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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售楼部装修招标文件
东方都会广场
临时售楼部装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E/FZ1号
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4年5月25日
1.工程说明
1.1.叠翠台二期C/D栋商住楼位于天府路305号,总建筑面积3196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157平方米,一至三层商场5729平方米,五至二十二层住宅24077平方米);总高度75.9米(相对高度),共二十三层,其中地下一层,地上二十二层。
1.2.叠翠台二期C/D栋商住楼一、二层装修工程,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及有关规定,现通过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投标人中标后,应负责办理有关本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所涉及的报批和验收手续,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1.3.发包单位(本次招标单位):
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1.法定代表人:
杨国伟
1.3.2.地址:
广州市天府路305号叠翠台C座四楼
1.3.3.联系人:
1.3.4.E-Mail:
1.4.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凭邀请函于2004年1月17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到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305号叠翠台C座四楼)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
2.2.为具有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齐全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3.投标费用
3.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中标单位中标后,负责办理施工的有关批准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投标须知
4.2.合同协议书
4.3.技术规范
4.4.投标书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4.5.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5.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合同协议书、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认真填写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招标答疑会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单位,招标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在投标答疑会上解答。
6.2.有关商务及技术方面问题的解答详细内容,招标单位将在投标答疑会议后以书面形式发放给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所有对招标文件的解释、澄清以书面内容为准。
6.3.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解释、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7.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当需要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招标单位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8.投标价格
8.1.投标价格: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报价。
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修、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收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承包内容包括设计部分的工程项目,其价格还包括相应的设计费、设计文件审查费、报建费、检测费和验收费等。
具体报价时请按照“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的说明及要求进行。
8.2.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即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条件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合同中的“固定总价”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书(固定格式)
9.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9.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4.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10.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30日内有效。
11.投标答疑会:
投标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各种疑问。
12.勘察现场:
招标单位将邀请投标单位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投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承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投标单位应对现场情况(场地地形地貌、内外交通、供水供电等)进行详细地勘察了解,据此作出合理的报价。
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期间不能就施工场地问题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增加费用、工期的要求。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答疑会召开前1天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送达招标单位。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正本”、“副本”应在投标文件上封面明确标明,如“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应装订成册,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1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骑逢处加盖密封章或投标单位印章。
15.投标截止期:
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16.开标:
招标单位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将选择合适的时间,自行组织评标人员开标。
评标人员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开标情况进行记录。
17.招标单位将对所有合格的投标文件时行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从中选择合适的投标人。
18.错误的修正:
评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工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8.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总价与用文字表示的总价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总价为准,并以此修正数字表示的总价;修正后的总价与各项目金额不一致时,用修正后的总价按与各项目汇总后的误差比例(或正或负)修正各项目金额;修正后的各项目金额与其项目栏内工程量和单价的乘积不一致时,修正该项目的单价,修正后的单价等于修正后的项目金额除以工程量。
18.2.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金额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金额为准,并以此修正该项目的单价,修正后的单价等于项目金额除以工程量。
18.3.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
经投标单位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19.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在评价与比较时应根据前述内容的规定,通过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单价、金额、总价及承包设计工程的工程量)、工期、质量、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单位提报的各种资料等综合评价。
20.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经过评标认为合适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1.中标通知书
21.1.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
在该通知书中给出招标单位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标价,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21.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建设单位代表进行签订合同。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施工。
