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文字说明和主要指标统计图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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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文字说明和主要指标统计图表
第一部分、简要文字说明和主要指标统计图表
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国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普查对象为我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
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所有普查对象由普查员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
全国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近700万人,填报普查表近5亿张。
通过普查,掌握了我国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国务院农普办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
一是采用分层两阶段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全国抽选了2万多住户进行再次访问,并与普查登记结果进行比较核实;二是随机从每个省抽选100个普查区的基础数据,对普查表的抄录、填报、识别等方面的差错进行全面检查。
综合抽查结果显示,农业普查应登记户的净漏报率为0.2%,原始数据差错率0.14%。
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一、普查对象基本情况
1、乡镇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共登记调查了40656个乡级行政单位,其中乡15365个,镇19391个,街道3625个,具有乡级行政管理职能的农场2275个。
乡和镇的基础设施与基本社会服务情况是本次农业普查关注的重点之一。
表1全国登记乡镇数量
指标
单位
所有乡级行政单位
合计
个
40656
乡
个
15365
镇
个
19391
街道
个
3625
农场
个
2275
与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时相比,乡减少了11621个,镇增加了3265个。
图1乡镇数量
2、村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共登记调查了656027个村级组织,其中村委会所辖地域624630个,居委会所辖地域19146个,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农场12251个。
所有村委会所辖地域以及12381个有农业户籍人口或集体所有制土地的居委会所辖地域构成本次农业普查汇总分析中的农村范围,并统称为村。
表2全国登记村数量
指标
单位
所有村级行政单位
其中:
农村
合计
个
656027
637011
村委会
个
624630
624630
居委会
个
19146
12381
农场
个
12251
与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时相比,村委会所辖地域减少了114177个,列为农村范围的居委会所辖地域增加了2868个。
图2村数量
3、住户和人口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共登记调查了22592万个住户,其中农村住户22280万户,其他涉农区域农业生产经营户254万户。
全国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经营户共20016万户。
与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时相比,在农村居住一年以上的常住户增加了725万户。
表3全国登记住户数量
指标
单位
合计
农村
其他涉农
区域*
合计登记户数
万户
22591.7
22280.3
311.3
一、集体户
万户
57.3
56.7
0.6
二、家庭户
万户
22534.3
22223.7
310.7
其中:
常住户
万户
22413.8
22107.8
306.0
其中:
农业生产经营户
万户
20015.9
19762.1
253.8
其中:
本村户
万户
21872.7
21588.6
284.2
*包括城镇及部分农场。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共登记了88879万人,其中,2006年年内在本户居住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农村常住人口为74576万人,农村住户中户籍在本村的人口81994万人。
与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时相比,农村常住人口减少了12801万人.
表4全国登记住户的人口数量
指标
单位
合计
农村
其他涉农区域
登记住户人口
万人
88879.1
87768.1
1111.0
其中:
常住人口
万人
75588.6
74576.1
1012.5
其中:
住户中的本村户籍人口
万人
82977.3
81994.2
983.1
图3农村常住户及常住人口数量
4、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国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普查。
普查结果表明,全国(包括农村和城镇)共有主营农业的法人单位23.9万个,各种法人单位下属的农业产业活动单位39.5万个。
