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财政浅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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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财政浅析
明代财政浅析
1.1.前言
本文主要参考了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和《明史食货志》等资料,对明代财政史的一些基本概念予以简略的说明和介绍,结合对明代政治史和军事史的考察,试图对明代事件做出不同于传统史观的解释。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的明代财政分析主要是相对于现代中央财政概念进行的比较,其实以下介绍财政很多特点不仅是明代所独有,而是中国古代财政的共性。
但文中并未一一指出。
1.2.从内库说起
明代的内库很是有名,明代中后期,因为屡屡征战,军事开支骤增,国库资金收入远远不能应付其巨额开销,屡有大臣上书要皇帝从内库支取费用以供国用,但皇帝总是很不情愿,宁可向人民加税来弥补入不敷出的国库,也不愿意把自己的“私产”拨出来。
这个小金库收入不菲,又因为皇帝本人过分吝啬,向来为史学家所诟病,以为亡国之祸。
老师们的教训往往到这里就结束了。
但这些老生常谈的教诲如此令人昏昏欲睡,不经历过程就得出必然结论的教育方法只会让我们变成思想的奴隶。
既无益于我们了解真实的历史,也无益于我们从中获得经验教训。
明初时的国库
其实明代建国伊始,只有内库,内库即国库也。
内库共有十库。
1、内承运库,贮缎匹、金银、宝玉、齿角、羽毛。
(属于户部管理)
2、广积库,贮硫黄、硝石。
(属于工部管理)
3、甲字库,贮布匹、颜料。
(属于户部管理)
4、乙字库,贮胖袄、战鞋、军士裘帽。
(属于兵部管理)
5、丙字库,贮棉花、丝纩。
(属于户部管理)
6、丁字库,贮铜铁、兽皮、苏木。
(属于户部管理)
7、戊字库,贮甲仗。
(属于工部管理)
8、赃罚库,贮没官物。
(属于户部管理)
9、广惠库,贮钱钞。
(属于户部管理)
10、广盈库,贮纻丝、纱罗、绫锦、䌷绢。
(属于工部管理)
另外还有天财库(亦名司钥库,贮各衙门管钥,亦贮钱钞)、。
供用库(贮粳稻、熟米及上供物)。
和现代相比,明代财政有两个重要特点。
其一,户部控制的并不是国库的全部。
户部从来没有如今天的中央财政部门那样统一规划过所有的帝国资源,其他五部都有独立的财政自主权。
其二,明代初期,最大税收的田赋并不征收金银,而是征收粮食(事实上,明代任何时候都没有以白银作为官方标准,而是以粮食石数作为基本财政单位)。
只有矿税等税收是金银形式上缴,这部分银两不多,基本放入了内承运库。
在偶尔的情况下,田赋折合成了金银,就送往南京作为武将的俸禄。
这里稍微解释一下为什么明代政府可以不收银两只收粮食。
我们知道,政府最大的开销主要是政府官员俸禄、军事开支和公共事务的建设。
而明初,官员官俸是发米为主,辅以少量钱财;军事主要靠军屯和地方粮食的支援;公共事务的建设是征用民间免费劳动力,因为人民除了上缴田赋税之外,还要提供自身劳动力的税,即役的税收,既然劳动力无需付钱,那么政府只提供其基本饮食就够了。