1.4.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
2.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04年月日(具体日期以项目指令为准)。
竣工日期:
2004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3.工程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方式
3.1.工程质量标准:
优良。
3.2.工程竣工验收方式:
4.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方法
4.1.合同价款:
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即总价包干。
4.2.工程竣工结算方法:
4.3.工程款支付方法
5.双方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2.承包人责任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本合同协议书;
6.2.中标通知书;
6.3.投标书;
6.4.工程量量清单及报价表;
6.5.技术规范;
6.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8.违约责任
9.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署和盖章后生效。
10.合同份数: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510655邮政编码:
技术规范
1.现场自然条件叠翠台二期C/D栋商住楼位于天府路305号,北邻中山大道,东跨天府路即达天河公园。
本商住楼五层以上住已入住,首层商铺有部分正在营业,商铺前面10多米宽的停车场、活动场所。
2.现场施工条件
2.1.工程概况叠翠台二期C/D栋商住楼总建筑面积3196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157平方米,一至三层商场5729平方米,五至二十二层住宅24077平方米);总高度75.9米(相对高度),共二十三层,其中地下一层,地上二十二层。
叠翠台二期C/D栋商住楼现已竣工使用,五层以上的住宅已入住,首层商铺有部分正在经营。
本次招标的装修工程,竣工时是毛坯房,现为了满足经营的需要进行二次装修,其装修的风格及标准应与经营的要求相适应。
2.2.商场结构地板、楼板、柱、楼梯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墙体为砖墙,窗为单层玻璃铝合金窗。
2.3.道路首层正门前为监时停车场,车辆可以自由出入至天府路。
2.4.水电一、二层水电已接通。
装修施工用电、用水应按发包方指定的接驳点进行接驳,接驳的费用及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由承包方承担。
2.5.其他电话、网络等通讯线路,承包方可以根据需要与相关部门联系,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装修招标范围
4.商场各部分的装修标准
5.技术要求
5.1.总体要求
5.1.1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有关设计规范及施工质量规范的要求。
5.1.2装修的立面及室内效果须满足我司对本商场的定位要求。
5.1.3设计与施工不得危害原结构体系的安全,不得影响现有系统的正常运行。
5.1.4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获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必须提交确保质量和安全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5.1.5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及甲方要求,施工前须进行材料报验,并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技术文件。
5.1.6结算前必须提供齐全满足甲方要求的竣工文件。
5.2.材料设备要求
5.2.1材料设备采购,本装修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供应。
承包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在投标文件的(表《材料设备表》)中按表格的内容填写,没有填写“材料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的材料设备,施工时发包方可以任意指定“材料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承包方应按发包方指定的“材料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进行采购并供应,但其投标报价的单价或总价不作调整,形成的价差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承包方承担。
5.2.2材料设备质量,本装修工程所用的全部材料设备应是全新的、没有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其质量标准:
有国家质量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要求,没有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的必须符合材料设备使用地现行质量标准要求。
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准使用;使用了的,应拆除更换成质量合格的材料设备,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2.3材料设备运输保管,本装修工程所有的材料设备采购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损耗费等,包含在承包方的报价中,由承包方承担。
5.3.装修施工要求
5.3.1本工程装修包含装修范围内的场地清理,前期已完工程(如地面找平、墙面天棚粗装修等)的修整等。
5.3.2装修开孔、凿槽等工序对原结构、机电、装修、家具物品等造成损害的,应在合同期内免费负责修复或重置。
产生的废料、垃圾应在每天下午6时前全部清理完毕。
5.3.3装修施工时应严格按发包方认可或批准的施工图进行。
对经发包方认可或批准的施工图进行变更或修改时,应征得发包方的批准。
没有发包方认可或批准的变更,发包方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4.图纸及材料样板要求
5.4.1投标阶段须提供如下图纸及材料样板平面图(地面、天花)(A3白图三套)主要内立面图(A3白图三套)裙楼外立面图(A3白图三套)外观、大堂、二楼主要部分之彩色效果图一套。
主要材料样板一套(须制作成500mm×800mm的展板)
5.4.2施工阶段须提供包括平、立、剖面图、大样图共8套;所有材料样板一套(须制作成500mm×800mm的展板)
5.4.3竣工验收阶段须提供竣工图三套。
6.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6.1.本次装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须满足下列规范的要求。
投标书
致:
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经考察本招标工程的施工现场并研究了本投标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图纸等资料以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图纸等要求承包本投标工程的实施、竣工、验收、移交和保修。
我方中标后,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验收和移交全部工程。
我方中标后,我方将按照合同条件的规定提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作为履约担保,并对此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我方同意本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日止对我方有约束力且随时可能按此投标书中标。
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
我方同意项目监理作为本项目调解员。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
法人单位名称:
(盖公章)
地址:
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和保修“叠翠台二期C/D栋商场装修”工程签署投标文件、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章)
2004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叠翠台二期C/D栋商场装修”工程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开标、评标、施工合同谈判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职称:
单位:
职务:
法定代表人:
投标单位:
(盖章)
被授权代表人:
2004年月日
一、投标报价规则
本合同的工程项目编码、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上的规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上没有的工程项目,按工程实际发生的项目编制增补工程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的确定
1、工程量计算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项目编码、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设计图纸、变更设计图纸、现场施工签证,没有计算依据的工程量不能计算。
完工、竣工的工程量必须是验收合格的工程量。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计算。
2、工程量的确定:
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由承包人依据“工程量计算依据”的规定计算工程量并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此工程量被发包人接收后,在发包人技术规范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工程量是不能调整的。
