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建筑施工安全》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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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建筑施工安全》总结
(一)专业安全技术
(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基础
掌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特点,施工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和预防措施。
运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规范施工安全生产。
2020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主题为“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今年“安全生产月”将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安全生产大家谈”、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
1、建筑业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一般说来,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层次一般可分为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与之相对应的分别是总公司(公司)、施工项目部、班组。
项目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层的重要角色,更是施工现场承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决策人物。
操作层是安全生产的基础环节。
在建筑施工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操作层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
3、事故类型
总体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等。
高处坠落不仅在中国,在世界范围内都位居建筑业伤亡事故的首位。
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中,土方坍塌事故占比最高。
4、危险因素辨识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1危险等级划分
危险等级
事故后果
危险等级系数
Ⅰ
很严重
1.10
Ⅱ
严重
1.05
Ⅲ
不严重
1.00
4.2危险因素辨识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根据工程对象的特点和条件充分识别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
识别方法可采用现场交谈询问、经验判断、查阅事故案例、工作任务和工艺过程分析、安全检查表法等方法。
4.3危险因素监控措施
①列出危险源清单;
②登记建档;
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后,要及时登记建档。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识别评价记录、重大危险源清单、分布区域与警示布置、监控记录、应急预案等。
③编制方案;
④监督实施;
⑤公示公告;
公示牌应设置于醒目位置,内容应包括: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⑥跟踪监控;
⑦制定应急预案;
⑧告知应急措施。
5、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一般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3类。
(1)施工组织总设计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
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工程概况,总体施工部署,施工总进度计划,总体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总平面布置等。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编制单位(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在群体工程项目中,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起到指导和制约作用,也是编制施工方案的基础。
(3)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
(4)编制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2)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
掌握建筑施工机械的主要安全装置和作业方法以及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的验收、管理程序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
运用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和相关标准,分析建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2.1起重机械安全技术
1、塔式起重机
1.1常见种类
分类方式
塔式起重机
按回转方式
上回转式塔式起重机和下回转式塔式起重机
按变幅方式
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和动臂变幅式塔式起重机
按起重臂支承方式
塔头式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和平头式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
按有无行走机构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和移动式塔式起重机
上回转式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不回转,回转部分装在上部,是目前建筑工地使用最多的一种塔式起重机。
上回转式塔式起重机的特点是:
底部轮廓尺寸小,对建筑场地空间要求较小,不影响建筑材料堆场的使用;由于塔身不转,回转时转动惯量较小,起重能力比较大,起升高度比较高,便于改装成附着式塔式起重机,能适用多种形式建筑物的施工需要。
下回转式塔式起重机塔身结构比较轻便,回转机构设于下部,塔身可以转动,一般采用整体托运、自行架设方式、拆装容易、转场快。
但底部转台和平衡臂的尺度较大,并要保证塔式起重机与建筑物至少600mm以上的安全距离。
一般当建筑高度超过50m时,就需要依靠自身的专门装置,增、减塔身标准节或自行整体爬升的上回转式塔式起重机。
这种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依附在建筑物上,随建筑物的升高而沿着层高逐渐爬升。
自身附着式塔式起重机可分为外部附着式和内部爬升式(简称内爬式)两种。
1.2特点、参数、基本构造及原理
(1)特点
由于塔式起重机能靠近建筑物,其幅度利用率可达全幅度的80%,而且随着建筑物高度的增加还会急剧地减少。
(2)参数
