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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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林业局文件
林规发[2010]2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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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中央本级项目支出
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提高预
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项目
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9]403 号)精神,
结合我局中央本级项目具体情况,我局制定了《国家林业局中央
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附件:
国家林业局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局印)
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国家林业局中央本级项目支出
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提高
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财政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局部门预算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
标准(以下简称项目定额标准)管理的全过程,主要包括立项、编
制、发布和实施、复审和修订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定额标准,是指为满足项目支出
预算管理需要,在对部门预算项目进行合理分类的基础上,结合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项目的资产配置量、资产消耗量或业务工
作内容为主要对象确定的预算支出标准。
第四条 项目定额标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
统一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建设规划,优化项目
定额标准体系整体结构,注重项目定额标准之间的相互衔接,发
挥项目定额标准体系的整体功能。
(二)突出重点。
按照项目定额标准管理规律,优先选择与我
局核心职能最相关的,以及我局最急需的业务工作开展项目定额
标准管理。
(三)动态优化。
在保持项目定额标准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结
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水平变化,对项目定额标准实施动态优化。
第二章 项目定额标准的分类和内容
第五条项目定额标准分为财政部标准和部门内部标准。
财
政部标准是指由财政部(或会同中央部门)发布或认可的项目定
额标准;部门内部标准是指由中央部门自行发布的项目定额标准。
第六条财政部标准分为通用定额标准和专用定额标准。
通
用定额标准是指适用于所有或大多数部门的、共性的项目定额标
准,具有普遍适用性;专用定额标准是指适用于特定部门、特定
活动或特定项目的定额标准,具有特定的适用范围。
第七条项目定额标准原则上应涵盖项目的全部支出内容,
主要包括:
项目支出范围、资产配置标准、资产耗费标准、业务工
作内容标准、取费标准等。
项目定额标准可根据业务特点,分类
分级制定。
第三章 项目定额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八条我局项目定额标准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的管理体制,由我局规资司统一领导,我局规资司和各司局、各
直属单位分工负责。
第九条 我局规资司的职责是:
(一)统一审核、制定我局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及
年度计划。
(二)具体管理专用定额标准。
(三)组织、协调、指导我局部门内部标准有关制定、实施、管
理等工作。
(四)负责我局项目定额标准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条 我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的职责是:
(一)具体编制报送相关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及
年度计划。
(二)具体实施相关专用定额标准。
(三)具体负责制定相关部门内部标准。
(四)配合完成项目定额标准制定、实施、管理等方面其他相
关工作。
第四章 项目定额标准的立项
第十一条项目定额标准实行年度立项制度,每年按职责分
工由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编制本单位项目定额标准建设年度计划
(见附 1),于每年 2 月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规资司。
第十二条 申请立项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实际工作的需要。
(二)没有现行项目定额标准,或现行的项目定额标准应予以
修改。
(三)属于项目定额标准体系管理的范围。
第十三条我局自行发布的项目定额标准属部门内部标准。
如需上升为财政部标准,则视同需修订的财政部标准,需逐项填
写《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立项申请表》(见附 2),随同项目定额标准
建设年度计划一并报送。
第十四条 我局根据财政部批准下达的中央本级项目定额标
准建设年度计划有关情况,对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下达中央本级
项目定额标准建设年度计划,明确项目定额标准的名称、主编部
门、完成时间等。
第十五条项目定额标准建设年度计划应严格执行。
确有特
殊原因需要在年中调整立项的,按程序经审批后可调整列入年度
计划。
第五章 项目定额标准的编制
第十六条 项目定额标准编制的依据是:
(一)国家预算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已发布的相关定额标准及其规程规范。
(三)相关行业、部门发展规划。
(四)相关市场公允价格。
(五)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 项目定额标准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公正。
项目定额标准一视同仁,不同部门的同一事
项采用相同的项目定额标准,保持项目定额标准的统一性和公正
性。
(二)简便易行。
项目定额标准要满足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实
际需要,紧密结合部门职能活动,充分利用已有项目定额标准,
突出项目定额标准的可操作性和稳定性。
(三)经济节约。
坚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实际
发展水平和财力可能,注重经济节约。
第十八条项目定额标准编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专家意见法、
类比法、数理统计法、技术测定法等。
