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docx
- 文档编号:28023992
- 上传时间:2023-07-07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1.17KB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docx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业主或合法使用人)
为维护(以下简称本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美观,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丙方位于本物业房号、建筑面积(下称本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写字间)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1、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a)乙方(丙方)进入本物业区域内进行装饰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办理装修登记、提交由业主、装饰单位共同签名的装修申报登记表;
b)乙方(丙方)随同装修申报登记表应附上详细的装饰装修施工方案,包括装修项目明细表(各种设备、设施的位置及所用建筑材料的材质和防火性能等)和施工图纸;平面图、水、电、气系统图、天棚平面图、风管平面图(商铺若有适用)、烟温感平面图(商铺若有适用);
c)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d)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装饰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贰份(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e)丙方若为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文件。
2、装饰装修审核
a)凡不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妨碍相邻、影响观瞻的装饰装修,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在收到乙方(丙方)装饰装修申请、施工方案和相关装修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批复并发放《房屋装饰装修入场证》;
b)凡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外观、消防、环保等与国家规范或政策要求不相符的装饰装修及妨碍相邻的装饰装修,经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初审后,乙方(丙方)还必须将装饰装修方案报由原开发单位、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消防、环境监测、规划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批准后,甲方项目物业中心发放《房屋装饰装修入场证》;
c)乙方(丙方)于装修期间原定施工方案如有结构或外观改变,须事先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补报并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装饰装修验收
a)乙方于装修期间若增加或改动隐蔽线、管的封闭施工,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务中心将派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查验同意后方可封闭;
b)装饰装修施工完毕后,丙方应约同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与乙方共同进行查验;甲方仅负责对房屋结构、外观、消防是否存在违规改动、是否妨碍相邻业主单元及影响共用管线、公共设施设备等进行查验;若存在违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限期整改;逾期,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
c)验收合格后,三方《装饰装修完工验收表》内签字认可。
装修保证金在工程竣工30天后无违约、无赔偿时,凭保证金收据及验收证明文件,全额无息退还。
装饰装修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天。
若需延期,乙方(丙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延期费用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二条装饰装修时间
1、装饰装修时间
a)周一至周五8:
30-18:
30,(12:
00-14:
00实行静音操作);
b)周六、周日9:
00-18:
00,(12:
00-14:
00实行静音操作)
c)乙方(丙方)若装修工期紧、在征得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至晚上21:
00,但在晚上18:
00-21:
00期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或其它大噪音工具,禁止在户内进行喷漆、烤漆等刺激性气味施工。
2、非装饰装修时间
a)法定节假日及中高考期间不准施工;
b)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需要。
3、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时间
a)周一至周五9:
30-11:
30、14:
30-16:
30;
b)周六、周日10:
00-11:
00、15:
00-16:
00。
第三条装饰装修相关费用
1、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与装修质量无关)。
a)为加强工程及人员的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本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
b)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
按收取。
2、根据西宁市物价局、西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青海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通知”有关规定,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收取。
第四条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1、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禁止下列事项:
a)严格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不得将原设计未进行防水处理的房间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得随意钻凿顶棚、楼板;不得损坏房屋的整体、外观形象;不得破坏外墙装饰,不得扩大原有门窗的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荷载,在室内做分隔或填充装饰时必须使用轻质材料,装饰施工材料严禁集中堆放,不得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在阳台上搅拌水泥、河沙;严禁往排水、排污、通风等管道内倾倒任何建筑垃圾及其它物品(如油漆、水泥、砂浆等),以防管道堵塞;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b)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不得占用、损坏房屋的公用部位、共用设施或者移装公共设施设备;
c)禁止封闭、移装或改、破坏水、电、气等配套设施、设备;
d)不得侵占、毁坏绿地、不得乱倒垃圾、杂物、高空抛物;
e)在物业区域内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f)房屋室内原防水层,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伤应及时做好防水处理;
g)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装修施工用电、用水;
h)跃层单元住户不得在后阳台、屋顶上违章搭建,不得在厅内加层;
i)使用电锤必须安装限位器,吊顶、安装木地板其厚度不能超过5公分,以免钻穿楼板;
J)楼板及墙体内埋设有电线管、给排水管道等,在钻孔或射钉前应查明管线位置,以免引起破坏;
k)阳台装修时应确保外观颜色与原建筑颜色相统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或改变其使用功能,阳台上不允许安装防盗网及铝合金窗等设施;
l)门窗玻璃外侧严禁安装防盗网及任何设施;在门窗玻璃及阳台内侧安装防盗网须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规定的样式(详情请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m)不得改变玻璃颜色或在上面喷漆、张贴物品等;
n)不得在外墙上开孔打洞;若因安装空调等需要,应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规定位置安装(详情请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o)严禁改动给排水主管道、若室内安保系统,包括对讲机门铃和紧急按钮(若有)及通讯设备需作改动,需待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同意后,方可按图进行施工;
p)必须对电器用电负荷进行检查,并确保与原来设计的供电系统容量兼容;施工时超容量用电与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协商后,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监督下,在指定的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业主自负;
q)安装分体空调不得改变预留的空调外机或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统一位置;要进行定期检查,排水管应采用硬塑料管,避免因使用软管而造成的倒灌问题,且必须接入专用排水管集中排放;商铺空调安装应高于地面2米,且应增设与本物业统一的空调外机装饰架;
