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城市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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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城市总体规划
怀化市城市总体规划
总则
第1.01条为了正确指导怀化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地规范怀化城市的建设行为,满足怀化城市健康持续发展的建设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第1.02条本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国务院1996年第18号文件《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结合怀化城市发展建设的实际情况,在怀化市人民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由城市规划专业设计单位汇总各系统、各单位的发展要求而制定的。
第1.03条本规划是怀化城市跨进世纪发展的战略部署,是怀化城市建设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怀化市人民政府依法管理好、建设好怀化城市的依据。
第1.04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怀化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与土地利用开发,都必须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本规划的义务,都有对违反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1.05条怀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对怀化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开发行为,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及"一书两
证"的核发。
要坚决维护怀化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严肃性;要大力宣传怀化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项规划管理制度;要自觉遵章守法,严格依法办事。
第1.06条本规划所称的城市规划区,是指怀化城市因建设和发展需要进行统一控制的区域。
怀化城市或城区是指怀化城市建设的用地区域;怀化市域是指怀化市地级市行政所辖的区域。
第1.07条因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怀化城市总体规划的应按《城市规划法》和《湖南省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规定报批,下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应继续保持规划的科学性和延续性,确保怀化城市健康合理地持续发展。
指导思想及规划期限
第2.01
第2.02
第2.03
第2.04
第2.05
第3.01
条高起点构筑具有怀化特色的现代化中心城市发展宏图,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将怀化建成环境优美、经济发达、市容整洁、文明礼貌、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城市。
条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观,统筹处理好怀化城市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经济与环境的关系,要为怀化城市的子孙后代的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条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把握怀化城市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强化规划对城市建设实行有效的调控和对市场经济实行有效的服务,严把土地投入和使用关,引导怀化城市健康发展。
条坚持规划的可操作性,将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结合,指令性和指导性相结合,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相结合,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强化依法治市的观点,确保怀化城市建设高效有序地发展。
条坚持以人为本,城乡协调发展观。
怀化城市规划建设要不断地满
足广大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发展要求,要建立城乡协调发展的一体化网络体系。
年-2020年。