其中,“农业产业活动单位”的概念与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时“非住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一致。
在本提要的其他部分,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即指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中的农业产业活动单位或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中的非住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主营农业的法人单位的有关情况,主要作为农业核算的依据。
图4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数量
二、农业基本状况和生产条件
1、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2006年末,全国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20016万户,比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时增长3.7%。
在农业生产经营户中,以农业收入为主的户占58.4%,比10年前减少7.2个百分点。
全国共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39.5万个。
表5 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及构成
指标
农业生产经营户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数量(万户)
比重(%)
数量(万个)
比重(%)
合计
20016
100.0
39.5
100.0
按行业分
农作物种植业
18414
92.0
7.0
17.9
林业
411
2.1
9.9
25.1
畜牧业
990
4.9
4.4
11.1
渔业
149
0.7
4.3
10.8
农林牧渔服务业
52
0.3
13.9
35.1
按地区分
东部地区
6550
32.7
19.3
48.9
中部地区
6060
30.3
9.0
22.8
西部地区
6128
30.6
8.7
22.0
东北地区
1278
6.4
2.5
6.3
图5农业生产经营户数量
2、农业从业人员
2006年末,住户中以农业为主要行业的农业从业人员34246万人,其中,男性占46.8%,女性占53.2%。
按年龄分,20岁及以下占5.3%,21-30岁占14.9%,31-40岁占24.2%,41-50岁占23.1%,51岁及以上占32.5%;按文化程度分,文盲占9.5%,小学占41.1%,初中占45.1%,高中占4.1%,大专及以上占0.2%。
全国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中登记的年末农业从业人员682万人。
住户和单位中的农业从业人员有部分重复。
扣除重复部分,全国共有农业从业人员约34400万人。
表6 住户农业从业人员数量及构成
指标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农业从业人员数量(万人)
34246
9319
10099
12197
2631
农业从业人员性别构成(%)
男
46.8
44.9
45.7
48.6
49.7
女
53.2
55.1
54.3
51.4
50.3
农业从业人员年龄构成(%)
20岁及以下
5.3
4.2
4.9
6.4
6.4
21-30岁
14.9
13.5
13.8
16.5
17.2
31-40岁
24.2
22.0
24.5
25.3
25.4
41-50岁
23.1
25.0
23.5
20.6
25.3
51岁及以上
32.5
35.3
33.3
31.2
25.7
农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构成(%)
文盲
9.5
7.7
8.9
12.8
2.9
小学
41.1
38.5
37.0
47.0
39.0
初中
45.1
48.8
49.2
36.7
54.6
高中
4.1
4.8
4.7
3.3
3.2
大专及以上
0.2
0.2
0.2
0.2
0.3
3、农业技术人员
2006年末,全国共有农业技术人员209万人,其中,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业的94万人。
按职称分,高、中、初级农业技术人员分别为12万人、47万人和150万人。
表7 农业技术人员数量
单位:
万人
指标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合计
209
70
39
79
21
初级
150
53
25
59
13
中级
47
14
11
16
6
高级
12
3
3
4
2
4、农业机械及使用情况
全国农业机械装备水平较第一次农业普查时有了显著提高。
2006年末,全国大中型拖拉机140万台,比1996年末增长107.5%;小型拖拉机2550万台,增长116.4%;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147万台,增长110.9%;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2509万台,增长201.7%;联合收割机55万台,增长391.4%。
表8 主要农业机械数量
单位:
万台
指标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大中型拖拉机
140
36
29
31
44
小型拖拉机
2550
868
1003
395
284
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
147
34
33
32
48
