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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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修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8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和工作程序,提高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管理创新人才培养,吸引优秀生源,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研字[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二条本评定细则适用对象为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的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第三条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各学科分别评定,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第四条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学生代表2-3人组成。
具体分工:
主任委员:
管理学院院长、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委员:
管理学院副院长、副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学生代表2-3人
第二章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见表1
表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表
学生类别
等级
比例
额度(万元)
博士学业奖学金
一等
30%
1.8
二等
70%
1.2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三年级硕士学业奖学金
一等
30%
0.8
二等
50%
0.5
二年级硕士学业奖学金
一等
30%
1
二等
50%
0.6
第三章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五条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安排在复试录取时进行。
主要考察研究生入学前的学习或工作表现、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潜在科研素质。
同等条件下对来自“985”、“211”等高校的考生和有较高科研素质与较强科研能力的考生优先给予高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具体评定办法和程序是:
1.参加统考学生分学科按研究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
免试推荐研究生分学科按最终成绩(专业综合成绩×70%+复试成绩×30%)排名。
2.分学科按规定比例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并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报研究生院核准。
第六条管理学院第二、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在每年9月份进行。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定。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主要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实践、专业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定。
其中,研究生思想品德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才有资格获得学业奖学金。
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再依据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或专业能力)和社会活动等四方面综合得分,按照各专业各类奖学金比例进行等级评定。
其中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的学生其创新能力得分原则上必须大于0分。
课程成绩、科研实践、创新能力(或专业能力)和社会活动在综合得分所占权重如表3所示:
表2学业奖学金各评定项目所占比例表
序号
项目
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各评定项目所占比例
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各评定项目所占比例
1
课程学习
学位课平均成绩
25%
2
科研实践
20%
20%
3
创新能力(或专业能力)
40%
65%
4
社会活动情况
15%
15%
合计
100%
100%
说明:
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依据研究生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科研实践、创新能力(或专业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进行评定。
研究生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依据研究生第二学年的科研实践、创新能力(或专业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进行评定。
(一)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
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由研究生所在支部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团队合作精神、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情况和学术行为等方面。
研究生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组织支部成员对支部所有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报管理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核实。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1)受到国家和学校行政处分的研究生;
(2)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
(二)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或专业能力)和社会活动考核计分办法
1.课程学习考核计分办法
课程学习考核仅包含必修课程学习情况的考核。
必修课程考核计分按必修课程平均成绩进行计分。
包括基础类必修课、专业类必修课和公共类必修课三类学位课程的平均成绩。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必修课平均成绩
--必修课门数
--第
门必修课成绩
课程学习环节总得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
2.科研实践考核计分办法
科研实践环节考核采取由研究生导师进行分等级考核。
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和及格三个等级。
优秀计90分、良好计80分和及格计60分。
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工作能力、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自我创新意识、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相关的课题研究中发挥的作用、学术研讨中的表现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情况对研究生科研实践活动作出综合评价。