其中近期至2005年,中期至2010年。
并要考虑远景2050年怀化城市发展的构想。
市域城镇体系
条加快市域城乡经济一体化建设,把建立农、林、牧、果、药等商
品原料基地与发展深加工业结合起来,变区位优势为市场优势,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
势,形成具有怀化特色和优势的一体化产业经济体系,促进市域城镇体系的快速发展。
第3.02条大力培育经济中心,把经济增长点与区域"增长极"结合起来,加快
中心城市的大发展,采取"点轴"发展模式,以"点"带"轴",由"轴"
及"面",构成市域城镇网络体系,组成以怀化城市为中心,北联长江,南达沿海,辐射东西的区域城镇体系结构。
第3.03条依托湘黔、焦柳铁路干线和1802、320、209公路干线相结合组成
的"十"字型城镇发展轴,构成以怀化城市为"增长极"的城镇主轴线。
第3.04条依托沅江和319国道,构成以洪江、沅陵为"发展点"的"T"型城镇二级轴线。
依托溆浦、靖州、麻阳向外拓展辐射,构成城镇三级轴线。
第3.06条加快城镇建设,城镇个数由现状的68个发展到2020年的120个左右,撤县建市4个,撤乡建镇55个左右,构成大中小城市和大中小城镇相结合、城乡一体化相结合的网络体系。
第3.07条市域将建成以怀化城市为中心,洪江城市为次中心,溆浦、沅陵、靖州、新晃、麻阳为片区中心的大中小城镇相结合的网络体系。
其中设市城市6个,县城5个,主要建制镇25个,一般建制镇87个左右。
市域建市建镇及城镇发展规模和职能结构见附表1-3
第3.08条加快市域城镇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近期实现城镇基础设施由制
约型向适应型转化,使城镇和其基础设施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远
期实现城镇基础设施超前发展,以此带动和促进市域城镇快速发展,使市域城镇形成结构合理、联系密切、环境优美、各具特色、设施完善、城乡一体的现代化网络体系。
第3.09条加快市域以公路为重点的城镇交通网络建设,组成以怀化城市为
中心,"三纵八横,三连一区位线"的公路网络格局。
形成以上瑞
高速公路,209国道主干线及320、319国道,1802、1832、1840、
1844省道为主体的快速公路网。
建成以公路、铁路为主骨架,高等级公路干线为重点,航空、水运为辅,联系紧密、便捷的现代
化交通网络体系。
第3.10条加快城镇供电网络建设,构成以怀化城市为中心,五强溪、洪江
电站、怀化火电厂等电站电厂为电源点,近期完善110KV的市域供电环网,远期建成220KV的市域供电网络。
第3.11条加快城镇信息网络建设,对现有程控电话网、无线寻呼网、无线
通信网、数字传输网、电视广播网进行改造和扩容,大力发展可视电话和信息网络工程,建成以怀化城市为中心的信息网络枢纽。
第3.12条加快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建设好"一湖二溪三山四洞五游六景
"的21个自然风景区和"一村一城一带"的民族文化风情网络。
建成以怀化城市为中心,
以侗苗文化旅游为特色,集民族风情、自然景观、文化古迹为一体的城镇旅游网络。
第3.13条充分发挥交通区位、边境区位和资源优势,建设大中小相结合,
综合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各类市场,建成以怀化城市为中心,各
县区域镇为骨干,集镇为基点的三级市场网络及服务体系,构成
内联产业化商品生产基地,外联长江和沿海经济区及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辐射全国的市场网络体系。
第3.14条加强市域城镇的生态环境建设,彻底根治污染源,禁止建设对生
态环境危害的生产项目,防止水土流失和其它公害的发生,大力绿化荒山滩地,市域城镇绿地率近期要达到35%,远期要达到40%以上。
第3.15条加快城镇内部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城镇供排水、城镇环卫等
基础设施条件,近期城镇人平生活用水应达到250升,远期应达
到350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
城市发展战略
第4.01条坚决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科技兴市、科学建市和可持续发
展的战略方针,紧紧抓住国家经济建设重点由东向中西部实施战略转移的机遇,牢牢
把握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发展的契机,牢牢抓住城市化发展的良机和新世纪之交历史
赋予怀化第二次多重发展的机遇,加大改革力度,迎接挑战,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
将怀化建成湘、桂、黔、渝、鄂五省边区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第4.02条要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全方位的开放和发展,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系;要以科技为手段,努力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以市场为中心,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稳定发展第一产业,突出发展第二产业,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全面促进怀化经济的迅速发展。
