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建各方工作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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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各方工作程序
示范文本:
工程
参建各方工作制度
为圆满完成的建设任务,实现本项目的工期、质量与投资目标,经云南中冶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各方研究,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工作制度作为规范参与建设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总、分包单位相互往来工作关系的行为准则,各方应认真执行,使各方职责、权限及相互工作关系明确,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保证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最终确保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开工前的有关工作
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总进度计划向项目监理部进行报审,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根据工程需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可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分阶段(月、周等)进度计划,具体要求另定。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将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向项目监理部进行报审,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核签认后方能执行。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可能的时间尽早提交项目监理部,分阶段施工方案在本部分施工前7天提交监理方。
监理方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应在收到之日起10日内书面回复,分段施工方案审查意见在4日内书面回复。
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时提出,下月施工作业计划在本月25日前提交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应在2天内以书面意见回复。
施工单位用表:
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2.施工单位应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A.0.1)”,总监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记录。
3.未经施工招标的施工单位进场之前,应将相应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送项目监理部审查。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
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相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审查符合有关规定后,经总监签认,施工单位方可进场。
对经审查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及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项目监理部有权拒绝其人员、设备进入现场。
施工单位用表:
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4.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向项目监理部进行报验,项目监理部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报验及检查内容包括:
(1)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
(2)施工单位对原有控制点成果的校核和新建控制点的测量成果;
(3)控制点的保护措施;
(4)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施工单位用表:
A4报验申请表
5.施工单位应将试验室的资质证书、试验范围、设备检定证书等报送项目监理部。
二、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
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组织各专业人员认真审查图纸,汇总审查意见。
进行图纸会审时,由施工单位负责记录并在三日内整理形成会审纪要,项目监理部配合进行。
会审纪要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生效。
三、建筑材料、设备验收
1.施工单位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对涉及安全、功能的产品,施工单位应将质量证明材料及自检结果向项目监理部进行报审,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对进场实物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施工单位原则上应于用材前7天,并不得拖延至用材隐蔽后向监理方报送有关材料的质保资料。
项目监理部应于2天内并不得延至隐蔽后对核查意见以书面回复。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不得用于本工程。
2.关于见证取样的规定:
(1)要求进行见证取样的内容为:
结构用钢材、水泥、砌墙砖以及防水材料、外墙涂料和施工现场的钢材焊接件、砼、砂浆试块等;
(2)见证人员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担任,由建设单位授予“见证人书面授权书”方可履行其职责;
(3)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并采取有效措施,亲自封样;
(4)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5)试样送检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检测委托单上签字,并向检测单位出示见证人书面授权书、见证取样记录、见证取样送样见证人备案书。
施工单位用表:
A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四、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
1施工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认真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当隐蔽工程涉及分包单位时,可要求分包单位共同进行现场检查并签字,经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隐蔽工程报验应于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并应为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预留足够时间。
项目监理部收到施工方的报验申请表后,应尽快进行现场检查,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一般应安排在白天进行,因特殊原因需要安排在夜晚或节假日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与项目监理部约定时间。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施工方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监理工程师应在验收后4小时内明确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办理隐蔽验收签证。
若在验收后24小时内无明确指示,也未在隐蔽验收记录上签字,应视为批准,施工单位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施工单位用表:
A4报验申请表
2.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完成,由项目监理部组织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应自检合格,并提交自检资料。
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项目监理部。
3.分部工程完成,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分部验收。
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的勘察、设计单位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
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单位工程由监理单位组织初验,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
若需进行阶段验收,每阶段验收由施工单位初验后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签证。
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按以上要求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施工单位用表:
