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青年文明号创建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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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青年文明号创建材料
附1
2013年度宝应县青年文明号申报公示登记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名 单
备 注
注:
各青年集体名称清楚,不使用简称。
附2:
2013年度宝应县青年文明号申报审批表
青
年
集
体
名 称
平 均 年 龄
总人数
青年人数
青年占总人数比例
是否执行申报公示
联 系 电 话
集体负责人
姓名
是否推行
青年文明号服务卡
近年来获奖情况
主
要
争
创
成
果
单位党政领导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系统、企业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
表格一式二份,并附1000字左右争创主要事迹一份,于6月6日前同申报公示
图片一并报送团县委。
青年集体全体成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技术等级
(职称)
岗位
(工种)
获奖情况
附3:
2013年度宝应县青年岗位能手申报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技能等级
技术职称
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个
人
简
历
获
奖
情
况
单位党政领导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系统、企业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
表格一式二份,并附1000字左右先进事迹一份,于6月6日前报送团县委。
附4:
2014年度宝应县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登记表
青年集体
名 称
宝应县妇幼保健院
平均年龄
32
总人数
11
青年人数
8
青年占总人数比 例
73%
年创税利
1500万
年人均创税利
136万
集体负责人
姓 名
房立君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党员
文化
程度
本科
现任职务
检验科主任
获奖情况
局先进个人县优秀共产党员县科技进步奖
联系电话
获
奖
情
况
2011年获“县文明班组”
张春霖局2007年获单位“先进个人”2008年获局“先进个人”
余慧玲2012年获单位“服务明星”2013年获单位“先进个人”
徐启琴2006年单位“先进个人”
杨凯2012年单位“先进个人”2013年单位“服务明星”2012年获县“十佳旅游讲解员”2013年获电视台“才艺大赛二等奖”2013年“法制小品汇演二等奖”2013年“优秀志愿者”
房立君2008年县“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局“先进个人”2013年县“科技进步奖”
单位党政领导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系统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
表格一式二份,并附500字左右争创规划一份,于6月6日前报送团县委。
青年集体全体成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技术等级(职称)
岗 位
(工种)
获奖情况
1
房立君
女
46
党员
本科
主管检验师
医学检验
2
杨凯
男
28
党员
本科
初级检验师
医学检验
3
戴杰
男
24
党员
本科
初级检验师
医学检验
4
史丹
女
29
群众
本科
执业医师
病理科
5
张莉
女
29
群众
本科
初级检验士
医学检验
6
周娟
女
26
群众
本科
初级检验师
医学检验
7
李俊柯
男
24
群众
本科
初级检验士
医学检验
8
余慧玲
女
38
群众
本科
主管检验师
医学检验
9
徐启琴
女
37
群众
本科
主管检验师
医学检验
10
张春霖
女
33
群众
本科
初级检验师
医学检验
11
孙玮
女
35
群众
大专
初级检验士
医学检验
附5:
关于申报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公示(范文)
2013年度县青年文明号评审工作已经开始。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先进青年集体(班、组、队、站、所、科室等)、青年岗位(岗、台、车、船、店等)和青年工程。
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标准主要是:
1、35周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个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100%的青年岗位技能达到岗位要求;
3、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取得突出成绩,并得到本单位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4、青年集体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
在生产实践过程中,总结、摸索、建立起一整套创建工作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活动模式。
根据有关规定,在评选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年的评选:
1、该集体中有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发生。
2、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生了重大责任事故。
3、被舆论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经检查情况属实。
根据本集体的创建情况,对照上述标准,认为已基本符合县级青年文明号标准要求,故申报2013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
欢迎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如有意见,可于2014年6月5日前向县、行业“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县“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
争创集体名称
二O一四年五月**日
附6:
宝应县青年文明号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及评分依据
应得分
检查扣分
1、领导重视、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订明确的创建目标与标准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10分
2、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青年文明号”主题活动,并有一定成效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积极配合团县委举办的各项活动,及时上报信息的得5分,否则不给分。
10分
3、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青年文明号争创标识,制作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出示监督电话的得10分,否则不给分。
10分
4、创建活动紧密围绕本行业、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得10分,成绩不理想的给予适当扣分。
10分
5、机制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齐全,并能做到有关制度上墙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10分
6、建立台帐,内容齐全,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都能反映创建的经过与效果的得10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10分
7、建立激励、约束并举的运行机制和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并落实到位的得10分,不落实的酌情扣分。
10分
8、注重学习,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青年文明号单位有一定数量的青年岗位能手得10分,否则适当扣分。
10分
9、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文明,并取得突出成绩,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得10分,否则予以酌情扣分。
10分
10、兑现服务承诺,没有群众投诉现象的得10分,否则不给分。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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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验 青年 文明号 创建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