第4.03条力争怀化城市国民生产总值保持10%以上的速度增长,至2010年城市国民生产总值达200亿,基本建成湖南西部的中心城市。
至2020年城市国民生产总值达420亿,基本建成湘、桂、黔、渝、鄂五省(区、市)边区的中心城市。
第4.04条突出抓好怀化城市基础设施工程。
重点建好怀化芷江机场,怀化铁路和公路两个枢纽,怀化城市道路、供电、供水、排水、信息系统五个网络建设,构筑现代化大城市基础设施框架。
第4.05条重点抓好支柱产业工程,着重培育和发展年产值在亿元以上的食品、医药、电子、机械、建材、能源、轻工等支柱产业,通过联合、改造组建产值超亿元、10亿元,利税超千万、亿元的企业集团,兴工强市。
第4.06条重点抓好知识经济产业工程,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品服务工程建设,开拓知识信息产业,组成以怀化城市为中心,覆盖五省边区的科技信息网络市场。
第4.07条重点抓好环境工程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齐抓,培育良好的城市投资环境,建成"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城市与自然高度和谐的生态体系,确保怀化城市可持续发展。
第4.08条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强化中
心城市、现代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的观点和意识,强化依法治市、科学建市的观点,为城市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公正的法律秩序。
第4.09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与市场服务职能结合
起来,政府应集中精力抓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市长的主要
职责是把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好。
强化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龙头作用,统一城市发展的策略和政策,确保怀化城市沿着科学的轨道发展。
第4.10条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调整,把开发建设优质的农、林、牧、果、药等商品基地与发展深加工业结合起来,把市场开发与区位优势开发结合起来,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变区位优势为市场优势,以此促进怀化城市的快速发展。
第4.11第加强智力投资,提高科技水平。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要把人才的培养、引进、重用作为头等大事抓好、抓落实,推动城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城市经济和建设的发展。
城市性质及职能
第5.01条怀化城市的性质为:
怀化市是我国重要的铁路交通枢纽,是湘、桂、黔、渝、鄂五省(区、市)边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第5.02条怀化市的交通枢纽职能:
具备四通八达的城市交通运输网络和快速安全的运输手段。
首先要突出铁路枢纽在城市建设中的战略地位,确保怀化铁路枢纽的不断发展要求。
其次是重点抓好320、
209国道和1802省道的改扩建及高等级化建设,提高公路运输的档次。
三是要大力争取芷江机场通航,搞好舞水、沅江的航道建设,形成水、路、铁、空的综合运输体系。
四是要加快城市道路网建设,提高城市运营效率。
第5.03条怀化城市的商品流通职能:
着眼于中西部和长江、沿海经济区的广大市场,特别是五省边区广阔的腹地,继续加大商贸市场体系及设施和物资商品集散、储运、服务体系及设施的建设。
把怀化城市建成商贸市场体系完善、商业网点发达、服务设施先进、交易公平迅速、吸引力大、辐射力强的商贸交易中心和物资储运中心。
第5.04条怀化城市的金融信息职能:
立足区位优势,大力发展邮电通讯事业和信息产业,培植信息中介机构,开拓融资市场、技术市场及相应的服务体系,使金融、信息产业成为怀化城市的新的支柱产业。
第5.05条怀化城市的科教文化职能:
立足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大力培养人才;普及12年制教育,创办技术学院、综合性大学和各类研究机构;加强科研教师队伍建设和科技的研究、引进、推广工作;
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设施建设,确保怀化城市科技文化水平在区域中起"领头羊"的作
用。
第5.06条怀化城市的工业生产职能:
立足区域经济活动中心的目标,聚集
一批规模较大的能跟踪先进技术应用,有创新能力的经济效益领先的现代企业,作为
城市工业生产的主力军;在大力发展食品、林木产品加工和机电、建材等资源型及劳
动密集型工业的同时,应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如生物工业、电子信息工业、高科技
材料工业,并组建各类企业集团,向产业化、规模化和高科技化进军。
城市发展规模
第6.01
