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306新旧标准对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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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306新旧标准对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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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306新旧标准对照
序号
项目/条款
DB31/T306-2004
DB31/T306-2008
备注
1
前言
本标准对DB31/T306-2004的主要修订如下:
——调整了标准名称,去掉原标准名称中的“城市”两字;
——调整了公交车辆的等级、类型划分,去掉“普通级”和“超级”车;
——取消了关于CNG公交车的技术要求;
——增强了车辆节能减排性能指标;
——提高了车辆部分技术配置;
——调整了车辆质量保证指标;
——增加了车辆返厂制度和投放条件、新车型批量投放条件;
——明确了无轨电车的技术等级;
——细化了制冷空调系统技术要求;
——加强了车辆安全防范设施要求。
2
标准名称
城市公交客车通用技术要求
公交客车通用技术要求
去掉“城市”两字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4762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17691车用压然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QC/T245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和安装要求
取消
无
增加:
GB1495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5845.2城市公共交通标志公共汽车标志
GB9656汽车安全玻璃
GB16170汽车定置噪声限值
GB/T17619-1998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干扰性限值与测量方法
GB/T19056-2003车载行驶记录仪
GB20815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CJ/T240城市客车气压盘式制动器
CJ/T5007无轨电车技术条件
序号
项目/条款
DB31/T306-2004
DB31/T306-2008
备注
4
3术语和定义
无
3.3质保期WarrantyPeriod
指车辆制造企业必须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的时期。
3.4保用期ServicePeriod
指质保期外车辆制造企业提供连带责任的有偿维修服务的时期。
5
4公交客车分级及分类
上海城市公交客车分为四级:
普通级、中级、高级、超级;三类:
中型、大型、特大型(双层)。
4.1公交客车按客车等级标准分为二级:
中级、高级。
4.2按客车类型标准分为三类:
中小型公交客车、大中型公交客车、特大型公交客车(双层)、铰接式公交客车。
调整了公交车辆的等级、类型划分,去掉“普通级”和“超级”车
6
5中级公交客车技术要求
6中级城市公交客车技术要求
5中级公交客车技术要求
5.1性能与配置要求
无
中小型公交客车性能与配置要求(增加了6—8m公交客车技术要求)
6-1
车辆参数
(仅对大中型公交客车)
无
轴距,mm≥
执行GB1589的技术规定
增加
最小离地间隙,mm≥
180
车辆宽度,mm≥
执行GB1589的技术规定
车辆高度,mm≤
执行GB1589的技术规定
车厢中部内顶高,mm≥
2200
6-2
动力性能
(仅对大中型公交客车)
发动机布置
后置
项目
8<L
≤9
9<L
≤10
10<L
≤10.5
10.5<L
≤12
项目
8<L
≤9
9<L
≤10
10<L
≤10.5
10.5<L
≤12
比扭矩≥
N.m/t
50
52
55
55
最大扭矩,N.m≥
(比扭矩,N.m/t≥)
660
(55)
780
(60)
900
(60)
960
(60)
