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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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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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
一、划定矿区范围审批
依据:
《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程序:
1、纳入年度出让计划;2、申请;3、选址;4、公示;5、审批;6、批复。
要件: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原件一份;2、矿山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划定矿区范围调查意见书原件一份(属市局审批的提交);3、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原件一份;4、经批准的地质勘查报告或经评审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及批准书(备案意见书)原件一份;5、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及审查意见原件一份;6、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7、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一份(新建矿山、增划资源矿山提交);8、其他资料。
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下达《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二、采矿权新立
依据:
《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程序:
1、纳入年度出让计划;2、招拍挂出让;3、竞得;4、公示;5、完成相关资料编制;6、申请;7、审批;8、签订出让合同;9、缴纳相关规费;10、发证。
要件:
1、采矿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2、矿山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采矿登记调查意见书原件一份(属市局审批的提交);3、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原件一份;4、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工商)5、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复印件一份(划定矿区范围与采矿登记一并申请的可不提供);6、占用储量核实报告及审查意见书、占用储量登记表原件一份;7、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原件一份;8、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准书原件一份;(环保)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审查意见原件一份;10、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原件一份(非煤矿山提交);(安监)11、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准文件原件一份(涉及水土流失的提交);12、经审查备案的土地复垦方案原件一份;13、其他文件资料。
时限:
4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1、《准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2、颁发《采矿许可证》。
三、采矿权延续
依据:
《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批;4、缴纳规费;5、发证。
要件:
1、延续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2、矿山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续登记调查意见书原件一份(属市局审批的提交);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近三年内经评审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意见(除大中型矿山以外的其余矿山可提交当年或上一年度经审查合格的矿山储量年报)原件一份;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审查意见原件一份(原办证时已提交过方案的可只提供审查意见复印件一份);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安全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正在办理“三同时”手续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非煤矿山提交);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煤炭矿山提交);7、采矿权出让合同(已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提交)和已缴纳价款、使用费、补偿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8、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书复印件一份;9、经年检合格的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10、其他相关资料。
时限:
4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颁发《采矿许可证》。
四、采矿权变更
依据:
《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程序:
1、纳入年度出让计划;2、申请;3、审批;4、发证。
要件:
