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读后感.docx
- 文档编号:28044477
- 上传时间:2023-07-07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7.94KB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docx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荒野的呼唤》读后感.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5篇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这个寒假,我读了很多本书,但让我最爱不释手的还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JohnGriffithLondon)的《荒野的呼唤》。
巴克最初也过着养尊处优、无忧无虑的生活。
他继承了他的父亲——圣伯纳德犬的威严和体重;从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那里继承到了灵敏的反应和机智。
但是,自从曼纽尔将他卖给了狗贩,他的命运就被彻底的改变了。
他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国王”沦落到被别人所奴役的“奴隶狗”;从一个无忧无虑的环境沦落到冰天雪地的北方,但是他依靠着自己超强的适应环境的能力,当上了领头狗,在他的主人桑顿最后还回归到了大自然当上了头狼。
巴克的故事让我不禁联想到了一句名言“只要奋斗最终会取得成功!
”同时,它也让我想到了一个人——童第周。
童第周是我国著名的生物学家,也是国际知名的科学家。
其实他读中学时第一学期末平均成绩才45分。
此后,他就常常与“路灯”相伴:
天蒙蒙亮,他在路灯下读外语;夜熄灯后,他在路灯下复习。
“功夫不负有心人”期末,他的平均成绩达到70多分,几何还得了100分
大学毕业后他去比利时留学。
在国外学习期间,童第周刻苦钻研,勤奋好学。
获博士学位后,他回到了灾难深重的祖国,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
没有电灯,他们就在阴暗的院子里利用太阳光在显微镜下从事切割和分离工作;没有培养胚胎的玻璃器皿,就用粗瓷陶酒杯代替,所用的显微解剖器只是一根自己拉的极细的玻璃丝;实验用的材料蛙卵都是自己从野外采来的。
就在这简陋的“实验室”里,童第周和他的同事们完成了若干篇有关金鱼卵子发育能力和蛙胚纤毛运动机理分析的论文。
经过不懈努力,研究出了在生物进化中占重要地位的文昌鱼卵发育规律,取得了很大成绩。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荒野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
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
也延续了他一贯的创作主旨:
生存。
这部小说的视角十分奇特,是以巴克的视角来写的。
他原本生活在米勒法官家的大宅子里,养尊处优。
但又被园丁曼努埃尔偷拿去换钱了。
巴克先是被转手到一个训狗专家那里,被大棒打明白了: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如果对方手中拿着大棒,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巴克着实是一条聪明的狗。
他后来被佩劳选中,成了一条拉雪橇的狗。
它是条好狗,学的很快。
而荒无人烟的环境也逐渐激发了它的野性,它就这样一直在原始的环境下,学习着原始的技能。
在旅途中,它也并不是一帆风顺。
中途有赫斯基狗来洗劫他们的营地,甚至杀死了巴克的同伴。
它与头狗发生争斗,最终战胜了头狗成为狗群的领袖,它见到了忠犬的死亡。
这一切都给它带来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后来巴克又被转手给了一个亲戚团,其中领头的叫哈尔。
他是个为了淘金不顾一切的人,他每天都在驱使着狗队,却从来不为它们考虑。
对他而言,狗只是工作的机器。
巴克在这种环境下几近崩溃,直到遇见了约翰·桑顿。
桑顿是一个真正爱狗的人,他对任何的狗都十分大度慈爱,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主人,这让巴克十分的爱他,桑顿是唯一能拴住巴克的人。
而桑顿终究还是被伊哈特人杀死了。
巴克就此彻底脱离了人类,回归了荒野。
巴克是一条狗,但在书中,巴克的一些品质表现出它比有些人类还要好。
它正直忠诚,十分勇敢,而有些人,却是利益至上,十分虚伪的。
巴克它有自尊心,在被训狗人的大棒打的时候,它感到了羞愧与耻辱。
它被逐渐激发着自己骨子里与生俱来的野性,会自己捕猎,懂如何生存。
它明白: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为巴克敢于抗争的精神与它忠诚无私的品质致敬。
有时,我们甚至需要向一条狗学习。
因为它在某些方面比我们强得多。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那只牧羊犬巴克的每走一步都会生死攸关。
它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会是掉进冰窟窿,饿死在冰雪地或被其它同类咬死。
随时随地都会孤独的离去,不会得到一丝的怜悯。
因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使环境变的极端的冷酷,周围许多曾在一起拉雪橇的爱斯基摩犬,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不过悲惨的命运,哪怕是最后遇见的善良人桑顿,还是受到印第安人无情的攻击。
脱逃当中几乎与荒野上饥饿的野兽一样艰难的垂死挣扎着。
巴克最后还是回归了原始,桑顿也回到了正常社会,他一边向人们诉说着自己的悲惨纪历,一边流着眼泪,语无伦次,不停的念叨自己的家人,内心产生了,深深的恐惧。
贪婪的看着食物,以往的一切对桑顿来说是恶梦。
对我来说也是,我厌恶什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今天我的拳头硬就能压倒一切,我就是王者,就可以随意掠夺所有。
明天我老了,或来了个拳头比我还硬的人,我就成了奴隶,结果人人都将处于极度危险境地,那将是最为悲哀的。
很多周围的现代人还以这样丛林法则的思维去衡量他人,来保护自己,结果只会造成书中所描述的恶劣环境。
人类应向自由、平等、宽容、文明的方向前行,只有这样,幸福、安全才会来到每个人的身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过一种动物,认真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
虽然人类多将动物当成宠物来养,可也只会把它当成宠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却塑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感情,还有欲望的狗--巴克。
最初巴克就像我们今天的宠物狗一样,过着养尊处优,自由自在的生活。
他既传承了父亲的威严,又传承了母亲的机智敏捷。
要不是可恶的园丁因缺钱将他卖给狗贩。
使它的命运从那一刻起就改变了......