A10工程竣工报验单
6.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的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技术资料,应与工程进展同步进行,严禁作假,质量保证资料应提交项目监理部审查(监理单位自留一份),其内容包括:
(1)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材料;
(2)施工试验报告,如:
桩基检测及静载试验、回填土级配及密实度、地基承载力、水泥试验、砂石分析及试验、砌体强度试验、砂浆强度试验、砼强度及抗渗试验、钢材母材及连接试验、接地电阻测试等;
(3)砼、砂浆等试验室配合比通知单;
(4)隐蔽工程及其它施工记录、结构吊装记录、防水试验记录、通水试验记录、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变形观测记录等;
(5)施工试验提交时间及监理答复期限:
施工单位应于砼分项施工前7天向项目监理部报送配合比资料,监理方应在2天内书面答复审查意见。
砼、砂浆试验报告,应在试验报告出来时及时报送,以便及时对分项质量作出结论。
钢筋试验资料最迟应在砼浇灌前1天提出,监理工程师应于隐蔽验收前书面回复审查意见。
被隐蔽工程试验资料最迟应在其隐蔽前1天提出,监理工程师应于隐蔽验收前书面回复审查意见。
(6)基础、主体分部质保资料应于分部验收前10天向监理方报送,监理方在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单位工程质保资料应于竣工验收前20天向监理方报送,监理方在1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由施工单位提前10天向质监站报送。
单位工程竣工前,资料由总承包单位整理后交监理方核查。
有关资料要求见附录:
《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内容及要求》。
五、质量缺陷及质量事故处理
1.施工单位发现质量缺陷及质量事故时,应及时报项目监理部,对于严重质量事故,应按政府有关规定报告。
施工方应做好事故发展记录,并采取必要应急处置措施。
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项目监理部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施工方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3.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由总监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
整改完毕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应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4.对需返工处理或加固处理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部方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六、工程量、造价审核及工程款支付
1.施工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本月完成经项目监理部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项目监理部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由总监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3.工程的竣工结算支付,当监理合同有约定时,由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总监审定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用表:
A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七、工程变更的管理
1.对于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负责与设计单位联系办理。
设计单位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应将设计变更文件送交项目监理部,以便监督执行。
2.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3.总监协助建设单位或按建设单位授权与施工单位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由相关各方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4.未经总监审查同意,施工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违反此要求而实施的工程变更,监理方不予计量。
5.所有变更申请及指令应提前发出,保证项目监理部有对变更部分工程质量及工程量进行检验的时间。
6.已经确认的工程变更或工程洽商的工程量增减,施工单位应于收到正式变更文件的7天内(特殊情况另定)报送项目监理部方,项目监理部应在收到之日起7天内签署审核意见(特殊情况另定)。
八、费用索赔的处理
1.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施工单位用表:
A8费用索赔申请表
2.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部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项目监理部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总监初步审查费用索赌申请表,符合规定条件时予以受理;
(5)总监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再按以上程序进行处理。
3.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
九、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1.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应符合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条件。
2.项目监理部对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要求进行审查后,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后,批准延期时间。
施工单位用表:
A7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十、开工与复工
1.当本工程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总监批准,施工方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现场道路及水电已满足开工要求,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方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总监报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
2.工程暂停施工后施工方要求复工时,应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向建设单位报告后进行签署方可复工。
施工单位用表:
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十一、会议制度
1.监理例会时间为每周,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及其它相关人员参加。
例会主要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检查分析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及合同执行等问题,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会议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监理部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各方签认后成为正式文件向与会各方发送。
2.在分包单位进场之前,由业主方召集举行业主方、主承包方、分包方、监理方及相关各方协调会,明确各方职责、权力及工作关系,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3.根据工程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及专题会议,会议时间临时确定。
十二、有关文件要求
1.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后由施工单位记录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生效。
2.监理例会由项目监理部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各方签认后成为正式文件向与会各方发送。
3.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开工后15日内向建设单位报送《监理规划》。
4.项目监理部在下月5日前向建设单位报送本月《监理月报》。
5.施工单位在工程正式验收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5.监理单位在工程正式验收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监理单位在工程正式验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7.根椐工程实际,临时确定需要形成的其它文件。
建设单位:
(盖章)监理单位:
(盖章)
施工单位: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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