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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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
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
财产保险、责任保险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年月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的委托,对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上海中嘉国泰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为项目保险经纪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数量:
项
五、用户需求书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
乐昌峡水利枢纽年财产保险、责任保险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投标人须知》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个工作日)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号恒生大厦座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号恒生大厦座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号恒生大厦座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李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曾小姐
联系电话: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先生
传真: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号座
联系电话:
邮编:
(二)采购人:
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
联系人:
曾小姐
传真:
地址:
广东省乐昌市大源镇
联系电话:
邮编: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年月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定义
“采购人”是指:
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投标人”是指: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监管部门”是指:
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政府采购若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号)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
中标金额(万元)费率
服务招标
以下
-
例如:
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为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万元×%=万元
(-)万元×%=万元
合计收费=+=万元
()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投标人如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投标邀请函
)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知
)合同书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所有。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自查表;
)资格性文件;
)商务响应文件;
)技术响应文件;
)价格部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递交的补充、修改等文件。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管机关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报价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管、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截止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的身份参加(招标文件对特殊行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如因文件不清晰造成难以分辨,此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原产地的说明,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证明投标标的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
)货物的型号、规格;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货物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包括其货源及现行价格;
)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特别是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投标人在阐述投标人须知第()时应注意:
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如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查找。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元)。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银行转帐及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提交。
()以电汇、银行转帐形式交纳保证金的,直接存入如下帐户(交款时投标人向银行提供采购编号,由银行开具收款单盖章交给客户留底,作为保证金收取依据。
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一天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上。
)
收款人: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帐号: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递交报价保证金请注明:
项目编号)
()以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具体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并于投标截止时点前,将担保函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依法处理: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投标的截止期和投标有效期
投标的截止时点详见投标邀请函,超过截止时点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天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技术部分的正本内容相同(图片及印刷文件可除外)的电子文件一套(以光盘形式),文件格式要求采用中文版本软件制作(其中报价表以制作),如果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符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所有投标文件(附特殊规格的图纸外)应按规格制作;建议采购双面打印或复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字样。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密封提交《唱标信封》一份,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唱标信封》封装内容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或《澄清更正延期公告》(如有的话)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应当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处理。
投标人不足家的,不进行开标,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评标
评标详见《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以公告方式告知所有当事人本次项目的中标结果。
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四条“……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或者中标、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没有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六、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
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逾期质疑无效。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署名。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文件提交方式: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到现场提交。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质疑函原件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到现场提交。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质疑受理部门: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提交质疑文件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号恒生大厦座室。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质疑回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邮寄或电子邮件(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为:
),供应商收到质疑回复后应在质疑回复函送达回执上签收确认。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合同的订立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合同的履行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八、适用法律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共人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数必须达到法定人数,否则作废标处理。
()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
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比较与评价。
只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
()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经评委会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家的,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该条款不适用)
()综合评分及其统计:
按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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