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纪委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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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纪委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
杭州市纪委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
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廉洁杭州
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提供坚强保证
——中共杭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2年2月25日)
现向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五年来的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和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五年,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五年,也是我市完善惩防体系、打造“廉洁杭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的五年。
五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提出并实施打造“廉洁杭州”的战略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有力促进了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关于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实行问责的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全力保障扩内需保增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七难”问题等重
视制度,对41个区县(市)、市直单位进行了巡视。
加强和完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强化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的监督。
全力推进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全市50家市直部门共清理规范权力事项9333项,“网上政务大厅”与48个市直部门、13个区县(市)的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两家两中心”基本建成,“网上一家一中心”与43个部门的系统实现对接,64家职能部门和单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窗口311个,可办理各类事项844项。
着力打造具有杭州特色的“数字监察”,实现了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建设工程交易、医用药品购销、政府采购、土地交易、涉企专项资金等13个领域的网上运行权力事项全程实时监督。
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政务、厂务(事务)、村(居)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
(五)坚决纠正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学校违规收费问题150个,清退违规收费1835万元。
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查纠问题458个,涉及金额887.8万元,上缴药品回扣1138万元。
深入开展企业减负“五项治理”和服务企业活动,对取消、降低、暂停征收的30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查处违规涉企收费案件1356件,涉案金额3887万元。
加强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惠农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开展农民负担动态监测,查处违规涉农收费案件2367件,纠正违规使用强农惠农资金问题22个,涉及金额1745万元。
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对39个系统(部门)进行了行风评议。
全面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共取消项目890个,节约资金3.63亿元。
(六)切实加强教育和管理,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办法》,坚持每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全市党员干部共110万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通过开展“勤政廉政好公仆”评选宣传、听取先进事迹报告等形式进行示范教育。
通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
全面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形成了具有行业特色和岗位特点的因人施教、因岗施教的廉政教育新模式。
深入实施《杭州市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创建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39个、市级示范点278个,开辟“清风之旅”教育专线,开设“清风讲坛”和“清风书苑”,积极营造敬廉崇洁的良好氛围。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大对“行为不廉洁、作风不检点”问题的整治力度。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主动上交违规收受的各类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折合人民币1828万元。
(七)坚持改革和制度创新,拓宽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制定实施《在完善惩防体系、打造“廉洁杭州”中推进一批改革措施的意见》。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46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466项,统一规范区县(市)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服务体系。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推行公务卡制度,出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扎实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和代建单位招标制。
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出台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
建立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时效性和透明度。
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产统一“招拍挂”工作,成交租金比实行“招拍挂”前增加125%。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不断扩大交易的范围和数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交总额达3785.64亿元。
制定实施《杭州市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交易总额达31.25亿元。
深化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市级机关全部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现了排查廉政风险和落实防控措施“两个全覆盖”。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市级层面共建立完善法规制度323项,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中发生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试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办法》等一批重要法规制度。
(八)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了城市、农村、国有企业“三域一体”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格局。
制定实施《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和“评星晋级”活动,推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村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报酬评定、“村账乡镇代理”等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的管理和对村干部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
积极推行居务、财务、服务“三公开”,完善居民事务听证会、社区事务协调会、社区民情恳谈会、社区成效评议会“四会”制度,规范社区工程建设、集体资产处置等行为。
全面深化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行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职工民主评议等制度。
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走在前头”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基础建设年”、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
切实加强县级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全面实施市和区县(市)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大力推进市直部门的机关纪委建设,进一步强化行政村、社区、基层站所、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轮岗交流和竞争性选拔力度。
推进纪检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坚持定期召开反腐倡廉情况通报会,开展网上在线访谈、邀请各界代表走进纪委等活动。
成立全国首家“惩治和预防腐败联合研究中心”,聘请国内知名的廉政建设专家学者担任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成功举办四届西湖·廉政论坛,取得了一批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新成果。
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着力提高把握全局和履行职责的能力,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监督,营造了团结和谐、务实敬业、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市纪委监察局再次被中央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评为五年一度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要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和行业仍然易发多发;少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严重,个别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一些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科学有效地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思路举措、方法手段还不够完善;有的地区和部门对反腐倡廉建设还不够重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不够有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体会
五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反腐倡廉理念不断更新,认识不断深化,实践不断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
(一)必须坚持目标引领,以打造“廉洁杭州”总战略统揽杭州特色反腐倡廉建设。
打造“廉洁杭州”是市委市政府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了反腐倡廉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廉洁杭州”引领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把中央反腐倡廉总要求具体化为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的生动实践,按照党政清廉、干部勤廉、社会崇廉“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九大机制建设,坚持近中远期目标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经常性监督检查与年度检查考核相结合,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结合,不断完善开放、动态、创新的具有杭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反腐倡廉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任务更加具体、措施更加有力。
(二)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围绕保障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履职。
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指导思想。
五年来,我们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全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
围绕服务保障和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积极创新有效发挥纪检监察职能的方法和途径,强化全程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围绕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创新作风效能建设的载体和方式,以严肃问责有效提升执行力。
讲究政策策略,坚持宽严相济,鼓励创业者、支持改革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腐败者,清除影响和阻碍科学发展的消极腐败因素,着力保护和激发一切有利于发展的积极因素。
(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立党为公、执纪为民,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生命线。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认真对待群众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积极推动以民主促民生、以清廉保民生,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庸懒散、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等突出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认真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侵害群众权益案件,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把社会是否认可、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开展工作和修正纠偏的根本尺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四)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惩治和预防腐败新路子。