塔式起重机的主参数是最大额定起重力矩,是最大额定起重量重力与其在设计确定的各种组合臂长中所能达到的最大工作幅度的乘积。
(3)基本构造及原理
任何一台塔式起重机,不论其技术性能还是构造上有什么差异,均可以将其分解为金属结构、工作机构、驱动控制系统和安全防护装置四个部分。
(4)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是防止误操作和违章操作,避免由误操作和违章操作所导致的严重后果。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可分为:
限位开关(限位器);超载荷保险器(超载断电装置);缓冲止挡装置;钢丝绳防脱装置;风速计;紧急安全开关;安全保护音响信号。
1.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作业程序
(1)施工方案的编制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本单位技术、安全、设备等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经监理单位批准实施。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亦应制定相应的附着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应按照规定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同时将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资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2)安装前准备工作
①安装施工技术交底;
②检查安装场地及施工现场环境条件;
③检查安装工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3)安装流程
①基础的制作与安装;
②安装塔身;
③安装顶升套架;
④安装回转支承;
⑤安装塔司节和司机室;
⑥安装平衡臂;
⑦安装塔尖;
⑧安装起重臂;
⑨安装钢丝绳和电气装置;
⑩调试。
(4)塔式起重机的验收
①安装单位自检。
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组织单位的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安装组长对塔式起重机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
塔式起重机安装方案及交底、基础资料、金属结构、运转机构(起升、变幅、回转、行走)、安全装置、电气系统、绳轮钩部件。
②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检测单位完成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整机合格,其中可能会有一些一般项目不合格;设备供应方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
③资料审核。
施工单位对上述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施工单位组织设备验收。
④组织验收。
施工单位组织设备供应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塔式起重机联合验收。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⑤验收完成后的使用登记
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5)塔式起重机的使用
正常使用:
①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②安装架设时塔式起重机顶部3s时距平均瞬时风速不大于12m/s,工作状态时不大于20m/s。
③无易燃和/或易爆气体、粉尘等非危险场所。
④海拔高度1000m以下。
⑤塔式起重机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操作要求:
①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位器、行走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安全装置有失灵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②塔式起重机进行回转、变幅、行走、起吊动作前应示意警示。
起吊时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当指挥信号不清楚时,不得起吊。
③塔式起重机起吊作业前,应按规程的要求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吊具与索具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得用于起吊作业。
当吊物与地面或其他物件之间存在吸附力或摩擦力而未采取处理措施时,不得起吊。
④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⑤塔式起重机不得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载荷的吊物,并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吊物。
在吊物荷载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情况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
对有晃动的物件,必须拴拉溜绳使之稳固。
⑥物件起吊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悬挂其他物件;零星材料起吊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
当吊物上站人时不得起吊。
⑦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
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宜为45°~60°,且不得小于30°。
吊索与吊物棱角之间应有防护措施;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不得起吊。
⑧作业完毕后,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各部件应置于非工作状态,控制开关应置于零位,并应切断总电源。
移动式塔式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锁紧夹轨器。
⑨塔式起重机使用高度超过30m时应配置障碍灯,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时应配备风速仪。
⑩每班作业应做好例行保养,并应做好记录。
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结构件外观、安全装置、传动机构、连接件、制动器、索具、夹具、吊钩、滑轮、钢丝绳、液位、油位、油压、电源、电压等。
(6)塔式起重机的检查与维护保养要求
①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②重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应留有记录,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整改。
③使用过程中塔式起重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维修期间应停止作业。
④修理后应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和试运转,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2、施工升降机
