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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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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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目录
第一章设备管理的基本规定.....................................................................2
第二章设备管理的基本单位.....................................................................2
第三章设备分级、分类管理.....................................................................3
第四章设备的前期管理...........................................................................4
第五章设备技术与维护状况管理...............................................................5
第六章设备使用与维护工作管理...............................................................7
第七章设备运行管理..............................................................................8
第八章设备润滑管理..............................................................................9
第九章设备故障管理..............................................................................10
第十章设备事故管理..............................................................................10
第十一章设备隐患管理...........................................................................11
第十二章设备缺陷和“带病运行”设备的管理.............................................11
第十三章设备计划检修管理.....................................................................12
第十四章设备的后期管理........................................................................13
第十五章特种设备管理...........................................................................13
第十六章设备技术改造管理.....................................................................14
第十七章设备的档案管理........................................................................15
第一章设备管理的基本规定
第一条设备的科学运行是完成生产任务的可靠保证,搞好润滑,减少动力消耗,搞好科学运行管理,则是设备管理的重要手段。
因此,设备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使设备寿命达到最佳周期,取得运行管理阶段中最高经济价值。
第二条为了确保安全运行,必须遵循设备规律精心操作,精心维护的方针。
第二章设备管理的基本单位
第三条对联合、连锁生产线上的设备,为管理的方便,便于统计,要把设备台数划分清楚,并以台作为管理单元。
第四条设备划台(最小管理与统计单元)的一般原则:
(一)一般具有原动机、传动装置和工作机构三部分(简称“三要素”)。
并能完成既定的产品生产工序任务,即可划为一台设备。
(二)对于大型设备,有主体与辅助联合工作;如铸轧机,由机体、循环水站等组在一起才能完成轧制任务。
对这样的设备,为管理方便,可以按各部分功能,参照上述划台原则,划成若干单位(台)管理。
(三)未列入具体设备的各种动力设施,不划为设备台数统计,而按种类、规格、长度统计。
(四)供电设备:
1、低压柜、高压柜(包括真空开关等),一面柜划为一台。
2、供电电源变压器,发电机组等分别划为一台。
3、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空气断路器等,不分大小,若与低压柜、高压柜、变压器等设备在同一系统,且距离较近(一般在十米以内),则应划入相应设备中,若在户外或距离较远(十米以外)容量在600A以上,应单独划台。
其它情况仅作为电气部件,按种类规格统计。
(五)电控设备:
1、零散安装的配电盘,仅服务于一台机械设备的原则划为该台设备中统计。
若为两台以上的机械设备服务,则此配电盘可单独划为一台。
2、控制系统中的变压器,电阻器等,划入所在盘、柜中,而不单独划台。
3、其它电气设备,如数量较多,又集中于一室(电容室)内,可单独按一室划为一台。
(六)电动机不单独划台(已划入机械设备中),电器传导设备,如母线、滑线、电缆、导线等以规格长度统计,不单独划台。
第五条设备台数划分清楚以后,应逐台填写设备卡片及设备目录,一式二份。
报公司一份存档,自存一份。
如有设备的变更,及时更改设备卡和设备记录,保证其准确性。
第三章设备分级、分类管理
第六条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按照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原则,对设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七条设备分级分类的标准
(一)重要设备(A类设备)
1、形成公司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和动力供应的主体设备。
2、公司内部的精密、大型、稀少的关键设备。
(二)主要设备(B类设备)
1、形成公司一般产品生产能力的主体设备,及连续生产线上的辅助设备。
2、设备停机能造成主生产线上设备停机或有严重后果的辅助设备。
(三)一般设备(C类设备)
未列入重要、主要设备的其它生产设备。
第八条管理职责及分工
(一)重要设备是公司重点管理的对象,要建立设备档案。
重要设备的改造和检修方案必须经过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主要设备是各部门管理的对象,要建立设备档案。
设备部负责对主要设备检查,督促各部门管理。
主要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经过设备部批准后执行。
(三)一般设备由各部门自行管理,建立设备档案。
设备部负责归口管理与检查。
一般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经过设备部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九条设备的开箱验收
