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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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绵阳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绵阳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为优化我市医疗资源配置,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健康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四川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绵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2014年修订版)》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设置现状。
“十二五”期间,我市对医疗卫生服务投入不断加大,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得到明显改善,医疗技术水平全面提升,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能力居全省第二位。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417个,其中医院(含妇幼保健院)83所(公立医院49所,民营医院34所)。
全市病床总数30397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病床6.5张。
全市从事卫生行业人员3718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8157人;有执业(助理)医师10945人、注册护士11184人、全科医生592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医师2.34人、注册护士2.39人。
基层卫生网点有乡村医生3336人。
1.公立医院。
(1)市级医院(妇幼保健院)5所。
其中: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所、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1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所、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1所。
(2)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44所。
其中:
综合医院17所(三级医院6所、二级医院11所)、专科医院10所(三级医院1所、二级医院9所)、中医医院8所(三级医院2所、二级医院5所)、妇幼保健院9所(二级甲等5所、二级乙等3所)。
2.民营医院。
全市现有民营医院34所,其中:
综合医院27所(二级甲等医院1所、二级乙等医院2所)、专科医院6所(三级乙等医院1所、二级甲等医院1所)、中医类医院1所。
截至2015年底,民营医院床位数2665张,占全市医院总数的8.8%;2015年诊疗116.96万人次,占全市医院总诊疗量的10.7%。
3.患者就医流向。
2015年,全市总诊疗人次2994.7万人次,住院99.35人次。
其中,市级医院诊疗350.38万人次,占全市总诊疗人次的11.7%,住院16.89万人次,占全市住院总人次的17%;县级医院诊疗600.53万人次,占全市总诊疗人次的20.1%,住院34.33万人次,占全市住院总人次的34.5%;基层医疗机构诊疗1820.5万人次,占全市总诊疗人次的60.9%,住院36.4万人次,占全市住院总人次的36.6%;其他医疗机构诊疗223.29万人次,占全市总诊疗人次的7.45%,住院11.73万人次,占全市住院总人次的11.8%。
(二)主要问题。
1.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
全市44.89%的医院床位和41.63%的卫生技术人员和31.94%的医疗机构资产集中在市区,部分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优秀医务人员数量较少,技术、设备相对落后。
2.基层医疗服务效率不高。
2015年市级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101.99%、县级85.27%、基层为67.99%,最低的仅45%,床位使用率偏低、服务效率不高。
3.分级诊疗模式未有效形成。
受患者就医观念、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医院管理体制等因素影响,上转病人易,下转病人难。
2015年全市下转病人3508人、上转病人11086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尚未有效形成。
4.社会办医发展不足。
我市多元办医格局已基本形成,但社会办医总体规模偏小、医疗服务能力偏低,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1726个,一级规模的医院和门诊部、诊所占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总数的99.65%。
社会办二级乙等医院、二级甲等医院、三级乙等医院分别为2所、2所、1所,仅分别占全市社会办医院总数的5.88%、5.88%、2.94%。
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发展不足,不能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5.城市新区规划医疗卫生用地实际建成投入使用较少。
经开区、科创区、高新区、科技城集中发展区等城市拓展新区医疗机构实际建成投入使用少,缺乏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的医疗机构,城市新区群众看病就医可及性难以满足。
二、设置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切实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管理、监督和保障责任,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医,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二)需求导向、公平可及。
以群众健康需求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导向,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统筹规划设置布局合理、服务半径适宜的医疗机构,鼓励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新设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功能整合、分级诊疗。
明确不同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推动医疗机构间协同发展,提高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层首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双向转诊”就医格局。
(四)中西并重、合理配置。
进一步巩固全国中医先进市成果,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科学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
(五)尊重市情、适度发展。
分类指导公立医院发展,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扩张,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
三、总体目标
(一)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调整优化现有医疗资源,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办医,积极发展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老年病等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健全市、县、乡、村(社区)四级医疗服务网络,形成“门类齐全、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优化医疗资源布局。
以城市新区、偏远山区为重点,通过新建、转型、联办、对口支援、重点专科建设等措施,加强医疗资源薄弱地区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填平补齐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鼓励城市大型医疗机构通过医疗联合体建设等多种方式帮扶、托管资源薄弱地区现有医疗机构。