所以,粮食足以供应帝国的开支。
皇帝小金库的出现
正统元年,即1435年,明代建国七十余年后。
英宗允许将一部分漕粮折为金银,每年一百万两银为额度,就是所谓的“金花银”。
这些钱全部放入内承运库,不再送往南京。
从此,内承运库变成了皇帝的小金库。
不过,内承运库还承担着部分国库的作用。
内承运库的资金,一部分为京中武将提供了俸禄,大概十来万两,剩下的全部变成了皇帝的私人财产,由皇帝个人支配,户部没有任何管辖权,只是承担了记账的责任。
皇帝小金库的出现或许是因为这样的缘故:
皇帝的家事从来被当成国家事务,无论建设宫殿、巡游、娶后妃都要经过廷议讨论的,明代是一个如此重视道德的朝代,皇帝的节约被视为国家的幸事,皇帝的奢侈被视为国家的不幸。
如果皇帝想要进行某项花大钱的工程,大臣们是坚决不允许的,为此大臣不惜夸大上天的预兆、甚至以牺牲性命威胁。
皇帝往往在强烈的反对声中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主张。
而有了自己的小金库,皇帝就可以绕过廷臣,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小金库的出现或许意味着从此皇帝开始与政府争夺帝国有限的资源,这是以后廷臣屡屡要皇帝发内库资金的起因。
不过,当时作出这个决定的英宗未必能够明白其中的意义,因为他即位时候才八岁,
从某种角度看,将漕粮折算成银两是一种进步,明代漕运的能力并不怎么高明,运输粮食会有大量的损耗,为了弥补途中的损失,不得不加征更多的税收,这就导致大量贪污,而金银损耗相对较少,尽管不能杜绝腐败,但赋税折合成金银更有利于中央财政部分进行调配,虽然这部分钱没有落入中央政府手中。
太仓库的出现
户部可调配的财产太少,随着北方边境蒙古人的入侵,军事开支逐渐加大,需要购买和制造新的武器,更多的公共事务要求户部能够调配足够的资金而不是粮食。
于是在正统七年,设立了户部的太仓库,现代正意义的国库正式成立。
太仓库专门是用来存储金银,所以又叫做“银库”。
所谓“十库中绵丝、绢布及马草、盐课、关税,凡折银者,皆入太仓库。
籍没家财,变卖田产,追收店钱,援例上纳者,亦皆入焉。
”
太仓库建立后,就有了国库和内库的正式区别。
在用于国家开支上,太仓库承担巨额军事开支等的费用。
而皇帝的内承运库继续给武将发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户部有独立管理自主权的太仓库只是国库中的钱财部分,国库的物资部分还是属于内库。
终明一代,内库和国库始终没有严格区分,管理极为混乱。
太仓库的弊端
显而易见,太仓库的成立是必要的。
但太仓库受到太多原因的束缚,涉及到整个帝国行政机构的无能和腐败、涉及到建国制度和制定国策原则、涉及到整个明代财政体系结构的脆弱,虽然历代皇帝和权臣做了努力的尝试,但根本性的改革不可能进行,太仓库建立时候所期待的作用无法实现。
皇帝们有了内库,政府有了国库,应该是泾渭分明了,可贪心不足的皇帝居然想法设法把太仓库的资金转移到自己的内库里来。
太仓库的收入本来就不多,国库空虚相当,而开销很大,每年都出现财政赤字,还要被皇帝贪婪的无止境索取,越发窘迫。
“弘治时,内府供应繁多,每收太仓银入内库。
”
“正德时,内承运库中官数言内府财用不充,请支太仓银。
户部执奏不能沮。
”
“嘉靖初,内府供应视弘治时,其后乃倍之。
”
“(嘉靖)二十二年特令金花、子粒银应解内库者,并送太仓备边用,然其后复入内库。