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
2509
587
1342
338
242
联合收割机
55
23
24
4
4
图6主要农业小型机械数量
2006年,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为59.9%,比1996年提高了17.8个百分点;机电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为26.6%,与1996年持平;喷灌面积和滴灌渗灌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8%和0.8%。
机播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重为32.6%,比1996年提高了16.4个百分点;机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重为24.9%,比1996年提高了12.9个百分点。
表9农业机械使用情况
单位:
%
指标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占耕地面积的比重
机耕面积
59.9
73.8
60.2
39.3
77.5
机电灌溉面积
26.6
54.9
32.0
13.1
12.7
喷灌面积
1.8
2.8
2.9
0.7
1.0
滴灌渗灌面积
0.8
0.2
0.3
2.0
0.1
占播种面积的比重
机播面积
32.6
36.1
26.2
23.3
59.1
机收面积
24.9
34.9
30.5
10.4
26.3
5、设施农业
2006年末,全国温室面积81千公顷,大棚面积465千公顷,中小棚面积231千公顷。
2006年度,在温室和大棚中,种植蔬菜723千公顷,食用菌46千公顷,水果137千公顷,园艺苗木47千公顷。
表10设施农业情况
单位:
千公顷
指标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温室面积
81
31
11
21
18
大棚面积
465
262
75
63
65
中小棚面积
231
104
48
57
22
温室和大棚中主要作物种植面积
蔬菜
723
385
123
101
114
食用菌
46
22
14
8
2
水果
137
77
23
16
21
园艺苗木
47
17
12
12
6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
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国34756个乡镇和637011个村的调查,全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社会服务主要情况如下:
1、交通
2006年末,在乡镇地域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全部乡镇的9.6%,有码头的占8.9%,有二级以上公路通过的占46.2%。
乡镇政府所在地距县城在一小时车程内的占78.1%,距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出入口在50公里之内的占61.3%。
表11有交通设施的乡镇比重
单位:
%
指标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有火车站的乡镇
9.6
8.1
10.2
8.2
21.1
有码头的乡镇
8.9
13.8
9.4
6.8
3.0
有二级以上公路通过的乡镇
46.2
65.9
52.0
29.9
53.6
距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出入口在50公里之内的乡镇
61.3
82.0
69.1
44.4
63.2
能在一小时内到达县政府的乡镇
78.1
91.7
85.1
64.5
87.1
图7有主要交通设施的乡镇比重
2006年末,95.4%的村和82.6%的自然村通公路,25%的村地域内有车站或码头。
进村公路路面以水泥路面居多,村内道路路面以沙石路面居多。
表12有交通设施的村比重
单位:
%
指标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通公路的村
95.5
98.2
96.1
91.2
98.1
通公路的自然村
82.6
89.9
81.1
78.0
92.7
按村到最近的车站、码头的距离分
村内有车站、码头
25.0
29.0
21.9
19.9
45.5
1-3公里
45.2
52.1
48.4
34.8
36.9
4-5公里
11.5
9.1
13.4
13.4
6.9
6-10公里
10.3
6.7
10.7
15.1
6.9
11-20公里
5.2
2.5
4.3
9.5
2.8
20公里以上
2.8
0.6
1.3
7.3
1.0
按进村公路路面类型分
水泥路面
35.2
51.8
37.1
14.1
25.1
柏油路面
26.3
32.8
26.7
16.4
34.9
沙石路面
25.7
10.8
26.3
42.7
32.7
砖、石板路面
1.1
1.2
1.1
0.6
2.4
其他路面
11.7
3.4
8.8
26.2
4.9
按村内主要道路路面类型分
水泥路面
27.7
44.0
26.4
10.6
15.6
柏油路面
11.1
16.5
11.0
4.3
13.0
沙石路面
35.7
24.1
38.9
43.5
57.0
砖、石板路面
2.7
3.9
2.7
1.1
2.6
其他路面
22.8
11.5
21.0
40.5
11.8
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的村
21.8
44.5
13.0
4.0
10.9
图8通公路的村比重
2、电力、通讯
2006年末,81.9%的乡镇已经完成农村电网改造,98.7%的村通电,98.3%的自然村通电;97.6%的村和93.7%的自然村通电话;81.1%的乡镇有邮电所。
表13有电力、通讯设施的乡镇及村比重
单位:
%
指标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已经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乡镇