(一)新设备采购到公司后,由设备部会同使用部门及相关人员及时组织开箱点货验收。
(二)开箱验收主要检查实物、技术资料、随机附件、专用工具等是否与装箱单相符,设备外观有否残损、锈蚀、变形,发现有坏箱、缺损或质量问题、技术资料不齐全则在索赔期内由设备部协调供应部门办理。
(三)设备随机技术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开箱并负责核对验收,登记造册,然后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条设备的安装调试
(一)设备部按照工艺平面布置图及有关安装技术要求,将外购或自制设备安排购进部门进行安装,若购进部门确实无力量安装,由供应商或设备部安排人员解决。
(二)设备安装部门负责安装工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具体负责设备搬运、到位及水电气等工作(水、电、气管路由设备部负责协调)。
(三)新设备安装,一般需做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精度试验三种,并对整个设备试验运转做出评定结论,办理移交生产的手续,并注明参加试运转的人员和日期。
(四)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由设备部组织安装使用、检验等部门共同进行验收。
1、设备外观检查和安装正确性检查;
2、设备空运转、负荷运转及操纵、传动系统的状况;
3、按出厂检验的精度和项目检验精度;
4、电气控制系统的状况;
5、液压系统的状况;
6、安全防护装置和环保性能;
7、按照装箱单清点附件、工具等。
8、其它应该检查验收的项目。
(五)验收合格后,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移交手续,填写《设施安装验收移交单》,参加验收人共同签字后,正式移交给使用部门,并及时填写《设备台帐》《设备登记卡》,做好资料存档。
(六)新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一切问题,由采购部门负责与制造厂联系解决。
(七)新设备进公司,设备部应该根据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制订好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认真学习,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八)调拨进公司的设备,由设备部负责组织安装,并组织使用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移交生产,如不能满足加工工艺要求时,由设备部负责组织修复后,再移交生产。
第五章设备技术与维护状况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的技术状况,是指对设备考核时的性能的好坏和结构的完整情况。
设备的维护状况,是指对设备使用和保养的水平。
它们的考核指标是设备完好率和设备维护率,设备可开动率。
并纳入车间设备工作计划中,按月考核。
设备完好率=在用完好设备总台数/在用生产设备总台数×100%
日历时间-(月检修时间+月故停时间)
设备可开动率=—————————————————————×100%
日历时间
设备维护率=在用设备达到甲级维护台数/在用设备总台数×100%
第十二条设备完好标准与维护标准通则:
1、完好设备标准:
(1)基础稳固:
无腐蚀、倾斜、裂纹。
(2)结构完整:
零部件齐全,磨损,腐蚀,裂纹,变形在允许范围以内。
(3)润滑良好,无明显的渗漏油现象,其它水、风、气、汽等,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4)仪器仪表,安全防护装置和照明齐全,灵敏可靠。
(5)运转正常,各部性能良好,出力达到铭牌规定或核定能力。
2、维护标准:
(1)设备本体及周围清洁、整齐、无积灰、无油垢、无矿物、杂物堆积。
(2)润滑装置保持齐全完好,油质清洁,按润滑图表“五定”要求进行润滑。
(3)各部零件,附件保持完整无缺,调整,紧固良好。
(4)无明显漏料、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5)不超限使用设备,当季内并没有发生由于操作维护不当引起的设备事故。
(6)设备运行、润滑、缺陷等原始记录齐全正确。
第十三条设备技术与维护状况的考核与评定:
(一)设备部把设备完好指标及维护指标纳入岗位责任制中,逐级分解落实。
(二)设备技术状况与维护水平的评定,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三)坚持设备检查制度:
1、班组按日进行检查。
2、设备部按周组织检查。
设备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缺陷,依据程度不同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3、设备部要认真做好设备指标(技术与维护)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第六章设备使用与维护工作管理
第十四条凡安装在用的设备,含流程中的设备,都必须做到台台设备有使用和维护规程,完全相同的设备,可以使用同一规程。
第十五条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定、修改与贯彻的具体规定,执行设备部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凡是新投产的设备必须在投产前一个月制定出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并组织操作者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十七条所有使用人员(操作者)必须认真学习和熟悉掌握本岗位设备与维护规程,并要懂得维护保养技术。
经过培训达到“应知”“应会”要求,并做到“四不”:
(一)不超负荷使用。
(二)不违章作业。
(三)不任意取消或加大安全保护装置。
(四)不乱拆、乱卸、乱割、乱焊和任意改动设备结构。
第十八条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责任:
凡是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
集体使用的大、精、稀、关键设备或机组,班组长总负责。
第十九条加强对设备的电器及线路的防漏电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随着设备自动控制水平的提高,对仪器、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维护与校验工作,越来越重要。
为了进一步取得设备最大的可开动率,减少设备故障停机时间,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负责仪器、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维护单位和部门,要把维护与校验工作落实。
第二十一条对备用设备必须贯彻执行定期检查,倒换使用制度。