巴克一下子从‘‘国王’’般的身份沦落为一只苦役狗,它在血淋淋的棒子和锋利的牙齿上服从了现实,它在残酷的现实中牢记一个道理:
“强者为王,败者为寇”。
一个个的主人匆匆走进它的生命,有的给予它爱与温暖,有的又将它拉回现实生活中去,各式各样的主人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
在恶劣的环境之下,它的野性慢慢复苏,并渐渐扩大......
人类之间的勾心斗角让我们感到身心疲倦,但是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一只狗的身上,让我深深的感悟到:
“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卡住命运的咽喉,主宰命运走向成功。
而弱者只能被命运所欺压,变为永远的悲剧......”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困难重重,也会在人生的低谷里徘徊。
退缩,解决不了问题;软弱,只会让困难加剧。
唯有勇敢地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站在人生的高峰,拥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当我细细品读着“书韵”时,我不禁读懂了作者的内心,他写的不仅是巴克,更是对人类生活的真实写照。
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
“想要生存下去就要做生命的强者!
”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名叫《荒野的呼唤》。
这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拥有高贵的血统,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
一天,它被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
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它的脑袋,让它明白了“大棒法则”。
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卷毛,卷毛死也没留个全尸,又让它明白了“犬牙法则”。
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它当上了排头狗。
但是,主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替换,也致使它们狗群的任务越来越重,奄奄一息。
这时,它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
它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
为了这份爱,它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
在这里,狼嚎唤起它的记忆。
当最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红尘,毅然回到了荒野。
狗,多么忠实啊!
文章里的巴克和其他狗伙伴们虽然吃得不太饱,但它们却以工作为荣,竭尽全力地工作。
它们绝不会违背主人的命令,非常忠实。
狗,多么聪明啊!
当巴克成为排头狗之后,妥善地管理着雪橇狗群;走在危险的薄冰上,凶恶的斯匹茨掉进了冰窟窿,但它死也要拉狗陪葬,于是几乎把整队的狗都快拽了下去,幸好巴克聪明,使劲让自己不动弹终于得救了。
狗,多么勇敢呀!
在遇到野狗来抢夺食物时,它们奋勇杀敌似的扑咬起来,赶走了那伙“强盗”。
在主人索恩顿失足掉进河里时,在湍急的水流也阻挡不了它救起主人。
想想我平时对狗的态度:
碰到小狗就拿着戏弄;家里的看门狗总是受我的气;宠物狗怎么也逃不了被关在笼子里的命运……….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太惭愧了。
我应该要善待它们,关心它们,呵护它们。
在这个血肉丰满的世界里,我哭了,我笑了,我悬念叠生,我由衷地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在跃过天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片荒野。
它完全暴露在月光下,没有积雪的遮挡,一望无垠。
这倒不是因为它多么广阔,而是因为它的下方是一个陡坡,徒然让人生出那种豪气冲天的错觉,着实让我惋惜了一场。
为什么要惋惜呢?
