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职业健康检查表.docx
- 文档编号:27998453
- 上传时间:2023-07-07
- 格式:DOCX
- 页数:22
- 大小:76.71KB
新版职业健康检查表.docx
《新版职业健康检查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版职业健康检查表.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版职业健康检查表
编
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贴照片处
单
位:
填表日期:
类
别:
上岗前:
(
)
在岗期间:
(
)
离岗时:
(
)
职业健康检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制
职业健康人员信息登记表
姓名性别年龄(岁)
出生日期总工龄(年)接害工龄(年)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籍贯
家庭住址
毒害种类和名称:
受检人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一、职业史(由受检查本人填写):
起止日期工作单位车间工种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二、既往史:
三、急慢性职业病史:
病
名:
诊断日期:
诊断单位:
是否痊愈:
四、月经史:
初潮:
岁
经期:
(
)天
停经年龄:
岁
周期:
(
)天
五、生育史:
现有子女
人,流产
次,早产
次,死产
次,异常胎
次。
六、烟酒史:
不吸烟□
偶吸烟□
经常吸烟□
(
)包/天,共
年;
不饮酒□
偶饮酒□
经常饮酒□
(
)ml/天,共
年;
(在适合你的项目□内划“√”)
七、其它:
八、症状
项
目
有无
持续时间
项
目
有无
持续时间
1
头痛
-
35
气短
-
2
头(晕)昏
-
36
胸闷
-
3
眩晕
-
37
胸痛
-
4
失眠
-
38
咳嗽
-
5
嗜睡
-
39
咳痰
-
6
多梦
-
40
咯血
-
7
记忆力减退
-
41
哮喘
-
8
易激动
-
42
心悸
-
9
疲乏无力
-
43
心前区不适
-
10
低热
-
44
食欲减退
-
11
盗汗
-
45
消瘦
-
12
多汗
-
46
恶心
-
13
全身酸痛
-
47
呕吐
-
14
性欲减退
-
48
腹水
-
15
礼物模糊
-
49
腹痛
-
16
视力下降
-
50
肝区痛
-
17
眼痛
-
51
腹泻
-
18
羞眠
-
52
便秘
-
19
流泪
-
53
尿频
-
20
嗅觉减退
-
54
尿急
-
21
鼻干
-
55
尿血
-
22
鼻堵
-
56
皮下出血
-
23
流鼻血
-
57
皮肤瘙痒
-
24
流涕
-
58
皮疹
-
25
耳鸣
-
59
浮肿
-
26
耳聋
-
60
脱发
-
27
口渴
-
61
关节痛
-
28
流涎
-
62
四肢麻木
-
29
牙痛
-
63
动作不灵活
-
30
牙齿松动
-
64
月经异常
-
31
刷牙出血
-
65
32
口腔异味
-
66
33
口腔溃疡
-
67
34
咽痛
-
68
医生签名:
陈运荣年月日
说明:
1、有上述症状用“+”表示,无上述症状用“-”表示。
2、持续时间用年或月表述。
九、体征
项目
一般状况
一般
脉率
情况
血压
视力
裸视
矫正
晶体
眼底
五官
外耳
左
听力
右
鼻
口腔
咽喉
心脏
内科
肺
√
肝
脾
甲状腺
外科
浅表淋巴结
皮肤粘膜
皮肤划纹症
膝反射
跟腱反射
肌
力
神经
肌张力
系统
共济运动
感觉异常
三
颤
病理反射
检查结果
检查医师(签字)
备
注
正常
次/分
/mmHg
杨守文
L
R
L
R
正常
正常
正常
严开武
5
5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陈运荣
正常
正常
正常
杨守文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陈运荣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其他
十、化验及其它检查
项
目
检查结果
检查医师(签字)
备
注
白细胞×109/L
红细胞×1012/L
血小板×109/L
血红蛋白g/L
金汝艳
血
中性%
√
淋巴%
单核%
血:
铅/锌卟啉原
全血:
胆碱酯酶
尿蛋白
红细胞
尿
白细胞
√
管型
金汝艳
尿:
铅汞砷镉氟锰
尿:
δ氟基乙酰丙酸
肝功
SGPT
金汝艳
能√
HBsAg
肺功
FVC%
FEV1
陈运荣
能√
FEV1/FVC%
心电
赵正兴
图√
B超
肝
胆
赵正兴
√
脾
胸部
X线
赵正兴
√
其他
十一、化验单结果及医师评语:
化验单及其它检查报告粘贴处:
体检结论:
主检医师签名:
赵正兴终检专家签名:
陈运荣
年月日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摘录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
存。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
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第五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十九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六十条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新版 职业 健康 检查表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