(三)推进医疗区域协同。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确定重点收治疾病病种范围,加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远程医疗服务效率,进一步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双向转诊流程,推进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互补,提高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
(四)深化多元办医格局。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序开展富余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办医高端化、专科化、规模化、城郊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
(五)完善分级诊疗模式。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重点加强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性,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全面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强化医学科技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区域医疗中心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疑难疾病和危急重症的诊治水平,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
到2020年,整体医疗服务能力保持省内先进,区域医疗辐射能力明显增强。
(主要指标见附件)
四、机构设置
(一)公立医院。
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
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
支持大型市办、县办公立医院延伸发展,重点向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和城市新区倾斜,鼓励多种形式新建混合所有制医院。
鼓励采取迁建、整合、转型等多种途径将部分城市二级医院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机构。
1.公立综合医院。
(1)市办综合医院。
“十三五”期间,不再新增设市办综合医院,按照国家《综合医院建设基本标准》,逐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支持市办综合医院达到省办综合医院服务水平。
(2)县办综合医院。
县级区域内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医院,50万人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
“十三五”期间,全市不再新增设县办综合医院,重点加强县办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支持游仙区独立设置区人民医院。
鼓励富余的县办综合医院根据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改制或转型。
到2020年,所有县办综合医院一级诊疗科目齐全,床位使用率达90%以上,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支持部分龙头县办综合医院达到市办综合医院服务水平。
2.公立专科医院。
“十三五”期间,不再新增设政府办各类专科医院。
(1)传染病专科医院。
加强现有绵阳市传染病医院(绵阳四O四医院丰谷院区)、江油市传染病医院建设。
到2020年,力争100%的县级综合医院设立传染病区,区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可“市区共建”。
(2)精神病专科医院。
加强绵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四川省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巩固在全省精神卫生领域的引领作用;加强县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
到2020年,100%的市级综合医院开设精神科、精神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并设置一定的精神科病房;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市、县级精神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
(3)肿瘤专科医院。
加强绵阳肿瘤医院、盐亭县肿瘤医院诊治能力建设。
到2020年,100%的市、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肿瘤科。
(4)职业病专科医院。
加强绵阳市职业病医院、江油市职业病医院建设。
到2020年,力争市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职业病科,职业病多发、频发的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独立的职业病科。
(5)儿童专科医院。
绵阳市儿童医院(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建成投用,100%的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儿科,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儿科床位占全院总床位的10%以上。
(6)骨科专科医院。
加强绵阳市骨科医院、三台县中医骨科医院建设。
到2020年,100%的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骨科。
(7)肛肠病专科医院。
加强绵阳市肛肠病医院建设。
到2020年,50%的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肛肠科。
(8)老年病专科医院。
加强江油市老年病医院建设。
到2020年,市级综合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老年病科。
(9)其他专科医院。
我市现无公立的妇产科专科医院,到2020年,市级综合医院和100%的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妇产科;现无公立的口腔专科医院,到2020年,市级综合医院和100%的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口腔科;现无公立的皮肤病专科医院,到2020年,市级综合医院和100%的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皮肤科;现无公立的康复专科医院,到2020年,市级综合医院和60%的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康复科。
3.公立中医医院。
我市现有市级中医医院1所,9个县市区除涪城区外均设置有独立的县级中医医院。
“十三五”期间加强现有市县两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支持涪城区建设区中医医院。
(二)社会办医。
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医疗机构设置总体规划进行总量和结构控制,在此基础上放开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
鼓励各地采取PPP模式建立混合所有制医院。
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办医,扩大卫生资源总量。
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儿童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疗养院、精神病医院等专科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型医疗机构延伸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在城市新区、农村地区和大型人口聚集区等特定区域举办医疗机构。
鼓励社会资本高起点设置举办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举办美容等高端医疗、第三方检查检验、健康体检等新型业态和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培育我市医疗产业集群。
(三)国家科技城核医学中心。
依托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技术优势,建设以肿瘤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和老龄化高发病诊疗为特色的国家科技城核医学中心。
(四)急救中心。
