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线路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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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线路设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朝阳~天河公园)(含交通衔接工程)停车场设计
招标文件
第Ⅰ卷投标须知
第Ⅱ卷合同条件
第Ⅲ卷投标文件格式
第IV卷技术要求
第Ⅴ卷评标办法
招标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第I卷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2.2
工程名称: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朝阳~天河公园)(含交通衔接工程)停车场设计。
工程概况见投标须知2.2和2.3条。
2
3
资格标准:
(详见招标公告第九条)
3
10
投标有效期:
标书递交截止期起150天。
4
11
1、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40万元人民币;
2、根据市建委穗建筑纪[2013]246号文的要求,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启用基本户投标保证金
专用账号,该账号专门用于受理基本户投标保证金的汇入。
账号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帐号:
43333
户名: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2013年7月1日起,凡使用基本户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分两个步骤进行:
(1)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按次汇入该账户。
投标人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汇款到帐情况。
(2)款项到帐后,投标人在完成投标报名后至开标前,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在基本户投标保证金栏目内将上述到帐资金转到对应的投标项目,完成保证金缴纳。
3、请投标人于开标前一日的16:
00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本次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机会。
4、项目保证金确认回执单独用信封包装,与技术标正本包封在一起。
5
发售标书:
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时间:
北京时间上午下午
地点:
地址:
价格:
300元人民币/套
6
1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套,副本5套,共计6套。
(中标单位在拿到中标通知书前补交6套副本)
标书装订要求:
每套标书分成2本单独装订,商务内容一本(A4印刷本),技术内容(设计说明、方案图纸等)一本(A3印刷本)。
(详见招标文件第Ⅲ卷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7
14.1
包封要求: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独立的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以方便招标人开标。
8
14.2
投标递交至: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地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9
15.1
投标时间:
日期:
年月日
时间: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10
18.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日期:
年月日
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不少于20天,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的最新通知为准)
11
23.1
评标原则:
具体内容以业主公布的“评标办法”为准。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指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业主”指经招标人指定的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主体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3)“总包方”指受招标人委托对广州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朝阳~天河公园)(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号线工程设计总承包的单位,对广州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朝阳~天河公园)(含交通衔接工程及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号线工程总体设计、工点(包括车站和区间)设计和系统设计的总负责单位。
(4)“设计总体部”指由总包方根据设计工作的需要成立。
在合同有效期内为招标人提供总体设计、设计成果总成和技术管理服务。
设计总体部在招标人的授权下开展工作,为设计方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6)“设计方”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系统、工点项目设计合同的当事人;
(7)“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8)“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9)“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设计单位承担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设计任务,确保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能按期、优质地完成。
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广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
本次招标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选取的重点车站或区间—槎头站、槎头~西洲区间编制投标方案。
2.2工程概况介绍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朝阳~天河公园)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荔湾区、越秀区和天河区。
线路西起白云区朝阳站,由朝阳向南沿规划槎神大道行进,在庆丰物流园区设庆丰站,在凰岗大道南侧设凰岗站。
线路向南接入增槎路并设置槎头站,在三一国际食品城东侧设西洲站,线路继续向南穿过北环高速公路后在松北村东南侧松溪站,在罗冲围富力半岛西北侧设罗冲围站。
线路向东穿过西场立交后进入东风西路,在和平新村南侧设置西场站,在流花湖公园处设置彩虹桥站,下穿人民路高架、盘福立交、解放北路高架后在连新路西侧设纪念堂站,在仓边路路口东侧设仓边路站,在美术中学门前设建设六马路站,至农林下路处设农林下路站,在梅东路口设置梅东路站。
线路下穿中山一立交后转向黄埔大道敷设,在体育西路路口设置花城广场北站,在冼村北侧设置冼村站,在石牌村南侧设石牌南站,在马场北门设马场站,线路继续向东下穿华南快速干线后在白马岗街北侧设白马岗站,在天府路处折向东北,接入首期工程延伸线起点天河公园站。
线路长约25.5km,共设置19座车站,其中换乘站7座,分别为槎头站与十二号线换乘,西场站与五号线换乘,彩虹桥站与八、十一号线换乘,纪念堂站与二号线换乘,建设六马路站与十二号线换乘,冼村站与十八号线换乘,马场站与十九号线换乘。
本工程设置停车场1座,位于庆丰站东北侧;彩虹桥站附近设置主变电所1座(与十一号线合建)。
2.3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即: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编制投标方案的工点
备注
1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朝阳~天河公园)(含交通衔接工程)停车场设计
停车场
停车场
本项目工程费估算为64845万元,暂定设计费为2058万元。
待概算批准后,再根据批准的概算、本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及奖惩情况统一进行调整。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最终结算工程费超出参考值,则不扣减费用。
调整公式为:
一、最终设计费=基准设计费±奖励/扣减设计费。
二、基准设计费
(一)停车场工点(含交通衔接工程)基准设计费=经政府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中本合同范围内的第一部分工程费*经政府审定的设计费率*85%*75%*调整系数+BIM设计费
三、奖惩设计费的计取方式:
以最终财政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的90%作为参考值。
如最终结算的工程费低于参考值,按两种不同比例给予设计费奖励:
1)节约工程费幅度在1%~10%(含)的,按节约工程费的1%及以下增加设计费(不超过设计费概算总额);2)节约工程费幅度在10%以上的,则按节约工程费的3%及以下增加设计费(不超过设计费概算总额)。
如最终结算的工程费超出参考值,则按两种不同比例扣减设计费:
1)超出参考值10%(含)以内的,按超出工程费的1%扣减设计费`;2)超出参考值10%以上的,按超出工程费的3%扣减设计费。
具体操作详见第Ⅱ卷合同条件。
(1)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朝阳~天河公园)(含交通衔接工程)停车场设计项目暂定价为1831万元;
(2)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朝阳~天河公园)(含交通衔接工程)停车场BIM设计项目暂定价为227万元。
2.4本次招标服务范围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朝阳~天河公园)(含交通衔接工程)停车场工程设计工作,具体为:
(1)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朝阳~天河公园)(含交通衔接工程)停车场设计,停车场设计包括工艺设计、站场线路设计、停车场范围内房屋建筑、室内外构筑物设计,以及相关的机电系统设计。
工作阶段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修改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及验收配合、配合完成竣工图等工作。
(2)交通衔接工程设计工作: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朝阳~天河公园)(含交通衔接工程)停车场号线站点(不含设置枢纽综合体站点)交通衔接设施(公交首末站、站务楼、公交停靠站、P+R停车场、出租车及K+R设施、自行车设施、便民设施、人行道等慢行系统、衔接信息指引等)等所有项目各专业设计,并负责交通设施与地铁车站衔接部分的设计。
工作阶段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修改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及验收配合、配合完成竣工图等工作。
(3)中标单位如不具备停车场范围内的综合楼等房屋建筑设计资质的,需依法进行专业分包。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有意承担此项服务的投标人,请按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联系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5投标人负责所投标的标段周边规划、现状条件的调查、协调。
2.6投标人要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朝阳~天河公园)(含交通衔接工程)停车场号线的特点以及广州市规划要求,通过方案设计,对可能的车站及区间工法、风亭、风井方案进行比较,并提交推荐方案和设计比较方案各一套,作出相应的投资估算。
2.7招标人特别要求投标人拟安排的本标段设计总体(项目负责人)以及主要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应参与投标文件相应部分的编制工作,参加评标的方案介绍并回答相关问题。
2.8招标人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2套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分别使用光盘记录。
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段名称、文件名称。
