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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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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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项目名称:
年产900吨螺丝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玉环宝森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玉环宝森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9年03月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29日发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
按照改革要求,玉环市对环境审批“负面清单”以外的“零增地”项目实施项目报备制,报告表降级为登记表,因此本项目评价类别为登记表,由玉环宝森机械有限公司自行编制报备。
切实减少环评时间、降低环评费用、减轻企业负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年产900吨螺丝生产线技改项目
总投资
600万元
建设单位
玉环宝森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浙江省玉环市芦蒲漩门工业城
行业代码
通用设备制造业(C344)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依据
2018-331021-36-03-078905-000
主管部门
玉环市经济与信息化局
工程规模
年产螺丝900吨
租用面积
1000.0m2
排水去向
预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先经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预处理后再经玉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环保投资
8万元
法人代表
郑永池
联系人
郑永池
联系电话
135********
邮编
317600
规划环评
区域
浙江玉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漩门二期围垦区)
环境功能区
玉环漩门二期环境优化准入区(1021-Ⅴ-0-5)
主要产品
名称
产量、规模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单位(t/a)
名称
现状用量
新增量
总用量
备注
螺丝
购置冷墩机、大车床、液压机等设备,组织实施年产900吨螺丝生产线技改项目
盘丝(t/a)
0
+1200.0
1200.0
/
成型油(t/a)
0
+5.0
5.0
150kg/桶
清洗剂(t/a)
0
+0.7
0.7
190kg/桶
切削液(含亚硝酸钠)(t/a)
0
+0.5
0.5
18kg/桶
项目切削液与水1:
20进行配比使用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成分
●切削液(含亚硝酸钠)
亚硝酸钠(NaNO₂),是亚硝酸根离子与钠离子化合生成的无机盐。
亚硝酸钠易潮解,易溶于水和液氨,其水溶液呈碱性,其pH约为9,微溶于乙醇、甲醇、乙醚等有机溶剂。
亚硝酸钠有咸味,又是被用来制造假食盐。
亚硝酸钠暴露于空气中会与氧气反应生成硝酸钠。
若加热到320℃以上则分解,生成氧气、氧化氮和氧化钠。
接触有机物易燃烧爆炸。
由于其具有咸味且价钱便宜,常在非法食品制作时用作食盐的不合理替代品,因为亚硝酸钠有毒,含有工业盐的食品对人体危害很大,有致癌性。
●成型油
成型油选用优质矿物基础油,复配高性能硫化猪油和硫化脂肪酸酯为主剂调和而成,被广泛的用于不锈钢、高合金钢等难加工材质的冷镦成型加工,具有极好的抗磨性、极压性,不会造成工件拉毛、拉伤,有效延长冲模寿命;无异味,不刺激皮肤。
●清洗剂
清洗剂由表面活性剂(如烷基苯磺酸钠、脂肪醇硫酸钠)和各种助剂(如三聚磷酸钠)、辅助剂配制成的,在洗涤物体表面上的污垢时,能降低水溶液的表面张力,提高去污效果的物质。
水资源及主要能源消耗
水
/
355m3/a
355m3/a
/
电
/
25万kW·h
25万kW·h
/
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单位
型号
数量
所在工序
备注
现状
新增
总数
冷墩机
台
/
0
18
18
冲压
/
冲床
/
0
6
6
/
大车床
/
0
4
4
机加工
/
切边机
/
0
5
5
下料
/
小车床
/
0
3
3
机加工
/
砂轮机
/
0
4
4
机加工
/
丝攻机
/
0
3
3
机加工
/
水抛机
/
0
1
1
水抛
/
台钻
/
0
2
2
机加工
/
空压机
/
0
1
1
/
/
液压机
/
0
1
1
冲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二)
原有项目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审批项目
本项目情况
玉环宝森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玉环市漩门工业城,主要从事螺丝的生产加工。
企业现租用浙江金燕机械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租用面积为1000.0m2,投资600万元,购置冷镦机、大车床、液压机等设备,组织实施年产900吨螺丝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实施后,年销售收入达800万元,年利税80万元。
根据浙江金燕机械有限公司厂区的总平面布置,厂区共有4幢厂房,企业租用3号厂房1层部分车间,厂区主入口位于东侧,连接十四号路,主要布置为机加工、冲压、下料、水抛和原材料仓库(详见附图三)。
项目定员23人,正常生产实行8h单班制,年工作日为300天。
厂区内不设员工食堂,无宿舍。
项目实施后,工艺流程图及产污图:
清洗剂
1、企业生产工艺
切削液
成型油
成品
水抛
机加工
盘丝
冲压
下料
G1冲压废气
S1废边角料
S2废油
S3废冷却液
W1水抛废水
S1废边角料
图2-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流程图
工艺说明:
项目外购盘丝进厂经下料后,通过冲压工序进行冲压成型,冲压过程中,需在模具上涂抹成型油,作为冷却和防止工件变形用,冲压后,工件需经机加工工序进行加工成型,机加工过程需加入切削液作为冷却液,切削液使用前,需与水1:
20进行配比使用,机加工后,工件表面附着少许的油污物,经水抛工序进行清洗,使用清洗剂作为辅助加工材料,水抛后即为成品。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玉环宝森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玉环市漩门工业城。
