由分管局领导组织相关股室协调办理和回复。
全年共计办理信访转办件22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为加强两局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根据两局干部人事变动,及时对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增强化解涉及两局矛盾纠纷的力量。
在各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人员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通过与其他部门联合处理、两局领导牵头处理、各股室及时化解等方式,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化解。
截至目前,两局全年调处矛盾纠纷10余件。
(六)普遍建立法律顾问情况
今年以来,两局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执法部门需配备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聘请了一名资深律师为住建、城管两局担任法律顾问,并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涉法工作。
一是由局专职法律顾问对两局行政执法人员和协勤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和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协勤人员共计80余人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
二是请法律顾问对两局各类合同进行审定把关,反馈10余条意见建议均予以采纳,确保了合同的合法性和国家正当权益不受损失。
三是就住建局拟收回“玉屏广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归住建局管辖合同一事,经法律顾问对该合同进行审核后,提出了合理的建议,最终取消了该合同。
四是法律顾问就吴某某诉玉屏环洁清运公司车辆交通肇事损害赔偿二审上诉一案提供法律支持,最终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原判,由该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支付赔偿费用。
(七)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计划,采用会前学法、集体培训考试、干部职工自学、外出学习培训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对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培训,全年集中学习班6次,并于10月份组织100余人两次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
组织4人参加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法制办联合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
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两局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增强了两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八)其他方面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两局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干部人事变动及时进行调整,明确了具体分管领导,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对工作经费给予保障,做到了人员、经费、工作开展三落实。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
为提高广大市民、服务管理对象对两局法律法规的认知率,两局以集中宣传、边执时宣传、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车、玉屏报及信息网等多种形式宣传住建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对我县《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宣传。
全年发放各类宣传读物800余份,制作展板2块,制作永久性展板1块,播放法律条文100余条,受教育市民达10000余人次。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严格执法与服务管理两不误。
改变执法方式,从以前的管理执法向现在的服务管理执法转变,在执法过程中能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失职、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增强执法效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执法程序规范,使用法规得当,执法对象满意的良好效果,正面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但对严重违法行为绝不含糊,坚决予以批评教育和严厉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二是执法行为明显规范,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两局行政执法人员能做到合法合理行使执法权力,避免过去那种执法时简单粗暴的随意性,转而以微笑和柔性服务为主,行政执法时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提高效率。
做到既严格执法不扰民,又服务群众出效果。
坚持服务与管理并举、疏导与处罚结合,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从而扭转了多年来个别市民对少数执法人员的形象。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两局行政执法人员较少。
特别体现在,规划执法股目前只有一人,如需外出巡查执法,需要借用规划其它股室执法人员一起去执法,更没有做执法过程中图片资料收集和归档人员。
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中具备执法资格人员严重不足。
二是两局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两局都没有学法律的专业人才,住建因人少事多,执法范围和力度都没有发挥到最大,难免有执法不到的地方,这给后来的土地利用与开发造成一定的影响。
城管大队现有的执法人数很难对不断扩大的城市市容市貌进行有效管理,而且也没有专业的法律人才来为城市管理与执法行为进行有效支撑。
造成在个别执法案件上有程序不完善的地方。
存在重结果轻程序,要结果失效果的现象,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仍欠规范,两局欠缺法律专业、文秘专业等高素质人才。
三是部分市民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了解、不熟悉,肆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现象比较突出。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通过积极向县委政府招聘或引进一批法律专业、文秘写作专业等高素质人才,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二是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培训教育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规范案卷制作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法律宣传效果,通过网络、电视、短信、宣传展板、报刊、以案说法等宣传方式,促进市民群众对住建系统法律法规的熟知率,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增强市民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提高广大市民依法办事的意识。
六、2017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行政职能转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
动态化管理两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及时将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并向社会公布。
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二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机制。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强化执法信息的沟通、交流与利用,形成执法合力。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在执法过程中推行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报送执法信息,实现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和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编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库、市场主体库、检查人员库,制定双随机检查的实施方案,并且抓好落实,并将随机检查情况及时报送出去。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化、精细化、实效化。
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落实规范性文件评估定期清理机制,探索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法律意见书的合法性审查、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
加强公众参与载体建设,凡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进行听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
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工作。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职能,确保法律顾问在单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要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在日常行政管理、重大行政决策、重要经济合同、内部管理事务和法律纠纷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在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时,要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行为风险提示制度。
强化组织领导,突出考核引领,推行行政行为风险提示制度,及时发现行政行为中出现的风险性、苗头性问题,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件,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强化行政决策风险源头控制,强化行政决策风险防范。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高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能力,建立职责明确、衔接有序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机制。
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机制,促进两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社会管理创新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
建立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专报制度。
将行政诉讼纳入依法行政工作内容,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考核。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强化对两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努力提升领导干部学法培训质态。
组织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
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适用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的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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