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坡支护安全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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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支护安全监理细则
国贸置业边坡支护工程
安
全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贵州骅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贸监理部
二0一0年十月一日
一、编制依据……………………………………………….1
二、工程项目概况……………………………………….....1
三、安全监理要点………………………………………….1
四、专项工程危险源及监理控制点……………………….6
五、专项工程采用的监理工程方法及措施……………….8
六、安全监理工作目标…………………………………….15
七、项目监理结构的组织形式…………………………….15
八、项目监理结构人员岗位职责………………………….15
九、安全监理控制的工作流程……………………….........18
十、安全监理控制的措施………………………………….22
十一、安全监理使用的相关表格………………………….22
十二、安全监理的工作制度………………………………..22
十三、安全监理的监理设施……………………………….23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消防等的法律法规。
2、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设计文件及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4、其他建设工程合同。
5、监理大纲、安全监理规划。
6、承包单位报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
7、现行的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二、工程项目概况
国贸置业工程位于贵阳市公园南路与河西路交叉路口,拟建场地呈梯形,北侧为宽8米的道路,紧邻此道路为30层都市名园,南面为太平洋大厦裙楼部分,南西侧紧邻为已有建筑物,西侧为公园南路。
该工程占地面积4623㎡,框剪结构,退台式设计,楼层分别为4F、9F、14F、19F和25F,设计±0.00标高为1059.40米,地下室底板标高为1045.00米,总建筑面积43522.2㎡。
三、安全监理要点
3.1边坡支护施工前,监理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生产技术方案,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组对边坡支护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论证。
3.2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等文件交监理单位审查、备案。
3.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除爆破工程、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外,还包括地下管网的保护等,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实施。
对特别危险部位的分项工程,如爆破工程、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地段的专项方案,按国务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
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制定针对突发事件的安全应急预案,做应急防范措施完备。
3.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和边坡变形观测。
3.4.1督促做好坑边、坑内排水沟道、集水井,配备抽水、排水设备,保证每道开挖层面排水畅通,基坑内不得集水。
3.4.2控制坡顶机械及材料堆载,基坑临边放置牢固的不低于1.2米防护栏杆,坡顶至坡脚搭设牢固,施工走道且冬雨季应有防滑措施。
3.4.3基坑边坡沉降、位移监测:
3.4.3.1按设计要求,边坡重点部位和区段的位移变形观测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但施工单位也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施工观测和记录。
3.4.3.2基坑开挖前,施工方应对周边的建筑物、道路进行拍照或录像记录。
3.4.3.3基坑周边要设置监测点,对东侧、南侧的建筑物应设观测点。
3.4.3.4对沉降的监测,应在建筑物附近选定两个基准水准点,侧出各监测点的原始标高,以后据此测定各监测点的沉降情况。
3.4.3.5加强观测工作:
施工单位应派专业人员负责观测具体实施,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检测工作的监督,坚持每天巡视基坑四周外有无异常情况,作好巡查记录;对各监测点制定定期测定沉降,位移检测计划,对重点监测点要做到每天不少于两次观测或测定,尤其每次施工爆破后必须实施测定,发现异常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研究处理。
3.4.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4.4.1施工前应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面的危石,施工机具应布置在安全地带。
3.4.4.2每一开挖层高度要严格控制在设计规定的范围内,各项锚喷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工作面。
3.4.4.3对Ⅳ、Ⅴ类围岩和土层面锚喷应先喷后锚,其喷射砼厚度应不小于50㎜,喷射作业时,应有专业人员观察围岩、土层变化情况。
3.4.3.4施工中应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和设备的电器部件,确保用电安全;对所有施工设备使用前均应进行开机前安全检查;施工中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对设备断电停机加锁。
机械设备恢复施工前应通知相关电气管理人员。
3.4.4.5各种施工作业平台搭设应牢固可靠,并按规定设置安全护栏。
3.4.4.6锚杆注浆作业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施工范围。
3.4.4.7预应力锚索张拉时,孔口前方边墙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其他作业。
封孔水泥砂浆未达到设计强度70%时,不得在锚杆(索)端部悬挂重物或碰撞外锚具。
3.4.4.8本工程位于城区中心,做好防尘工作尤为重要。
施工中应尽力减少和消除粉尘污染,对易产生粉尘的施工工序应制定切实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确保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不受施工粉尘的干扰和污染。
3.5其他:
3.5.1督促施工单位按文明施工现场要求实施现场管理,如现场施工平面的管理、材料的堆放、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施工道路的通畅、施工防火、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均应达到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3.5.2现场施工爆破作业:
必须严格施暴手续,首先要有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爆破许可证,爆破工要持证上岗,爆破器材的保管、领用药建立严格的制度。
每次施暴要严格控制用药量,同时必须要有防飞溅的措施,并要有安全警戒。
3.5.3按贵阳市“三创一办”工作要求,完善场区大门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场运渣,车辆进行有效管理,不发生运渣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撒、滴漏和带泥上路等现象的发生。
3.5.4基坑开挖及边坡支护施工应在摸清周边的地下管线情况后进行,必要时应先探明管线所在位置并做相应标志,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危及管线安全,在与其有冲突之处,应即时通知设计单位,对锚索、锚杆位置或角度进行调整。
四、专项工程危险源及监理控制点
4.1抗滑桩基工程
危险源:
安全设施
监理监控点:
(1)临边及暂停施工的孔桩孔口覆盖防护措施
(2)临电(3)绞架刚度及吊绳磨损更换(4)孔深超过10米的送风措施(5)护壁拌合、振捣、成型质量(6)孔内低压照明设施(7)孔口外堆土渣距离及高度(8)排水措施
4.2基坑专项工程
危险源:
土石开挖、岩土爆破
监理控制点:
(1)土方开挖顺序及原则
(2)坡顶临边防护及上下通道(3)土方开挖过程中的碰撞和超挖(4)排水和降水(5)周边地下管网、管线的保护(6)坡顶堆载(7)挖掘及装载机(8)爆破方式,飞石控制机起爆前检查(9)爆破器材的存放和管理。
4.3施工监测
危险源:
(1)监测点的放置
(2)变形量(3)应急预案
监理监控点:
(1)水准点及监控点布置是否符合方案规定
(2)观测频率是否符合方案规定(3)边坡沉降和位移变形量超过临界值是否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
4.4模板及其支撑工程
危险源:
(1)立杆地基承载力
(2)支撑材质(3)支撑搭设(4)支撑使用(5)支撑拆除
监理监控点:
(1)地基承受的支撑荷载
(2)钢管严禁打孔(3)扣件有裂缝、变形、螺栓滑丝等质量问题(4)立杆底部垫块(5)立杆间距,两杆接长、剪力撑、水平支撑、横向支撑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6)独立设置(严禁与脚手架混搭)(7)施工荷载(8)拆模令(9)拆除时的安全措施(10)拆除顺序
4.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危险源:
(1)用电设施的接零和接地
(2)线路配线和架设(3)配电开关、路线维修(4)开关箱(5)熔断丝(6)特殊潮湿等场所用电
监理监控点:
(1)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垂直距离
(2)开挖沟槽对与埋地电缆的安全距离(3)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接零和电气设备的金度外壳接零(4)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的接零或接地(5)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系统的安全措施(6)电力系统的相线和接零(7)用电设备的漏电保护(8)架空线材料和室内配线材料(9)架空线架设和电缆架设(10)负荷保护(11)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电源线长度及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的接长(12)悬挂停电标志(13)停、送电专人负责(14)停、送电顺序(15)一机、一闸、一漏、一箱(16)电源线连接(17)熔断丝材料(18)36V、24V、12V电压使用范围
4.6高处作业工程
危险源:
(1)临边洞口及电梯井道
(2)悬空作业(3)卸料平台(4)安全通道
监理监控点:
(1)临边
(2)悬空作业牢靠的立足处及临时安全措施(3)操作架平台独立设置及搭设、施工荷载。
4.7电气焊作业
危险源:
(1)焊机
(2)气瓶(3)电气焊
监理监控点:
(1)焊机放置
(2)电源线(3)安全防护装置(4)氧气瓶(5)气瓶的使用管理(6)操作人员个人防护(7)动火证(8)防火安全措施
五、专项工程采用的监理方法和措施
5.1土石方开挖阶段的安全监理
(1)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深基坑开挖、之护体施工、爆破工程、施工观测、临时用电等施工方案、审查方案的符合性、全面性、针对性,并督促按方案规定和批复意见执行。
其中开挖、支护及爆破方案须按国务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组织专家组论证。
(2)审核《承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相关资料。
(3)检查挖掘机等司机和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4)核查《挖土机械合格证明书》。
(5)巡查检查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其他人员是否进入挖土机作业区域。
(6)巡视检查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是否同设计工艺和施工方案一致,是否遵循,分层开挖分段支护,严禁超挖的原则。
(7)巡视检查挖掘机、装载车辆是否距基坑边2米以外安全距离操作和行驶。
(8)巡视检查开挖好的基坑是否及时进行栏杆围护,栏杆是否牢固可靠。
(9)巡视检查深基坑周边围护是否随意拆除,上下通道是否牢固,是否设防滑措施。
(10)巡视检查深基坑周边堆载是否符合施工方案,是否设置专职安全员并随时进行检查。
(11)巡视坡顶、坡脚排水措施是否符合施工方案。
(12)开挖修整后的坡面是否即时采用砼进行封闭。
(13)施工用电、深基坑及孔桩抽水施工用电要求施工单位派专人统一管理,严禁电缆线乱拉乱搭,并按规范要求设置“一机一闸一漏”。
(巡视检查)
(14)核查特种人员上岗证进行石方爆破必须持证上岗,爆破方式是否符合专项方案规定,必须严格控制用药量及加强覆盖。
(15)起爆前防飞石飞溅措施是否符合专项方案要求,检查结论是否明确。
(16)开挖的土石方必须堆放于基坑边1米外,且应及时清运(巡查)。
(17)锚索、锚杆布孔是否按设计要求避开周围地下管网、管线。
5.2高空作业安全监理:
(1)、施工前,监理检查安全技术教育和交底情况,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2)检查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钻机、张拉设备的仪表、电气设备等设备,必须在施工前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核查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巡视施工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督促施工方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勤令停止作业。
(5)、巡视雨天和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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