条怀化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主城区的城中、迎丰、红星、
坨院、铁北五个办事处和石门乡、盈口乡、鸭咀岩乡、中方片,
总用地面积165.2km2,其中城市现状建设用地32.82km2,总人口
万,中方2.5万)。
总体规
29.5万,其中城市人口28.5万(主城26划用地汇总见附表4。
万,中方10万;
第6.03条
远景2050年怀化城市人口达到100万左右
怀化城市建设用地由1998年为115.2m2/人,其中主城区116.5m2/
人,中方101.2m2/人。
根据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和怀化城市铁路、军事用地多的实际情况,确定怀化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控
制指标为110m2/人。
;中期2010年的
年的38.5km2,其中主城35km2,中方3.5km246.0km2,其中主城40km2,中方6.0km2;远期2020年的65.0km2其中主城55km2,中方10.0km2左右。
远景2050年,怀化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20km2左右。
第6.05条怀化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见附表5-7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与规划区范围
第7.01条怀化城市建设用地在现有的基础上应采取向东发展为主,向南发展为次的逐步发展策略,重点开发湖天和坨院,逐步开发河西、迎丰、鸭嘴岩、杨村等地。
远景主要在石门、阳塘、中方等地发展。
第7.02条怀化城市规划区范围:
东起阳塘与泸阳交界,西至新家庄与公坪塔界,北起新垦与黄金坳镇分界,南至中方镇区,黄岩旅游区,
中国侗文化城,总面积309.4km2。
见《怀化城市规划区土地控制图》
第7.03条凡是在怀化城市规划区进行规划和建设,应服从怀化市总体规划
并依照《城市规划法》等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7.04条怀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使怀化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
建设管理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干扰和阻止。
第7.05条怀化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20km2左右,其中规划期(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34km2左右,远景(2050年)控制新增建
设用地54km2左右。
对城市规划的远景建设用地也应进行严格控制,不宜进行大量的农林基础设施建设。
第7.06条怀化城市规划区内,非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89.4km2,其中河流水域13km2,生态林地114.1km2,耕地园地45.3km2,其它用地
17km2。
除其它用地外的非城市建设用地应进行严格的保护,不得任意进行侵占。
城市总体布局
第8.01条怀化城市总体布局由现状的"一体两翼"向"一城两片三区,四山五
水结合"的形态发展,形成"山水相间、组团布局、城乡交融、共为一体"的生态型山水
城市空间结构。
主城片由东、中、西三个分区及城中、铁北、迎丰、湖天、河西、坨院、杨村七个用地功能组成团构成,中方片由鸭嘴岩、中方镇两个用地功能组团构成。
四山"指主城东南以凉山为依托,西南以南山寨为界面,西北以钟坡山为依靠,北面以韭菜坡山为衬托,构成怀化城市的天际轮廓线和对景轴。
"五水"由贯穿城市的舞水河、太平溪、锦溪、潭口溪、板木溪组织"水绿风光带",将山水自然景观引入城市,山、水、城共融一体,构成山水园林城市。
第8.02条城市商贸活动中心位于城中和河西组团内。
城中组团以零售业为
基础,大力发展大型商场、超级市场和专业商场及仓储式商场;河西组团以批发业为基础,大力发展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
两者相辅相成,构成怀化城市的商贸活动中心。
第8.03条城市行政、文化活动中心位于迎丰组团内。
以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公安局、检察院等各类行政管理机关为主体,构成怀化城市行政活动中心。
以文化广场为基础,周围布置文化馆、博览馆、科技馆等大型文化活动设施,构成怀化城市文化活动中心。
第8.04条教育科研中心位于迎丰和坨院组团内。
在迎丰组团西北部组织以
科研机构为主体,与各类技术学院相结合的科研教育中心;在坨院西北部组织以大专院校为主体,与各类科研机构相结合的教育科研中心。
第8.05条体育活动中心布置于湖天组团东南部,兴建大型田径场、体育馆、
游泳馆等各类体育设施,在此形成能够举办全省运动会、全国单项运动会、五省边区运动会的中心场地。
第8.06条商务活动中心布置于湖天组团的中心地段,在此兴建集大容量、高档次的经济管理、贸易、信息、金融、商务等办公、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化商务活动中心,以其商务、办公、信息、服务的高度聚集成为怀化城市新世纪区域化的公共活动中心。