三十七年令岁进内库银百万两外,加预备钦取银,后又取没官银四十万两入内库。
”
“隆庆中,数取太仓银入内库,承运库中官至以空扎下户部取之。
廷臣疏谏,皆不听。
又数取光禄太仆银,工部尚书硃衡极谏,不听。
”
传统史观习惯把皇帝贪婪作为太仓库运作低效的主要原因,这也是出于道德角度的解释。
诚然皇帝的贪婪和攫取是事实,但只是加重了危机,并不是带来了危机。
这是明代财政管理紊乱的表象之一,却没有反映出真正的财政制度性问题。
即使明代的皇帝都勤俭节约,把内库资金都纳入太仓库,也不足以解决巨大的军事开支,事实上,靠皇帝个人的节约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帝国的经济危机。
内库的弊端
世宗时候,户部太仓库的岁收入为两百万两白银。
经过张居正的改革后,神宗万历六年,岁收入为四百五十万两白银。
而相应的,内库的搜刮也越发名目繁多起来,“内库岁供金花银外,又增买办银二十万两以为常,后又加内操马刍料银七万馀两。
久之,太仓、光禄、太仆银,括取几尽。
边赏首功,向发内库者,亦取之太仆矣。
”
内库包括了皇帝的私人资金和国库的物质部分。
内库的运作,是由太监来操作的,这增加了很多弊端。
比如要从国库中取出火炮用于战场,竟然要向守门的太监行贿。
不参与腐败就无法进行公事,这也是明代制度性腐败的表象之一。
《明史食货志》记载,“内府收粮,增耗尝以数倍为率,其患如此。
”还有“正德时,台州卫指挥陈良纳军器,稽留八载,至乞食於市。
”
简直骇人听闻。
从制度上看,太监收税绕过了文官系统,对明代财政赋税系统造成了重大破坏,也破坏了帝国的行政和法制体系,害莫大焉。
明代的太监是中国史上最臭名昭著的,但也没必要过分夸大太监的作用,他们只是狐假虎威,替皇帝办事。
他们同样只是加剧了帝国的全面危机,而不是危机的制造者。
1.3.岁收入
众所周知,因为张居正的改革,明代的“岁收入”达到四百万两白银,明代后期,崇祯皇帝加收“辽饷”、“练饷”、“剿饷”,将赋税提升到了二千一百万两白银,被后人当成是耗尽了民力。
这样的理解有一定道理,但显然没有考虑明代财政收入结构的调整和通货膨胀因素,所以远远没能说明问题的全部。
“岁收入”其实是一个普遍的误解,明代的“岁收入”绝非我们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财政收入总和”。
要了解明代“岁收入”的来龙去脉,就得了解明帝国财政收入的结构,了解其收入和支出的分配。
我们首先要了解明代财政制度的基本政策和原则。
在推翻残暴统治的蒙古人政权后,明代皇帝朱元璋及其大臣们制定了农业国家最合适的制度:
重农抑商。
对帝国来说,这是个必然的选择。
明太祖显然希望创建一个政府稳定、老百姓安分守己的帝国。
于是明帝国满足于自给自足,无需进步和发展也就不难理解了。
让老百姓得到休养,使农民安居乐业,这样的国策在使明帝国趋于稳定的同时,也导致了明帝国渐渐失去了活力。
(后人往往批评他们缺乏远见,但这未必公正的。
我想,在我们的后人看来,我们今天的作为不见得比他们更有远见。
)
因着制定国策的原则,我们就可以看到原则下的国家财政制度,及其内敛的特性。
明代初期的税率很低,以田赋收入为主的中央政府只征收不到田地1/10的收入。
中央政府一方面是因为不需要大的开销,另一方面是出于“藏富于民”的道德考虑。
在明代,中央政府的开支主要是军事、官俸与公共建设。