主编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
需要,采取一种或多种方法,测定项目定额标准。
(一)专家意见法。
专家意见法也称德尔菲法,指由行业中知
识渊博、经验丰富的专家来估算定额。
一般做法为:
先成立一个专家小组,由每个专家独立估计定额的大小,然
后把这个结果及理由告诉每个专家,再由每个专家参考别人的数
据,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再修正自己的预测。
这样反复几次,直
到大家取得一致意见,得出最后的项目定额标准。
(二)类比法。
类比法也称典型推算定额法,是以已实施的
与本次项目定额十分相关的行业典型定额项目为基准,通过分析
比较,确定出与之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定额标准的方法。
(三)数理统计法。
指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获取各种历史统
计数据,根据现实的生产技术、组织状况、物价水平等条件,运用
一定的数理统计方法来确定各种费用项目的单位定额标准。
(四)技术测定法。
指对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进行分析研
究,设计合理的工艺和操作标准,在一定的条件下以实际的测定
结果作为项目定额标准。
第十九条项目定额标准编制的程序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准
备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试点阶段、审批阶段。
(一)准备阶段。
主要工作包括成立标准工作小组、拟定项目
定额标准编制方案等。
1.主编部门牵头成立标准工作小组,由标准工作小组具体
负责定额标准编制工作。
标准工作小组成员应具备胜任相关工作
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项目定额标准编制方案应主要包括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
则、调研重点、编写大纲、编制进度安排、具体分工等。
编制方案
拟定后,按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二)起草阶段。
项目定额标准编制应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
实践经验、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专家的
意见,形成项目定额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阶段。
项目定额标准征求意见的范围应包括项
目定额标准相关的利益各方。
征求意见结束后,主编部门应将反
馈意见汇总成表进行分析,提出修改处理意见,形成项目定额标
准试点稿,报财政部备案。
(四)试点阶段。
为确保项目定额标准的可操作性,项目定额
标准一般要提前进行试点,试点期一般为 1—2 年。
(五)审批阶段。
试点结束后,主编部门要根据试点情况完善
项目定额标准,形成项目定额标准报批稿,连同项目定额标准编
制说明(见附 3)及其他必要的材料一起报送我局规资司审核后
上报财政部。
财政部标准由财政部审批;我局部门内部标准由我
局自行审批,报财政部备案。
第六章 项目定额标准的发布和实施
第二十条通用定额标准由财政部发布实施,专用定额标准
由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共同发布实施。
第二十一条 我局部门内部标准由我局根据自身加强管理的
需要自行编制并发布,但不得与财政部标准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项目定额标准一般以单独文件形式发布,或根
据情况作为其他预算管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其他预算管理文件
形式发布。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标准发布实施后,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
算申报、审核、安排均以此为依据。
第二十四条我局部门内部标准发布实施后,原则上作为部
门内部管理和预算编制、审核、安排的依据,也可作为财政部预
算审核和经费安排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五条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定额标准,经财政部
认定、发布后,视同财政部标准,可作为预算申报、审核、安排的
依据。
第七章 项目定额标准的复审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项目定额标准实施后,编制部门应根据需要适
时进行复审。
项目定额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二十七条 项目定额标准在复审后按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需修订的项目定额标准被确认继续有效,保持项目定
额标准的原状。
(二)需修订的项目定额标准列入下一年度计划。
(三)已无存在必要的项目定额标准,予以废止。
第二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时,相关的项目定额标准应当废
止:
(一)项目定额标准的适用环境或者条件已不存在。
(二)新的项目定额标准已经发布。
(三)与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违背。
(四)其他应废止的情况。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我局规资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1.xx 年度项目定额标准建设年度计划
2.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立项申请表
3.XX 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编制说明
附 1
XX 年度项目定额标准建设年度计划
编制单位:
一、上年度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二、本年度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建设计划
(一) 项目定额标准申请立项情况
1.财政部标准
明确项目定额标准的名称、适用范围、制定周期、状态等,并以表格形式列出。
2.部门内部标准
明确项目定额标准的名称、适用范围、制定周期、状态等,并以表格形式列出。
(二)其他事项
三、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标准名称
提出单位
制定或修订
编制周期
目的和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附 2
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立项申请表
附 3
XX 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编制说明
一、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二、本标准的编制原则、依据或技术路线
三、本标准的研究、起草过程
四、本标准与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对比
五、本标准的起草和协作单位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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