各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七章设备运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设备运行管理,是指通过一定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工作者都能牢牢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是机电设备专业领导及专业人员掌握设备运行动态的重要环节。
通过巡检工及有关人员及时报告设备运行中使用维护信息,领导及专业人员进行决策和采取措施。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完整的、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
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及路线,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点位,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或称间隔周期)。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一)生产操作岗位人员要对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负责所有巡检点的检查。
(二)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本区域设备的巡检任务。
(四)设备部负责巡检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落实,检查、评比和考核。
(五)设备部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本单位的设备巡检制度,按周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和意见。
(六)设备部负责制定落实设备巡检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研究贯彻设备巡检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解决。
第二十五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一)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对设备巡检时,发现隐患或缺陷,要立即通知当班班长,由当班负责人组织处理,把情况及原因记于检查记录中,并及时报告设备部。
(二)检修人员除完成巡检点外,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并列入当日重点问题(当日重点运行动态)向设备部反馈。
(三)设备部巡检人员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帐之外,还应及时向公司传递,并同时作为安排设备检修计划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一)设备巡检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和隐患,要纳入相应的计划处理中。
(二)岗位工人、维修工人、巡检工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立刻组织处理。
本班无能力处理的,设备部协调处理。
(三)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公司组织研究,确定处理方案。
(四)各级专业人员由动态资料和信息中,分析出设备的薄弱环节,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控制、处理的时限、方案。
第八章设备润滑管理
第二十七条润滑管理:
(一)凡在用设备,都必须根据维护保养制度、设备维护规程、设备技术要求和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润滑制度,填写《润滑周期表》和《润滑记录》。
按照润滑“五定”要求,对集中润滑系统还应有系统示意图。
(二)设备润滑“五定”一经确定,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私自变更。
由于设备负荷变化或油品更新必须变更油品时,一般设备需经设备负责人同意,并在润滑卡片上签字后方可使用。
对于公司改造、扩建后的重要设备或引进设备的油品,由设计部门提出意见,设备部审定。
(三)要做好油品净化工作。
人工注油的部位,必须使用专用的注油器具。
要坚持润滑油品的“三过滤”,即进入油箱、油具、加油点的油都要进行过滤。
集中润滑的设备,特别是大容量电机、高速油膜轴承、精密设备的润滑系统必须增添过滤净化装置,严格执行过滤程序和要求。
(四)设备润滑部位必须定期检查,零部件要保持完好、清洁、畅通。
对过滤器、油杯、油盒等元件要建立定期清洗净化制度。
油压表、阀、温度及油位显示装置必须保持有效。
各种压力表,阀已经调好的不得随意调节。
(五)各种设备的润滑系统或润滑装置不得任意废弃或拆除。
一般设备润滑系统作技术改进,须经设备部批准。
第九章设备故障管理
第二十八条加强设备动态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除认真执行“事故管理”有关规定外,还要加强对设备故障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设备故障定义:
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但不足一般设备事故条件者或运行设备虽未发生损坏,但设备动作不正常,需停产检查,诊断调整,而迫使设备停止运行时称为“设备故障”。
故障停机率=总故障停机台时/日历作业台时×100%
第三十条设备部负责设备故障、动态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一)设备管理人员除具有一定的设备专业知识外,还应设备分布、使用操作及维护情况清楚。
(二)设备发生故障停机要弄清故障原因、损坏部位、处理过程停机时间,如实上报。
第十章设备事故管理
第三十一条设备事故:
设备或零部件失去原有精度或技术性能降低,不能正常运行,造成停产或经济损失者为设备事故。
第三十二条发生设备事故,设备部负责人及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三十三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经过、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设备部负责人。
第三十四条设备部设备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
第三十五条对重大事故由设备负责人,按处理程序上报公司。
第三十六条事故处理完毕,设备部设备负责人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三十七条人为事故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处罚。
第三十八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设备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要依法制裁。
