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实施细则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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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实施细则1
美姑河坪头水电站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分册:
工程进度控制)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坪头水电站监理部
二○○六年四月
1总则
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监理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作。
1.3承建单位应依据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总工期目标和阶段性工期控制目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资源投入,做好施工准备,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台时利用率,做好均衡施工、按章施工、文明施工,避免出现突击抢工、赶工局面。
1.4工程承建单位应切实做到以安全施工促工程进展,以工程质量促施工进度,以施工进度求经济效益,确保合同工期的如期实现。
2进度计划的编制与要求
2.1监理工程项目进度计划,依据其在监理工作中的作用,分为控制性进度计划和实施性进度计划。
2.2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监理机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总目标、阶段性目标等,协助发包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
②随着工程进展和施工条件的变化,监理机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对控制性总进度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
2.3控制性进度计划由监理单位编制。
并在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监理工程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图纸供应计划。
2.4由监理单位编制的控制性进度计划有:
●监理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及网络图。
●监理工程项目的年度计划及网络图。
必要时可编制月进度计划。
2.5监理工程项目的年度(或月)进度计划,应依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编制,是对监理工程项目控制性进度计划的阶段性调整。
2.6总进度计划及控制性网络进度计划,应在开工前30天内编制完成,各年度计划应在前一年的12月上旬完成。
2.7实施性进度计划,由各施工承包单位依据规定具体编制,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2.8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实施性进度计划有:
●合同项目总进度计划及网络图。
●合同项目的年、月进度计划。
2.9监理工程项目中包括多个合同项目,由承包单位施工,则工程项目的总体实施性年、季、月进度计划,由监理单位根据审查批准的,各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合同项目进度计划汇总编制。
2.10控制性进度计划应报业主(总包)单位批准;对实施性进度计划,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抄送业主(总包)单位。
3进度计划的报送与审批
3.1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监理机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依据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在施工过程中,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审批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逐阶段审批年、月施工进度计划。
②、施工进度计划审批的程序:
●承包人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进度计划。
●监理机构应在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及时进行审查,提出明确审批意见。
必要时召集有发包人、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查专题会议,听取承包人的汇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如施工进度计划中存在问题,监理机构应提出审查意见,交承包人进行修改或调整。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或修改、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
③、施工进度计划审查的主要内容:
●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有无项目漏项或重复的情况。
●施工进度计划与合同工期和阶段性目标的响应性与符合性。
●施工进度计划中各项目之间逻辑关系的正确性与施工方案的可行性。
●关键路线安排和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过程的合理性。
●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配置计划和施工强度的合理性。
●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供应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的衔接关系。
●本施工项目与其他各标段施工项目之间的协调性。
●施工进度计划的详细程度和表达形式的适宜性。
●对发包人提供施工条件要求的合理性。
●其他应审查的内容。
3.2施工进度计划申报:
①、施工承包单位应根据合同工期、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现场自然条件及施工水平,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总进度计划),于项目开工前28d报送监理单位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至少应包括下述成果资料:
●合同工程项目概述。
●施工管理组织与机构。
●施工总布置图。
●合同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带逻辑关系的分年、分季施工横道进度表,关键路线网络进度图,施工强度分析及其说明)。
●主要工程项目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分年主要施工设备、材料、劳动力计划、施工资源投入计划、永久设备进场计划及动力消耗计划等。
●业主(总包)单位主材供应计划。
●分年合同支付资金计划。
●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与控制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作业规程。
●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②、各单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应按有关单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要求的期限和内容向监理部报送详细的单项工程施工措施计划。
当单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作具体要求时,该施工措施计划应于该项目工程开工28d前送达监理部,并且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
●单项工程概述。
●施工组织与管理机构设置。
●施工布置。
●施工进度实施计划。
●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措施。
●主要施工设备、材料、劳动力等施工资源配置计划。
●合同支付资金计划。
●业主(总包)单位主材供应计划。
●质量控制措施。
●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③、合同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单项(单元、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进度实施计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台班、台时生产定额指标。
●重要工序或控制工序作业循环时间分析。
●带逻辑关系的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横道表(包括: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合同报价工程量,累计已完工工程量,作业时段计划完成工程量以及主要分项工程分月施工强度)。