比功率≥
kW/t
11
11
11
11
最大功率,kW≥
(比功率,kW/t≥)
140
(12)
150
(12)
165
(11)
192
(12)
最高车速(城郊)km/h≥
90,85
最高车速,km/h≥
80
加速时间≤(S)
符合CJ/T162-2002
加速时间(原地起步连续换档至50km/h),s≤
25
6-3
底盘配置
自动变速器
符合CJ/T162-2002
后置发动机手动变速器联接机构
三拉索软轴联接机构
集中润滑系统
符合CJ/T162-2002
集中润滑系统
装
缓速器
选装
缓速器执行CJ/T162的技术与配置要求
序号
项目/条款
DB31/T306-2004
DB31/T306-2008
备注
6-3
底盘配置
防抱死(ABS)装置
装
制动器磨损自动补偿装置
装
制动器磨损自动补偿装置
装(盘式装磨损极限报警装置)
悬挂
筒式避震器、横向稳定杆(8-10m)
空气悬挂、双向减震器(10-12m)
车轮
无内胎
6-4
环保要求
车外加速噪声,dB(A)≤
82,85
车外加速噪声,dB(A)≤
符合GB1495的要求
定置噪声
符合GB16170的要求
6-5
车身要求
(仅对大中型公交客车)
乘客区
车顶拉手杆离通道地板高应为1.75±0.05m,若车顶拉手杆离通道地板高大于1.8m时
乘客区
车顶拉手杆离通道地板高应为1.80±0.05m,若车顶拉手杆离通道地板高>1.85m时
乘客们在故障情况下,应仍能简单地靠手动来开关车门。
乘客门
附录B
1.客门信号输出应采用无接触形式。
2.门板的强度应≥1900Pa,门板能承受挤压力≥800N。
不产生永久变形和损坏。
3.客车在故障情况下,可操作应急开启装置,在1s内靠手动来开启车门。
4.当乘客门系统卸压后压缩空气再次进入系统时,气流的流量、压力通过缓冲阀控制避免乘客门产生猛烈碰撞。
5.气缸工作时不应有异响,电磁阀、调速阀在4年内应无故障。
增加内容
乘客们在故障情况下,应仍能简单地靠手动来开关车门。
A.4车厢座椅布置型式:
前门至后门座椅,有人售票车1+2排列,无人售票车1+1排列,尾座朝前4座排列。
单开门车(6-7m长度)座椅全部朝前排列。
前轮罩座椅应为侧向排列或设置安全设施。
大型市通郊公交客车座椅排列2+2,并全部朝前排列,尾座5座排列、正对通道的座椅应装置安全带。
出口
装,技术要求见附录D
序号
项目/条款
DB31/T306-2004
DB31/T306-2008
备注
6-6
安全设施
乘客门气阀总控制装置
装(置于仪表台,控制方式为旋转式,颜色为红色,可控制乘客门的总气源)
加强了车辆安全防范设施要求
装
乘客门应急开启系统
装(置于客门门罩外,方式为旋转式,颜色为红色)
倒车报警装置
装(倒车语音报警装置)
发动机灭火喷淋装置
装
车辆信息记录
选装,具有附录B1.1基本功能
行驶记录仪
选装,技术要求按GB19056-2003规定执行
6-7
服务标志
车身颜色
统一执行上海公交车辆标准色
加强了车辆安全防范设施要求
照顾专座标志
设置在公告栏内
车厢禁烟标志
设置在公告栏内
应急出口标志
详见附录D
6-8
服务设施
营运投诉、交通问讯电话
设置在公告栏内
提高配置要求
公告栏尺寸,mm
固定设置在车厢两侧窗上沿,不少于5块,每块600×220
营运单位名称标识
在车辆两侧前轮附近窗下沿车身处
车用监视系统
附录F
安全监视器
技术指标见附录F(下客门和倒车监视必装,其余选装)
显示路牌
附录C
优先考虑采用电子路牌,并能与车辆智能管理系统相联接
电子路牌
附录E
E.1普通电子路牌
E.2自动翻转电子路牌
电脑报站器
附录E
电脑报站器
技术指标见附录G
动态显示屏
附录D
电子显示屏
技术指标见附录H
营运服务证卡座
证件卡座统一设置在驾驶仪表台上居中位置
6-9
空调
选装,应符合CJ/T134的规定,且必须有新风换气装置,风球出风口风速≥2.0m/s;温度传感器安装在回风口
采暖时车厢温度,℃≥
10
提高配置要求,细化了制冷空调系统技术要求
采暖系统形式
电子喷射加热器+散热器+除霜器
采暖热流量,kW/h≥
25,30
采暖时风口温度,℃≤
50
制冷系统
应采用非独立式结构,技术指标见附录I
序号
项目/条款
DB31/T306-2004
DB31/T306-2008
备注
6-10
视听设施
立体声音响装置
装
立体声音响装置
选装,必须与电脑报站器连接,报站器工作时立体声音响保持静音状态
6-11
车载信息系统
选装,技术指标见附录J
7
5.2发动机与底盘
5.2.2发动机排放限值:
点燃式发动机限值满足GB14762《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第二阶段),压燃式发动机满足GB17691《车用压然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第二阶段)。