改革创新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动力。
五年来,我们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消极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把改革创新寓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之中,着力建立健全既有利于防治腐败又有利于改进工作的体制机制制度,充分体现改革的综合效果。
坚持将反腐倡廉改革创新放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思考和谋划,运用市场化的思路深化源头治本工作,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制制度创新,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深化对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坚持继承发展、改革创新,及时总结基层实践探索和工作创新的经验做法,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五)必须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战胜消极腐败、打造“廉洁杭州”的根本保证。
五年来,我们始终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和各部门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创造条件,畅通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渠道,发挥好社会各方面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有效整合力量和资源,最大限度形成和发挥反腐倡廉的整体优势。
三、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杭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们要积极应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腐败问题与多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腐败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以及网络和新媒体快速发展、群众对反腐败期待不断提高等给反腐倡廉建设带来的新挑战,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把“廉洁杭州”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今后五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推进“廉洁杭州”建设,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提供坚强保证。
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使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完善,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得到更有效的遏制,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
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同时,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加强对维护党的各项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切实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创新型城市、生态型城市以及打造安居乐业示范区、城乡统筹示范区、人文法治示范区等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开展对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继续加大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代建项目、BT项目监管,整改突出问题,落实长效机制。
健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加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职不力等问题的查处和问责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二)扎实推进作风效能建设
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把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位置,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
在党员中开展维护党纪、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党的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
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扬勇于迎难而上、克难攻坚的精神,善于抢抓机遇、发挥优势的精神,敢于担当负责、务实落实的精神,做到对事业尽心、对工作尽力、对岗位尽职。
落实完善蹲点调研、扶贫帮困等作风建设八项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包案解决疑难信访问题等制度规定,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党性分析工作。
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压缩“三公”消费。
大力整治会风文风,认真落实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评比表彰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以强化责任心和执行力为重点,大力推进作风效能建设。
巩固和扩大“深化作风建设年”、“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等成果,创新完善活动载体,健全促进作风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深化“公述民评”活动,促进干部勤政廉政。
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集中整治,加大对作风效能问题的问责力度,发挥问责惩戒的教育警示功能。
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作风效能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认真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保障房建设及管理、安全生产、涉法涉诉以及民生项目资金监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进一步畅通渠道,支持、保护和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表达合理诉求,进一步办好市“96666”投诉中心和“民情热线”,构建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健全群众投诉办理和矛盾调处化解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着力深化城市、农村和国有企业“三域一体”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推进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听证、协调、恳谈、评议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社区建设,积极发挥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村务监督机制建设,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完善对农村“三资”的管理,深化推广村级财务逐笔公开、民主评议等制度。
加强撤村建居社区和经合社监督管理。
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等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深化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完善市、区县(市)、街道(乡镇)、村(社区)四级便民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
坚持从严治党,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
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处罚力度。
高度关注不同时期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
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农民负担、企业负担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办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处理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的案件。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审判、公安、审计、组织人事等机关和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形成查办案件工作整体合力。
加强案件监督管理,规范办案措施的使用,继续推进审理、处理公开,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提供案源线索的主渠道作用。
完善“一案两报告”、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
(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自觉为目的,健全完善分类分层教育体系。
深入学习贯彻党章,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守住思想道德防线、纪律防线、法律防线。
继续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充分运用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深化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贯穿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教育、加强自我教育,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契机,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进一步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整合利用廉政文化资源,大力培育公民意识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努力形成社会崇廉、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
强化政府、企业、个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建设,培育诚信守法的良好信用环境。
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增强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信任和对反腐倡廉的信心。
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规定,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
以防范和治理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利益冲突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申报公开、利益回避、利益处理、离职后行为限制、兼职管理、全程审计、举报奖励等制度措施。
探索加强行政伦理建设,建立健全行政伦理机制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
(五)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加强对党员干部运用权力的监督。
重点加强对党政正职权力的制约监督,加强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的制约监督,探索对决策权进行有效制约监督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报告、纠错纠偏和责任追究机制。
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按照“制度+科技”的思路,加强“两家两中心”建设,完善提升“网上一家一中心”,全面实现权力在网上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快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强化风险预警、风险防控和动态管理,推进风险防控向基层延伸,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信息化管理为辅助的科学防控机制。
研究制定对专业性强的技术审批岗位进行风险防控的制度措施。
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的制约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我市的“10+1”配套制度。
全面推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健全党代表询问质询、提议提案等制度。
坚持和完善巡视监督制度,综合运用巡视成果。
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
坚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全力推进大监督工作格局的形成。
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
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信息化条件下的舆论监督工作,加强舆情信息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
(六)科学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制度建设
系统推进惩防体系制度建设。
按照“三位一体、九大机制”的总体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整体构建、重点构建、协同构建、科技促建,积极实施行业构建和专项构建,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
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健全保障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有效性。
开展对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措施的廉洁性审查工作,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绩效评估,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结合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反腐倡廉机制制度创新。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建立相对集中行使审批权的工作机制。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开工作。
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制度、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项目代建制,健全政府投资监管稽查制度。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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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 纪委 第十 一次 党代会 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