3.投标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4.踏勘现场及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踏勘的现场。
投标人及其代表应在踏勘现场尽谨慎注意义务,如在踏勘现场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由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
如因投标人及其代表的原因,在踏勘现场对招标人、其他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及其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由该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如未经招标人允许擅自进入项目现场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4.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第Ⅰ卷投标须知
第Ⅱ卷合同条件
第Ⅲ卷投标文件格式
第Ⅳ卷技术要求
第Ⅴ卷评标办法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6.招标答疑
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方式在投标截止前尽快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
6.2招标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6.3书面答疑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视为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6.4若招标书面答疑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答疑为准。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7.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7.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7.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书面文件中予以明确。
若书面文件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a)投标函;
(b)投标保证金(项目保证金确认回执);
(c)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资料;
8.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8.1条中规定的内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III卷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其他附件、资料的要求如实填写。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能变化)。
8.3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价格
9.1本合同设计服务范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此次投标报价为招标人暂定价,招标人将按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计费原则暂定设计费,但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必须作出技术经济分析指标(如各方案投资估算),设计费包含设计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未按暂定价报价的,视为无效标。
9.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0.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须知11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提供一份不少于前附表第4款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项目保证金确认回执必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项目保证金确认回执单独用信封包装,与技术标正本包封在一起。
11.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证明[指项目保证金确认回执必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保证金金额和要求见前附表第4款规定。
11.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1.4未中标的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11.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b)投标人不接受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评标价;
(c)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
(C.1)签署合同协议;
(C.2)提供要求的履约担保。
(d)投标人中标后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支付“交易服务费”。
(e)经查实投标人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
12.业主拒绝投标人的情形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将拒绝其投标,如果已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业主有权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
12.1开标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2.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2.3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的合同价;
12.4中标人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12.5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12.6中标人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如适用);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由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一个或几个人在规定的地方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授权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1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否则,招标人不接受该修改。
13.4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13.4.1投标文件的规格:
商务内容一本(A4印刷本),技术内容(含设计说明、方案图纸等内容)一本(A3印刷本),纸质封面,印刷本厚度应控制在7cm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
封面标明文件题名、编号、投标单位、投标时间,右上角打印上正本(或副本)。
使用不锈钢书订或拉线装订,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应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
13.4.2投标文件页码应按每本逐页从1开始,按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页码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
13.4.3图纸的整理:
图纸横向按手风琴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每本图纸厚度不应超过4cm,超过则分卷装订,每卷图纸从图纸封面起逐张从1开始打印页号。
四投标书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
14.1包封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共2包:
(1)正本(1套)、电子光盘(内有投标文件资料)和投标项目保证金确认回执一起包封;
(2)副本(5套)一起包封。
14.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确保上述各包分别独立密闭封装、并骑缝加盖公章。
14.3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
每个包上应具有以下标记(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14.3.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14.3.2“[工程名称]项目设计招标[正本或副本]”字样;
14.3.3“[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
14.3.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14.4如果外层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和第9项所规定的时间前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好送达签认手续。
15.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6、7条规定以澄清、修改、补充书面文件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6.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4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7.4根据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在有投标人委派来的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商务标和技术标同时开标。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身份证及有效证明文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若投标人不出席开标会,则视同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18.2除了对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书不予开封之外,招标人将检查、启封投标文件“正本”,以便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18.3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总额和投标撤回书和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均将在开标时宣布。
18.4招标人将准备开标记录,包括本须知第18.3条规定的公开宣布的内容。
19.评标过程保密
19.1开标后,直至确定中标人为止(除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以外),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19.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方案介绍及澄清
20.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要求投标人安排的设计总体在澄清时向招标人和评标专家介绍设计方案,介绍方式要以电脑投影汇报为主,必要的挂图为辅。
21.投标文件响应性的确定
21.1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和评标专家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21.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合同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和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设计的范围、质量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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