5.2.1市通郊公交客车的动力性能首先要满足发动机最大功率,其次最大扭矩。
5.2.4后置发动机车辆的发动机空滤器进气口高度≥1900mm。
5.2.5后置发动机车辆的发动机空滤器进气管需设置直通式排水管道。
5.2.6膨胀水箱应使用能清晰显示液面位置的材料制作,加水口位置安全方便,车厢内不准设置加水口。
5.2.7变速、传动机构匹配合理、起动平稳、提速及时、加速均匀。
5.2.8液力转向油罐上半部应使用能显示液面位置的材料制作,并设置溢油回收装置。
5.2.9气管、油管应分开排列,管子固定夹箍间距≤500mm。
5.2.10加速踏板略高于制动踏板。
5.2.11整车制动性能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5.3车身
5.3.1车厢内饰应采用具有阻燃、耐光照、耐水、耐磨、耐高低温、易清洁和强度性能好的材料。
5.3.2内饰表面应平整,成型面应轮廓清晰、线条分明、在质保期内不开裂、变形、剥落、脱落现象。
5.3.3扶手杆、拉手杆选用加强芯氧化铝合金管或选用冷拔钢管与复合不锈钢管,外表喷涂黄色塑料或套防寒胶套(三通、四通为同一材料)。
5.3.4驾驶员座椅具有下列功能:
六向可调、动作灵活、锁止可靠、解锁方便。
坐垫、靠背、头枕应软化。
5.3.5乘员座椅:
坐垫与靠背应为阻燃的软质护面,并应做模块化设计,便于清洗、更换。
座位外型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原则。
5.3.6地板革与车厢内旁板连接工艺应采用地板革延伸到内旁板上150mm处,并用压条固定;地板盖盖板采用锁扣,不可用螺丝固定,盖板应平整、不翘曲
序号
项目/条款
DB31/T306-2004
DB31/T306-2008
备注
7
5.3车身
5.3.7驾驶区左前风窗应使用不透光材质的无框遮阳帘,安置应不影响驾驶员视线。
5.3.8车厢侧窗应安装垂直式遮阳帘,除驾驶员左侧窗外,其余侧窗设置遮阳帘固定支架。
5.3.9后视镜支架、天线等车外设施设置应能够适应机械清洗的要求。
5.3.10车厢内轮罩等凸台转角处应为圆弧形状,车厢后部单级台阶高度≤250mm。
5.3.11车身检修门应选用轻合金材料的定型门。
5.3.12车身侧窗玻璃的透明可视面积应占侧窗玻璃总面积75%以上,除移窗外,其余均使用黏结式侧窗;风窗、侧窗玻璃材料按GB9656规定执行。
5.3.14内摆门旋转柱应设置固定护套。
5.3.15乘客区和驾驶区不可采用活动连接形式隔离杆。
5.4安全防火措施
5.4.1采取技术措施
5.4.2油箱按需设置量油尺;
5.4.1表面用铝合金网板固定;
5.4.2油箱应设置计量装置;
5.4.3发动机舱内的喷淋灭火装置布局要合理;
加强了车辆安全防范设施要求
5.5照明、信号和电气设备
5.5.1照明灯具安装牢靠,灯光开关自如,车厢外照明及信号装置的配光性能和技术条件均符合GB7258的规定,车厢内,照明灯具应符合附录K的规定要求
5.5.4低压线束选用阻燃型,且应根据工况选用有一定的余量的线径。
电源线、发电机和刮水电机线应与其它线分开包扎成束。
所有线束都必须分别配套阻燃型塑料管,穿越孔时应加装护圈。
5.5.5线束固定要可靠、牢固。
固定线束的夹箍间距应小于500mm以内。
线和线束排布时一定要远离发热和活动部件,地板下线束应采用防水接头;在发动机舱内的线和线束必须用防护罩加以保护以防止皮带等物件损坏。
5.5.1车厢内应具有两条照明电路,照明灯具应符合附录L的技术要求;车门踏步处应安装照明灯具,夜间灯具的开启应与车门的开启同步,并能照亮车门踏步及相应的地面。
5.5.3蓄电池仓门支撑竿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会与蓄电池电桩接触,蓄电池仓实行独立管理,不准设置与蓄电池管理控制不相干的装置。
5.5.4整车电路应配备电源总开关,所有电路都应设置保险装置,保险装置及其安装底板应采用耐高温不变形的材料。
插接器的插座应采用磷青铜材料;在地板下和发动机舱内应使用具有防水功能的插接器。
5.5.5前照灯、位置灯、倒车灯、制动灯应采用继电器或CAN总线系统来控制。
5.5.6电路应采用单线制,各类电气设备的负线应连接在就近接地点,接地点应与车身焊接在一起;电气设备的负线严禁包扎到低压线束里。
5.5.7选用CAN总线系统,并与车载信息系统互通,实现信息共享。
加强了车辆安全防范设施要求
序号
项目/条款
DB31/T306-2004
DB31/T306-2008