因为明代有其独有的军屯制度,明太祖颇为自豪的宣称“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虽然军屯的实际效果很值得怀疑,但不可否认在明初时期解决了部分军事开支。
行政方面,中央政府采取的是乡村自治的管理,明初官员的数量很少。
1371年地方官员仅为5488名,1455年,京师任职的文官1520名。
至于公共建设,除了修筑明长城、修宫殿、维护大运河外,明政府并没有进行太大规模的公共建设,这方面所需资金很少。
这里说明一下。
政府低耗管理被认为是一种道德的统治方法,低税政策也受到后人的赞颂。
可所谓“藏富于民”是一种误解,而数量过少的行政官员也导致效率的低下,事实上,把适当数量的财富集中于中央政府手中,由中央政府来统一调配,可以用于公共领域的投资和建设,比如治水、兴修水利、改善灌溉、修路、进行技术创新等等。
随着公共设施的改善,势必带来更高的效率,交通的发达有利于运输,农业技术的改良有利于收入增加。
从这个角度来看,低税政策反而对纳税人不利。
但明帝国并未意识到低税和低效管理的弊端。
也许有所意识也缺乏改革的动力,毕竟在缺乏强有力竞争的环境下,国家就会舍弃积极而走向保守。
我们可以看到,中央政府对于税收无需过高的要求,又要求老百姓本分的呆在自己土地上。
出于稳定的考虑,明帝国毫不犹豫地抑制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毋庸置疑,在基本国策及其指导思想上,明帝国是扼杀资本主义萌芽的。
明代的财政制度是从明太祖朱元璋时候就确定下来的。
终明一代,有过几次大规模的财政改革,诸如嘉靖皇帝的改革和张居正的改革,但后继君主的野心和才能没有能超过开国皇帝的,加上制定国策的原则不可能得到改变,改革计划往往受限于财政改革的过于复杂和行政效能的十分低下,所以改革没有真正使国家财政得到根本性的扭转。
在明代中期倭寇之患、万历三大征的巨大国力损耗后,明代末期内有李自成、张献忠的造反,外有满族人的入侵,促使国家军事的开支无限增大,财政危机越来越严重,将帝国政府置于崩溃边缘。
接下来我们看明代的实际收入和分配。
我们知道,田赋是明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按照黄仁宇的计算,田赋正额总值略高于2100万两。
(不过,在中央政府眼中,田赋并不银子,而是粮食。
)
赋税还有一个“役”的收入。
这是现代没有的,在古代却广泛存在。
所谓“役”就是供驱使的免费劳动力。
老百姓除了上缴田赋外,自身还有服役,满足国家的建设需要。
役的存在证实了所谓低税收只是假象。
“役”成为了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开支,基本上是维护驿站、提供人身作为差役、军役等等。
老百姓的劳动力和技术都是免费供国家使用的,政府对“役”只提供基本的粮食供应。
毫无疑问,这种人身的徭役有很多弊端,容易滋生腐败,从皇帝到官员往往征用免费劳动力做私人的事情,这类责任又往往加诸于穷人和本分人身上。
“役”是一种额外的征派,不定期,又无法抵制。
让人民痛苦不堪。
根据黄仁宇的计算,役折合成银两约为1000多万两。
除了田赋正税和役之外,还有一些工商业收入、盐的专卖、矿银收入、国际贸易收入等等。
这些收入大约有380万两。
据此计算,明代的年度财政总收入约为3500万两白银。
那么,这么大一笔数目,为什么到户部只有400万两呢?
