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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团支部对团干部和团员的监督和管理,组建优良、高效的团队,形成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同时提高团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全面准确掌握团员的情况,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章 评优对象名称及比例
第二条 吉林医药学院各期班团员及团干部。
第三条 优秀团员,按照团员总数的1%-3%确定;
优秀团干部,按照团干部总数的5%-10%确定。
第三章 优秀团干部考核评选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考核监督的对象是我校各院系团支部的团干部。
第五条 校学生会组织测评小组每季度对团干部考核一次。
第六条 团干部考核细则
(一)团干部考核内容
1.是否按时向院团支部递交工作计划和总结。
2.是否按时参加例会,并汇报近期工作的开展情况。
3.是否按时召开或参加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并根据院团支部的指示,从团支部的实际出发,研究、计划、组织团支部的工作。
4.是否主动承担工作,能否保质、保量、高效地完成任务。
5.是否开展具有创新意识的活动。
6.是否同各支委成员团结保持密切联系,帮助或相互督促做好分管的工作。
7.是否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和工作的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等。
详见附表1:
《吉林医药学院“优秀团干部”考核评分表》
(二)优秀团干部考核评优标准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及实践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勤奋、态度端正,评选年度内无挂科记录,截止评选日期,通过所有相关课程考试;
4.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工作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5.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
第七条 校学生会全体成员分组负责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定期汇总至校学生会人力资源部,校学生会人力资源部依据考核结果按比例对达到评优标准的团干部进行评比,最后将拟定名单及相关考核结果上报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第四章 优秀团员考核评选制度
第八条 本制度考核监督的对象是我校所有团员青年。
第九条 校学生会各测评小组每半年都要按照团员考核标准对团员进行考核,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 团员考核细则
(一)团员考核内容
1、以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思想道德。
2、在本职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参加团的活动出勤率不少于90%。
4、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努力工作,得到领导和群众认可。
5、坚持学习,不断学习专业技术和新知识。
6、按期交纳团费。
7、严格遵守我校及院团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详见附表2《吉林医药学院“优秀团员”考核评分表》
(二)优秀团员考核评优标准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学活动,在学习、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注重品德修养,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5.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评选年度内无挂科记录,截止评选日期,通过所有相关课程考试。
第十一条 校学生会测评小组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至校学生会人力资源部,校学生会人力资源部进行定期存档并依据考核结果对达到评优标准的团员按比例评选,最后将拟定名单及相关考核结果上报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第十二条校团委将在五四表彰大会上对所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进行表彰并予以奖励。
第五章考核评比说明
第十三条“五四表彰大会”每年进行一次,是对各期班团员年度表现先进的一种表彰。
第十四条“五四表彰大会”的考核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量化考核综合考虑。
第六章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考核小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在广大团员中进行广泛宣传,使之成为调动广大团员积极性、推动共青团工作蓬勃发展的有力手段。
第十六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团员、团干,经校学生会审核后取消评选资格,同时不再增补其它参评。
附表1:
《吉林医药学院“优秀团干部”考核评分表》
类别
项目
考评分
政治觉悟
(20分)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
(10分)
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参加党课、团课的培训,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每学期两次及以上)。
(10分)
组织能力
(20分)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团组织生活或主题团日活动,形式多样,出勤率高(5分)
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化体育活动(5分)
号召班级团员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处理等不良行为(5分)
获得上级下级一致好评(5分)
工作能力
(40分)
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有完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5分)
团支部集体观念强,各民族同学间互相学习,和睦友爱,凝聚力强(5分)
按要求完成团员发展、团员注册、团员统计、团员“推优”、团费收缴等工作(5分)
团委召开会议及时参加,无缺席迟到现象(5分)
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5分)
根据社会发展,青年需求的变化,活动形式有所创新,得到大家的喜欢(5分)
向上级提出过实际可行的有价值的工作建议(5分)
活动有计划,有实施,有记录,有总结(5分)
自身素质
(20分)
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无挂科现象,且成绩优异(班级学生的前30%)(5分)
在学习上起到带头作用,积极帮助同学(5分)
学风优良,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技、学习竞赛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5分)
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及实践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5分)
合计
额外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需附加相关证明)
在之前一年内在校级活动中获奖一项加3分,省级一项加5分,国家级一项加10分
总分
(100分)
说明
评分标准:
表现突出100%,表现良好60%,表现一般40%
附表2
《吉林医药学院“优秀团员”考核评分表》
类别
项目
评分
政治觉悟
(30分)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10分)
关心国家大事,积极主动参加党课、团课的培训,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每学期两次及以上)。
(10分)
掌握团的知识,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10分)
组织观念
(35分)
1.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参加团的活动出勤率不少于90%。
(10分)
2.服从组织领导,严守组织纪律(5分)
3.按时缴纳团费(5分)
4.在本职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分)
5.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努力工作,得到领导和群众认可。
(5分)
6.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5分)
自身素质
(30分)
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评选年度内无挂科记录,截止评选日期,通过所有相关课程考试,且成绩优异(班级学生的前50%)(10分)
学风优良,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技、学习竞赛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5分)
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及实践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5分)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5分)
注重品德修养,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分)
积极配合团干完成相关工作(5分)
额外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需附加相关证明)
评选年度内在校级活动中获奖一项加1-3分,省级一项加3-5分,国家级一项加5-10分,获奖学金视情况加1-5分不等
总分
(100分)
说明
评分标准:
表现突出100%,表现良好60%,表现一般40%
校学生会人力资源部
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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