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定期举行的学术会议,并且递交论文作会议交流(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每次可以加计30分。
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时需提交作会议交流的证明材料(会议议程、作报告的现场照片、会议论文集等其他证明材料),不提交上述材料的,一律不予加分。
科研实践环节总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科研实践环节总得分=考核等级得分+30×本学年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次数
3.创新能力(或专业能力)考核计分办法
创新能力考核包括发表科研论文、出版专著、主持科研项目、科研获奖和课外科技活动、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
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发表科研论文、出版专著、主持科研项目、科研获奖和课外科技活动、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职业资格证书等。
(1)发表科研论文计分规定
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科研论文,计分标准及相关说明如表4所示:
表3研究生发表论文计分标准及说明
类别
每篇计分标准
在ESI收录期刊中经济学与商学(Economics&Business)学科领域发表论文
1000
SSCI期刊论文
500
SCI(一区和二区)期刊论文
500
SCI(三区和四区)期刊论文和EI源境外外文期刊发表论文
300
校学术委员会认定高水平期刊(7种)、管理学院认定期刊(18种)发表论文
200
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和EI收录论文(不含会议论文)
100
CSSCI扩展版源期刊发表论文
75
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和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论坛一等奖论文。
50
《人民日报》、《解放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经济日报》等国家级报刊发表的论文
50
管理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二等奖、三等奖论文
10
有关科研论文计分说明:
①研究生在SSCI源期刊、SCI源期刊、EI源期刊、校学术委员会认定高水平期刊、管理学院指定期刊、EI源外文期刊、CSSCI源期刊、核心刊物计分没有上限。
SCI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最新标准执行。
ESI收录期刊范围以奖学金评定当年可获得的最新ESI收录期刊为准。
②等同于核心刊物报纸《人民日报》、《解放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和《经济日报》等国家级报刊发表的论文,文章字数在2000字以上,内容限经济学科、管理学科及交叉学科,计50分/篇,计分没有上限。
③管理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二等奖、三等奖论文计分上限为20分。
④若论文为合著,第一作者得分80%,第二作者20%。
三人合著第一作者得分50%,第二作者30%,第三作者20%。
四人合著第一作者50%,第二作者25%,第三作者15%,第四作者10%。
五人以上合著的,按以下规则加分(限前五名):
第一作者50%,第二作者20%,第三作者15%,第四作者10%,第五作者5%。
合著作者中教师为第一作者的,除第一作者外的所有作者得分总计80%,其中每位学生得分按合著加分规则(具体排序按除第一作者外实际排序)计分。
(2)出版专著计分规定
研究生出版专著是指由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编著或教材。
研究生独立出版的专著每本计200分,编著计100分,教材计60分。
研究生与他人合作出版的专著、编著或教材按研究生本人撰写的字数占著作总字数比例乘以著作相应总分值计分。
(3)主持科研项目计分规定
研究生主持科研项目计分标准表5所示:
表4研究生主持科研项目计分标准
项目类别
国家级项目
省部级项目
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
校级科研项目
计分标准
500
200
100
20
(4)科研获奖计分规定
研究生参与的科研成果获奖分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与校级三类。
具体计分标准及说明如表6所示:
表5科研获奖计分标准及说明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厅局级和校级
一等奖
600
300
100
二等奖
500
200
80
三等奖
400
100
60
有关科研获奖计分说明:
①国家级奖励不分排名次序,只要有获奖证书全额计分。
②省部级一等奖和二等奖排前七名并有获奖证书的全额计分,排名第七名以后且有获奖证书按总分值的50%计分。
③省部级三等奖排前五名并有获奖证书的全额计分,排名第五名以后且有获奖证书按总分值的50%计分。
④厅局级和校级科研奖励排前三名并有获奖证书全额计分,排名第三名以后并有获奖证书按总分值的50%计分。
(5)课外科技竞赛获奖计分规定
课外科技竞赛指研究生在正常培养环节以外,开展的寓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创作性于一体的竞赛类活动。
各类课外科技竞赛认定的范围和定级依照中矿团联字[2016]3号《关于公布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竞赛定级名单(2016版)》的规定(如评审当年此文件有更新,则依照最新版定级名单执行)。
研究生参加上述文件所列竞赛以外的各类竞赛获奖,列入社会活动加分。
具体计分标准及说明如表7所示:
表6课外科技活动获奖计分标准及说明
竞赛等级
加分标准
一级甲等
200
一级乙等
100
二级
50
三级
20
课外科技活动获奖计分说明:
1各类比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表内分值的1.2、1、0.8、0.5的系数计分;
2一级甲等竞赛奖不分排名次序,全额计分;一级乙等、二级竞赛奖前五名全额计分,排名第五名以后按总分值的50%计分;三级竞赛奖排前三名全额计分,排名第三名以后按总分值的50%计分。
3同一件作品先后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按照较高级别进行加分。
(6)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计分规定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与本人研究专业方向相关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以获得正式专利证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为准),按照以下标准计分:
表7专利发明计分标准
专利发明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四名以后
发明
100
80
60
40
20
外观设计
25
不加分
不加分
不加分
不加分
软件著作权
50
不加分
不加分
不加分
不加分
(7)职业资格证书得分
研究生取得与自身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按照以下标准加分:
表8:
研究生职业资格证书计分标准及说明
序号
证书名称
加分标准
备注
1
资产评估师
100
奖学金评定年度内通过职业资格某科目考试按相应比例加分。
奖学金评定年度内通过职业资格全部科目考试按加分标准加分。
各专业型硕士取得本专业相应资格证书的,按表内加分标准加分;取得表内所列其他专业相应资格证书和取得其他经济管理类职业证书的,按50%的系数加分。
奖学金评定年度内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得分上限为150分。
2
物流师
100
3
工业工程师
100
4
注册会计师(CPA)
100
5
项目管理师(CPMP、PMP、IPMP三个认证中任意一种)
100
创新能力环节总得分=发表科研论文得分+出版专著得分+主持科研项目得分+科研获奖得分+课外科技活动得分+专利发明及软件著作权得分
专业能力环节总得分=发表科研论文得分+出版专著得分+主持科研项目得分+科研获奖得分+课外科技活动得分+专利发明及软件著作权得分+职业资格证书得分
4.社会活动情况