1、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2、矿山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调查意见书原件一份(属市局审批的提交);3、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工商预先核准名称变更通知书(变更矿山名称的提交);5、已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6、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原件一份(变更矿区范围的提交);7、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原件一份(变更矿区范围、开采主矿种的提交);8、储量核实报告及审查意见书、占用储量登记表原件一份(变更矿区范围、开采主矿种、生产规模的提交);9、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原件一份(变更矿区范围、开采主矿种、生产规模的提交);1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准书原件一份(变更矿区范围、开采主矿种、生产规模的提交);11、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备案意见原件一份(非煤矿山变更矿区范围的提交);1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审查意见原件一份(变更矿区范围、开采主矿种、生产规模的提交);13、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改造立项批复原件一份(煤炭矿山变更生产规模的提交);14、符合所在地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证明文件原件一份(变更属于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生产规模的提交);15、批准采矿权转让通知书原件一份(转让变更的提交);16、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依照法院判决变更的提交);17、其他文件资料。
时限:
4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1、《准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2、颁发《采矿许可证》。
五、采矿权转让
依据:
《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程序:
1、申请;2、受理;3、市局交易中心交易;4、交易公示;5、成交结果公示;6、审批;7、发证。
要件:
1、采矿权转让申请书原件4份;2、所在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调查意见书原件1份(属市局审批的提交);3、采矿权转让合同(出售、合资、合作转让的提交)原件1份;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因合资、合作设立新企业的不提供)原件1份;5、投产以来各年的销售纳税单复印件1份、资源税完税证明原件1份、缴纳采矿权使用费、价款收据复印件1份;6、采矿权价款采矿权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确认书、采矿权价款处置方式证明材料(国家出资勘查形成采矿权的提交)原件1份;7、受让人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技人人员证明原件1份;8、主管部门同意转让批复原件1份(国有企业转让提交);9、前次转让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再次转让的提交);10、采矿权出让合同及采矿权价款缴纳发票复印件1份;11、储量核查报告及审查意见书原件1份;1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煤矿)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条件认可证复印件1份;1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认定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复印件1份;14、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1、《转让批复》;2、颁发《采矿许可证》。
六、采矿权抵押备案
依据:
《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批;4、备案。
要件:
1、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共同出具采矿权抵押备案申请书原件一份;2、采矿权抵押备案调查意见书原件一份;3、主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原件一份;4、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双方采矿权价值的确认书原件一份;5、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煤炭矿山还需提交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复印件一份;7、采矿权出让合同及缴纳价款发票复印件一份;8、其他资料。
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采矿权抵押申请备案表》。
七、采矿权注销
依据:
《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批;4、注销。
要件:
1、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2、矿区范围图;3、闭坑地质报告及批准文件;4、有关地质资料汇交证明;5、关闭矿山报告(包括矿山开采现状,地质储量情况,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相关费用缴纳情况等);6、关于关闭矿山报告中提及的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及相关费用缴纳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7、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8、法定采矿权人的义务履行情况证明材料;9、县(区)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
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采矿许可证注销通知》。
附件: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审批书;
2、采矿权转让申请书原件;
3、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
4、延续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
5、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
6、采矿权申请登记表。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审批书
申请单位(人):
(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章)
填表人:
(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书由申请单位(人)填写一式四份,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按所跨区域数增加相应份数。
2、申请单位(人):
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或经工商部门核定的企业名称)或个人申请人姓名。
3、矿产名称:
填写开采矿产资源所开办矿山的名称。
4、经济类型:
按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股份制、××合资、××合作、××独资等填写。
5、矿山地址:
填写申请矿区范围涉及的省、市(地、州)、县(市、区)名称。
6、主管部门:
填写行政主管部门全称,无主管部门的填行业或归口管理部门全称。
7、地质报告审批情况:
填写地质报告审批机关名称、审批时间、审批文号、审批结果等。
8、地质资料取得方式:
按有偿取得、国有调用取得、中标取得、申请或受让探矿权取得填写。