加强绵阳市急救中心、各县市急救分中心和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建设,进一步健全市、县、乡三级院前急救体系。
加强绵阳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各县市分中心建设。
(五)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
全市现有妇幼保健院10所。
“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通过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十三五”期间,政府不再新办妇幼保健院。
(六)基层医疗机构。
1.乡镇卫生院。
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乡镇卫生院按照乡镇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
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含中医药特色服务区)。
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可以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80%以上。
对住院率长期达不到50%的逐步调减床位,确保住院床位使用率达80%以上。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
到2020年,实现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居民区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中医药特色服务区),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80%以上。
未设置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标准设置床位,住院率长期超过80%以上的逐步增加床位,满足慢病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3.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
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建共享共用。
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到2020年,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80%以上。
4.社区卫生服务站。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
到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80%以上。
(七)其他医疗相关机构。
1.临床检查检验机构。
重点向社会资本开放,支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和临床检验集中诊断服务,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促进医疗资源共享使用。
2.采供血机构。
“十三五”期间不新增设血站,每个县(市)应设一个储血点,负责辖区内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区域的供血任务。
单采血浆站由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置,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3.门诊部、诊所。
由各县市区、园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设置。
鼓励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或企事业单位到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开办门诊部或诊所。
4.护理院、护理站。
鼓励社会资本和养老机构依法开办护理院、护理站。
5.医务室、卫生所。
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其他机构等,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内部服务的医务室、卫生所,支持高等院校在条件成熟时举办医院。
五、机构等级
到2020年至少建成三级医院(妇幼保健院)16所,支持科学城辖区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所,至少建成二级医院(妇幼保健院)50所。
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创建达二级以上医院水平,一级医院不受数量限制。
(一)市级医院。
到2020年,力争国家科技城核医学中心达三级甲等医院诊治水平,支持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上档升级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二)县级医院。
“十三五”期间,支持县级医院上等升级。
(三)社会办医。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积极上等升级,诊所或门诊部可升级转型设置为医院,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办医院积极申请医院等级评审。
到2020年,力争10%的社会办医院达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六、其他医疗资源设置
(一)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建设。
1.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加强绵阳市中心医院省级川西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绵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四川省精神卫生中心)省级区域精神病专科性医疗中心建设,支持绵阳市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川西北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2.市级区域医疗中心。
在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设置建设市级区域神经、老年、康复专科性医疗中心,在四川绵阳四O四医院设置建设市级区域综合性医疗中心及心血管、消化、传染专科性医疗中心,在绵阳市中医医院设置建设市级区域中西医结合的消化、康复、心血管、脑卒中、糖尿病等专科性医疗中心。
加强三台县人民医院、江油市人民医院、安州区人民医院、梓潼县人民医院4个市级区域医疗分中心建设,分别由绵阳市中心医院、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四川绵阳四O四医院、绵阳市中医医院联系支持分中心建设发展。
3.县级区域医疗中心。
每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设1个综合性医疗中心,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县级区域医疗分中心,不设置专科性医疗中心。
(二)医疗技术。
1.市级医疗机构。
到2020年,绵阳市中心医院、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四川绵阳四O四医院、绵阳市中医医院等三级甲等医院可开展100%的第一类、90%的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力争开展60%以上的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服务。
2.县级综合医院。
以提供第一类、部分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服务为主,对符合条件的支持开展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服务。
到2020年能开展80%的第一类和50%的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
3.一级医院和其他基层医疗机构。
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医疗技术,提高服务水平。
(三)学科建设。
1.优化学科布局。
根据我市疾病谱和发病率的变化,促进发展肿瘤、呼吸、心血管、神经系统、儿科、消化系统、重症医学等医学重点学科,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临终关怀服务和养老服务。
以四川绵阳四O四医院为龙头,开展重点监控传染病学科、感染学科建设,提高传染性和感染性基本快速诊断和救治能力,适应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医疗救治需要。
2.学科建设要求。