社会活动情况是指研究生必须参加新生教育活动、学校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管理学院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包括管理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运动会、文艺晚会和其他活动)等。
考核采取逐项加分方式。
(1)研究生参加新生教育活动和管理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每项加10分(由管理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考核)。
研究生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并获奖,每项活动加10分(需提供获奖证明)。
(2)研究生干部加分
担任研究生社团干部、各学科支部书记和各学科年级负责人的研究生,经考核后,按
表9标准加分。
表9研究生干部加分标准
研究生干部类别
加分标准
1.校研会主席、副主席
2.研究生学术交流中心主任、副主任,杂志主编、学报主编
3.管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研究生团总支副书记
4.各专业负责人、支部书记
考核优秀:
加20分
考核合格:
加15分
1.校研会部长
2.学术论坛部部长、杂志副主编、学报副主编
3.管理学院研究生会部长、研究生团总支各部门部长(主任)
考核优秀:
加15分
考核合格:
加10分
1.校研会副部长
2.院研会副部长、研究生团总支各部门副部长(副主任)
考核优秀:
加10分
考核合格:
加5分
说明:
担任社团职务需提供主管部门考核证明并加盖该部门公章,且优秀名额不超过该社团总人数的30%;班级主要干部由班级内部学生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加分。
校级、院级、专业及支部的学生干部任期不满一年不参与考核评分。
担任两个及以上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如考核均为优秀的按最高分×1.2计算,其他情况只按最高加分计算。
学校及学院有关部门带薪金的助管、助理、兼职辅导员等不参与考核加分。
若管理学院研究生会获得学校“标兵研究生会”和“优秀研究生会”称号,则额外给予管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加15分,副主席、各部长加10分,副部长加5分。
社会活动得分=参加集体活动得分+研究生干部得分
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或专业能力)和社会活动总得分=各环节得分×该环节所占权重
(三)管理学院第二、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
研究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结合自己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申请表及申请的学业奖学金等级。
2.学院审定。
在参考导师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真审核研究生个人申请,根据研究生思想品德和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或专业能力)与社会活动总得分情况,在学校下达的奖学金比例的范围内,分学科确定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
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核准。
第四章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与管理
第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按《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研字[2016]11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八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按《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研字[2016]11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九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异议申诉
研究生对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管理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管理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若研究生对管理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在管理学院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研究生院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通知研究生本人和管理学院。
此意见为学校最终处理意见。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项按《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研字[2016]11号)文件和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其他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2018年开始执行。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2018年9月6日
附件:
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20-20学年度)
姓名
性别
院系
□学术型硕士
类别□专业型硕士
□博士
学号
出生年月
专业
民族
政治面貌
导师
联系方式
奖学金申请类别
□一等□二等□三等
个人总结
研究生思想品德情况
(由研究生所在支部考核。
等级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本
学
年
所
学
课
程
成
绩
课程名称
必修/选修
成绩
课程名称
必修/选修
成绩
必修课平均成绩:
选修课总学分:
注:
所填课程、成绩需由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审核,并签字。
签字:
科研实践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
(本部分由研究生导师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和及格三个等级。
并提供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证明。
)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作报告情况:
科研实践考核等级:
(请根据学生科研实践的实际表现填写优秀、良好或及格)
导师签名:
创新能力或专业能力(包括科研成果及发表论文著作等)
(包括科研论文、出版专著、主持科研项目、科研获奖、课外科技活动等情况,并进行自评分。
附相关复印件)
以上内容是否属实:
导师签名:
社会活动情况
(包括参加集体活动情况和担任研究生干部情况,并进行自评分。
)
注:
这部分由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教学秘书核准并签字。
签字:
奖惩情况
导师推荐意见
导师姓名签名:
职称:
年月日
学院学业奖学评定委员会意见
该研究生课程学习、学术活动、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总得分为,经管理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定,拟给予该生学业奖学金等奖。
主任签章:
(学院盖章)
年月日
研究生院意见
同意/不同意学院意见。
(盖章)年月日
备注
管理学院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序号
研究生姓名
政治素质
品德修养
团队合作
遵纪守法
学术行为
综合评价
注:
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由研究生支部组织考核。
合格打“o”,不合格打“×”。
每位研究生综合评价合格票数2/3以上者,思想品德考核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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