道理也很简单,因为田赋和役并不是以白银的形式体现出来,其中3100万两白银都只是粮食和劳动力。
在明代,交通极不发达,漕运效率低下,粮食运输很困难,途中的损耗也极大。
出于现实考虑,大部分的粮食并不是集中于中央进行再分配,而是就近原则分配。
南方地区,绝大多数税收存留起来用来供应当地的军镇,剩下的部分协运邻近地区,或者起运到南京。
小部分运到了京师。
北方地区也是如此,大部分存留起来供给藩王宗室,剩下的部分提供北方军镇,一小部分运到京师。
直到明代中后期,粮食和劳动力才慢慢折合成银两。
但分配原则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到达中央的资金仍旧很少。
经过多次改革后,在张居正时期,把税粮这部分折合税银,真正到达户部的约300多万两。
盐课、工商税等收入也同样,大部分各地自己存留,一部分归其他五部管理,到达户部约为40万两到80万两之间。
于是我们知道,户部拥有的南方和北方小部分田赋税银,加上小部分工商税、矿税等收入,构成了我们通常所说的“岁收入”。
所谓户部太仓库“岁收入”大概只占到了帝国全部税收的12%而已。
1.4.管理与开支
明帝国财政的管理是分属多个政府结构的,户部只是其中之一。
财政管理制度取决于帝国的政治制度。
明帝国财政管理最大的特点为,除了皇帝之外,没有任何一个中枢机构来管理财政。
1380年的宰相废止使帝国权力完全集中于皇帝手中。
皇帝之下的内阁大学士与户部尚书在财政事务上所能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他们有时候参与决策,但从来没有得到法定的管理权力,在没有得到皇帝认可的情况下,他们不能做任何事情。
皇权高度集中,只有皇帝才能最终拍板,也就决定了所有官员都可以对国家财政事务提出批评和建议,官员们只是对自己感兴趣的方面建言。
不管这些是不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也不管财政方面是否他们的专长。
他们或许有各种各样的动机,但表述起来,往往使用道德原因而不是经济规律。
这无助于财政管理的改进。
明代中后期的皇帝,除了崇祯勤于政事之外,大都碌碌无为。
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却又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因为皇帝的怠工,内阁不得不挺身而出,为维持政府的稳定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比如杨廷和在嘉靖皇帝即位时期执行了严格的节俭计划,国库岁收入因此增加了一百五十万两白银。
但内阁所发挥的作用也是不稳定的,例如在张居正死后,他的所以政策被迅速更改过来。
明代的户部并非我们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财政部门”,事实上,明帝国的户部既不是决策部门,也不是执行部门,仅仅只是会计部门。
户部所能掌握的资金本来就有限,所起到的作用更加有限。
在明代,其他五部都有自己独立的财政来源和自主权,是户部无法干涉的。
十六世纪,大多数徭役和物资被折合成银两,但收入并没有合而为一。
随着明代后期军事开支的增大,户部的地位渐渐提高,但也只是主要协调部门而没有全面控制国家财政。
明代的户部尚书也是一个不讨好的职位。
户部尚书有被处死、有被下狱、有与太监斗争失败而致仕、有被解职。
户部尚书受到皇帝喜怒无常性格和太监们的制约,即算是正常管理户部正常事务也很难做到。
有明一代,财政的管理是混乱和效率低下的。
开支方面,其最大的特点是宫廷开支与公共资金严重混淆。
这是明朝家国一体化的政治制度造成的。
皇城中有大量衙署和生活服务设施,超过五十个,包括银库、仓库、原材料加工和制造工厂,这些部门大多数由宦官统领,少部分是文职官员管理。
皇城中除了宦官外,还有大量工匠极其帮工,在十五世纪后期,就超过10万人。
这些服务性机构既为皇室服务,也为帝国政府服务。
比如丝绸既提供给嫔妃宫女,也提供文武官员。
而朝廷庆典、盛大的典礼等等耗资巨大的活动,又无法区别是个人开支还是国家支出。
国家财政开支的混乱,使国家财政收入也陷入了混乱。
皇帝总是期待自己的小金库多收入和少开支,而置国库于不顾。
甚至不惜破坏国家的财政税收系统。
比如万历皇帝就是典型的财政制度破坏者。
他绕过文官系统,派出宦官管理商税,内库充积,却损害了户部的正常税源。
