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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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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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新时期建筑业变革和安全生产的发展要求,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使安全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健全组织机构
①.建立由项目经理主导、管生产的副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②.建立以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施工员、各班组长组成的安全生产教育、检查领导小组;
③.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设施及经费计划;
2.规范工作制度
①.项目安全员负责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和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工作;
②.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为该项目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③.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式;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2.开展新工人入场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
公司、项目部、施工班组)工作,根据“三级教育登记表”的内容,逐级进行教育,在获得上一级教育签名后,才可进行下一级教育,在获得三级教育签名后,才可安排上岗。
3.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使职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到既安全又文明,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4.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以《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深圳市建筑劳务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教材》为主要教育内容,并辅以国家“一标三规范”的学习和应用,适时对工人进行考核,形成“人人学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局面,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做到“三不伤害”。
5.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觉悟和操作技能。
6.采用新设备、新工艺和工人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者进行新技术操作培训和新岗位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新设备性能、操作方法、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7.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参与相应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熟悉安全技术知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根据单位工程的特点,实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将工程概况、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对重点部位还要进行单独的安全技术交底。
3.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根据其作业部位、作业环境、施工特点、施工工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设备时,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新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聘请有操作经验的人员进行示范操作。
四.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在班前安全活动中,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将该班工作向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布置,并做好施工日记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3.每个班组每天上班前15分钟,由班长认真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活动,总结前一天安全施工情况,结合当天任务,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和记录。
2.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特殊部位的施工,应组织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资料的学习。
3.对班前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周围环境等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完好,才能使用和进行作业。
4.班组长每月5日前要将上个月安全活动记录交给安全员,安全员检查登记并提出改进意见之后交资料员保管。
5.职工在活动会上要大胆发言,提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建议,相互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
五.安全防护制度
1.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机械女工须戴女工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穿软底防滑鞋。
2.外脚手架必须张挂密目式安全网,架体高度自二层平台起每隔9米,必须设外挑防护棚,架体内自二层平台起每隔三步架必须铺设防护隔离挡板,施工层必须满铺脚手板,架体与建筑物间距大于200㎜必须加铺防护隔离板。
3.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坑井边、阳台楼板边、屋面周边等部位,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门和防护棚。
4.各种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做到“轮有罩、轴有套”,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必须要有可靠的防雷装置。
5.电器设备要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接地)措施,并装有灵敏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
6.各种气瓶,要有明显的标志,防暴盖和防震胶圈必须齐全有效,气压表必须灵敏可靠。
7.外电高压线路与建筑物外架边缘或临时设施的最小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和在现场内的高低压变压器,都必须采取有效防护隔离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器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负责监护。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检查过程中严格以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一标三规范”(即:
JC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CJ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为基础,以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中的列项为检查内容,进行检查评分。
科学的评价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由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实施每半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同时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定期的经常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2.巡视检查:
由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班组每日上班前15分钟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对当天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待和检查。
4.项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
5.接受并配合工程处、公司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6.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三定”(即:
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原则落实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建立复查消项制度。
7.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要立即进行排险或停止作业。
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8.经复查,隐患整改不落实或没有落实的,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发出继续整改和停止作业的指令。
6.现场安全人员对每天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填写“安全生产工作日记”。