企业东侧为石台路,往东15m处为玉环建环机械有限公司;南侧为芦北大道,往南35m处为其他企业厂房;西侧为浙江华达机械有限公司;北侧为台州埃尔柯铜业水暖有限公司,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北侧491m处的玉环汉宇学校(详见附图一)。
图2-2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示意图
主要污染源强分析:
1、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水抛废水(S1)和员工的生活污水(S2)。
a、水抛废水
项目水抛废水主要产生于水抛工序,约2天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为66.67kg/次,则水抛废水产生量为10.0m3/a,根据同类企业类比调查,废水水质CODCr600~700mg/L、SS300~500mg/L、石油类4.0~6.0mg/L、总铁1.0~2.0mg/L,则产生污染物CODcr0.007t/a、SS0.004t/a、石油类0.05kg/a、总铁0.02kg/a。
根据《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工业废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进出水水质设计参数见表2-1。
表2-1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出水水质设计参数(单位:
除pH外为mg/L)
污染因子
pH
CODCr
BOD5
SS
总磷
铜
锌
镍
进水标准
4~6
1000
300
300
1.5
5.0
5.0
2.0
出水标准
6~9
380
140
260
4
2.0
5.0
1.0
企业水抛废水全部委托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见附件6)。
b、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总人数为23人,年工作日300天,厂内无食堂和宿舍,按平均耗水50L/人·d,排水85%计,则产生生活污水约0.98m3/d、293.25m3/a。
生活污水水质指标pH~7、CODCr400mg/L、SS250mg/L、NH3-N35mg/L,产生CODCr0.117t/a、SS0.073t/a、NH3-N0.010t/a。
项目生活污水项目实施后,企业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先经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预处理达玉环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再经玉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标准)后排放达标排放,玉环市漩门工业城污水预处理中心设计进出水水质指标见表2-2,玉环市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设计标准见表2-3。
表2-2漩门工业城污水预处理中心设计进出水水质指标(单位:
mg/L)
项目
CODcr
BOD5
SS
NH3-N
矿物油类
进水
500
300
400
40
30
出水
360
180
240
30
20
表2-3玉环市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设计标准(单位:
除pH外均为mg/L)
污染因子
PH
CODcr
DOD5
SS
NH3-N
总氮
总磷
石油类
进水标准
6~9
360
180
240
30
30
4
30
出水标准
6~9
30
6
5
1.5(2.5)
15(12)
0.3
0.5
注:
①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以达标排放计,企业废水排放量为0.98m3/d、293.25m3/a,排放污染物CODcr0.009t/a、SS0.002t/a、NH3-N0.439kg/a。
2、废气
项目实施后,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的工序为冲压工序冷墩设备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根据同类企业调查,油雾挥发量以辅助材料使用量的20%计,项目成型油的使用量为5t/a。
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1.0t/a,排放速率为0.42kg/h,企业规划冷墩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通过油烟静电净化器处理设备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风量约4000m3/h,收集效率为85%,处理效率为90%,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09t/a,排放速率为0.04kg/h,排放浓度为10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15t/a,排放速率0.06kg/h。
项目废气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见表2-4。
表2-4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污染物
最高容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排气筒高度(m)
15
20
30
40
非甲烷总烃
120
10
17
53
100
4.0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冷墩机、冲床、水抛机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根据同类企业调查,并结合各生产设备说明,各生产设备噪声源强情况汇总见表2-5。
表2-5项目生产设备噪声源强情况汇总一览表(单位:
dB)
序号
设备名称
噪声声级(dB)
1
冷墩机
65~70
2
冲床
63~68
3
大车床
65~70
4
切边机
63~68
5
小车床
65~70
6
砂轮机
63~68
7
丝攻机
65~70
8
水抛机
63~68
9
台钻
65~70
10
空压机
63~68
11
液压机
65~70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根据GB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生产点经过修复或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因此废包装桶不计入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S1)、废油(S2)、废冷却液(S3)和生活垃圾(S4)。
a、废边角料(S1)
废边角料主要产生于下料、机加工等工序,废边角料产生量约占原材料消耗量的25%,则产生废边角料约300.0t/a,由物资部门回收综合利用。
b、废油(S2)
项目在冲压工序加工过程中,需加入成型油作为辅助加工材料,成型油定期补充损耗,年末进行清理,根据同类型企业调查,产生废油约为使用量的15%,则企业产生废油约为0.8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项目产生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