9、批准或提交矿产储量:
指地质报告中提交的或经审批的矿体(矿区、井田等)储量。
10、设计利用或保有储量:
新建、在建矿山填设计利用储量,生产矿山填保有储量。
11、开采矿种:
填写开采主矿种及综合开发利用矿种。
12、开采方式:
按地下开采、露天开采地下及露开联合开采、钻井开采等填写。
13、设计或生产规模:
新建、在建矿山填设计规模,生产矿山填生产规模。
14、设计或尚可服务年限:
新建、在建矿山填设计服务年限,生产矿山填尚可服务年限。
15、选矿方法:
按浮选、重选、磁选、电选、风选、浸取选或具体联合选矿方法填。
16、综合利用方案:
扼要填写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具体方案。
17、最终产品方案:
填写本企业的最终产品的具体名称。
18、矿山投资金额:
指采、选部分投资总额。
19、申请矿区范围:
填入申请矿区范围各桩点坐标,桩点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连续编号,X为7位数,Y为8位数。
备注栏注明:
(1)于××地质地形图中以××号至××号桩点圈定;
(2)开采标高:
+(-)××米至+××米。
(3)矿区面积:
××Km2。
20、附件:
填入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所要求提供的有关附件资料名称。
申请单位(人)
电话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报告文号、名称
或原采矿许可证号
矿山名称
经济类型
矿山地址
主管部门
地质报告名称
地质报告提
交单位、时间
地质报告
审批情况
地质资料
取得方式
批准或提交矿产储量
A+B+C= D=
申请或占有累计探明储量
A+B+C= D=
设计利用或保有储量
A+B+C= D=
矿石地质品位
(级、煤质牌号)
开采矿种
开采矿体及编号
开采方式
设计或生产规模
设计或尚可
服务年限
选矿方法
综合利用方案
最终产品方案
矿山投资金额
注册资金
资金来源
申请矿区范围(填入国家直角坐标)
桩点号
X
Y
桩点号
X
Y
备
注
附件
采矿登记
管理机关
审批意见
开采矿种
矿山地址
矿区范围
见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矿区范围
地质储量
可采储量
拟建规模
预计服务年限
综合回收、利用要求
矿区范围预留期
年自年月至年月
请依据批复的矿区范围,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矿山建设项目的立项、企业设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论证等有关工作,每半年向登记机关报告一次项目进展情况,并于年月底前持采矿登记资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逾期未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未领取采矿许可证,该矿区范围不予保留。
(采矿登记专用章)
年月日
批准矿区范围(填入国家直角坐标)
桩点号
X
Y
桩点号
X
Y
备
注
(采矿登记专用章)
年月日
审批通知书文号:
()采转[]号
采矿权转让申请书
矿山名称:
转让申请人:
(印章)
受让人:
(印章)
填表时间:
年月日
一、填表说明
1、本申请书一式四份,要求字迹清晰、工整。
不收复印件。
2、“转让申请人”即采矿权人。
转让申请人或受让人为法人的,填法人名称;为自然人的,填自然人名称。
3、“矿山名称”即采矿许可证上登记的矿山名称。
4、“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填写并盖印章。
5、“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经济等。
6、“采矿权获得时间及方式”指转让申请人获得该采矿权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指从国家直接获得、转让获得及有偿、无偿等情况。
7、“采矿权转让原因和方式”中,“转让方式”可填出售、作价出资等。
8、“采矿权评估值”是指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结果。
“评估机构名称”是指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名称。
“评估机构资格证号”指由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管理机关颁发的资格证书上的资格证号码。
如为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以上三项内容可不填写。
9、“采矿权价款缴纳方式”可填一次性缴纳、分期缴纳、作价出资或其他方式。
10、申请人若无上级主管部门,“转让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可不填写。
二、转让申请所必须附具的材料
(一)转让申请人
1、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2、由采矿登记机关出具的对转让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材料。
3、由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机关出具的有关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
4、由资源税征收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源税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
5、由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采矿权属无争议的证明材料。
6、转让申请人和受让人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
7、矿区范围图以及地理位置示意图,后者图幅大小要求为A4(210mm×297mm)。
8、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
9、评估报告和评估机构确认文件。
若为非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采矿权,可不附具。
10、申请转让的采矿权为再次转让的,应附具原转让审批文件复印件。
(二)受让人
1、矿山企业法人证明复印件。
2、能满足该项采矿投入的资信证明。
3、受让人资质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特别注明者外,均为原件。
转
让
申
请
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经济
类型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采矿权获得时间及方式
采矿权转让原因及方式
采矿许可证
证号
发证机关
有效
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矿权
评估值
万元
转让合同中的采矿权转让价格
万元
评估机
构名称
评估机构资格证号
矿山企业采矿生产开始时间
年月日
应缴纳的采
矿权使用费
万元
经有关部门批准减
免的采矿权使用费
万元
实际缴纳的
采矿权使用费
万元
应缴纳的
矿产资源
补偿费
万元
经有关部门批准
减免的矿产资源
补偿费
万元
实际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
万元
应缴纳的资源税
万元
经有关部门批准
减免的资源税
万元
实际缴纳
的资源税
万元
应缴纳的采
矿权价款
万元
经有关部门批准减
免的采矿权价款
万元
实际缴纳的
采矿权价款
万元