r)严禁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任何安装、维修、拆除和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得私自或自行安装、拆除和改装;热水器入口须装设燃气阀门;燃气热水器的排气管道不得与抽油烟机的排烟管道合并接入同一管道;
s)不得在天台、露台上搭建阳光房、凉亭、雨篷等构建筑物,亦不得装设影响相邻住户通用、采光、安全防盗等权益及妨碍观瞻之任何设施;
t)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涂写、刻画,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派发传单、广告;
u)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的悬挂、安装任何形式的招牌、名牌、广告、旗帜。
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a)乙方在领取《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入场证》后方能进场装修,并将《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入场证》贴于进入户门上高约1.6-1.8米处;
b)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前,必须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若有遗失,须缴纳补办工本费50元/个;工程装修完毕应退还办理的所有出入证后,方可按退款程序退还押金;严禁超期使用和转借、冒用证件;
c)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由施工负责人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装修人员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进出小区及施工,必须自觉遵守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人员有权进行检查核实,并拒绝无证人员进入及施工。
若在装修施工过程中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或业主(或其委托人)持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前往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人员办理。
严禁装修人员串栋、串户、严禁涂改、伪造、转借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一经查出,予以没收证件、扣除押金,直至取消装修资格等处罚;本物业施工人员仅限乘座货运电梯或经装饰保护的其他电梯;
d)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内,严禁高声喧哗、严禁追逐打闹;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治安管理规定,严禁打架斗殴。
e)不准践踏、占用绿地,不准摘拆花木;不准在公共地方拉绳晾晒衣服;不准攀、涂艺术雕塑;不准在物业区域内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果皮、饮料罐瓶;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打赤膊、穿拖鞋,不得在装修房内煮饭及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明火灶具;
f)遵守消防法规、不得破坏消防设备、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引起火灾事故,木工、漆工场地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g)当日施工结束,施工人员应自动离开物业区,非装修时间不得进入物业区域,未经许可,施工人员不得在物业区域内留宿;经同意的留宿人员,夜间22:
00以后严禁进出物业区域或在小区内游走;
h)装修垃圾必须及时用袋装清运,其中废弃木材类应用绳子全部扎成捆,堆放在指定地点;
i)严禁向窗外、阳台以外及在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洒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内或将生活污物由雨水管道排出;
j)进入小区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经过包装的,凡散溢性材料,如水泥、河沙、石子等应袋装后方可进入小区,不得沿途倾倒垃圾,如沿途散落必须立即清理干净;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材料必须用密封容器盛装,所有材料不得敞口运输和堆放;运送装修材料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场所,不得驶进人行道路、中心花园。
沙子、水泥、砖等材料必须用编织袋装好后再进行搬卸;
k)带入本物业区域的物件如电动工具、装饰材料等,应主动向门岗人员出示登记;带离物件,应由乙方(丙方)书面确认的委托人前往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开具出门条后方可带离物业区域;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禁止物件带离或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
l)所有装修材料均由楼梯搬运,搬运时应注意不得污损地面、墙面或其它公共部位,如有任何污损,一切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确需使用电梯运输的物品,不得超高、超长、超重,且应提前24小时办理电梯使用申请,以便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合理安排使用电梯时间;
m)电梯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保护电梯内设备,不得随意操作电梯内的按钮或用利器刮伤保护层;保持电梯内整洁,不得张贴或涂写任何广告、电话等宣传文字;
n)乙方(丙方)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定一名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具体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丙方)负责;
o)乙方(丙方)在施工中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不得圈占、损坏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乱放杂物;
p)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将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在室内使用电炉、电烤火器等高电负荷产品;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
q)在装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电焊和明火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后方能施工,并在现场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r)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按要求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2kg灭火器(abc型)/个,并放置在明显位置,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直至配备为止;如需甲方提供,亦可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租用。
第五条装饰装修违约责任及处理措施
1、违约责任
a)凡因装修而造成相邻单元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电、物品毁坏等,有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责任,由丙方与乙方修复和赔偿;
b)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丙均应遵纪守法,加强协作与沟通,共同维护装修秩序;如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d)乙方(丙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条款,接到甲方书面《装修违章通知书》后,应立即对违章项目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违约责任
甲方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视情节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a)批评教育;
b)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c)责令恢复原状;
d)发出违章通知,处以违约金;
e)收缴出入证,不予退还;另行补办,需缴纳工本费;
f)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止能源(如水电)供应;
g)要求赔偿损失;
h)申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如房地产行政部门等予以处罚;
(以上各条可单处也可并处)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乙方于丙方产生争议,应由双方自行解决,甲方无义务代表任何一方。
甲方可作为中间人进行协调;
2、本协议中有关按理装饰装修规定未尽事宜,甲方有权随时对该管理规定作增加或修改,以甲方现场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通知为准,无须征得乙方(丙方)同意,但所有管理规定均遵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规定若有与《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业主临时公约》相冲突的条款,以后者为准;
3、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物业所在地方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三份,以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房屋 装饰 装修 管理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