皇室要求大量纳贡物资,明代臭名昭著的太监们往往利用这个机会敲诈勒索,宦官们以皇帝的名义更加有威力,迫使地方政府挪用上缴户部的银两以满足其贪得无厌,户部的收入因此受到严重影响,又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开支。
虽然大臣反对太监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但皇帝很少站在大臣一边。
从财政史角度来看,明代太监对国家破坏主要是制度上的,但这种现象却是制度本身的缺陷造成的。
从明代财政的管理和开支可以了解到,其政治制度已经决定了财政制度的混乱,这也是明代财政改革难以深化的重要原因。
1.5.货币
在经济领域,即使是帝王,也不能背离经济规律行事。
市场的无形的手远远胜过尘世间的手。
明帝国初期,中央政府希望通过纸币替代银两进入市场,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太多问题。
一方面由于明太祖对权力的过于迷信,一方面也是因为完善货币制度涉及到体制的深化改革。
明初时期发行宝钞毫无节制,宝钞的大量发行无疑造成了通货膨胀,政府强行规定的宝钞价值实际形成了新的税收。
虽然明太祖本人未必有增加税收的意思,但他显然没有意识到无限量发行宝钞造成的后果。
国策在制定的阶段尤为需要慎重,仅仅出于某个角度考虑而没有全面衡量利弊,就大张旗鼓地贯彻下去,是不妥当的。
本身没有任何私欲作怪,也不能代表国策就正确无误,中央政府的过份自信与丝毫不能容忍异议都是犯错误的根源。
国策的错误,问题可能要数十年后才能逐渐暴露出来,而恶劣影响可能会深远至数百年。
国家和民族将为此付出惨重代价,而政府也因此失去了信任。
根据黄仁宇的统计,明太祖仅仅在1390年就发行了7500万贯新钞,按照官方当时的比价,每石米为一贯,新钞就相当于明代两年半的田赋收入。
而实际上,市场上已经出现了通货膨胀,市值应该为每石米四贯。
由于宝钞大量发行,其通货膨胀已经失控。
到永乐时期,官方的比价为每石米30贯,但宝钞的实际购买力还低于这个水平。
1425年,宣宗即位时,一石米大概价值40到70贯宝钞。
鉴于十五世纪早期,民间商业不够发达,商业交易中大量使用纸币的情况极少,纸币的市场价值大抵由国家控制。
但明帝国中央政府的态度表现得极为暧昧。
一方面,政府重申禁止用金银交易的法律,还处以高额罚款,可实际效果很差,民间交易很分散,不便控制。
另一方面,宣德皇帝对官吏军民进行贵金属的赏赐,政府对用宝钞纳税也作了额度限制,政府和官员本身就反映出对宝钞的信心不足。
也损害了民众的信任。
1435年,宣德皇帝去世后,铜钱合法化得到了认可。
1436年,朝廷开始以银征收田赋(即金花银)。
至此,宝钞作为法定货币的地位完全动摇,其失败的命运可想而知。
宝钞渐渐停止了在市场上的广泛使用,但从来没有被政府正式废止过。
虽然明帝国曾经做过一些货币制度改革的努力,但考虑到明初宝钞泛滥的持续伤害,加上在不进行任何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进行货币改革,可以想象到,货币改革未必能够达到理想效果,甚至很有可能进一步动摇公众信心,这样的“冒险”是帝国无法接受的。
铜钱,作为另一种货币形式,其发行也是失败的。
明初时期,因为避免铜钱与宝钞的竞争,中央政府不愿意铸造铜钱。
即使在宝钞贬值后,十五世纪中期,明朝政府仍然时不时地禁止铜钱流通。
铜钱铸造的数量一直很少,还有大量流入海外。
而明帝国低效的财政制度开始发挥效用,严重影响了铜钱铸造的质量和效果。
因为中央财政收入太少,政府根本没有资金去扩大铜钱的生产规模,生产能力十分有限,又因为铸币厂没有成本预算,而被强迫征来的工匠们因为是免费提供劳动力而不免消极怠工,生产标准降低,以至于铸出的铜钱数量少,质量差。
盗铸因此也出现,更加搅乱市场。
宝钞和铜钱的失败使明帝国承认使用银作为公共交换的媒介。
这并非一种进步,而是无可奈何的选择。
中央政府完全无法对货币进行有效控制,帝国财政管理者又失去了一种对国家财政调整的重要手段。
而这一切,将对明帝国造成更加深远的影响。
十六世纪明帝国的崩溃决不是某个方面出现了严重问题才促成的,而是整个体系的全面崩溃导致的。
1.6.军屯
明帝国晚期在财政上最大的开支就是军费开支,这被理解为帝国逐渐腐败造成的恶果,因为明初同样巨大的军费开支通过军屯而不是赋税来实现的。
王朝之初的制度似乎是完美无缺的,然而事实真是这样子吗?