可能这个回答有些许勉强:
我想它应该是被误解和错过了许久。
它立于人烟稀少的天山怀抱中,披着贫瘠的外衣,日夜忍受着风吹日晒,在不多的几双目光的注视下,在我们转了几个弯后,不甘愿地让我们发现了这个秘密。
这就好似说它是伪装的博大胸襟每每在人路过时遭受这样不清白的冤屈。
仅仅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陡坡,却让它的地位与那贫瘠的戈壁沙漠更低一筹。
在无意识的欺骗了那几双眼睛时,它不得不承受被他们奚落和不念真相的后果。
这并非它意,却也是它所无奈的。
本来么,它没有脚也没有手,无法移动,也无法辩白。
即使是雪天的银装素裹让它暂时得以不必“欺骗”那些路人,因为茫茫大雪掩盖了一切谎言。
但若有人来游玩不慎落下陡坡,哭天抢地地爬上坡后,简直狼狈不堪,又致使这样的惊吓与那“谎言”相去不远了。
我想,这时候,它的心里,想必是黯然不已。
所幸的是,在我最后一次路过那个荒野时,发现那里一片片大大小小的树苗在风中摇曳,嫩嫩的叶片在招手欢笑,为荒野增添了几分春色,再放眼望去,居然还一望无垠。
只是在暮色中,荒野那陡下的坡地,像一条坚固的脊梁在野风中挺立着,寂傲蚀骨,不停地呼唤着它所向往的真正的广阔和宽宏。
像真正的荒野一样,在灵魂中声声呼唤,生生不息,谁不为之动容?
试想,在我们的生命中也有过许多如它般的荒野,不情愿的欺骗,不情愿的放弃,对现实充满无奈和不满,在与时间长久的僵持之中,自成一种如山野呼唤自然的追求。
这种不被现实征服的思想是如此明显地体现在诗人们的身上,让他们歌颂那些不愿被生命遗忘的人们。
同时,让我们好好地坚持梦想,坚持对生活的追求。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
寒假里,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荒野的呼唤》。
它向我展示了在一个充满竞争的世界,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书中主人公小狗巴克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安逸的生活。
直到被园丁拐走,从而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生活一落千丈。
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反抗、挣扎逃脱,但发现自己太弱小,遭遇鞭抽棍打,同类相残,以及生活之难,经历多次失败后它深深地明白只有自己不畏缩困难,不断学习成长,克服各种障碍,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才会获得成功。
几经努力,巴克最终成了狼群首领。
巴克的一生经历,让我想起二年级发生的一件事情。
那时,我刚换了新学校,之前一直没有接触英语,对英语几乎一窍不通。
记得有一次,老师同大家一起玩“UP”OR“DOWN”的游戏,“DOWN”,老师一声令下,我自作聪明的站了起来,却引来了大家的哄堂大笑,各种嘲讽迎面扑来。
顿时,我脸涨得通红,恨不得眼前有条地洞直接钻进去。
从那以后对英语课,我一点兴趣都没有,甚至还有几分讨厌。
但我知道,如果英语不行,怎么能实现我要做全优生梦想呢?
此后,我暗下决心,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把英语给追上来。
每天放学后,我独自留下来学习英语,不会读的主动请教老师。
制定学习计划,每天早上和临睡前都主动看积木英语或听磁带……我十分努力地去学习,经过长时间的积累,我的英语成绩突飞猛进,上课能听懂老师在讲什么,课堂上也活跃了很多,能积极大声地回答问题。
现在也会用口语对话与同学们交流,同学们都投来惊讶的眼光。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这个充满竞争的世界,懒惰与退缩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
在暑假期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叫《荒野的呼唤》这本书。
刚拿到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它,第一眼我在封皮上看到的是两只有着黑白相间的绒毛的大狗,它们都在冰天雪地里生活着,一个坐立的遥望远方,一个则吃力的向前行走……看了封面我就有种迫不及待打开书的感觉,之后我捧起书细细的阅读。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吃不饱的恶劣环境抗战。
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舟共济,共度坎坷。
但是,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宋顿收留,布克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宋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
最后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加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印第安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
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布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中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
看到这儿,我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刷啦啦的往下掉。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有:
它生动描述的介绍了一个人与狗的故事,主人公布克为了生存,在一次次的拼博与战斗中,都坚持下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
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小菜一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
最近我读了一本小说《荒野的呼唤》,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名叫巴克的大狗被卖到阿拉斯加的狗队做“狗工”,然后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
狗工的任务非常艰巨,因为他们要把一些物资从北极运到加拿大,差不多每天要跑40多英里呢!