采矿权属
有无争议
采矿权价款
缴纳方式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地理
位置
受
让
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经济
类型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准备投资规模
万元
预期建
矿时间
预期开采规模
受
让
人
的
资
质
条
件
资金
条件
技术
条件
设备
条件
转让
申请人
上级主管
部门意见
(印章)年月日
审
批
机
关
意
见
(印章)年月日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
采矿权申请人
(盖章)
矿山名称
项目类型
□划定矿区范围□新立采矿登记□变更矿区范围
矿区范围坐标
核查承担单位按照《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和《重庆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测量成果真实可信。
(可另附页)
测量单位意见
测量成果真实可信,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实地测量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矿区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叠核查意见
实地核查责任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采矿权申请人”、“矿山名称”要与申请资料中相应的名称一致,并加盖采矿权申请人公章。
二、“矿区范围坐标”为申请人提交的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的拐点坐标。
三、“测量单位意见”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量单位(部、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登记的采矿权需乙级以上资质)进行现场实测后,填写并加盖公章。
同时,需附上测量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意见应写明:
1、申请人提交的矿区范围坐标是本单位实地测量提供,实测的拐点已经做了现场标记。
2、对探矿权转采矿权项目,其申请范围是否在探矿权范围内。
四、“矿区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叠核查意见”由矿区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经过实地核查后填写并加盖公章,核查意见内容应包括:
经实地核查,申请人提交的坐标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矿业权重叠设置,如有,还应附上重叠矿业权范围坐标(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五、如矿区范围跨两个或多个县级辖区,需由所跨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填写核查意见及加盖公章。
采矿权抵押申请备案表
编号:
抵押权者
电话
抵押者
电话
采矿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
抵押期限
抵押金额
备
案
材
料
初审:
复核:
分管领导意见
备案日期:
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采矿权人:
(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采矿权人:
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个体或个人。
2、地址:
采矿权人单位所在地地址(填至县级)
3、矿山名称:
采矿权人为开采矿产资源所开办矿山的名称。
矿山名称前应冠以采矿权人的全称。
如:
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瞳煤矿的采矿权,采矿权申请人为法人单位:
淮北矿务局;矿山名称为:
淮北矿务局许瞳煤矿。
4、原采矿权有效期限:
填写自X年X月至X年X月
5、变更内容及原因:
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填写申请变更的内容如改变企业名称,改变开采方式,改变矿区范围,改变主采矿种,采矿权流转等,并简要说明变更原因。
6、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
指批准变更项目的机关及审批文号。
7、保有储量:
填写申请变更时矿山保有的各级地质储量数据。
采矿权人
电话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矿山名称
原采矿许
可证号
原采矿权
有效期
变更内容及原因(变更矿区范围填写变更后的坐标、开采深度标高、矿区面积)
批准机关
审批文号
保有储量
法定代表人:
填表人:
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采矿权人:
(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采矿权人:
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个体或个人。
地址:
采矿权人单位所在地地址(填至县级)。
矿山名称:
采矿权人为开采矿产资源所开办矿山的名称。
矿山名称前应冠以采矿权人的全称。
如:
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疃煤矿的采矿权,采矿权申请人为法人单位:
淮北矿务局;矿山名称为:
淮北矿务局许疃煤矿。
原采矿权有效期限:
填写自×年×月至×年×月。
延续理由:
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填写申请延续的理由。
保有储量:
填写申请延续时矿山保有的各级地质储量数据。
采矿权人
电话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矿山名称
原采
矿许可证号
原采矿权
有效期
延续理由
保有
地质储量
法定代表人:
填表人:
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
采矿权人:
(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采矿权人:
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个体或个人。
地址:
采矿权人单位所在地地址(填至县级)。
矿山名称:
采矿权人为开采矿产资源所开办矿山的名称。
矿山名称前应冠以采矿权人的全称。
如:
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疃煤矿的采矿权,采矿权申请人为法人单位:
淮北矿务局;矿山名称为:
淮北矿务局许疃煤矿。
采矿权有效期限:
填写自×年×月至×年×月。
注销原因:
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填写申请注销原因。
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
指批准关闭矿山的机关及审批文号。
保有储量:
填写申请注销时矿山保有的各级地质储量数据。
资源补偿费交纳情况:
填写本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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