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规范HPS中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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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规范HPS中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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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规范HPS中文
电镀规范-HPS-(中文)
————————————————————————————————作者:
————————————————————————————————日期:
文件标题页面和修改记录
文件类型——电镀规范
标题——含铁材料的防腐层
起草
NARESHAIRODY
审核
ALEXLEVICK
批准
ALEXLEVICK
最新修改
GarethJones
审核
ALEXLEVICK
批准
IANARCHER
修改记录
版本号
工程变更通知
项目号
日期
名称
审核
批准
-
-
-
09/07/17
最初下发
AJL
AJL
A
A0396
-
09/11/24
修改了章节5.1,6.3,7.2,7.4.2,7.5,8.2
AJL
AJL
B
A0944
-
10/01/19
修改了章节6.6
AJL
AJL
C
A0991
-
10/06/02
增加了“类型D”规范
修改了章节5.1,
增加了章节5.1.4
GDJ
AJL
D
A1068
-
10/11/10
修改了“类型D”的章节5.1和5.1.4
GDJ
AJL
E
A1112
-
11/01/12
修改了“类型C和D”的章节5.1;
类型C是最小8-12um
类型D是8-12um
AJL
IMA
1.介绍
这份标准描述了用于铁质材料防腐的非六价铬电解镀锌层和碱性锌镍镀层,它用于汽车工业,为其提供防腐保护。
2.范围
这份标准涵盖了不含六价铬的锌/锌镍镀层的要求,用于铁或钢,以防止其被腐蚀。
对于重防腐,要求电镀。
除了重度腐蚀,直接暴露在温压下的零件都要镀锌镍合金。
3.缩写和符号
EN——欧洲标准
BS——英国标准
ISO——国际标准协会
4.相关标准
ISO1463——金属和氧化物镀层厚度显微镜测定法(BSENISO2081:
2008发布)
ISO2177——金属镀层厚度阳极分解的电量计测量法(BSENISO2081:
2008发布)
ISO2178——磁性基质上的非磁性镀层厚度的磁性测量法(BSENISO2081:
2008发布)
ISO2819——金属基质上的金属镀层——电镀层和化学沉积层(BSENISO2081:
2008发布)
ISO3613——锌及锌铝合金镀层钢板六价铬酸盐检测标准(BSENISO2081:
2008发布)
ISO9227——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BSENISO2081:
2008发布)
5.分类
此标准中涵盖的镀锌层按图纸要求应为以下类型。
如果未注明,默认类型B。
镀层应有一定厚度,且应按以下要求能暴露在中性盐雾中,无底层金属腐蚀的现象:
5.1锌/锌镍电镀,三价铬钝化,加上可选的表面涂层(例如ULTRA密封层)。
颜色按要求。
类型A:
最小5μm+最小96小时盐雾
类型B:
最小8μm+最小240小时盐雾
类型C:
最小8μm+最小720小时盐雾
类型D:
最小8μm+最小480小时盐雾
警告:
根据电镀溶液的覆盖力和电沉积参数,物体的一些表面显示的镀层可能只有几微米厚。
这是针对中空、锐边或铜焊区等。
这些区域应被认为是“排除区”,就这点来讲,无需测量厚度,也可免除盐雾标准。
电镀零件在“排除区”发现任何腐蚀将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
5.1.1类型A要求——在正常读取距离以肉眼检测时,进行盐雾试验的镀锌样件应在24小时内无白锈,96小时内无红锈。
5.1.2类型B要求——在正常读取距离以肉眼检测时,进行盐雾试验的镀锌样件应在96小时内无白锈,240小时内无红锈。
5.1.3类型C要求——镀层应为无氰碱性电解液所形成的锌镍镀层。
在“排除区”外位置用X线荧光法检测时,镍含量应在12-15%的范围内。
在正常读取距离以肉眼检测时,进行盐雾试验的镀锌样件应在720小时内无红锈。
耐腐蚀性由ISO9227认定。
5.1.4类型D要求——涂层应镀锌,且为厚膜钝化层+封闭剂。
在正常读取距离以肉眼检测时,盐雾测试,样件应至少在240小时内无白锈,至少在480小时内无红绣。
耐腐蚀性由ISO9227认定。
图1:
最大控制在20μm的区域
物体的螺纹区域被认为是“排除区”。
物体的锐边也被认为是“排除区”。
并且,任何无法用直径为20mm钢球接触的表面,例如条杆的末端区域,也会被认为是“排除区”。
镀层厚度应符合以上板块所提到的规格最小值。
装配时,将图(1a)标注的区域如图(1b)所示翻折。
这样,图
(1)中所示的区域厚度就要控制在最大20μm。
6.技术要求
6.1沉积——基体金属在电镀前要预洗好。
6.2外观——颜色和表面处理(光亮或漫反射)不重要,在零件图纸或采购订单上另有标注除外。
6.3操作顺序——电镀要在所有加工、铜焊、焊接和冲孔等工序完成后进行,在零件图纸或采购订单上另有标注除外。