施工升降机是平台、吊笼或其他载人、载物装置沿刚性导轨可上下运行的施工机械。
它可以非常方便地自行安装和拆卸,并可随着建筑物的增高而增高。
2.1施工升降机的常见种类及基本构造原理
(1)型号编制方法
施工升降机SCD200/250:
双吊笼有对重,一个吊笼的额定载重量为2000kg,另一个吊笼的额定载重量为2500kg。
(对重代号:
有对重时标注D)
(2)基本构造
施工升降机通常包含:
吊笼、外笼、导轨架节、附墙架、传动机构、吊杆、天轮及对重装置、电缆导向装置、电控系统、超载保护器、楼层呼叫系统、自动平层系统、安全层门装置。
(3)安全装置
安全装置由各种安全开关及其他控制件组成。
在升降机运行发生异常情况时,将自动切断升降机电源,使吊笼停止运行,以保证升降机的安全。
在吊笼的单开门、双开门、天窗门和外笼门、检修门及层门上均设有安全开关,如任一门开启或未关闭,吊笼均不能运行;吊笼上装有上、下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当吊笼行至上、下终端时,可自动停车,若此时因故不停车超过安全距离,极限开关动作切断总电源,使吊笼制动。
在传动小车顶部还装有防冲顶限位开关(如果传动机构在升降机上方,则安装在传动机构顶上;如果属于内置式传动机构,则安装在吊笼顶上),当吊笼运行至导轨架顶端时,限位开关动作切断电源,使吊笼不能继续向上运行。
在安全器尾端盖内设有限速保护开关,安全器动作时,通过机电连锁切断电源。
对于带对重的升降机,在对重装置的钢丝绳锚点处也设置有松断绳保护开关,一旦钢丝绳断裂或松开,松断绳保护开关将切断升降机电源。
对于变频升降机,还设有减速限位开关。
超载保护器。
吊笼内配置有超载保护器。
超载装置具有记忆功能,当吊笼超载时警铃报警,吊笼不能启动。
2.2安装和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方案编制要求
安装作业前,安装单位应编制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将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附着的要求
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装完毕后,组织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检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然后才可正式投入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2.3施工升降机的安装作业程序
①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②检查安装场地及施工现场环境条件
③检查安装工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2.4施工升降机的验收
(1)安装单位自检
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组织单位的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安装组长对施工升降机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
施工升降机安装方案及交底、基础资料、金属结构、运转机构、安全装置、电气系统、绳轮钩部件。
(2)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检测单位完成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整机合格,其中可能会有一些一般项目不合格;设备供应方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
(3)资料审核
施工单位对上述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施工单位组织设备验收。
(4)组织验收
施工单位组织设备供应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升降机联合验收。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5)验收完成后的使用登记
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2.5施工升降机的安全使用
施工升降机的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严禁酒后作业。
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
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梯笼乘人、载物时必须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
楼层平台安全防护门必须向内开启设计,乘坐人员卸货后必须插好安全防护门。
乘坐人员不得在梯笼运行过程中将手指或杂物从梯笼门缝隙伸到外边。
安全吊杆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梯笼。
3、物料提升机
物料提升机是指起重量在2000kg以下,以卷扬机为动力,以底架、立柱及天梁为架体,以钢丝绳为传动,以吊笼(吊篮)为工作装置,在架体上装设滑轮、导轨、导靴、吊笼、安全装置等和卷扬机配套构成的完整的垂直运输体系。
高架体:
高度在30m以上的物料提升机称为高架提升机。
低架体:
高度在30m以下(含30m)的物料提升机称为低架提升机。
3.1构造及原理
物料提升机主要由吊笼、架体、提升与传动机构、附着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和电器控制装置组成。
(1)提升与传动机构
卷扬机是物料提升机主要的提升机构。
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
所用卷扬机应符合《建筑卷扬机》(GB/T1955)的规定,并且能够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
在选用卷扬机时,宜选用可逆式卷扬机。
卷扬机卷筒应符合下列要求:
卷筒边缘外周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且应有防止钢丝绳滑脱的保险装置;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
吊笼(吊篮)。
吊笼(吊篮)是装载物料沿提升机导轨作上下运行的部件。
吊笼(吊篮)的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0cm的安全挡板或挡网。
(2)附墙架
附墙架是为保证提升机架体的稳定性而连接在物料提升机架体立柱与建筑结构之间的钢结构。
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宜设置1组,附墙后立柱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宜大于6m。
(3)缆风绳
缆风绳是为保证架体稳定而在其四个方向设置的拉结绳索,所用材料为钢丝绳。
缆风绳的设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直径不得小于9.3mm;按规范要求当钢丝绳用作缆风绳时,其安全系数为3.5(计算主要考虑风载)。
高架物料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提升机高度在20m(含20m)以下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0~30m时不少于2组。
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缆风绳的一端应连接在架体上,对连接处的架体焊缝及附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缆风绳的另一端应固定在地锚上,不得随意拉结在树上、墙上、门窗框上或脚手架上等;