项目废油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c、废冷却液(S3)
项目在机加工工序需使用切削液(含亚硝酸钠)进行冷却,按1:
20与水稀释配比使用,稀释后的冷却液为10.0t/a,废冷却液产生量按稀释后的冷却液年用量的1%计,则产生废冷却液约0.1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项目产生的废冷却液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物代码“900-006-09”。
项目废冷却液需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对废冷却液进行处置(见附件七)。
d、生活垃圾(S4)
项目定员23人,年工作300天,按人均产生垃圾量1.0kg/d计,则产生生活垃圾约23.0kg/d,6.9t/a,委托环卫部门集中统一处置。
e、汇总
项目总产生固废约307.0t/a,其中危险固废约0.1t/a,生活垃圾为6.9t/a。
(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GB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的规定,判断每种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结果详见表2-6。
表2-6副产物属性判定表(固体废物属性)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于固体废物
判定依据
1
废边角料
下料、机加工
固态
金属材料
是
4.2a
2
废冷却液
机加工
液体
亚硝酸钠
是
4.2a
3
废油
冲压
液体
成型油
是
4.2a
4
生活垃圾
人员生活
固体
员工生活废物
是
4.1d
(2)危险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判定结果详见表2-7。
表2-7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
序号
名称
产生工序
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是否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鉴别
指标
废物类别
1
废冷却液
机加工
是
否
/
-
2
废油
冲压
是
否
/
-
(3)汇总
项目各类固废产生情况汇总,详见表2-8。
表2-8项目各类固废产生情况汇总一览表(单位:
t/a)
序号
名称
主要成分
形态
属性
废物代码
产生量(t/a)
1
废边角料
金属材料
固态
一般
/
300.0
2
废冷却液
亚硝酸钠
液态
危废
900-006-09
0.1
3
废油
成型油
液态
危废
900-249-08
0.8
4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废物
固体
一般
/
6.9
合计
/
/
/
/
/
307.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三)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
及排放量(单位)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水
污染物
生活
污水
废水
产生量:
293.25t/a
废水排放量:
293.25t/a
COD排放浓度:
30mg/L
排放量:
0.009t/a
氨氮排放浓度:
1.5mg/L
排放量:
0.439kg/a
项目实施后,企业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先经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预处理达玉环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再经玉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标准)后排放达标排放
项目实施后,企业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先经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预处理达玉环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经玉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标准)后排放达标排放
COD
产生浓度:
400mg/L
产生量0.117t/a
氨氮
产生浓度:
35mg/L
产生量:
0.010t/a
生产废水
水抛废水
产生量:
10.0t/a
统一收集后,委托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见附件六)
统一收集后,委托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见附件六)
CODcr
产生浓度:
600~700mg/L,产生量:
0.007t/a
SS
产生浓度:
300~500mg/L,产生量:
0.004t/a
石油类
产生浓度:
4.0~6.0mg/L,产生量:
0.05kg/a
总铁
产生浓度:
1.0~2.0mg/L,0.02kg/a
大气污染物
冲压废气
产生量:
0.42kg/h,1.0t/a
有组织:
0.04kg/h,0.09t/a
规划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静电净化器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无组织:
0.06kg/h,0.15t/a
固废
生产固废
废边角料
产生量:
300.0t/a
经收集后,外卖物资公司回收再利用
项目实施后,企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固废转移实行联单制,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
项目废冷却液、废油经收集后,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处置(见附件七),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委托物资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不影响当地环境,防止二次污染
废冷却液
产生量:
0.1t/a
废冷却液物属于危险固废,根据国家危险固废名录(2016),废物类比为HW09,废物代码为900-006-09,经收集后,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后出售给物资公司进行回收再利用
废油
产生量:
0.8t/a
项目产生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
项目废油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