如果部件或组件的后电镀操作无法避免或在图纸上未详细标明,供应商要在APQP评审阶段告知客户。
6.4预处理——打磨过的、冷成型的或冷拉伸的拉伸强度为1050MPa或更高的钢铁零件在清洁和电镀前要先消除应力。
6.5后处理——所有拉伸强度高于1050MPa的钢铁零件在电镀后4小时内要在最小为190℃温度下烘焙至少3小时,依据ISO9588的步骤和等级减轻氢脆现象,另有规定除外。
在适用情况下,因烘焙工序钝化而成的锌表面要在进行补充铬酸盐处理前活化。
6.6六价铬含量——当依据ISO3613或等效标准方法检测时,提交的PPAP产品无可探测到的六价铬。
要以HELICAL和供应商都认可的一个频率周期性重复这个测试,直到能充分显示按这个计划流程生产出的产品无可探测到的六价铬。
6.7附着——当根据ISO2819按7.3.2中描述的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测试时,镀层的附着都应可接受。
7.测试方法
7.1抽样——抽样方案,包括测试频率和测试项目数,由供应商确定,再由HTL审核批准。
所有与这份标准要求相一致的测试都应在公认的抽样方法抽取出的样品上进行,这样才能代表要应用测试结果的这批产品。
7.2镀层厚度
7.2.1检测——每个物品都应检测,且应测量几处可能认为是最小厚度的镀层厚度,“禁区”除外。
如果每个单个的物体的最小镀层厚度小于5.1小节中所指定厚度的70%,这批货就会被拒收。
每个物体测量出的最小厚度都要做记录,且用总厚度除以样品个数计算出最小厚度平均值。
如果平均最小厚度小于5.1小节中所指定厚度的70%,这批货就会被拒。
7.2.2测试方法——根据ISO2178做非破坏性镀层厚度测量。
对于镀层厚度的破坏性测量,步骤要符合ISO1463或者也可以使用ISO2177。
其它工具和方法,例如XRF,只要它们已经用正确的电解液校正过并显示能产生与上述方法等同的结果,供应商可以选择使用。
7.3.附着试验
7.3.1.样品——如有可能,附着试验(7.3.2小节中所指定的)必须直接在镀好的物品上进行。
但是,如果镀件形状不易用于附着试验,测试可使用单独的等效样件了进行,按下面(*)所定义,电镀的同时,以这些镀件为代表。
它们必须与组件,在讨论的电镀件的表面状况和镀层厚度尽可能相似。
*-有相较于被电镀的物件更适于特定测试步骤构型的试件,但是在电镀前,由同样化学成分、等级的基底金属构成,热处理状况或表面处理状况也一致。
如有可能的话,测试件可以是被拒的同一批生产的零件中获取,但是,被拒的原因不能是镀层无法接受,材料化成成分不可接受或热处理不可接受。
7.3.2测试方法——按ISO2819可以使用以下两种测试方法的任意一种,哪种方法对于零件更适用就用哪种方法(例如执行器支架用划痕试验)。
7.3.2.1.弯曲试验——为判定镀层的粘着力,测试件需在直径等于试件厚度的心轴上弯曲180°,然后放大4倍,寻找非粘着痕迹。
当放大4倍检测时,在镀层与基层金属接触面没有脱离的迹象。
不会导致剥落或起泡,也就是在接触面不会脱离的裂缝是可接受的。
7.3.2.2.划痕试验——作为弯曲试验的一个替换选择,如果条状试件不适用,粘着力可以通过用一个适当的工具划伤镀件表面来判定。
以4×放大率检测有刮痕的区域暴露出的基层金属,判定移除的部分是由于挂掉的粘着镀层而导致的,还是由于非粘着镀层抬升引发的。
在划痕附件出现任何剥落、层裂或镀层的提升,都会成为被拒的原因。
7.4盐雾试验
7.4.1.样品——如果物件时单个的部件,可以在物件本身做盐雾测试。
但是,如果物件是局部组件,它就必须作为一个局部组件来测试,以评估任何电镀影响。
7.4.2.测试方法——盐雾试验按ISO9227执行。
为了确保结果的一致性,在电镀处理和盐雾试验间至少间隔48小时。
7.5机械附着试验(仅针对类型C要求)
7.5.1检测——所选的样件要能经受住7.5.2小节中描述的热冲击.测试后,这种带碱性锌镍沉积物的镀件应显示的表面应一致,无剥落或气泡引发镀层脱离或无粘着痕迹。
7.5.2测试方法——将选好的样件置于300℃(±10℃)温度下30分钟,然后置于室温状态下(15到35℃)的静水中冷却。
在检测前仔细烘干样件。
8.质量
8.1基底金属——基底金属要无对镀层表面或防护电镀有损的可见缺陷。
清洗、泡浸和电镀步骤都是必要的,以形成可接受的沉积物。
8.2镀层——沉积物应光滑、纹理细、有粘附性、表面均衡,且无水泡、凹陷、结节、烧伤痕迹和其它不良影响镀层功能。
如果是用锌的话,那么由漂洗导致出现的表面染色或由为防止氢脆进行烘焙而导致的轻微变色不应成为被拒的理由。
8.3检测责任——供应商要对于此注明的所有检测要求的性能负责,合同和订单上另有注明除外。
8.4除非另有注明,否则供应商一方要保留测试结果,判定零件是否符合这份标准的要求;从发货日期算起5年内,这类证据要归档以供检查。
8.5核准
8.5.1为确保质量的一致性,从电镀过程中挑选出的样件需由买方批准,除非这类批准由买方以书面形式免除了。
8.5.2对于PPAP零件,供应商要用同样的电镀操作,同样的生产步骤。
如果必须得有变更时,卖方要通知买方,并在这些生产零件执行第一次更换前获得书面批准。
8.5.3HELICAL有权做测试,以验证镀层是符合要求的,也有权拒收不合格材料。
8.6词汇
在这份标准中,对于所用的词汇,供应商和买方之间有任何歧义或分歧的,建议参考BSENISO2081:
2008标准,它对不同的术语定义的更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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