绵阳市中心医院、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四川绵阳四O四医院重点发展优势学科,到2020年至少各有1个学科达到国家级重点学科或专科水平,各有5-10个学科达到省级重点学科或专科水平,各有1/3-1/4的临床科室达到市级重点学科或专科水平;绵阳市中医医院增加1-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1-2个省级重点专科。
到2020年,其余各三级综合医院至少有2-3个学科达到省级重点学科或专科水平、有1/4-1/5的临床科室达到市级重点学科或专科水平,各二级综合医院至少有1-3个学科达到市级重点学科或专科水平,各专科医院至少有1项主要专科达到市级重点学科或专科水平。
3.学科建设目标。
到2020年国家级重点学(专)科5个以上,省级西医类重点学科(实验室)或重点专科30个以上、中医类22个以上,市级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总数达140个以上。
对达到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要求的,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医学科研。
提升医学科研发展水平,推动医学科研成果转化、临床应用学科研究,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对威胁我市人民群众的主要疾病因地制宜开展医学科技研究,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奖项的单位,财政根据情况给予科研项目一定配套资金。
到2020年,各三级甲等医院至少有1项国家级立项课题,其余各三级医院至少有2项省级立项课题、有5项市级立项课题;三级甲等医院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项至少5项;适宜技术推广至少5项。
(五)人力资源。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实现医疗人才规模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更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得到统筹协调发展。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6人,注册护士数达3.25人,城乡每万居民有2.5名全科医师,原则上每千人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长,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六)设备配置。
坚持以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符合成本效益,资源共享,提高利用率的原则配置医疗设备。
到2020年,医疗机构100%装备配置标准基本品目的设备,70%装备配置标准推荐品目的设备;国产设备所占比重达配置总数的40%,实现设备配置与机构功能定位相匹配。
七、功能协同
(一)医疗联合体。
到2020年,以市、县级医院为龙头,形成分层次、全覆盖的医疗联合体服务体系,医疗联合体内建立顺畅的双向转诊关系和延伸门诊、延伸病房,开展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深层次合作和帮扶。
(二)远程医疗服务。
到2020年,建设以绵阳市中心医院、四川绵阳四O四医院、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绵阳市中医医院为龙头,覆盖100%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80%基层医疗机构的远程会诊系统,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预约、远程监护、远程影像及病理诊断、远程教育、远程信息共享等远程医学活动。
(三)分级诊疗制度。
到2020年,健全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
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严格大型医疗机构限量提质,提升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现“两降四升”,即市级以上三级医院诊疗量占比明显降低、基本病种收治占比明显降低,疑难重症病种收治占比明显上升,三、四级手术占比明显上升,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总量和占比大幅上升。
(四)互联网+健康服务。
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并动态更新信息,实现与人社医疗保险管理系统数据的实时共享,建成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并互联互通,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和社会保障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互联互通,市级医院均能够提供网络医疗服务,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能够提供以慢病为主的互联网健康服务。
(五)推进医养融合。
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推动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规划执行的领导和协调,卫生计生、发改、财政、人社、编制、规划、住建、民政、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将医疗机构设置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发展、群众健康需求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科学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实现规划目标。
(二)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医疗卫生的经费投入,根据卫生事业支出政策事项合理测算需求,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卫生事业经费投入,通过转移支付、医疗保障等措施,保证城乡居民医疗服务的公平性。
同时,要制定完善医疗投入的政策,提高政府投入效率,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财政的公共服务职能。
(三)促进社会办医,完善保障政策。
合理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
简化、规范社会办医审批程序,减少运行审批限制,完善和落实土地、融资、税收、价格政策,优化用人环境,改善外部学术环境,确保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医保定点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九、实施办法
本规划执行期间,可根据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等宏观政策调整、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和疾病谱变化、城镇化建设等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市卫生计生委定期召开规划评价会议,对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论证、修订和完善,经专家组论证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本规划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划和本地实际,制订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报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由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批准发布实施。
附件:
2020年绵阳市医疗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附件
2020年绵阳市医疗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
主要指标
主 要 指 标
2020年目标
2015年
现状
指标性质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6.9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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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绵阳市 十三 医疗机构 设置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