82.3
96.8
87.7
67.2
97.7
有邮电所的乡镇
81.1
86.2
89.2
71.7
90.7
通电的村
98.7
99.8
99.8
96.0
99.9
通电话的村
97.6
99.6
98.6
93.8
99.6
通电的自然村
98.3
99.6
99.4
96.1
99.9
通电话的自然村
93.7
97.0
95.2
89.6
98.9
图9通电话和通电的村比重
3、文化教育
2006年末,10.8%的乡镇有职业技术学校。
11.7%的乡镇有公园。
71.3%的乡镇有广播、电视站。
87.6%的村在3公里范围内有小学,69.4%的村在5公里范围内有中学。
97.6%的村能接收电视节目,57.4%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
30.2%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10.7%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13.4%的村有图书室、文化站,15.1%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图10有文化教育设施的村比重
表14有文化教育设施的乡镇及村比重
单位:
%
指标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有职业技术学校的乡镇
10.8
14.3
12.3
7.8
11.7
有公园的乡镇
11.7
23.3
9.9
6.6
8.9
有广播、电视站的乡镇
71.3
72.6
75.6
67.4
74.7
按村离小学的距离分
村内有小学
32.4
25.9
37.8
34.1
38.2
1-3公里
55.2
64.4
51.8
48.5
47.2
4-5公里
6.3
5.7
5.8
7.6
7.2
6-10公里
3.9
3.0
3.4
5.3
5.1
11-20公里
1.5
0.9
1.1
2.6
1.8
20公里以上
0.7
0.1
0.1
1.9
0.5
按村离中学的距离分
村内有中学
5.8
5.3
6.2
5.9
6.9
1-3公里
43.6
52.2
47.1
31.1
32.2
4-5公里
20.0
21.1
21.1
17.1
23.0
6-10公里
18.2
15.3
17.7
21.1
27.1
11-20公里
8.3
4.8
6.4
14.5
8.7
20公里以上
4.1
1.3
1.5
10.3
2.1
能接收电视节目的村
97.6
99.2
98.0
94.9
99.7
安装了有线电视的村
57.4
73.6
48.2
43.4
74.5
有幼儿园、托儿所的村
30.2
35.1
31.1
22.0
37.3
有体育健身场所的村
10.7
19.0
6.7
4.8
7.6
有图书室、文化站的村
13.4
18.1
9.7
10.9
16.4
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的村
15.1
19.4
12.8
12.0
15.4
能接收电视节目的自然村
95.3
97.2
96.0
92.9
99.3
安装了有线电视的自然村
44.3
70.6
34.3
35.5
57.3
4、环境卫生
在本次普查的19391个镇中,72.3%的镇实施集中供水,19.4%的镇生活污水经过集中处理,36.7%的镇有垃圾处理站。
24.5%的村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15.8%的村实施垃圾集中处理,33.5%的村有沼气池,20.6%的村完成改厕。
表15有卫生处理设施的镇及村比重
单位:
%
指标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实施集中供水的镇
72.3
76.6
65.0
74.6
68.3
生活污水经过集中处理的镇
19.4
25.7
17.3
16.7
12.9
有垃圾处理站的镇
36.7
48.9
35.3
30.0
21.9
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的村
24.5
47.4
9.4
11.7
20.3
实施垃圾集中处理的村
15.8
29.9
7.9
6.2
14.5
有沼气池的村
33.5
22.5
41.2
42.6
14.7
完成改厕的村
20.6
28.5
15.7
16.9
12.0
5、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2006年末,98.8%的乡镇有医院、卫生院,66.6%的乡镇有敬老院。
50.2%的村距离医院、卫生院在3公里以内,74.3%的村有卫生室。
76.1%的村有持行医资格证书的医生,16.3%的村有持行医资格证书的接生员。
表16有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及人员的乡镇及村比重
单位:
%
指标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有医院、卫生院的乡镇
98.8
99.2
99.2
98.8
96.4
有敬老院的乡镇
66.6
81.8
76.2
49.5
81.1
按村到医院、卫生院的距离分
村内有医院、卫生院
7.2
7.0
6.7
7.8
7.4
1-3公里
43.0
51.8
43.1
34.1
29.8
4-5公里
21.0
21.3
22.9
18.5
22.4
6-10公里
19.3
15.5
19.9
22.0
29.0
11-20公里
7.5
3.9
6.2
12.8
9.7
20公里以上
2.0
0.5
1.2
4.8
1.7
有卫生室的村
74.3
74.1
79.6
68.1
81.7
有持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
76.1
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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