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的工程,由发包人编制工程量清单,结算时按“工程量计算依据”的规定计算工程量。
变更工程量(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现场施工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因技术规范的变化发生工程变更,其变更工程量为同一项目内容变更后的工程量减去变更前的工程量的差,正数时该项目工程量调增,负数时该项目工程量调减。
三、工程单价的确定
1、工程量清单的单价:
所有工程清单的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和税金,并考虑风险因素。
单价由投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招标单位接受后为不变价格。
2、措施项目费:
为完成本工程项目,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的费用。
投标单位报出的措施项目费,招标单位接受后,在工程规模(装修范围及装修内容等)没有发生变化时,为不变价格。
当建筑规模发生变化后,按实际变化的变化率(变化后的规模除以变化前的规模)进行调整,即建筑规模变化后的措施项目费等于变化率乘以变化前的措施项目费。
四、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合同根据工程的特点为固定总价。
固定总价部分:
本装修工程,其承包的内容为设计、施工。
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设计、计算工程量、报价。
报价包括设计费、设计审查费、图纸制作费、报建费、施工费(施工费包括施工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的所有收费)。
此报价经招标单位接收后,为固定总价,即在招标文件所列的要求没有发生变化时,此总价、单价、工程量是不能变化的。
当招标文件所列的要求变化后,其变更工程量按变更工程量的方法确定。
工程量清单没有列出的项目,其价格包含在总价中的其他项目中,竣工结算时不给予增加。
五、投标报价表格填写要求
投标单位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填写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合计等内容。
本装修工程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即招标文件所列的装修范围、装修内容等条件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合同价格是不能调整的。
工程变更后合同价格的调整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计算。
施工过程中,当发现设计的施工图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需要修改设计或变更设计时,不能以设计变更的理由提出调整合同价格或增加施工工期。
施工过程中,当出现车辆、行人、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等外部情况对施工现场的产生干扰时,不能以此为由提出调整合同价的要求。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表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内的项目,投标单位可以根据报价的需要增加。
投标单位报价时填写的“项目名称”中项目内容无论增加或减少,均认为包含了本工程所有施工内容。
“工程量”,由投标单位填写。
由于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合同,因此,投标单位填写的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
工程量少算或漏算,均认为其价格包含在总价中。
“综合单价”,由投标单位填写。
“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和税金,并考虑风险因素。
“综合单价”是投标单位认为合适的单价,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以市场材料价格变化、报价时少算漏算或报价中没有包含清单中某项内容为由提出增加“综合单价”要求。
“合价”,为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的乘积。
当“合价”不等于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的乘积时,以“合价”为准,修正“综合单价”。
“合计”,为本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内所有“合价”之和。
当“合计”不等于所有“合价”之和时,以“合计”为准,按比例修正所有的“合价”。
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是指为完成本工程项目,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费用。
投标报价时无论是否分项,均认为其报价包含了完成本工程所需“措施项目”中所有的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以少算或漏算为由提出任何增加“措施项目”费用的要求。
该费用当实体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内的“合计”费用)的费用发生的变化小于或等于±10%时,不作调整;当实体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内的“合计”费用)的费用发生的变化超出±10%时,按实体项目的费用变化按比例进行调整。
措施项目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环境保护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泥、污水、噪声等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应按照当政府部门的规定采取合理的措施,消除不良影响,保护环境。
a)施工中产生的余泥运输、排放时应按广州市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合适的措施,确保不污染道路及周边环境。
b)施工中产生的污水(生活污水及施废水),应按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理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
c)施工中产生的噪声、尘土、废气等,应按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d)广州市政府要求施工现场应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应予落实。
文明施工
本工程位于中山大道边上,应按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a)施工现场的四周环境应按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施工标识、标志明确,达到“文明施工”的标准要求。
b)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卫生排污设施,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内的道路、绿化空地、办公室、休息室等整洁卫生,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筑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使用后及时进行清洁卫生处理,放置整齐。
施工现场的场地上或绿化空地上等,任何员工不能大小便、乱丢垃圾。
违者应予以解雇。
c)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文明施工”要求应落实。
d)施工单位没有按广州市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落实“文明施工”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罚款、停工损失、延误工期等责任。
安全施工
施工期间,承包单位须负责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工程的安全。
a)应安排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工作,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及工程的安全。
b)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运输道路的安全防范措施,土石方开挖及道路运输的安全措施,施工对周边建筑、车辆、行人的安全防范措施,基础施工空气流通、边坡稳定、地下水排放的安全措施等。
c)安全管理措施,车辆、行人进出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人员应按规定配备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等安全装备,建筑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防火、防盗的安全措施。
d)安全应急措施,应根据基坑、基础施工的特点、施工现场的场地环境条件,制定安全应急防范处理措施,如地下水的变化、地质条件的变化、外部运输道路的变化等相应的应对措施。
临时设施
是指为了完成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临时性设施。
a)施工道路,包括施工现场内的运输道路以及施工现场与外部道路相连接的连接道路。
b)施工供水、供电,为了保证施工,施工现场根据施工的需要安装施工所需的供水、供电设施。
c)通讯,施工为了工作联系的需要,安装的电话、传真、网络、邮箱等设施。
d)办公房屋及办公设备,施工现场组织施工所需的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卫生间、厨房等临时房屋建筑。
办公所需的办公桌、会议桌、电话机、复印机、传真机、文件柜、办公用品等。
e)建筑材料仓库,施工过程中,保管建筑材料、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品等临时房屋。
f)场地内地面排水沟、地面处理(如硬化、绿化等)。
g)施工结束后临时设施的拆除、外运、清理。
夜间施工
为了保证工程按期完成,施工组设计时安排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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