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应以45°~60°为宜。
3.2物料提升机的安全保护装置
物料提升机的安全保护装置主要包括:
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载重量限制装置、上极限限位器、下极限限位器、吊笼安全门、缓冲器和通信信号装置等。
3.3物料提升机的安装与拆卸
安装前的准备:
根据施工要求和场地条件,并综合考虑发挥物料提升机的工作能力,合理确定安装位置。
按照说明书的基础图制作基础。
基础养护期应不少于7天,基础周边5m内不得挖排水沟。
3.4物料提升机的验收
(1)安装单位自检
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组织单位的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安装组长对物料提升机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
物料提升机安装方案及交底、基础资料、金属结构、运转机构、安全装置、电气系统。
(2)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检测单位完成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整机合格,其中可能会有一些一般项目不合格;设备供应方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最好采用图文的形式,以保证整改的真实性。
(3)资料审核
施工单位对上述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施工单位组织设备验收。
(4)组织验收
施工单位组织设备供应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物料提升机联合验收。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5)验收完成后的使用登记
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4、汽车起重机
汽车起重机是起重作业部分安装在专用汽车起重机底盘或通用货车底盘上的起重机,具有载重汽车的行驶性能,可快速转移到作业场地并快速投入工作。
特别适用于流动性大、不固定的作业场地。
汽车起重机主要分成两大部分:
底盘部分和起重机部分,又称上、下车。
(1)安全装置
起重机的安全装置有很多种类。
如水平仪、压力表、溢流阀、平衡阀、缓冲阀、液压锁、蓄能器、各种机械式的锁定装置(插锁等)、制动器乃至于起重特性标牌等,都是起重机常见的不可缺少的安全装置与元件。
此外,还有起升高度限位装置、三圈过放装置、力矩限制器等不是每台产品必备的安全装置,它们的作用对起重机的安全作业亦是不可或缺的。
力矩限制器。
汽车起重机作业失效的形式有两种:
一是吊臂折弯变形或扭曲,二是整车倾覆。
原因都是实际起重力矩大于额定起重力矩,在吊臂强度允许的范围之外将造成吊臂的破坏,在起重机稳定力矩以上的则将造成整机倾覆。
力矩限制器是重量检测器、长度检测器和幅度检测器等元件及显示器等的总称。
电脑屏幕上能显示正在工作的起重机的臂长、仰角、额定起重量、实际总起重量等基本参数,一旦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力矩的95%,其黄灯会亮,对操作者提出预警,一旦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力矩100%~102%将切断起重机危险方面的动作,有效防止破坏的现象发生。
防过放装置。
主要目的就是提醒操作者,到了一定的吊臂长度后,一定要换倍率,防止吊钩落不到地面。
防过放装置由开关、电位器和一套传动装置组成。
起升高度限位装置由重锤和行程开关等元件组成。
(2)汽车起重机的安全使用
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
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①汽车起重机在作业前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液压系统压力应正常。
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
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完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机呈水平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②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
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能将起重机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条件。
注意地基是否松软,如较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木板或木块。
支腿不应靠近地基挖方地段。
应预先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附近放置安全标牌,以引起注意。
③再次确认吊运参数:
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
根据起重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台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及调整臂杆长度和臂杆的角度,使之安全作业。
应确认提升高度。
根据起重机的机型,吊钩提升的高度都有具体规定。
应预先估计绑绳套用钢丝绳的高度和起吊货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则不能把货物提升到所需的高度。
应留出臂杆底面与吊货之间的空隙。
(3)汽车起重机起吊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起升(或下降)动作:
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在起重机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动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曳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载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较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
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起重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量总和的75%。
5、桥式、门式起重机
桥式起重机使用最为普遍,它架设在建筑物固定跨间支柱的轨道上,用于车间、仓库等处。
门式起重机是桥式起重机的一种变形,又叫龙门吊。
主要用于室外的货场、料场货、散货的装卸作业。
(1)桥式、门式起重机的主要参数
额定起重量:
指起重机连同可分吊具或属具(如抓斗、平衡梁、电磁吸盘、索具等)能吊起的重物或物料。
跨度:
桥架型起重机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起升高度:
起重机空载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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