七.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1.凡在本项目从事电工、电、气焊(气割),登高架设(拆除)、垂直运输机械拆装(操作)、混凝土搅拌操作、钢筋加工机械操作、场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市、地级劳动检察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规定的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验,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3.根据深圳市安全监督部门的文件要求,凡在深圳市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在取得由市劳动检察部门颁发的“深圳市施工安全上岗证”,才可以从事特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时必须携带上述“双证”,以备检查。
八.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审批制度
1.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要求,科学、有效地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编制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程序,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严格施工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
3.从工程实际出发,科学地组织安排作业形式。
作好人力、财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精心合理规划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做到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必须要根据工程特点、作业环境、施工工艺、劳力组织和作业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要详细明了、可行、有效。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计(方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设计(方案)”、“垂直运输(起重)设备安拆方案”、“施工外脚手架搭拆方案”、“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高支模工程施工方案”等,重要分项工程,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技术设计方案,由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
6.所有设计方案编制后,必须经公司技术部门或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审核,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现场文明施工设计(方案)还必须送建设单位审批。
九.安全验收制度
1.施工外脚手架必须按“外架搭设方案”进行施工,外架搭设后,凡架体高度在10米以内的进行一次性验收,20米以内的分两次验收,超出20米的实行分段验收,每段为9米,并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小型施工机械安装后,经项目部组织验收后,并经公司安全部门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大型施工机械、垂直运输及电器设备,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十.安全用电制度
1.根据国家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用电设备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50KW以下者,应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此项工作必须由电器工程师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负责人审核,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2.严格采用TN——S接零保护(即:
三相五线制)系统,配电(开关)箱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措施,末端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3.电器设备和配电线路的安装、维护工作必须由专职并经考核合格后的有证电工进行操作。
4.建立专职电工值班和巡视维修制度,并做好电工巡维记录。
5.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用保护接零措施。
6.手持移动照明应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潮湿场地应使用12伏电压。
7.电器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负荷容量相匹配,禁止使用其它金属(铜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片)。
8.所有配电(开关)箱必须加锁,禁止非电工人员操作,在室外的配电(开关)箱,要有防雨措施。
9.现场临时用电的架空线路,距地面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米,大车进出的主要道路,距路面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6米,沿地下铺设的电缆应采取套管和过路保护措施,严禁随地拖拉。
10.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资料,由项目安全员负责收集与管理,其中:
“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可由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十一.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与交接班规则
1.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单位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位置设置。
设备安装要正确,稳固,安装后要进行试运转,大型及垂直运输(起重)设备安装后,要进行空载、负载、超载及限位、稳定等安全试验,并经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固定在室外的小型机械设备要设操作棚和防雨棚。
3.机械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
禁无证人员开机。
4.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挂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集中精力,时刻注意机械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排除。
开机前,应检查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确认其处于完好状态才能开机。
5.机械操作与设备维修人员,必须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操作安全和设备寿命,增加使用效率。
6.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记录和机械交接班记录。
7.交接班应在机械设备现场进行,接班人员应提前10~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接班的准备,交班人员要为接班人员提供方便,做好机械的保养工作,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
8.交班人员要将当班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设备运转情况、隐患及故障处理情况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不得隐瞒,接班人员要仔细检查。
因交待不清楚而发生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
因检查不周,敷衍了事而造成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
9.交、接班双方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共同签字。
10.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运转及交接班记录由维修及操作人员妥善保管,以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并于工程完工、设备拆除后交由项目安全员统一归档。
十二.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管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为该项目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2.防火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有关消防法规,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各项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3.必须配备足够的防火器材,并定期检查换药,重点消防部位,要增设消防器材,挂设防火警示牌——严禁烟火。
生活区附近增设消防储水池、消防水桶、铁锹、沙子等,以防万一。
4.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做好防患整改工作。
5.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搭建材料必须使用阻燃材料,禁止使用易燃材料。
6.工地宿舍不准任意拉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和燃气炉具,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乱仍烟头和火柴,不准使用60W以上灯泡照明,灯泡离地面不低于2.5M,距离蚊帐等物不少于50cm。
食堂火房的烧火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7.易燃、易爆物品要单独设库保管,切勿于其它物品同库混放,严禁一切明火或动火作业靠近库房和木作加工棚。
8.在高处进行金属焊接或切割作业,必须将作业区下方的易燃物清除后方可进行。
9.凡在现场范围内需要临时动火作业的,必须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动火,动火前,要落实有效的防火、灭火措施,清除周围易燃物,凡难以移动的易燃物,且又达不到有效的安全距离,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隔离措施。
10.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扑救。
11.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2.牢记火警电话:
“119”。