第8.07条怀化城市各组团应向各自的特色方向发展,形成功能突出,职能明显,设施配套,特色性和综合性相结合的组团功能区。
1、城中组团为传统型的商业、服务业为主的综合性功能区。
应大力发展大型商场、超级商场和各种名、优、特商店及相应的服务业。
2、河西组团为城中组团功能扩展延伸的地段,在大力发展各类专业性、综合性批发市场的同时,开发为之服务的加工业,形成商、工、贸相结合的功能区。
3、铁北组团现已形成为铁路管理和服务为主的功能区。
应在此基础上提
高,发展成为现代化的铁路管理和服务的功能区
4、迎丰组团为行政、文化、科教为主的功能区。
在现有行政中心的基础上,应大力发展大型文化设施和各类科研教育机构,形成全市性的政治、文化、科技活动中心。
5、湖天组团为新世纪城市的商务、体育活动为主和高新技术产业相结合的功能区。
应大力发展商务办公、金融信息产业、专业化服务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6、坨院组团为教育科研和仓储及运输服务产业为主的功能区,师专应向综合性大学方向发展,
还应大力发展为怀化火车东站配套服务的各类仓储业和运输业。
7、杨村组团为工农产业相结合,以绿色食品生产为主的功能组团。
在观光农业园、高产农业园、果林公园内大力发展名、优、特产品,并在工业区进行系列加工,形成工农产业一体化经济协作区。
8、鸭嘴岩组团为中方县所在地,是办公、商贸和加工业相结合的功能区。
9、中方镇组团为怀化城市的主要工业区,以发展用水量大、运输量大、占地较多的二、三类工业为主。
城市居住用地
第9.01条发展集中成片、成规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各项公共设施利用效率高,适应新世纪生活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生活居住区用地。
控制见缝插房和分散建设住宅的行为。
第9.02条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活居住环境,以人为本,组织良好居住空间、视觉景观和户外活动环境。
居住区的绿地率应确保在35%以上,
居住区建筑密度应控制在28%以下,住宅间距应不小于1:
1,住宅容积率应控制在1.7以下。
人平居住用地不应低于26m2。
第9.03条坚持从广大市民利益出发,建设小康型住宅,大力发展5-7层的
多层住宅,控制120m2/户以上的超大住宅和高层住宅及低层住宅的建设。
人平居住面积近期达到12m2,远期达到15m2以上,确保每户家庭拥有一套小康型住宅。
第9.04条加强对居住用地开发、经营的管理,应根据住宅的供求关系,有
计划地科学合理地安排投放居住用地,除非营利性居住用地按协
议地价出让外,其它居住用地均应实行市场土地价格原则,确保政府对住宅建设进行宏观调控以及优化土地资源的目标。
第9.05条根据人口发展规模和合理安排居住用地的要求,分别在各组团新
区内组织建设成区成片的六大社会化居住新区:
1、迎丰居住新区,占地约200ha,居住人口约7万。
由科教新村、
文化新村、迎丰新村、潭口新村、安居新村等组成。
2、湖天居住新区,占地约200ha,居住人口约7万。
分别由工人新
村、公寓新村、体育新村、卫生新村、板木溪新村等组成。
3、河西居住新区,占地约150ha,居住人口约5万,分别由商贸新
村、南山寨新村、舞阳新村、黄家山别墅新村等组成。
4、坨院居住新区,占地约170ha,居住人口约6万,由教育新村、
东站新村、石门新村、储运新村等组成。
5、杨村居住新区,占地约80ha,居住人口约3万,分别由果园新村、工农新村、锦溪新村组成。
6、鸭嘴岩居住新区,占地约120ha,居住人口约7万,分别由鸭嘴岩新村、三角滩新村、岩元新村、铜锣新村等组成。
第9.06条对现有旧区内的居住用地要进行逐步改造,拆除部分建筑,留出
组团绿地,拉通路网,配套公益设施,彻底改善旧区居住环境拥紧的状况。
城市工业用地
第10.01条依托区位及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林、牧系列
产品加工。
依靠科学技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建立企业集团和现代企业制度,努力使怀化城市的工业生产跃上新的台阶。
在2020年,怀化城市的工业产值达到400亿元以上,工业生产提供的财政收入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由
1998年的40%上升到60%第10.02条应理顺工业用地与城市总体发展的关系,工业用地一般应布置在
城市边缘及下风下游地段,对城市中心区的现有工业用地应逐步进行置换和调整,对城市环境很不利的工业项目,应禁止发展。
第10.03条应加强工业生产的社会化、协作化进程,组织不同形式和类别的
工业片区,形成和城市协调发展的工业组团或工业区。
第10.04条应大力提高工业用地的使用效率,至2020年,城市人均工业用
地确定为11m2/人,城市工业用地总量达到6.5km2左右,平均每平方公里工业用地产值应达到60亿元左右。
第10.05条根据城市环境及水流、风向和城市交通、供电、供水、用地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怀化城市的工业用地应采取向南发展为主,其它地段为辅的布局形式。
第10.06条根据怀化城市合理发展布局要求,确定怀化城市工业采用"一带
三小"的布局形式。
即城市南部从黄岩坡至中方镇这"一带"(称南部工业带)的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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