第十一章设备隐患管理
第三十九条设备隐患是设备事故、故障的发生根源,为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发生”的方针,采用有效手段和方法,及时了解,治理设备隐患,避免设备事故及故障的发生。
第四十条设备隐患的定义:
凡正式投产的设备,由于老化,失修或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可引发设备事故、故障以及人员伤亡的缺陷称为设备隐患。
第四十一条设备隐患的管理,各车间经检查确定的隐患应逐项进行治理,对A类设备的重大隐患要上报公司,直到隐患消除为止。
第四十二条设备隐患应按照轻重缓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当季、当年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应在当季、当年内治理完毕。
对条件不具备暂不能治理的设备隐患要制定特护措施。
随时掌握隐患的发展状况,必要时设备部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直到停止使用。
第十二章设备缺陷和“带病运行”设备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设备缺陷和"带病运行"设备定义:
(一)因设计不周,制造、操作、维护、修理不正确等原因造成的设备零部件的不正常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称为设备缺陷。
(二)在用设备在运行中由于某种原因(使用、维护、检修、备件等)使设备产生较严重的缺陷,不能立即排除而又不致很快产生事故,需要继续使用的设备,称为“带病运行”设备。
第四十四条发现设备缺陷,要及时处理不能拖延,以免造成设备事故。
对没有条件处理的“带病运行”设备,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缺陷继续扩大造成设备事故。
第四十五条设备缺陷管理
(一)设备发生缺陷,车间要立即组织人员排除,并由岗位人员及修理人员做好记录。
(二)对不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岗位人员要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并向设备部汇报。
(三)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时,都必须有相应的措施。
对非重要设备组织提出控制措施,经设备部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对重要设备需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第四十六条“带病运行”设备管理
(一)对“带病运行”设备,必须制订可靠的特护措施,层层落实到岗位执行。
(二)对"带病运行"的重要设备,由公司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
设备部及时上报缺陷发展情况。
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缺陷发展动向,及时研究控制措施及处理方案。
第十三章设备计划检修管理
第四十七条设备的计划检修
(一)设备计划检修包括项修(小修)、中修、大修。
(二)由设备部专业管理人员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填写《设备状况报告》,做出设备的中修、和年度大修理计划。
(三)设备部制定年度大修、中修计划,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四)设备部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检修的内容及时间进行实施。
(五)小修、中修计划的变更由设备部批准,大修计划的变更由设备部上报公司批准。
(六)计划检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必须规范填写《设备检修记录》,设备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检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七)中修及大修的《设备检修记录》和《设备检修验收表》存入设备档案。
第十四章设备的后期管理
第四十八条设备的调拨和移装
(一)调入、调出设备应按分级管理的要求进行审批,调出和调入双方凭《设备/设施调拨单》办理交接。
(二)调出设备应随带有辅机专用备件、附件及技术文件、档案资料、并按价付款。
(三)设备的移装应由设备部组统一办理手续。
第四十九条设备报废
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经济上不宜修复、改装,对安全生产有影响,对环境严重污染或属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可以填写《设施报废申请单》,办理报废。
第十五章特种设备管理
第五十条特种设备包括锅炉,空压机,发电机组,输变电设备,起吊设备,空调制冷设备,压力容器等。
第五十一条特种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保证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
第五十二条一般特种设备,管道和线路,变配电设施的安装,改装需经设备部审定,对于起重设备,压力容器,锅炉,等设备的安装,改装,修理和更新报废,须按有关部门规定管理。
相关资料由设备部归档,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特种设备鉴定周期一览表》,及时送检。
第十六章设备技术改造管理
第五十三条生产设备技术改造的意义
设备技术改造是指应用新的技术成就和先进经验,改变设备的原有结构,给旧设备装上新部件、新装置、新附件,提高其技术水平,达到改善设备的技术性能,提高设备工作效能,减少设备故障,减轻工作强度、改善工作条件,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五十四条设备技术改造要改善设备性能,一般不应是原型设备的除旧换新,经改造的设备技术水平,应有明显提高。
第五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设备的技术改造:
(一)经过技术鉴定,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更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
(五)其他应当淘汰的、不适用的设备。
第五十六条依据公司发展的要求,设备技术改造的基本方向是:
(一)采用新的科学技术成就以提高设备的精度、性能、效率和性能耐久性,并明显减轻劳动条件。
(二)提高设备的自动化程度。
(三)采用新结构、新材料以改进设备的可靠性和维修性。
(四)改变设备的基本工艺用途,扩大设备的工艺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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