备注
7
5.6空调系统
选装
6.3.3凡直接对向乘员的出风口,风向、风量必须可调。
6.6.3侧窗可开启通风面积占侧窗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20%
5.6.1车厢内暖风管道应安装在两侧窗下,散热器离地高度≥150mm。
5.6.2采暖系统应保证驾驶区域的温度。
5.6.4侧窗可开启通风面积占侧窗总面积的比例≥35%,必须保证驾驶室左侧窗、售票服务工作区右侧窗、尾座两侧窗为全开启移动窗。
提高配置要求,细化了制冷空调系统技术要求
8
6高级公交客车技术要求
性能与配置要求
8-1
动力性能
(仅对大中型公交客车)
客车长度(L),m
10<L≤12
客车长度(L),m
8<L≤9
9<L≤10
10<L≤10.5
10.5<L≤12
提高了车辆部分技术配置
最大额定扭矩,N.m≥
(比扭矩,N.m/t≥)
65
最大额定扭矩,N.m≥
(比扭矩,N.m/t≥)
700
(58)
800
(61)
950
(63)
1000
(63)
最大额定功率,kW≥
(比功率,kW/t≥)
12
最大额定功率,kW≥
(比功率,kW/t≥)
140
(12)
155
(12)
180
(12)
192
(12)
最高车速,km/h≥
90
最高车速,km/h≥
85(大型市通郊公交客车90)
8-2
底盘配置
(仅对大中型公交客车)
无
驱动防滑(ASR)系统
选装
提高了车辆部分技术配置
无
制动器结构
前盘后鼓式或前、后盘式,执行CJ/T240的技术要求(大型市通郊客车采用前、后盘式)
无
缓速器
装
带有缓速功能的自动变速器
选装
带有缓速功能的自动变速器
选装,推荐选用自动换档机械变速器(AMT)
集中润滑系统
润滑点数超过14点,装
集中润滑系统
装
空气悬架
装
空气悬架+双向减震器
装(具有高度调节功能,大型市通郊客车具有电子自动调节功能)
无
CAN总线装置
选装(具有CAN智能电器总控系统)
无
制动灯
大型市通郊公交客车高位布置
8-3
环保
车外加速噪声,dB(A)≤
84
车外加速噪声,dB(A)≤
100
8-4
乘员座椅要求
乘员座椅尺寸,mm≥
单人座椅座垫宽度≥440,座椅深度≥440,靠背(含头枕)高度≥680
乘员座椅尺寸,mm≥
单人座椅宽420,双人840,靠背高度650
乘员座椅间距,mm≥
同方向座椅间距≥720
乘员座椅间距,mm≥
同向680,面对面1300
序号
项目/条款
DB31/T306-2004
DB31/T306-2008
备注
8-5
车身
无
车身结构
轻量化设计,允许前、后悬挂处有辅助梁
地板结构形式
优先选用低入口,通道地板离地高度(空载)≤650mm,
地板结构形式
通道地板离地高度(空载)≤650mm,或低入口
无
车厢内可放童车或残疾车
选装
8-5
智能化
车辆智能管理系统
选装
车载电脑自动诊断系统
(OBD)
选装
车载信息系统
装,技术要求见附录J
8-6
6.2铰接式公交客车除符合6.1要求外,还应符合附录P的规定。
增加
9
7无轨电车(高级)技术要求
10城市无轨电车
10.1城市无轨电车除应满足第5、第6、第7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10.1.1车辆最大爬坡度〉12%。
10.1.2车辆最高车速〉50km/h。
10.1.3安装集电杆脱落自动下降、上升机构。
10.1.4优先选用交流变频,或直流斩波调速(IGBT)牵引控制系统。
10.1.5优先选用超级电容,或铅蓄电池等辅助电源系统。
10.1.6安装电制动装置,装动力转向装置。
10.2高压电气设备及辅助设置的技术要求。
10.2.1无轨电车的总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MΩ,相对湿度在90%以上时应不小于0.6MΩ。
10.2.2斩波调速等电器控制设备、牵引电动机、高压电缆等的规格、型号、性能、绝缘,均需符合设计要求。
10.2.3集电头自由高度不大于7.5m,正在5.5m高度时对触线网的压力为80N~110N;集电头在车速不低于5km/h运行时,车辆偏线距离左右各4.5m时不脱线,集电头脱线时驾驶室应发出音响信号。
10.3无轨电车应启动平稳,加速均匀。
7无轨电车(高级)技术要求
7.1无轨电车(高级)除应满足第6章(最高车速除外)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无轨电车(高级)除应满足第6章(最高车速除外)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无轨电车(高级)应符合CJ/T5007中的相关规定。