产生量:
6.9t/a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60~80dB
项目应积极采取吸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重点应提高生产车间墙体综合隔声量,提高车间墙体面密度,在其四侧与顶部铺设吸声体,使其综合降噪量不低于20dB,风机应采用隔振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其他
项目实施后排放的污染物中纳入国家总量控制指标的主要是COD、氨氮,具体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Cr0.009t/a、氨氮0.439kg/a。
项目实施后只排放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委托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不外排,因此,项目实施后产生的COD和氨氮排放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
规划环评结论清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浙江玉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材料》中规划环评结论清单,项目位于玉环经济开发区中漩门二期围垦区,其功能定位如下:
分为湿地游憩区、高端居住区、中央休闲区、核心商务区、生态产业区和生态社区等六个功能分区。
湿地游憩区主要包括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及其周边的水域范围。
高端居住区和中央休闲区位于漩门二期北区,以打造环境优美、品味高尚的城市居住区为目标。
核心商务区位于南区,在高层林立、繁华紧张的商务空间内加入丰富的水系和绿地广场空间,体现其优质形象。
生态产业区位于漩门二期的西南端,背山面水,这里以对环境污染较小的工业产业为主。
生态社区以其生态的居住为主要功能,低密度、多绿化的社区环境是它最大的特点。
该区块对应生态空间划分情况见表3-1,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见表3-2,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见表3-3。
表3-1生态空间清单
工业区内的规划区块
漩门二期围垦区
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
玉环漩门二期环境优化准入区(1021-Ⅴ-0-5)
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
管控要求
1、除经批准专门用于三类工业集聚的开发区(工业区)外,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2、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3、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环境功能目标实现情况,编制实施重点污染物减排计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4、优化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布局,在居住区和工业功能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5、禁止畜禽养殖。
6、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
7、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
8、严格控制新增工业污染源,督促现有重点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对各类企业的生产管理和污染治理,督促企业推行清洁生产。
现状用地类型
主要为城市建设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居住用地等)
表3-2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类别
限制清单
制定依据
符合性分析
行业清单
工艺清单
产品清单
禁止准入
类产业
/
《玉环县环境功能区划》中的三类工业项目:
20、纺织品制造(有染整工段的);
22、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
28、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
33、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
34、煤化工(含煤炭液化、气化);
35、炼焦、煤炭热解、电石;
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39、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40、化学药品制造;
44、化学纤维制造(除单纯纺丝外的);
45、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
46、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
47、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
48、水泥制造;
55、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的石棉制品;
56、石墨及其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石墨、碳素;
58、炼铁、球团、烧结;
59、炼钢;
62、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
63、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
64、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全部);
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
87、火力发电(燃煤)
《玉环县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及规划定位
本项目主要为机械加工,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在限制清单之列,符合环境准入条件。
家具制造业
年用非水性涂料20吨以上、VOC废气排放量2t/a以上,且未采用最佳环保治理技术的项目
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要求
金属制品业
金属冶炼项目
新建电镀、热镀锌、有机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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