十三.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严格按深建施[1998]41号《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执行。
2.在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对现场文明施工进行设计,并一并报送审查(附现场文明施工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用砌筑材料设置),其高度必须达到设计标准的要求,且必须达到安全、整洁、美观,场地出入口大门应庄重美观,密闭不透式,门扇上应喷写企业名称和标志。
4.现场大门两侧显要位置应设置工程标牌,即: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管理牌、组织网络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
5.现场临时设施要做到安全、整齐、透风、采光、必须满足消防要求。
保证场内道路畅通,排水良好、场地整洁,施工区与生活区分开。
6.现场的材料应严格按平面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作业班组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整洁”。
7.严格控制粉尘污染,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物料,禁止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的物质,做好污水的排放处理。
十四.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1.明确现场卫生责任人,开展各区域的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2.适时开展卫生防病教育,增加职工的卫生防病知识,减少疾病,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3.尽量减少粉尘和噪音的产生,尽可能使用无毒、无害材料。
4.搞好现场环境卫生和生活区室内卫生,专人清扫垃圾,定期施药除“四害”。
5.要搞好职工食堂的膳食卫生,采购新鲜肉、菜,鲜菜要放到水里渗泡两小时以上,以防菜叶上残留农药中毒,不烧煮腐烂变质食物以防食物中毒,做好炊具消毒、食物防蝇,生、熟食物分开存放工作。
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到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学习,并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饮食作业,食堂工作人员要特别讲究个人卫生,勿留长指甲,应穿白色工作服,戴白色工作帽,勤换衣、洗澡,
7.食堂的灶台,储水池、墙面、地面要粘贴白色墙、地砖,工作人员在每餐饭后都必须进行清洗,保持洁净。
8.洗手间,冲凉房要贴白色墙、地砖,设冲洗水管,排水通畅,专人负责冲洗,保持干净,减少臭味。
9.预防肠道病、肝炎病等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一经发现,要立即采取隔离、救治措施。
10.办公室要设保健药箱,配备常用药品,专人负责发放。
11.加强夏季的防暑降温措施,设茶水桶及一些必备的防暑药物。
12.一旦发生中暑或食物中毒,要立即采取降温或排毒措施,并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十五.治安保卫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加强防盗、防火,卫生管理责任人,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协调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祥和气氛。
3.严格执行佩带出入证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4.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5.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项目组。
6.严禁小孩、无关人员在工地内停留。
7.工地内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及大声喧哗,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加以制止,及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惩罚。
十六.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擅离职守。
2.严格执行佩带胸卡出入制度,外来人员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本工地,严禁小孩、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3.严格监督进入现场人员正确配戴安全帽。
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光脚和打赤膊人员进入工地。
4.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卖淫嫖娼等丑陋现象发生。
5.做好材料保卫工作,严防偷盗行为。
凡出入车辆须经检查后,方可放行。
6.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防止各类破坏行为。
7.加强现场巡视,严防火灾发生。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
8.加强对外来民工的教育及管理工作,协助督促做好工地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搞好工地环境卫生,严禁乱丢、乱倒垃圾。
及时向项目经理部反映有关情况。
9.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外来民工管理工作,如发生严重的打架斗殴、偷盗等恶性事件,应及时向附近派出所报警,或打110报警。
十七.施工现场急救措施
现场急救是在施工现场发生伤害事故时,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前,在现场实施必要和及时的抢救措施,是医院治疗的前期准备。
1.工地上发生伤亡事故,要先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报告,报告程序为“逐级上报”。
2.一般轻伤事故由项目部组织调查处理,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重大伤亡、死亡事故,由公司指定人员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由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由项目部负责落实。
各种事故急救措施如下:
1.触电急救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首先迅速拉电闸断电或用木方、木板等不导电材料,将触电人与接触电器部位分离开,然后抬到平整的场地施行人工急救,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2.摔伤急救
当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
3.食物中毒急救
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并拨打急救电话120。
亚硝酸钠是搅拌混凝土的添加剂,其形状很像食用的大粒盐,有人叫它“工业用盐”,它是一种有毒物质,千万不要当作食用盐使用。
4.煤气中毒急救
冬季采暖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安装炉具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安装炉具,防止发生煤气中毒。
发现有人煤气中毒时,要迅速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或将中毒者穿暖抬到室外,施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往医院。
5.毒气中毒急救
在井(地)下施工中有人发生中毒时,井(地)上人员绝对不要盲目下去救助。
必须先向下送风,救助人员必须采取个人保护措施,并派人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有关卫生主管部门。
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时,应及时拨打119、110或者120求救。
6.发现火险的处理方法
当现场有火险发生时,不要惊慌,应立即取出灭火器或接通水源扑救。
当火势较大,现场无力扑救时,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十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未戴好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50元。
2.进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赤脚和高处作业穿带钉易滑或硬底鞋的,不系好安全带的每人每次罚20元。
3.机械操作工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每人每次罚50元。
4.井架、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运输(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有损坏或失灵现象,不及时停止作业修理,且继续作业的,罚当班司机每次100~200元。
5.现场临电不按国家规范要求架设的、电器设备不按国家规范安装的、使用伪劣产品的、电器设备与机械设备的连接及漏电保护措施不当或无接地(接零)措施的,对电工每项每次罚款20~50元。
6.不搞好文明施工、工完料不清的罚相应班组每次100元。
7.现场材料混乱、堆放不整齐的,罚施工员50元。
8.外架不按搭设方案和规范要求搭设的,罚架子工每段(10米)50元,并整改到合格为止。
9.现场的“四口和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罚项目安全员每次50元。
10.由于现场管理和监督检查不力,对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排除和整改造成事故的,要追究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1.生产负责人无视安全生产法规,违章指挥,不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管和检查,不支持项目安全员工作的,应予以警告和撤换,造成事故的要予以重罚。
12.总结评比,根据日常检查和月检评分、公司季检评分、上级安监部门的半年、年终检查评分以及单项突击检查评分为基础,进行年终总结评比,综合评分达到“优良”的,可以予以奖励。
经综合评比为不合格的项目,要给予责任人警告或处罚。
13.本奖罚制度,由项目部负责执行和解释。
14.本奖罚制度对本项目外包的工种班组及工人同等使用。
15.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深圳市深冠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部
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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