——牵引驱动采用转矩控制模式的交流变频控制器;或者直流无刷调速(IGBT)装置。
——采用交流变频技术控制动力转向和空气压缩机;优先选用伺服电机控制动力转向。
——设置辅助动力电源系统。
辅助动力电源应采用全密封、免维护的储能装置。
——合理匹配电制动电流和传动装置的参数。
——空调采用节能型冷暖一体化交流变频顶置空调机组(热泵制热)。
7.2高压电气设备
——交流变频等电器控制设备、牵引电动机、高压电缆等的规格、型号、性能、绝缘,均需符合设计要求。
——高压电器总成件应具有防尘、防霉和雨雪侵入的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散热功能。
——高压电器总成件安装时,其总成件最低处的最小离地间隙应≥280mm。
——高压电器总成件原则上应安装在箱体内。
其安装位置应满足总成件散热和通风要求,必要时应采取强制风冷措施。
明确了无轨电车的技术等级
序号
项目/条款
DB31/T306-2004
DB31/T306-2008
备注
9
7无轨电车(高级)技术要求
——高压线原则上应单独铺设,铺设的线束应排列整齐,固定牢靠,线号清晰,穿过孔洞时应有保护和绝缘措施。
在某些特殊的部位(与低压线、气管、油管等排列或交叉的场合),应有隔离和绝缘等安全措施。
明确了无轨电车的技术等级
10
8车辆技术性能质量保证指标
11.1整车质保期(下列没有提到的总成或附件,全部归入整车质保期):
普通车不小于5x104km或1年;中级车不小于10x104km或2年;高级车不小于15x104km或3;超级车不小于20x104km或4年。
11.2汽车尾气排放达标与发动机第一次大修里程:
普通车不小于10x104km或2年;中级车不小于15x104km;高级车不小于25x104km;超级车不小于30x104km。
11.3底盘主要总成离合器、变速器、变速传动机构、传动轴、主减速器、转向器、转向动力与传递机构、悬挂机构、前轴总成、驱动桥总成、支承轴总成等第一次大修里程:
普通车不小于10x104km;中级车不小于15x104km;高级车不小于20x104km;超级车不小于25x104km;车轮与轮胎等第一次大修里程10x104km。
11.5制动管路使用寿命不小于15x104km,制动摩擦副片使用寿命不小于3x104km。
11.8车身面漆(含广告)3年内不退色、不变色、不脱落、不龟裂、无气泡。
8.1整车(本标准中没有提到的总成或附件,全部归入整车质保期)、底盘、发动机质保期:
中级车≥15x104km或3年;高级车≥20x104km或4年。
8.2发动机排放达标及第一次四配套里程:
中级车≥20x104km或4年;高级车≥25x104km或5年。
8.3车身质保期≥4年。
8.4无轨电车牵引电动机、空调牵引电动机、集电器(不含滑覆头)第一次大修里程≥25x104km,牵引控制系统、控制板、高压线质保期8年;直流接触器质保期3年;差动变压器质保期5年;辅助电源质保期2年。
8.5其它总成或附件的质保期见附录Q。
(离合器、变速器、变速传动机构、传动轴、主减速器、转向器、转向动力与传递机构、悬挂机构、前轴总成、驱动桥总成、支承轴总成等)
调整了车辆质量保证指标
11
9车辆返厂和限制投放条件
无
9.1车辆单车返厂条件
9.1.1在质保期内燃油消耗测定(排除操作因素)超过同类车型平均油耗水平15%以上。
9.1.2在质保期内尾气排放测定达不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经三次调整后仍不合格的。
9.2车辆批量返厂条件
9.2.1被召回的单车达到同批次车辆10%的,必须返厂同一批次车辆。
9.2.2在质保期内由于车辆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火警或存在涉及安全隐患的,必须返厂同一批次车辆。
增加了车辆返厂制度和投放条件
序号
项目/条款
DB31/T306-2004
DB31/T306-2008
备注
11
9车辆返厂和限制投放条件
无
9.3限制投放的条件
9.3.1发动机、底盘主要总成、空调等同一型号同一批次发生同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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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1T306 新旧 标准 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