●关键路线网络进度分析。
●控制性施工进度形象示意图。
●永久工程设备的安装、交货时间安排。
●主要材料消耗定额指标。
●施工资源(机械设备、分技术工种劳动力、主要材料)配置。
●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措施。
④、上述报送的文件均一式四份,经施工承包单位合同项目的总负责人签署后递交监理单位。
⑤、监理单位对报送的上述文件应进行认真审查,其内容若与控制性进度计划有较大冲突时,需与施工承包单位充分协商研究力争取得一致意见。
当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监理单位有权指令施工承包单位,对上述文件按监理单位审查意见修改。
⑥、监理单位应在14天内,完成对报送计划文件的审批签发,并抄送业主(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审批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不能执行”四种。
⑦、施工措施计划申签将被作为承建单位申请的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开工(仓)许可证和申请工程支付的依据之一。
⑨对于必须报批的进度计划报告,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退回的审签或批复意见,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4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与控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以报经批准的合同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向监理部报送年、月施工实施进度计划。
4.1年进度计划
承包人必须在每年开始前56天向监理人提交年度计划,其内容和要求包括:
●按合同计划要求,列出计划完成的年工程数量、相应的年度工程投资和其施工面貌、材料用量和劳动力安排。
●列出该年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的数量和需要采购的计划。
●提出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计划要求。
●列出该年施工的各工程项目的试验检验和验收计划,并说明工程试验和验收应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
4.2月进度计划
监利人认为有必要时,要求承包人提供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在每月开始前的7天向监理人提交月进度计划,其内容和要求包括:
●按合同进度计划,列出计划完成月工程量、相应的月工程投资及其施工面貌、材料用量和劳动力安排;
●列出该月所需施工设备数量及材料计划;
●提出该月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图纸目录等。
4.3月进度报告
承包人应在每月底按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月进度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
●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月完成的工程形象面貌简图;
●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
●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
●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三个月劳动力的数量);
●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
●进度计划调整及其说明、对应的总进度更新进度计划;
●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以及处理结果;
●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月进度报告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施工面貌与实际进度相对应的定点摄影照片。
4.4进度会议
监理人应在每周的某一日和每月末定期召开周、月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支付结算等问题以及与其它承包人的相互干扰和矛盾。
承包人应在周、月进度会议上按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表,进度报表的内容包括:
●上周(或上月)之前合同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情况的累计工程量统计;
●本周(或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
●下周(或下月)计划完成的工程量;
●工程质量情况
●工程施工安全及文明生产情况;
●要求监理人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
4.5进度计划的调整合修订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均应及时做出调整,并在月进度计划报告中提出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其说明。
若进度计划的调整需要修改关键工程的完工日期时,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4.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实施进度,做好施工准备、合理安排资源投入,做好安全生产、均衡生产、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4.7由于各种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原因,致使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在执行中必须进行实质性修改,承建单位应提出修改的详细说明,并须在修改计划实施的14天前提出修改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部审批。
必要时,监理部也可以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直接向承建单位提出修改指示,由承建单位调整实施进度计划,报监理部批准。
4.8由于承建单位的责任或原因,施工进度发生严重拖延,致使工程进展可能影响到合同工期目标的按期实现,或业主(总包)单位为提前实现合同工期目标而要求承建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监理部将根据承建单位合同规定发出要求承建单位加速赶工的指令,承建单位应予以执行并做出调整安排。
4.9因加快赶工所增加的费用,属于承建单位合同责任与风险的,由承建单位承担。
属于业主(总包)单位责任、风险与要求的,因加速赶工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建单位申报,监理部审核并经业主(总包)单位确认后列入合同支付。
4.10承建单位未能执行监理部发出的加速赶工指令,或因执行不力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4.11承建单位必须在于次月7日前,向监理部递交当月施工进度实施报告,报告中应附有适当说明、形象进度示意图和图片,使监理工程师能有效地审议和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
实施报告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
●监理项目范围内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包括临建工程)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主要物资材料的实际进货、消耗和储存情况。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情况,以及现有施工机械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
●施工现场各类人员数量。
●已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
●记述已经延误或可能延误施工进度因素和克服这些因素以重新达到原计划进度所采取的措施。
●水位、气象等材料。
●记述意外事故,如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停工及复工等情况。
●其他必须申报或说明的事项。
5施工进度计划执行中的检查、监督与协调
5.1实际施工进度的检查与协调应符合下列规定:
●监理机构应编制描述实际施工进度状况和用于进度控制的各类图表。
●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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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进度 控制 监理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