而每只狗每天的食物却只是根本吃不饱的一磅半鱼干。
狗统统被累垮后,狗队的主人为了赚到更多的钱,把狗全都卖了。
巴克被卖到了三个新手淘金者那里为他们拉雪橇,但是因为这三个人缺乏经验,又自以为是,不听别人的意见,导致最后葬身北极。
而巴克则逃到了一个叫桑顿的大冒险家那里,桑顿非常爱护巴克,让他吃好睡好住好,过得十分舒服。
渐渐地,巴克的身体恢复了。
与此同时,它体内的野性正在被慢慢唤醒,它开始感觉到杀戮的.乐趣,每天都要到森林转一圈,捕食一些小动物。
一天,巴克从森林回到营地,惊奇地发现:
桑顿和他的伙伴们全都被印第安人杀死了。
此时的巴克已经变成了一只凶猛可怕的野兽,他嚎叫着冲向印第安人的部落,和他们展开一场大战。
一周后,巴克几乎杀掉了所有的印第安人,回到了森林。
巴克正准备捉几只小鹿来吃,却被一群狼挡住了去路。
巴克立刻和它们展开大战,结果,只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凭借自己的力量将狼群击溃了。
狼群很佩服这位胜利者,便想让巴克当狼王,巴克接受了这份请求,当上了狼族的王者。
读完这本小说,我觉得那是个不同的世界,因为和平时期人人平等;而在小说里,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谁的牙齿更锋利,谁就是王者!
!
但是,我更向往和平,因为在和平时期,不打仗,不杀戮,大家都过着安逸的生活,多好哇!
!
!
同学们,你们怎么认为呢?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0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本书主要讲了:
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
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
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
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
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
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
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
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
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
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
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
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
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
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
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
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
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
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
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1
《荒野的呼唤》——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
它讲述了被卷入阿拉斯加淘金梦的冒险生涯中的一只叫布克的狗,经历了种种惊心动魄的遭遇,终于野性复苏,变成了一只“狼”。
“野性沉入长眠,希望终难泯灭,挣脱习惯铁链,越进荒原冰雪。
”这是开头的一篇小诗。
布克比狼的个头大很多,也重很多,它曾经当过皇家犬、雪橇犬等。
它在野狼的嗥声中本能地引起了对远古祖先的记忆,逐渐在灵魂深处复活了狼的野性,并且是在野狼的引诱下,一步一步走近了荒原。
狗是我们忠实的伙伴。
布克当雪橇狗时的主人,就一点儿也不懂狗,只知道盲目的使唤它们,惩罚它们。
我想,人类不该这样,使唤和惩罚也应该有个度,不至于让他们拉着很重的物品整天整天的跑,却只能吃一点点鱼干和休息一两天,这样对狗来说很不公平。
看完了这本书,我很感动,也有些愤慨。
虽然书本不算厚,只有116页,但却令我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这真是一本值得、美妙的书啊!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2
前几天,我刚读完了一部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
我几乎是怀着激动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巴克的名字也在我的脑海中久久不能抹去。
书里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一开始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后来,它被狗贩子卖来卖去,开始了一段颠簸流离的生活,最后被卖到了一支雪橇队中。
巴克一直过着艰苦的生活,当它奄奄一息的时候,它被善良的约翰·桑顿收留,但不幸的是约翰·桑顿也遇难了,巴克十分悲痛,只能加入狼群,与此同时,它也恢复了动物的本性——野性。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我们现在虽然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是以后会不会改变呢?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所以我们应该自己去磨练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活的强者,有王者的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人的性格的影响。
现在的社会竞争十分激烈,只有自力更生,坚持不懈,永不言弃,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上立足,命运是靠自己去改变的,巴克就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3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
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
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4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
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
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
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
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为什么?
因为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
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
正应了那句老话:
“士为知己者死。
”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
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
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
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
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
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
“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秦桧做到了么?
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
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现在时代不同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5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的发出醒来的欢呼。
——题记。
巴克是一只贵族交犬,纵使它的父亲有多么的强壮,母亲是多么的机灵,从南方来的巴克始终不被人看好,从南方来的所有狗不是被咬死就是被冻死,更何况贵族马克一下变成了苦役巴克,但巴克,是例外,是传奇,是神话!
是的,巴克不但生活了下去,还成为了出色的领头犬,加入了儿狼群,成为狼群之首。
是什么让巴克有这样的成就呢?
是一层又一层的困境。
困难是我们最好的导师,巴克在矮胖子血淋淋的棍棒下学会放下尊严;在与斯皮茨明争暗斗时学会隐忍;在四千八百多公里的狂奔中学会挣扎;在桑顿惨死的悲伤中学会放下和尊寻本心。
像巴克一样,我们也会在人生低谷中徘徊上一段时间,但这段时间里,决不能被困难给打败,失败将一无所有。
战胜它就是通往成功的必经之路。
或许你会抱怨上天待你的不会,让你的生活索然无味,给了你多少的困难,却并没有给你成功,但是你想一想你有没有越过困难呢?
困难就像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在熊熊大火中燃尽方可重生。
人也一样,渡过了那层层困难,方可成功。
巴克不仅给予了我鼓励,也让我明白了人生哲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荒野的呼唤 荒野 呼唤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