黄仁宇经过分析认为,军屯的效果被过分吹捧夸大,所谓的统计性数字是一种预计性的目标,而各个层次做了过高的估计。
明太祖的自信和残忍导致政府的官僚们隐瞒了真相,而明末的学者又受到了早期记录的误导,而最终造就了军屯的神话。
明末的学者并不真正关心军屯的效果,而是需要证据以作为早已经形成的结论。
明代早期的记录内容很丰富。
《大明会典》记载军屯田土总数为8900万亩。
《实录》记载1403年军屯子粒总产量超过2300万石,几乎与田赋收入相当。
如果这些记录是事实,那么可以估算出约有100万军士从事粮食生产。
如果其计划正常实施,足以解决军事供给和其他一切问题。
但以上推测的结果根本无法实现。
黄仁宇提到,孙承泽经过计算,认为1400年左右,四川一省屯田面积由65954526亩,按照屯军数量进行折算,每人要耕种4500亩土地。
《实录》也记载了军事卫所的粮食供应主要是民运。
1404年,永乐皇帝推行军屯后,一些地区还是“一人所耕不足子供半岁之食”。
1429年,户部尚书曾上奏说,卫所屯收子粒不足百石,而每卫官军所支俸粮动以万计。
也就是说,明初时期的记录是自相矛盾的。
就整体来看,全国性的军屯从一开始就没有全面规划,更没有周密准备,甚至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只是凭借皇帝一道命令,所有财力、物力都由屯军自己解决,中央政府从来没有统一调配过种子、耕牛、人力、屯田。
这样过分简单又随意的命令很难成为一种制度。
军屯在1371年大规模推广后,原来是被期待自给自足的,但从来没有做到这一点。
地方官员将大部分税粮解运到卫所。
整个帝国都是这样的供给网络,到底有多少是供给了卫所,一直都没有清晰的统计数据。
明代的会计制度十分紊乱,从未得到过解决。
正因为如此,军官们才夸大其词,提供给了皇帝满意的数值,而实际上,仍然是农民来养活的军队。
这也是造成军屯神话的原因之一。
十五世纪初,卫所制度渐渐衰落。
其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对卫所补给能力的减弱。
而被期待过高的军屯效果也渐渐显示出深重弊端来。
政府对士兵的正常俸禄减少,甚至出现了长时间的拖欠。
导致明朝中期大量士兵的逃亡和明朝后期军屯土地被大量典卖。
在十六世纪初期,很普遍的现象是:
南方内地的卫所军士只有定额的10%。
北方边镇稍好,但十六世纪初,募兵也占到了军队的一半。
正因为军队能够自给自足的神话从未消除,才导致中央政府对边饷向来拖欠严重,而对军方的供给成了户部最棘手的问题。
内地的军事战斗力极其低下,以致倭寇的患难长期未能得到解决。
中央政府接受了募兵制,但户部无法提供足够资金,甚至不愿意提供资金,而是建议地方自己筹措,授权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收税应付战事。
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和军官们有了自己的小金库,因为是独立核算,中央没有打算管辖,可想而知造成了极大的弊端,税收种种名目繁多,很多以战事名义征收的费用,即使在战事结束后也继续保留了。
抗倭斗争其实是加大了对帝国赋税潜力的挤压力度。
这部分费用无法得出准确的数字,但却是军事制度的失败造成财政管理的失控则毫无疑问。
1.7.张居正的改革
张居正向来被当作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改革家,他在位期间政绩卓有成效,国库充盈。
他当政十年后,京城的太仓库里粮食足够十年的支取,而白银达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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